阿瞳答波波言二(1 / 1)
声明
今天有朋友跟我说,阿瞳大人已经正式开始写《绾青丝》的同人小说了。其实知道这个消息我是很高兴的,自己书中的角色能获得读者的认可并愿意为他专门写故事,所以我在此要对阿瞳大人表示感谢。不过,因为《绾青丝》绝胜篇目前还没有完结,而全文因为快要完结,我又说过大致的走向,许多聪明的读者也能猜到后面的情节了,为了怕以后的情节写出来,与大人的同人小说情节撞车雷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我在此做个声明:在《绾青丝》绝胜篇实体书未上市之前,我不授权给任何人写《绾青丝》的同人小说,请大家理解,也请已经在写或正准备写的朋友,暂时停止这类想法,等实体书上市之后,再与我联系授权一事。特此声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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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尊重你的意思,那就不与同人吧,
想着杀手部分与你的重合太多,也不能真正算我写的.杀手部分我仍是以番外的形式发了.番外总是可以的.
完了以后就和你的没多大关系了啊.反正连名字都一定不是楚殇了.
但是书的名字好象不可以改变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没想好,所以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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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关那篇言辞激烈的《拍死XX,气死YY》在我的地盘,我是不会删的。
那是我难得生气时候的东东。也是我写作的动力。
而且个人认为,那篇虽然是骂人之作,骂得还算是有点质量的.
另,我的文章标题已经说明了,我拍的是花花,又不是波波,怎么能说我是人身攻击呢?而且波波又没有被气死啊.
我文章中的月娘丫鬟想用什么名字有什么不可以呢?
而发在别的地方的同文,删不删就不是我说了算了。当你恨一个人时,不论他怎么表现,你都会讨厌他.
如果我听话地道歉,你们会说我是哗众取宠;
如果我乖乖地就此歇菜,会有人说,看吧,他本来就是垃圾,写不出来了吧;
如果我继续写下去,又有人说我宋祖德二世,专心炒作.
反正不论我怎么做,讨厌我的人永远有说辞.
这里,我借用某部电视剧某人说过的一句话:
大家伙高兴了,我一个人不高兴,这种事,我就是不干!
大家伙不高兴,我一个人高兴了,嘿,这件事我还偏要完成!
文人从来都酸,文字从来都是游戏.
有些人说我差,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他:我是文盲,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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