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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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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就好像一个五岁的孩子拿着一把枪,而一个成年人手中执一把刀,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这么说,你是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才被封念的。」哥布林听了我的话,想了一下说道,「你说是仇家……」

「是仇家没错,但是这是不是被封念还搞不清楚。但是我总觉得是那面镜子的缘故。」我无奈地说,「总之,就是陷入了绝的状态,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

「恐怕这里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来世之境。流星街是个信息匮乏的地方,只有内部的情报流通的还算比较快。如果是在外面的话,恐怕还容易打听到点什么。」哥布林略有些遗憾,「可惜这里是流星街。」

以前我看动画片的时候,曾经觉得奇怪:既然流星街是那样可怕的地方,为什么他们都不离开?

现在想来这个念头基本上就和说着“何不食肉糜”的傻瓜皇帝一样等级。

不是不离开,而是不能离开。

这个不能,包含着很多种意思。

第一,实力不够,还没来得及走到边界就已经死在别人手上——流星街是有领地之分的,随便乱走的下场很有可能就是尸骨无全。八百万人口,一千五百平方公里,不是用嘴就可以说出去的……

第二,本身是因为追杀或者逃难而跑到流星街来的。

第三,被黑帮束缚着的某些人,可能除了死一辈子都没办法离开。

第四,习惯了这种生涯,没办法适应外面的生活。其中也包括没有身份证明而造成的巨大麻烦——比如被人冤枉致死。

第五,根本不知道有流星街之外世界的。

而我现在,大概就是属于第一种会死的尸骨无全。(莫:女儿,你低估自己了!你还是很强的!)

丢弃

尽管以现在的实力,我比哥布林相差甚远,但是在孤儿之家,居然还能排得到第三。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强化系的道格,道格是个黑人,是哥布林从小调教出来的徒弟——实力已经接近了哥布林本人。

至于其他人,要杀他们不敢说,还没一个追得上我的……(莫:跟一群小孩比,你还有脸高兴……)

「速度啊速度很重要!」我义正言辞地教育以撒。

「安安姐,你一边逃跑一边喊这个很酷啊!」

很酷这个词语,是我教小葵的。可是死小子,我没让你用在这个地方!

我一边跑,一边扭头看了看以撒,嗯,还有十几米距离呢,小样你还想追上我……

就像我以前曾经认识到的,流星街的孩子都是狼的说法,我再次肯定。以撒那小样何止是一头狼,那简直就是一头披着狼皮的怪兽……(莫: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_=)

「以撒,跑了都快一个小时了,你不累啊?」

「不累啊。」黑发少年淡淡地回答,「不继续跑我追上你了。」

微微放慢脚步,脚下带声疲惫的沉重,直到以撒的手能够够得上我的位置。少年的身体呈现一个九点一刻的指针,几乎带着破风的声音,手中的匕首划过了我的左肋。

左脚点地,一扭身,手刀击中他的手腕。匕首飞了出去,叮地一声插入了边上的废墟。少年的攻势不停,一掌刺向我的腹部。但手一肘从他的手臂下方向上狠狠顶了上去。以撒的手臂向上直扬了上去,露出一个极大的空挡。

飞起一脚踢向他的胸部,尽管这时候少年已经向后仰去,但仍旧快速的反手一抓,想要抓住我的脚。然而他只抓住了我的脚尖,与此同时我已经跃起,一脚扫中他的肩头。

我已经减轻了力度,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将他踢飞……并且,带着我一起。

「松手!」

这小丫不说话,但是还是死死地抓住我的脚尖,于是两个人躺在地上的姿势极其诡异。他几乎是四肢朝天,而手上拽着我的一只脚。我倒在他的身上,但是一只脚在以撒的手上,而另外一只脚插进了垃圾堆。我用双手撑着想要爬起来,却被他用力一扯失去了平衡,本个身体滚到了地上。

