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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十)蝶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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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蝴蝶衣裳么,是以前看电视学来的,说是有个古代外国美人,是某名人的情妇,衣不惊人死不休,有一日宫廷宴会,她便穿了这样一件衣服出场,出尽风头。

**每天更新2k字的速度,真是累人。今天晚上又加了班,所以竟又只得晚睡了(本来已决定每天11点前准时睡的,但写得七七八八又不舍得不发上来,只得熬了一阵。555~)。不过我认为有时逼迫一下自己也好,人很多事情都是逼出来的,没有压力,便懒洋洋地止步不前。

**最后说说最近看的“二萧”,就是萧拂、萧如瑟两位大人的文章,虽未及细看,但已然叹服。^_^又一个清晨。

却是兰若在皇宫里迎来的第一个清晨。

这座禁城安静得出奇,令人感到一种可怕的寂寞。

无数的妃嫔、宫女,就在这种寂寞中一天天地老去,青丝转为银发,红粉化做白骨,平静地葬身于这全天下最华丽的监牢中。

而自己,也要成为她们中一名么?

兰若打了个寒战,不由看向身边的洛常。

她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真是好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漂亮的人生来就占些便宜,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他比皇甫更讨父亲的欢心,也许这也是原因之一。

昨晚……算是什么呢?她只是觉得一定要让他留下来,否则一旦距离拉开,以后想博取他的信任,怕会很难。

然而,可恶,脸还是火球一般烫起来。她把脑袋偷偷缩回锦被里,但那些销魂蚀骨的记忆仍不肯放过她,在脑子里徘徊,赶也赶不走。

她闭紧眼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洛常好笑地看着她。

羞得通红的面孔,微微眨动的睫毛,一看就知道在装睡。

他决定捉弄她一下,一双手便不规矩起来。

“喂!”兰若睁开一双秋水,瞪着他。

洛常故意叹一口气:“后悔了吧?”

兰若微笑。后悔?不会。

肌肤之亲,她看得很淡。身体是谁的,有时根本身不由己。但一个女子的心属于谁,答案从来都很分明。

长了十六岁,她只爱慕一个人。一个已经娶妻,即将生子,永远当她是妹妹的男人。

因此,无论她嫁给谁,都已经无所谓。

她不知道,她的笑,已云开日出般,点亮了洛常的眼睛。

新婚第一日,照例要去拜见父母。

景帝此时正在婧妃的灵凤宫。兰若远远便看见婧妃穿着一间色彩斑斓的衣裳,在花园里翩翩起舞。不愧是景帝最宠爱的妃子,身形修长苗条,纤腰不盈一握,舞姿曼妙,勾魂摄魄。

待走近细看,她吓了一跳。原来婧妃衣裳中的色彩,是由上百只鲜活美丽的蝴蝶构成,它们被缝在纱衣里,拼命地挣扎着。

景帝眼里只有婧妃的舞姿,倒是婧妃先看到了他们,笑道:“新夫妇来拜见万岁了。”

两人便行了礼。景帝笑道:“兰若,洛常对你可好?”

兰若微笑道:“很好。”

“常儿,兰若这新娘子如何?”

“在孩儿看来,兰若是全天下最好的新娘。”

“哈哈……”景帝捋须笑道,“好,很好。朝中传闻,张丞相与太子太傅不睦,真是胡说。看你们如今何等恩爱。常儿,你看你姨妈这件衣裳可好?”

“真是美不胜收。此情此景,便是用‘云想衣裳花想容’这样的句子,也形容不出它的美妙。”

马屁拍得如此诗情画意,兰若叹服。

婧妃笑道:“这些蝴蝶可不普通,这翅膀上有一串翠玉珠的叫青带凤蝶,有四个眼睛的叫奥眼蝶,你看我袖子里这只,可漂亮?这是金斑喙凤蝶,从武夷山运来,很稀罕的。万岁说……”婧妃说到这里,住了口,只看着景帝笑。

景帝笑道:“寻常的蝴蝶,哪里配得上我的婧儿。这些蝴蝶都是全国各地的名种,方才这般好看。我听说大理国有个蝴蝶泉,每年三月间都会有无数蝴蝶聚集泉上,过两日我便派使臣前去,看是否能访得些更漂亮、更奇异的。”

兰若忽然想起从前有位公主,穿过一件百羽衣,不知用了多少种雀鸟的羽毛,耗费了多少能工巧匠的心神织成,正视为一色,旁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穷奢极侈,可见一斑。

那位公主和她的父母,都未得善终。

洛常不知何时走进了花丛深处,扬声道:“娘娘,这株牡丹以前没见过,是谁栽培出来的?”

婧妃便过去与他解释一番。

两人离开灵凤宫。

兰若叹了口气。洛常马上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定然是觉得这种衣服,劳民伤财,有闲钱弄这个,还不如拿去救济贫民,对不对?”

“何止,若是皇上真的为了一件衣裳,几只蝴蝶,派了使者去大理,岂不被大理国笑话。你方才也该劝劝他们。”

“你放心,我告诉了姨妈一句话,如无意外,非但使者不会被派去,这蝶衣她以后也不会再穿了。”

“哦?你说了什么?”

洛常坏笑道:“我告诉她,蝴蝶翅上的磷粉是有毒的。”

塞外,边城。

刚刚与几位将士开怀痛饮了一番的霍云扬走进了帐篷。边塞的春夜,像中原的严冬一样寒冷。帐篷里虽然温暖,但火盆的炭气颇为熏人。以他这么壮实的身体,根本不需要笼个炭盆,怎奈身边有个司马。

司马是太子荐来的军师,生得文文弱弱,白白净净,瘦得只怕一阵风就吹走了。跟他们这些战场上呆惯了的人比起来,简直像个娘儿们。

本来他与所有的人一样,都看不起这个书生,太子荐来的又如何,这种纸上谈兵的家伙,一到了血肉横飞的战场上,不吓得哆嗦才怪。他虽然书读得不多,也知道古代有个赵括,一个人便害死了四十万人。如今自己可不能让这个司马到战场上害人。

因此之前几仗,尽管司马出谋划策,苦口婆心地劝他,他只当是耳旁风。他可是令番子闻风丧胆的镇远大将军,何必听这娘娘腔的指挥。

结果不知是流年不利还是怎么样,接连败了三场仗。

灰心丧气之际,司马告诉他,此次失利,是因为番子中来了懂得阵法的高人指点,今非昔比,但尚不足为惧,因为自己有破解的办法。

死马当活马医,他第一次听从了司马的话,结果竟反败为胜。

司马的阵法层出不穷,这一个月来,他们接连大胜番军。他这才对这个娘娘腔刮目相看。

帐子里,司马正凝神观看地图。

“不出去喝酒?今天的胜仗可全是你的功劳呢。”霍云扬笑道。

司马转身看他一眼,笑道:“若没有豪气干云、深得军心的霍将军指挥,我的阵法再妙,也无用武之地啊。”

“得了得了,你又在怪我之前不肯听你的谋划。我不是向你陪过罪了吗?”霍云扬不悦,“男子汉大丈夫,别这么小肚鸡肠的。”

“将军误会了。我只是说实情,并没有责备您的意思。”

“哦?倒是我多心了?”霍云扬不好意思地抓抓头,笑了笑,“不过……看到你这几天的布阵,倒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谁?”

霍云扬在炭火边坐下,脸色凝重:“就是五年前,因为一件冤案被满门抄斩的镇远大将军廉远。”

司马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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