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绝色毒公子 > 第二十八章 蔷薇

第二十八章 蔷薇(1 / 1)

目 录
好书推荐: 我的古代美娇娘 下弦之月 婚里婚外 汉宫潋滟 小肥肥的猛男日记系列 中东新娘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之忘流年 淘气小野猫 淘气小辣椒 通天医神

第二天,好不容易没有睡到中午的逆风打开门时,端漠孤月已经一脸笑意地站在门口,两人如往常一样愉快地打着招呼,仿佛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暂时不走了。”逆风边伸懒腰边丢下这句话后直接越过端漠孤月向前走去。昨晚,她似乎看到了很不平常的东西,现在,她要再去好好确认一下。

端漠孤月的眼睛瞬间睁大,没来及发声的微张嘴唇就此定型,他一动不动,就怕醒来一切都是他的白日梦。

在一片问好声中,逆风快速穿过长廊,来到了清晨的花园,深深呼吸了一口新鲜口气,全身还是软弱无力,但还是开始了工作。醒来后,端漠孤月忙跟了过来,看见逆风在花园的另一边蹲着小身子正和一朵粉团蔷薇说着悄悄话,但距离太远,听不见说了些什么。

“蔷薇,代表爱情,代表爱的思念。盛开的蔷薇给予人对爱情的憧憬。然而爱情不只是一场美丽的梦,花虽然会凋谢,心中的最爱却永不凋零,蔷薇就是恋的起始,爱的契约。”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蔷薇的花瓣,逆风轻轻述说着它的花语。

“粉蔷薇代表爱的誓言。虽然你的记忆一片空白,但它给了你似曾相识的感觉,你在等待着你们誓言的实现吧,尽管现在的你什么都想不起来,所以满园的蔷薇中你挑了它作为你的栖身之所。”逆风继续一个人呢喃着旁人听不懂的话。

现在正是蔷薇的花期,满园的蔷薇争相怒放,红的,粉的,黄的,白的,黑的,这里是蔷薇的海洋,看来这里曾经的主人很喜欢这种植物。微风拂过,粉团蔷薇随风摇曳,“我晚上会再来的。”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后逆风就转身向端漠孤月这边走来。

两人并肩走在铺满鹅卵石的花径上,一直无语到凉亭。那里,冒着热气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一碟百合糕,一碟绿豆糕,一盘玫瑰糕,一碗清粥,很简单,也很清淡。因为早上逆风的食欲不是很好,又不喜欢油腻的酥饼类,所以就只剩糕点可选。但以前逆风常常睡到日上三竿,早饭与午饭常放到一块儿吃,她并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尽管如此,但端漠孤月还是吩咐厨房每天变着花样弄好糕点以备万一,就如今天。逆风也不客气,虽然不习惯早起的她对早上的食物特备挑剔,但这顿早餐看着倒是很不错。拿起筷子,轻轻夹起一块百合糕,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直接放了回去,绿豆糕没有伸筷,玫瑰糕最终只动了一小块,只有清粥全下了肚。

“不合胃口吗,那我让他们重做?”端漠孤月看着吃得没精打采的家伙,小心翼翼地询问着。

“你儿子已经长大了吗?”逆风皱着眉,趴在桌子上,看着这个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的家伙,很直接地问。

“我没有妻子,没有儿子,更没有长大的儿子。”端漠孤月一脸郁闷的回答,他才多大的年纪,不管怎样都不可能有已经长大的儿子吧。“难道她听到了什么谣言?”端漠孤月想到了唯一的一个解释。

“哦,既然你没有交出大全,端漠城也没破产,你这个城主怎么整天比我还闲呢?”逆风闷闷的声音传了出来,他已经是半退休人士了,但是娇娃每天还是会送来一些事情让她处理,虽然不是很忙,但相对与天天守着她的家伙,她还是要忙那么一点点。。

“啊,”端漠孤月无语了,他怎么不忙,天天晚上都是挑灯夜战,扔出去的工作已经让下属对他抱怨连连。不过,要是和木儿生个儿子,待儿子到了十五岁后他们就只顾自己,其余的事全都交给儿子,这样的生活真是爽啊,端漠孤月陷入了幻想之中。

“这个小园子里面这么多蔷薇花,你喜欢蔷薇?”看着满园开得正艳的蔷薇,逆风打断了端漠孤月的想入非非。

“不是,这是我娘的小花园,她很喜欢蔷薇,后来,我爹就吩咐花匠在这个园子里种满了蔷薇,以前每到这个季节都是我老爹脾气最坏的时候,因为娘整天都在园子里凝望着它们。有好多次,爹都想来个辣手摧花,但一见到我娘的金豆子,他就什么都忘了。”端漠孤月笑着回忆着属于这个花园的故事。

“红蔷薇代表热恋;粉蔷薇代表爱的誓言;白蔷薇代表纯洁的爱情;黄蔷薇代表永恒的微笑;深红蔷薇代表只想和你在一起;粉红蔷薇代表我要与你过一辈子,野蔷薇代表浪漫的爱情;黑蔷薇代表绝望的爱。”逆风指着园中的多色蔷薇,微笑着给端漠孤月说着它们的含义,他母亲应该是真正懂它们的人吧。