我一怒之下也抓住了他的脚踝,用力拉。

「松手!」

「你先松!」

「不要!」

死小孩,我用力点的话,就把你脑袋踢下来了!一点都不听话,还是葵可爱多了。

好不容易拉拉扯扯结束,我们两个的形象……我已经无力再提了。

「怎么办到的?」他问我。

「什么怎么办到的?」

「好像你能够预料到我下一步的进攻,总是用以最小的代价挡下我的攻击。」

「你的意思是说,我跌在你身上的姿势很酷?」

不知怎么,我忽然觉得那家伙的脸上似乎带着点忍不住的笑意。

「以撒,这一点都不好笑。」

「是的,姐姐,这一点都不好笑。」他还在笑。

「……」我吐出一口气,瞪了他一眼,「这是长时间积累下的习惯。变成习惯以后,就就像是对于战斗的本能一样,怎么也改不掉了。」

「本能?」

「因为我以前在被追杀的时候还很弱,所以不得不去思考,如何用最小的力气获得最大的效果。」顿了顿,我继续补充道,「当然在对付你的时候更简单。因为我的速度比你快,所以很容易后发先至。」

「念能力者修炼,资质很重要。」我叹了口气说,「你有很好的资质。」

一个多月前这家伙还是念能力的刚入门者,但现在已经能和莉香打个平手。再套用一句很俗的话——百万人中的天才。

到哪里都碰得见这种人,为什么我自己偏偏不是。当然我运气也算不错——抛去那些被旅团追杀,被杀手追杀,被西索追杀,被好朋友背叛,以及女儿被抢走……天啊,我居然还活着……

「我以前有个弟弟。」我缓缓地说,「他学什么都比我快,钓鱼也好,学念也好。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没有如果。姐姐。没有如果的。」少年忽然打断了我的话。

我抬起头,他正用那双黑色明亮的眼睛看着我,表情似乎很认真。用似乎这个词语,是因为他经常都是这副没什么表情的表情。

「在流星街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如果。」他认真地说,「不想让自己变得软弱,就不要去假设如果。」

「小鬼。」吐出这个词,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多了,「不要想太多。准确地说,我是在向你叙述三百年前的事。」

「哥布林根本就不相信你说的——从三百年前来。」

「我知道。」我耸耸肩,「他以为我是……患有妄想症的疯子?」

「过去没有太大的意义。」

「也是。」

「流星街的人通常都不会记得昨天。」以撒略带着点自嘲的口吻,「三百年前的事,谁会在乎?」

「我。」

「……」

「我是说我。」我说,「……有些事情……是不可以丢弃的。」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丢弃的。」

「以撒。」我叹了一口气,「所有的记忆,都是你人格的一部分。你理解人格这个词语?」

「……」

「就是说对待任何事情的态度,观点和处理方式。是由你过去的人生经历所决定的。」我试图向他解释,「所以无论你是不是想要丢弃,它都是你的一部分。」

「即便我完全忘记了?」

「怎么忘记?」我撇了撇嘴,「你要失忆我不介意帮你一把,砸脑袋大概可以。」

「砸成白痴怎么办?」

「你变成白痴关我什么事?」

「无情的女人……」

我不知道这个聊天试怎么开始的,但很容易就变成这样的相互掐。

「以撒哥哥,安安姐——不好了!快来啊!死人啦!」一声突然的叫声打断了我的说话。葵的语句还是很带有冲击力的,他一边吼,一边拖了一个人进来。

几乎成了一个血人的……我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定了是道格。是谁能让他受这么重的伤?

哥布林不在,其余的孩子也不在,只有我,以撒,葵三个人。

「有没有看到其他人?」我问道。

「没有。」葵说,「我在等哥布林叔叔,觉得无聊,就在边上转圈子,结果就看见道格被埋在垃圾下面。」

血已经有一部分凝结成了褐紫色,很显然受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听上去呼吸还算稳定。

撕开粘在上半身的破烂衣服,数道清晰可见的狰狞伤口。道格抽搐着,但仍没有醒来。

「流了很多血,伤口很深。」以撒说道,然后扭头问葵,「莉香今天有说过什么时候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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