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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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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衣衫楚楚腰,无言相对魂已消。

大概说的就是像墨儿这样的女人吧,粉荷洇润,双瞳剪水,容华若仙,怎么看,都像是瑶池里的仙女下凡。

从前,我不但自信而且还有点自大,但是自从见了墨儿之后,就有些自惭形秽了,在人家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妹妹面前,我感觉我就像只还没进化好的野猴子。

所幸我也不是个容易自卑的人,不然非得一头撞死不可。

吃过晚饭,我坐在床上百无聊赖的抠着脚丫子,自从来了大元之后,在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的黑夜里,抠脚丫子似乎成了我睡觉前唯一的娱乐休闲活动了!

墨儿靠在对面的小桌子,就着一盏小小的油灯,在做鞋!

一双做工极为精美的皂靴已经快要完成了,我赞叹地看着那双如蝶儿纷飞的葱白小手,在油灯昏暗的灯光下快速穿梭,让我看得眼花缭乱!

“墨儿,你的手可真巧,这鞋这么大,是给你老公,额,给你相公做的吧?”

我吐了吐舌头,虽然很注意了,但却总还是不小心把那些现代化的语言给带了出来,听得人莫名其妙。

“是啊,相公戍边很辛苦,墨儿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做几双鞋给他捎过去!”

“当军嫂果然很辛苦!墨儿,你那么年轻,就和你相公分居两地,难道不会觉得春闺寂寞,索性随军算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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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如此销魂的娇妻,我就想不通那个西门寒星竟能安心在边关打仗,真是奇怪的男人啊!要是我有这样的老婆在家,早当了逃兵了,日日温香软玉在怀,给我个皇帝也不换啊!

“小蛮你,哎,你一个姑娘家怎么可以说这么羞的话呢?难怪霜儿说你,说你离经叛道,刁蛮任性!”

玉脸微微泛起羞涩的胭脂色,终于一扫之前浓重的阴霾,稍稍从乌云之中透出了一丝丝的明媚!

这就对了,美人的任务就是用来美化市容的,所以她们天生就该多笑,这样才能到处一片光明嘛!

“呵呵,说自己想说之话,做自己想做之事,这叫哪门子离经叛道啊?女人,应该用于表现自己!”

哎,每个人出生的时候明明都是原创,可悲的是,在那些可怕而枯燥的教条之下,渐渐墨守成规,很多人渐渐都成了盗版,千篇一律的嘴脸!

若是,活着要生活在别人的目光铸成的铁笼中,还不如死了好呢!

没自由,毋宁死!

“小蛮,若我也能像你那么开朗就好了,说不定寒星他——”

墨儿停下手里的动作,收起了鞋和针线包,单手托着香腮,对着跳动的那汪火苗愣愣地出神!黛眉如拢轻烟,眼神飘渺恍惚,那思绪似乎早就飞出去千万里之外了。

这是一个惆怅的女人才有的表情!

我暗自看着墨儿,心里无聊地猜测着她和西门寒星的关系,也许,她可能并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种幸福的小女人!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月西沉,夜已深。

我和墨儿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听窗外的虫鸣蛙鼓,各自睁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

眼前满是西门飞霜憔悴失神的脸庞,他漠然地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求救,像是在倾诉,又像是在抗议,让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透不过气来。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难道我真的把一个少年青涩懵懂的冲动当成了动心的理由?

如果不是,那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啊!

想起了草地上那个天雷勾地火的激情热吻,甚至想起了他的手指婆娑过肌肤时的战栗和火热,还有唇与唇之间的濡湿,那样的激情,又如何解释?

院子外,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猫叫,痛苦中带着兴奋!

妈的,大半夜的,就连畜生都觉得寂寞难耐!

我恨恨地揉揉自己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轻轻地推了推墨儿:“墨儿,你睡着了吗?”

“没有,我睡不着!”

睡不着并不只有我一个,索性重新点燃了油灯,我们坐了起来,开始谈论起自己心中各自牵挂的事情。

来到大元虽然只有三个月,但是这三个月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离奇,扑塑迷离,充满了神奇的色彩,足以写成一本精彩的自传体的,名字就叫做一个黑帮千金的穿越史。

除了自己是如何来到大元这个我稍作修改之外,余下的,我花了整整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墨儿,包括怎么当上瓦岗寨的寨主,又怎么创建的男人帮,以及如何遇上太子无极和西门飞霜的,以及后面所有的事情,包括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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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儿听得很认真,她那张嘴从开始张开到现在就再也没合上。

从瓦岗寨的惊奇,到男人帮的惊世骇俗,再到武林盟主的崇拜之情,她看着我的眼睛里,满是崇拜惊讶,她不敢置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女人能像这样活着,如此之精彩,而且这个女人就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

“我现在总算知道霜儿为什么会喜欢你了,小蛮,你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在我们大元,不,我觉得在这个天下,都不会找出第二个了!”

墨儿的瞳仁漆黑如墨,像个崇拜明星的小孩子一样看着我,让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你把那傻小子的话当真了?”

“小蛮,你不了解霜儿!他是个很倔强又很有韧性的孩子。别的不说就拿他练剑这件事来说吧,三岁那年他说要学剑就不顾一切地学了,而且这一学就是11年,风雨无阻!他的恒心和毅力,远非一般人可比。只要是他认定的,那就是一辈子认定,不会变的!”

