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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hapter 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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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上来了6岁的我,喜欢扎俩小辫,然后盘起来,装丫鬟。

6岁的博士,喜欢在官兵抓强盗的游戏里,固执地扮演军师的形象。

我问,干吗要当军师啊?

他答,因为军师最聪明。

我斜眼睨他,怪不得要当博士。

10岁的我,对感兴趣的事情追根究底,喜欢偷偷离家出走,习惯迷路。

10岁的博士,勤练小提琴,已经知道帕格尼尼。

我问,爬个泥泥是什么东西?

他答,神奇的小提琴家,会拉出魔鬼的颤音。

我寒毛倒立地看他,他的喜好真的很古怪。

12岁的我,考试吊车尾,揣了卷子躲到博士家的床底下。

12岁的博士,已经读完了古文观止,看着我的逃亡,神色如常。

我说,博士,不要告诉我妈我在哪里。

他说,阿姨,你们家艾心去了天井。

我吐吐舌头,他镇定自若地走过去,关了门。

那个时候的我,最喜欢穿无袖的连衣裙,露出粉藕一样的手臂,在大太阳底下奔来奔去。

博士说,“你不怕晒黑么?”

我说,“不怕,阳光多好,多温暖!”

然后,我没心没肺地笑起来。

那个时候的博士,头发柔软,眉眼长得像女孩,脾气好的如仙人一般,最喜欢静静地看着我撒野。

我说,“博士,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安静文雅呢?”

他说,“这样比较有利于思考和学习。”

说完,他又用那种沉静的目光看着我微微地笑起来。

这些全都发生在,我还是完整的我的时候。

我诧异自己,竟然还能够回忆起如此众多的细节。

不否认,因为怀念它,而把这些回忆涂上了更加美好温暖的色彩。而因为这样的粉饰,使我更加怀念。

然后,6年过去了。

我终于看到,我们变成了什么样的大人。

博士仍然站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轻轻地问,“你好吗?”

我把脸埋在自己的手心里,泪水顺着皱巴巴的袖管一直流到内臂,那早已失去感觉的布满伤疤的皮肤都可以体会到潮湿。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放开自己的手,然后在博士的面前号啕大哭,告诉他我一点都不好,我只是一个任由自己在无尽的失望之中自我沉沦的人。

而当博士看到我的泪水的时候,他必然是会觉得心痛的,也许会和以前一样,陪着我一起落眼泪。

我对此深信不疑。

然而,我怎么能够这么做呢,我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直白地说出自己心中的话,即使是博士,这个了解完整的我,并且目睹她残缺不全的博士。

任性的念头稍纵即逝,我很快地用手背拭去泪痕,抬起头,尽量用最兴高采烈地语气说道,

“我很好,你呢?你好吗,博士?”

博士的眼睛里有一秒出现了一丝难于言喻的酸楚,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每当他感到伤心的时候,他那琥珀色的瞳仁就会看向天空,鼻子用力吸气,好像努力要把悲伤的情绪吸回去。

这种习惯,看起来至今未变。

然后,他也恢复了正常。

我们已经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哪怕有一点点的意外泄漏,也会很快把它们回归原位。

一文钱,不再是那个举手投足娇嗔嘻笑的小女生,不再喜欢夏天,不再喜欢阳光。

我隐忍,孤独,容易恐惧,害怕落单。

并且失去信仰。

博士,也不再是童年的那个矮小的男孩子,不再讨厌运动,不再担心日晒。

他优雅,沉稳,一如既往的温情。

但是更加英俊。

我变了,他也变了。

6年的距离,我们就是这样长大成人了。

博士告诉我,他提前被保送到阿唯考取的那所学校,本硕连读的机械专业。

他问我,你呢?

我说,是离得不远的那所理工大学。

他和我肩并肩地走着,我已经需要微微仰起头,才可以看清他的侧脸。

“那很好啊,记得过来找我玩。”他那样说着,平平淡淡的,却是令我感到熟悉的语调,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模一样。

这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要回家的时候,博士送我到校门口,脸上很是犹豫了一下,然后说,

“我能问你个问题嘛?我搬家之后为什么没有给我打电话呢?”

我呆了一下,很窘,

“那是因为我妈洗衣服时把你家的地址和电话洗掉了。”

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是真的嘛?”

我有点着急,“是真的,千真万确。”

他微微笑起来,“我知道的。”脸上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然后又从包里掏出纸和笔,写了号码和地址,塞进我的口袋里。

“这次不要再洗掉了,好不好?”

我连忙用力点头,表示出我的诚意。

快要踩动自行车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一桩满奇怪的事情。

“博士,我没有给你打电话,那为什么你不打来呢?”

他说,“因为,我怕你并不以为我是你的好朋友,我怕听到你已经忘记了我。”

脸上带着些许腼腆的害羞表情。

我也以为,你已经忘记了我。

可是,你离开后,你所留下的记忆,却点燃了我那盏孤寂的灯。

我摇头,“博士,我不会忘记你的,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他笑起来,“我也是,永远不会忘记你。”

然后,他朝我摆摆手,对我说再见。

回家的路上,再次经过那些大大小小的桥,看着桥下的流水,或急促,或缓慢。

人生,也许,就像这流水一样,难以琢磨,难以掌握。

能够保持不变的,还有什么呢?

也许,只有友情。

我奇怪自己,仿佛一瞬间有种松掉的感觉。

好像又回到了童年时代夏日的午后,懒洋洋,希望可以在地上铺张草席,或者在楼下的院子里找一棵大树,背靠着树干在树荫里打盹。

那天晚上,我把和曲世浚的重逢,和我的叉烧包分享了下。

她听到我堂而皇之地跑到一中去洗脚,不可抑制地大笑起来,“艾心,你太厉害了,幸亏没有被老师看见,不,我真想让他们看见,然后拍下他们错愕的表情。”

我盯着话筒,也许只有我才相信这么爽朗的笑声是从徐如唯同学的声带里震动出来的。

看起来,我真的很有搞笑天赋……

她笑了好一阵子,说,“不过真没有想到,你的童年玩伴居然是曲世浚。”

“怎么了?”

“他在一中很红啊。”

“是吗?”

“他成绩那么好,气质也很高贵,算是极少数几个我认为相当不错的好人。”

(极少数几个,―___―不愧是冷血叉烧包。)

我“哦”了一声。

“怎么你不惊讶?”她问。

“曲世浚从小就很优秀,司空见惯了。”

“我以为你会紧张一下下。”她咕咕地笑。

“我紧张个什么劲啊!我们只是朋友。”我知道叉烧包开始想歪掉了。

“哦,朋友。”她附和着,“那么,他有女朋友跟你也没有关系喽?”

有那么一秒钟,我发了一下愣,我承认,我的心有一点点刺痛,但很快,我就说,“那有什么关系,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

那是很认真的声明,说给阿唯听,也说给我自己听。

“好吧,不过说起来,他的女朋友名字很有意思呢,和香港的武打女星同名,就是演碧眼狐狸的那个。”

“啊,郑佩佩么?”

我们俩很不厚道地笑起来,然后不约而同反省自己的幸灾乐祸。

“好啦,我们这么笑不太对,不过郑佩佩真的很厉害,她也是被保送到和我同一所大学的。”阿唯这么说。

呵,博士的女朋友,这么优秀,是理所当然的。

而我呢,有朋友就够了,阿唯,博士,就够了。

对于能够失而复得的人来说,一定要懂得知足。

这是我用来告诫自己的话。

如果太贪心的话,会失去更多。

如果再失去的话,我真的就一无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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