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两王yi女锵锵锵(3(1 / 1)
孔千欢哼哼着小曲儿,溜达到一家看起来非常豪华的酒楼。她站在酒楼的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饭香,引得腹中馋虫大闹情绪,非要吃顿好菜,安抚一下躁动的情绪。
孔千欢勾唇一笑,心情超爽地走进了那家酒楼,直接踱步上了二楼,独自选了一处靠近窗口的位置坐下,示意小二上三道招牌菜和一颗卤猪头,外加两斤酱牛肉和三条炖鲤鱼。
小二听得连连点头,并细心地询问道:“这位女客官,你家主子何时过来?可需要马上上菜?”
孔千欢挑眉一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今个儿姐姐我当了自己的主子,赏自己一顿好饭菜,你看成不成?”
小二呆滞地眨了下眼睛,努力赔着笑脸,点着头说:“成!怎么不成啊!你等着,小的这就给姑娘上菜。”
大约过了两盏茶的工夫,孔千欢点的菜悉数上齐,占满了整张桌子。
她优雅地拿起筷子,在众目睽睽下一口口地吃着。随着每一盘菜光荣见底,周围看热闹的食客们偶尔会发出一声低低的嘘呼声。当孔千欢捧起最后一颗卤猪头时,周围的食客已经开始下注,纷纷赌她是否能将那颗猪头啃干净。
孔千欢听着听着,心中忽生一计。
她将那颗卤猪头放回到盘子里,在食客们的失望声中转过头,巧笑倩兮地道:“听闻各位在拿千欢开赌。千欢不是扭捏女子,也不会拂了各位的兴致。不如让千欢坐庄,陪各位赌上一把,凑个热闹。”她说完,抬起脚,从脚踝处解下一条由各色珠宝穿成的脚链,放到了桌子上,“这就是我的赌本,赌我还能啃光这颗卤猪头!”
能在这间酒楼吃饭的人,都是家底丰厚的人,对于珍宝之类的东西更是有着鉴赏能力。所以当孔千欢亮出赌本,很多人都心动了。要知道那条脚链上的各色珠宝不但打磨精致,而是个个都是珍品,价值不菲!
食客们见孔千欢说话间媚眼轻佻,似娇似嗔,当真是独具风情,只觉得一颗心脏都跟着忽上忽下地乱跳。众人老脸一红,纷纷掏出身上的金子,也押在了桌面上。更有起了色心的男子,直接挥着银票喊:“姑娘,本老爷押二百两,你要是输了,就得跟老爷我回府,好生伺候着!”
孔千欢也不恼,扬了扬下巴,轻佻道:“好。谁下注多,若赢了,千欢便跟他回府去!”
此话一出,食客们纷纷押上重注。那架势真是恨不得将自己那条镶嵌了金丝的内裤也押上。
在群情高涨中,一位青衣小厮从一个隔断中快步走出,来到孔千欢的面前说:“这位姑娘,我家主子说,如果你能一连啃三颗卤猪头,他便将这三千两的银票赠予姑娘。”
孔千欢扫了一眼那个干净利索的青衣小厮问:“反之呢?”
青衣小厮回道:“反之,姑娘今天的所得都要归我家主子所有。”
孔千欢痛快道:“好!”她唤来小二,让其再端上来两颗卤猪头,然后,张开诱人的小嘴,一口气将三颗卤猪头啃了个干干净净!
在食客们的目瞪口呆中,她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心满意足地对店小二说:“卤猪头的味道不错,就是毛儿没太剃干净。”她咧嘴一笑,站起身将那串价值不菲的脚链揣进怀里,然后从裙子上扯下一块布,将今天所赢悉数收入其中,包好、系紧后,这才踱步向门外走去。
路过那个隔断时,她探头一看。但见里面坐着一个身穿玄色衣袍、脸戴银色面具的家伙!
要问此人是谁,自然是……鸿国的国师!
孔千欢对他可谓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说已经深刻到骨头里了!想当初,这位国师大人牙尖嘴利地骂她是“贱虎”,她可是记忆犹新啊!
