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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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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饱喝足后,我买了件厚厚的棉袄,把自己里里外外裹得跟粽子似的,然后浩浩荡荡出发了。(一个人怎么浩浩荡荡?体积太大,就浩浩荡荡了,这么简单的东东都不懂,真是的。)

我在街头东晃西晃,跟小偷似的,鬼鬼祟祟的专瞄过往车辆,只要是车,管它人力车(好像没有人力车,不好意思哈,表达需要。)、马车、牛车、大车、小车,反正只要有轮子的,我寻准机会一头,不不不,是一屁股就撞上去。

开玩笑,来自现代的本姑娘,当然知道头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别说一不小心把黑白无常给撞来勾命,单是把脑袋瓜给撞坏了,以后我还不成了傻姑?所以,我忍痛牺牲屁股。几天下来,我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连死命保护的脸蛋都挂了彩。

棉衣店卖棉衣的大妈可开心死了,一见到我就露出谄媚的微笑:“姑娘你看,这一件又厚又结实,保准您明天穿不破。”

“真的假的?这话你天天说,可我还不天天上你这买。”

“真的真的,做生意嘛,诚信是最重要的,这件保准能穿上一天。”

“骗人是小狗?”我给她下套。

“骗人是小狗!”小狗就小狗,小丫头要不是担心你给打死了,断了我一门生意,我还想给件质量更差的呢,大妈心想。

“你敢拉勾不?”我继续。

“拉勾就拉勾。”大妈一点不惧。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小狗。”一老一少拉勾成交。

不过,从大妈看我的眼神中,我知道她把我当神经病处理了,是啊,哪有一个姑娘家一天穿破一件大棉袄的。

药店我天天上大夫那上药,抓药。

大夫是个善良的小老头。他看我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很同情我的处境:“大妹子,是不是婆家对你不好?你家男人也够狠的,下手这么重。”

“啊?我……不是的。”我说什么好?

“不是你男人打的?那是谁?是你婆婆?”

“啊?哎哟~~~~老大你轻点,痛死我了。”

“是谁打的啊,再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不是谁打的。”

“不是谁到底是谁?”

“是是是,是谁打的。”

“那是谁打的?”

我靠!别问了行不,姑奶奶我已经够受了,我怎么知道是谁打的,我自找的不行啊。我一个黄花大闺女,你怎么给我安上个男人,还有个恶婆婆,我好像没欠你钱吧,你干嘛如此咒我。就算我欠你钱,我又不是不还,就算我不还,我儿子我女儿也会还。

呸呸呸!帅哥都没见着,怎么就有了儿子女儿了。

上完药后,我一瘸一拐的往客栈走,一路上,行人指指点点,还有小孩子跟我后面,学着我走路的样子叫我疯子。本来就一肚子气,现在更是怒气冲怒发冲冠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我猛一回头,疵牙裂嘴摆一个黑客的POSE道:“有多远给我滚多远,谁再惹姑奶奶我,立马让他知道什么叫疯子。”

小孩子被我吓得四下逃散,转眼街头空荡荡,我的泪也随着落了下来。

我只是想回去,为什么这么难?为什么!

我知道他们没有错,现在大热天的,只有我一个人穿得里三层外三层天天在街头找车撞,不是疯子是什么。

我烦,我苦,我痛,我无助我甚至想自行了断来结束这场恶梦。

PS:于那串玻璃珠换了800两银子问题:应该说俺在这上边是很白痴的,刚才百度了一下,有人给出很长很详细的答案,通货膨胀严重时,一两白银大约=148元人民币,一般是1两白银=300元人民币左右。

当时俺写下800两这个数字,心中也是没底的,又不想在细节上过多花心思。只想着那玻璃珠要么不起作用,要起作用就得搞多点钱,我当时以为这些钱够苏珊花上十天半个月就成。

而且看多了别人的小说,一出手就是几百两几百两的,俺就……就跟着几百两了。

而这十天半个月里,苏珊还是很败家的,这一点在本章和下一章会提及。

二是关于进皇宫,其实我不爱写宫廷戏,一是别人写太多了,比我强比我好。不过最后我也不能免俗,多少和皇室关联上,呃~~~~~~~~~~主要是不写这个俺写什么呀,只能说尽量少一些。

09。04。12

第六章 路绝

经过几天的撞车党生活后,我一上街那些大小车辆皆绕道而走,以至于我已无车可撞。而我,也光荣的负伤累累,共计流血伤口七七四十九处,乌青积血不出血九九八十一处。总之是新伤叠着旧伤,旧伤上长着新伤,惨不忍睹不堪入目支离破碎体无完肤等等等等。