墨儿告诉我,她自小在西门将军府长大,也算是看着飞霜长大的。飞霜对她而言,就像是亲弟弟一般。

她告诉我,西门飞霜很少在乎一样食物,但是一旦在乎了,那就绝不轻易改变。

他的心思,要远比他的年龄深沉得多!

她说,西门飞霜对我,绝对不仅仅年少轻狂下的冲动!

她还说,她很羡慕我,能让生性淡漠的西门家的男人火热起来,这是她所办不到的。

墨儿一改白日的婉约,说了许多许多,直到东方泛起浅浅的鱼肚白,才沉沉睡去!

而我则是一夜无眠,睁眼直到天明!

漫漫长夜,听着窗外凄厉嘶叫的野猫,我不禁想起了日记深处,某日闲暇时苦咬着笔杆写下的《选老公标准》:

第一,要长得帅,而且不是普通的帅,要非常的帅,惊天地泣鬼神的帅。

第二,高度要高,但是这个不用惊天地泣鬼神的高,180-185之间就可以了,这样本姑娘的头靠过去正好。如果第一条非常之满足,第二条可以适当放宽1-2cm的标准。

第三,体重65至70kg,允许有一两kg偏差,多了恕不打折。太重,我怕吃不消被压成切片面包。

第四,皮肤可白可黑,但是不能像白人那么白,也不能像黑人那么黑,要性感又健康的蜜色,这样有助于提高我的性趣。

第五,看我目不转睛,看别的女人视若无睹,对我热情似火,对别的女人冷漠如冰!

以下省略若干行!

似乎,除了第二条,怎么看,都符合西门飞霜啊!

一整夜,坚毅的双眉不屈的眼睛,看着我,盯着我,仿佛要把我看穿似的!

哎,都是色欲熏心惹的祸!

失眠了!

活了二十二年,生平第一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体会到了失眠时的那种焦虑、矛盾和焦虑,就像整个人被放在蒸笼里蒸似的!烦躁得想杀人!

索性披了衣服,起床,坐在院子里,静静等待黎明的到来。

风,带着凉意,吹拂走少许我心头的焦躁,但始终不能让那一池沸水平静下来。

这世界上最难过的往往是自己的这一关,怎么迈都迈不过去!

在简单又简陋的院子里,我静静地欣赏了一个美丽的日出,当红彤彤的朝霞覆满整个天空的时候,我有种想逃跑的冲动。

我不敢面对西门飞霜!

他对我,是真心的,真诚的。

其实,我的潜意识很早就发现了,但是我却自欺欺人,像鸵鸟一样躲在自己的沙堆里,以为一切都会过去!

当他当着太子无极的面说我是他的女人时,当他舍弃自己的佩剑跳下江水找到我时,当他抱着我激情澎湃时,当他勃然大怒明明忍无可忍却选择伤害自己时,每一次我的心脏都像被重锤狠狠地敲击了一下!

他喜欢我,是真的喜欢,以一个十四岁少年独有的执拗。

而我却不敢面对,因为我有太多顾忌!

小时候,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同学家的一条小狗,喜欢到每天放学都到他家去看这只小狗,但是当这个同学提出把这条小狗送给我时,我却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我爸爸是黑社会老大,我们家的人都不喜欢小动物,也不会善待小动物!而我又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每样玩具,哪怕是再贵的,在我的手上新鲜期绝对不会超过十天!

虽然很喜欢那条小狗,可是,我却没有信心一直喜欢下去,更没有信心像我同学那样的有耐心,有爱心!

所以,当我同学提出这个建议时,我立刻回绝了!

如果不能让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人永恒的快乐,那我宁愿远远地看着!

而现在,这个世界始终只是我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浪花,很快,也许只要再过几天就会被历史的江水淹没,什么该想,什么不该想,我是明白的。

西门飞霜,他属于这里,而我,属于未来!

我们是相交线,过了这个焦急将会越走越远,永不再见!

天已经大亮,鱼鳞般的天际之上有一只展翅翱翔的苍鹰,矫健优美的身姿充满了力量,它盘旋着,寻找着。

我将食指放在唇边,口哨声冲上云霄。

馒头顿时俯冲了下来,极欢快地围绕着我,一圈一圈。

我伸手,它松开爪子,掉落下一根木头,而后骄傲地落在我的臂上。

我捡起地上的半根木头,是一个未成形的木雕,但隐约可看得出女子婀娜的姿态。

是阴洛的!

“馒头,我让你监视沐老头的,你怎么去把阴洛的徒弟给带来了?”

我总觉得那天把沐老头灌醉灌得太容易了,怀疑其中有诈,故意将馒头留下监视他和桑云,以免上了他的当!

但是,现在他怎么把阴洛的“徒弟”给叼来了,难道,馒头不肯背叛它的前主人,我看他平时对沐风的态度,很不鸟的,应该不至于啊!

我自己翻看着这木雕,竟在座底看到了血迹!

不妙!

“馒头,带路!”

我跨上院外悠闲吃草的马,一扬马鞭,冲进了茫茫晨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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