四目相对,孔千欢冲着国师轻佻地一笑,“哟,咋还戴着面具咧?您这是毁容了,还是没脸见人啦?”她说完,不待国师发作,撒腿便溜。
孔千欢走到楼梯口时,冲着已经彻底呆滞掉的食客们挥了挥手,极其大方地说:“各位,这顿饭算千欢请了。正所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走到哪里都需要朋友。以后有机会再见,咱们也算是饭友。”
她瞧了一眼仍然石化的众人,挑眉一笑,动作极其潇洒地掏出一锭银子,随手扔到老掌柜的手中,这才摇曳着吃饱喝足后的慵懒身姿,一步步走出了酒楼。
当食客们纷纷在感慨中退场,老掌柜这才恍然回过神来,双手捧着那锭银子,无法抑制地瑟瑟发抖。
店小二关心道:“老掌柜,您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如今这是怎么了?”
老掌柜抬起隐含了泪水的眼睛,沙哑道:“太震惊了!”
店小二亦是感慨道:“也是,谁见过这样的女人?真是太能吃了!将来谁要是娶了她,可怎么养活啊?不过话说回来,多少年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女人了!单看那甩出银子的气魄,就连老爷们儿也自愧不如啊……”
不待店小二唠叨完,老掌柜一掌劈下,撕心裂肺地吼道:“仗义个屁!?她给的那一锭银子,还他妈不够她自己的饭钱呢!”
孔千欢特明白财不露白的道理。她前脚刚从酒楼出来,后脚就向一间据说信誉度很高的钱庄走去。
她存好钱后,忍不住仰天大笑。可笑着笑着,声音却戛然而止。但见她神经兮兮地东张西望,见四周比较安全,没什么花瓶啊、臭袜子之类的东西向她砸来,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来,上辈子的霉运,没有被她带到这辈子来。嗷唔……
孔千欢得意扬扬地跑进了一家成衣店,为自己选了一身特别能代表她此刻心情的行头。
当孔千欢再次走在大街上时,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二百。为什么说是百分之二百呢?因为有些人在看到孔千欢后,实在是太过震惊了,导致脖子扭伤严重,十天半个月的,只能扭着脖子过日子了。
其实,孔千欢也并没有穿什么暴露的衣服。她只不过是梳了一条极其松散的长辫子,穿了一件红艳艳的小抿襟上衣,下配一条如同荷叶般颜色极其正点的绿色罗裙,脚蹬一双用稻草编成的草鞋而已。黑得似墨,红得似火,摇曳在绿叶之上,妩媚在稻麦之乡。
你没法说她不美,也没有语言可以形容她的美。
孔千欢每过之处,都会吸引大片的眼球,触动人们已经麻木的灵魂,让人们由心里发出这样一个感叹词——啊!
“啊”字之后,便再无下文。
孔千欢自我感觉相当不错,甚至十分欣慰自己所造成的视觉冲击力。话说,她很骄傲、很感动、很哈皮。哇哈哈……终于有男人对着她的正脸流口水了!
孔千欢心情大好,挺了挺丰满的胸部,甩了甩黝黑的长辫子,得意扬扬地走在街道上,时不时地在这个摊位上闻闻胭脂,或者在那个摊位上挑几件首饰揣入怀里。当逛完街道两旁的摊位后,她又昂首阔步地走进一家首饰铺,掏出怀中的那条脚链递给店主,说:“麻烦店主帮我打三只小拇指粗细的金镯子,然后将这条脚链上的珠宝摘下,统统给我镶嵌到金镯子上。”
还没等店主的手碰到脚链,另一只手便横插jin来,一把将挂在孔千欢手指上的脚链夺走,继而一脸怒容地瞪向孔千欢,喝道:“现在人证物证都在,你还有什么狡辩?!”
孔千欢望着“突然出现”的百里岚,非常无辜地眨了一下眼睛,反问:“什么人证物证?我怎么听不明白?”
百里岚攥紧手中的脚链,掷地有声地说:“从你走出岚王府开始,我和凤弟便一路跟着你。你在酒楼里吃饭时,曾亮出过这串脚链,将其当做你的赌本。我一看便知这条脚链是我送给柳儿的定情之物。为了睹物思人,我才将它留下,没有陪同她一起下葬。现在人赃并获,你还有什么好抵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