在床上挺尸半个月养好伤后,痛定思痛,决定不再过这种自残的要死要活日子,我要活得正常,我要活得阳光,我要活得朝气。

可是,我发现一个重大的、可怕的、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我的银子快发花光了。其实八百两不是个小数目,但这些天不说棉衣药费吃的住的都要钱,光赔人家车钱就赔得我心脏胫挛。反正,我的钱就是这样如流水花啦啦的出去了,大家不许骂我败家女。(不然我就直接写又穿回去了,然后整篇OVER。)

(话外音:写得这么烂,早点完了好)

(啊?表打击俺幼小的心灵好不好?给点掌声,给点票票,要是觉得俺码得还行,砸吧!要是觉得俺写得太臭,更要用票票把俺砸进步。~~~~)

钱不是万能,没钱是万万不能。早些天光想着撞车穿回去,压根没想到任何时候人车相撞,赔钱的应该是车,这回钱赔光了,我也撞怕了,让我去过真正撞车党的谋生生活还不如直接一把刀把我给抹了干脆。

原本我是靠网上写点小说混饭吃,那些小说,我都不好意思在这讲。无非就是搞个两男一女或二女一男,然后发生三角恋了,要死要活了,然后某方在生命当头发现真爱是谁,最后有情人终成夫妻,伤心人成了亲戚。再不就是第三者插足,把原本平静的生活搞得狗跳鸡飞,这些,都能极大满足现代人窥视心理,我就靠这些小收入维持基本的平民生活水平。

但在这里,别说没网上,写了没人看,连皇帝老儿都实行一夫一妻制,要真写出来,皇帝他老婆还不以惑国妖民抓了我,一顿毒打后把我给暗了,免得她老公看了我的书后娶回后宫佳丽三千把她打入冷宫。

出路!出路!出路在那?

钱!钱!钱,你在哪?贼老天,你有本事把我弄到这来,怎么没本事下阵钱雨给我?

牢骚归牢骚,办法还是得自己想。今晚,我把原本四菜一汤的小康水平猛降到两个馒头一碗开水的贫民水平,用完晚餐后,信步走上街头寻找发财机会。

虽然我对经商不感冒,但打小受奸商老爸影响,只要有发财的机会,本小姐定能慧眼识真金,牢牢抓住不松手。

有没有猜到我女扮男装出门?

没这样猜?你太聪明啦你。

别人穿越的主出门都要女扮男装什么的,我就奇了怪了,除非女主长得男女不分,不然,不管现代还是古代,男的就是男的,女的就是女的,怎么扮也不可能在街上招摇不穿帮。我呢,一直很满意自己是女儿身,就算来到这个什么鬼景朝,我也没打算扮成男的骗取女孩子芳心。(同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嘛。再说,我长得那么大众化,想骗也没资本。)

还好景朝风气开化,加上这里是京城,天子脚下,自是比别的地方繁华,平日里街上的女子并不少,有出来卖东西的,更多的是出来买东西的,当然,像我这种到处乱窜的应该仅此一个。(如有雷同,定是抄袭,请版主封号一年,哈哈,扯远了。)

这样看来,这里也不错。如果我注定回不去,如果我要在这个时空老死了,我是不是应该主动去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应该发挥我绝世优点主动发现帅哥?这是我穿到这里一个多月来第一次考虑到这问题。

我不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从来都要花好长的时间去适应新的事物,小到换张床都要失眠好几天,如今换了个时空,一下子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何止是不习惯!

如果,我改变不了外界,是不是应该改变自己?

走在人流如织的街头,我不知何去何从。以前,向往一个人无牵无挂的自由生活,感觉那特逍遥,现在真正一无所有了,才发现连死的想法都有。

死?说到死,好像有哪个所谓名人说过一句话:“如果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面对问题吗?”

如此说来,不好好活着,似乎对不起说这话的人了。(呃,他和我好像不认识,我活不活着关他什么事。)

是的,我要生存下去,还要活得好好的,把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我倒要看看,那个把我弄到这儿的主,到底想怎么样!

我在人潮里东张西望,寻找一切可以发财致富,最好是一夜爆富的门路,象极了一只嗅觉灵敏的狗狗。

卖衣服?

衣服是个赚钱的好东东啊,男的女的老的幼的富的贫的,谁不是天天要穿?衣服是种消耗品,破了旧了过时了就得换。我越想越来劲,只要有一个象样的店面,有时新款式面料上档的衣服,不愁没生意。这个投入嘛……说到投入,我现在馕中羞涩,别说店面,进货都没资金,此发财招坚决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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