其实,她对花花草草一直一视同仁,没有特别喜欢的,也没有特别讨厌的,之所以蔷薇如此熟悉,是因为她记忆中也有一个爱蔷薇成痴的人,他住在一个种满蔷薇的园中,所有的心都用来侍弄他的最爱。后来,一名圣洁的女子无意闯入了,他送给了她一朵深红色的蔷薇,女子走时他送给了她一朵黑色的蔷薇。

=============================================================

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让端漠孤月很郁闷的是虽然逆风没有搬出去,但整天都见不到人影,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唯一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蔷薇园中,现在的他终于明白了当年父亲想辣手摧花的心情。

鬼筱依约来到了碧耶岛,但没有见到想见的神秘人,只收到了一封写有故事的信.信上写的就是关于蔷薇的传说:

相传很久以前,在天目山下,住着一户人家,姑娘名叫蔷薇,父亲早年去世,她和母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邻居青年阿康,为人善良,更乐于助人,常帮助蔷薇砍柴、挑水,日久天长,两人互相爱慕,私订了终身。

有一年,皇上下旨,选美女进宫,蔷薇被选中。姑娘闻讯,当即昏厥。官吏逼迫,要带人进京。母亲苦苦哀求,才答应推迟两天。好心的乡亲们暗中告诉蔷薇,躲进深山,如官府要人,就说患急病死了。

谁知此事走漏了风声,被贪财的人向官府告了密。县官上奏朝廷,皇上大怒,下令追捕,活着要人,死了要尸。阿康和蔷薇火速进山,奋力逃奔。但步行怎逃得过骑马的追兵。耳闻马蹄声已近,为了不牵累阿康,蔷薇毅然跳下了万丈山崖。阿康悲痛万分,亦随着跳下。追兵搜巡,在山崖下寻到了两具尸体,运回京城。

皇帝见尸,又气又恨,命人浇油烧尸,但烧了一昼夜,尸体却肤色不改,完好无损。又命人举刀碎尸,但钢刀却砍不进。皇上恼羞成怒,下令抛入大海,可尸体却不沉。此时,朝廷上下怨声载道,有胆大之士骂皇上是凶残的昏君。皇帝不敢再继续作孽,命人打捞尸体,合葬于天目山下。

不久,那座新坟上长出一朵美丽的花,花茎上长着许多刺。人们都说这花是蔷薇姑娘所变,花刺乃阿康为保护蔷薇而生,故取名“蔷薇”。

这是青琼大陆上家喻户晓的一个爱情故事,鬼筱将这封信仔仔细细地看了很多遍,但没有找到什么信息。但是他喜欢蔷薇,送给她的第一支花不是火红的玫瑰而是一支红色的玫瑰,送给她的最后一枝花是黑色的蔷薇,他曾对她许下誓言,他愿意做花茎上的花刺,就像阿康保护蔷薇一样。但是,他没有遵守自己的誓言。

鬼筱陷入了痛苦地回忆,她的浅笑,她的空灵,她的决绝,她的温柔,她的一切,他都一一珍藏在心中,他恨,但又有何用,他眼睁睁的看着渐渐失去血色的佳人,眼睁睁地看着缓缓倒下的佳人,自己却什么都做不到,甚至过了千年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有查清当年到底发生了事?

“誓言,粉色蔷薇。”鬼筱突然清醒,他终于明白了什么人信中的含义,忙下楼要了一壶茶,顺便打听了一下碧耶岛上什么地方有粉色的蔷薇。粉色,并不是蔷薇的常见品种,他曾经栽培成功一次,但颜色不是很理想。果然,很快就打听出只有端漠城中有这样稀有的品种。

入夜,逆风又消失了,端漠城固若金汤的防守居然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客人已经进了门。逆风隐身于黑暗处,直到鬼筱进来。

“时间有限,换上后跟我走吧。”逆风扔给一身夜行衣的鬼筱一套侍卫装,轻声吩咐道。鬼筱什么都没问便换上了,与其让自己满城到处找蔷薇园,不如相信这个神秘人的委托人。

带着易容换装后的鬼筱,逆风大摇大摆地向花园走去,今天端漠孤月出城办事去了,现在,整个端漠城她最大。虽然觉得跟在后面的人眼生,但没人敢问。

到了园子的门口后,逆风就没再前进,不需言语,鬼筱自己进了去,他已经看到了他想要找的东西。

目 录
新书推荐: 重生1993,从净身出户开始 娇养撩精,京圈大佬见她红了眼 缔造美利坚:我竞选经理是罗斯福 离婚当天,渣前夫死对头跟我求婚了 婚躁 开局演乌鸦哥,成港片反派专业户 六零:开局一碗红烧肉,媳妇被我宠上天 什么海王,我就是个钓鱼佬! 锦鲤福宝五岁半,首富全家宠宠宠 许下美好的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