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第 37 章(1 / 1)
晚上回到家,简做了件让我现在想起,也会咬牙切齿的事,怎么说呢?这要从我做的第一顿饭说讲起……
前面提到,我虽不会做饭,但也不是笨蛋,像模像样的打个鸡蛋,稍微煮点饭总还是有数的。——好歹电视上看过。
我先将鸡蛋磕在碗里,随手抽出只筷子开始搅拌。简从楼上下来煮咖啡,他换了件白色纯棉的裤子,宽宽垮垮的,上面则是件烟灰色针织衫,将袖子挽起来。他因为瘦(主要是薄),这套衣服穿上去,显得很是慵懒。
这家伙径直走到我们采购的货物旁,将咖啡豆从里面翻出来,才抬眼望着我打鸡蛋。他说:“一看就是外行——你用筷子搅,要搅到什么时候去啊?”
我觉得背后一凉——又要被他损了。果然,这家伙从我旁边的抽屉里找出一组打蛋器,各种大小。他挑了只最小的递给我,道:“打蛋要用这个,还有——一开始应盛在打蛋盆里打。”说着他又指了指我旁边的一个蓝色塑料盆子:
“一看就是没做过饭的,你真会煮饭吗?”
我不说话。
“饭怎么煮熟?”
“用……用电饭锅。”我小声地说。
“很好,你买了么?”
“家里没有?”
“很明显——出去买东西之前,你应该先看好家里缺什么啊?”
他语气一贯温柔,脸也还是一贯和善,我有些气馁地看着他。——如果今晚害的我们仨没饭吃,那肯定是我的错。
“算了,“他原本是逗我,见我认真了,指了指灶台上Chris用过的那只平底锅:“可以直接用锅煮。”
我松了口气,他自顾自的磨咖啡去了。
“你到底知不知道如何做饭?”
“不知道。”反正已经被他揭穿了,我老实交代。
“先加米,油和调料,再加水,最后加鸡蛋和其他蔬菜。”他背对着我边操作咖啡机边说。
…………
……
——没错,就是这么回事,因为简是第一个教我做饭的人,所以导致此话误导我人生N年。和他在一起时不说,离开他后,我也仍然是这样煮饭,直到后来在法国和一个超级会做饭的中国留学生男友同居。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我自告奋勇要做晚餐,他直接被我的操作方式雷到。
“你怎么这么做饭啊?”他惊讶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不明所以。
“饭要用水煮熟了才能炒的。”
这下,该我惊讶了。
这是后话。
简是我很多事的启蒙老师,关于煮饭,他就是这么教我的——这家伙看我炒鸡蛋饭也不是一回两回,他那么聪明,走南闯北,这点常识,肯定是有的。
也就是说,一开始教我,他可能只想着随口逗逗我。没料到我真听进去,且如数照办了。
也就是说,每次看我煮饭,这家伙一定都在偷笑,他到底是老奸巨猾,骗得我晕头转向。
我还记得那天做出的饭,口感的确和以往在国内吃的不同,我还想着或许是米的种类问题。Chris倒是夸奖好吃——这家伙味觉有问题,什么都觉得香。
简勉强吃了一小碟,评价是还算及格,允许随他去参加会员制派对。我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的衣食父母——谁知,这家伙自作自受。当夜跑到厕所去吐了个底朝天,从厕所出来,连回书房的力气都没有了。在客厅的沙发上歪了一夜,直到清早被起来慢跑的Chris发现。
第二天是礼拜六,我起床的时候,这家伙早已被Chris架回卧室。我去拿牛奶,看见冰箱上有一张便条贴,简的字迹。辨认了半天才看出来,他要我先随便吃点儿什么,下午大家一起出海玩。
好吧,我又要抱怨了,说到这家伙的字迹,也是件令人愤慨的事。他的汉字实在花里胡哨,或者干脆就拿它当拉丁文在写——想想吧,这点上,全世界医生都是一样的。
人家老外学写中文,写的丑就算了,起码一笔一划,规规矩矩。而简这个在国内没读到小学毕业的家伙,字体是自视甚高,龙飞凤舞。原本,我辨认潦草字的本事就比别人差,更别提他独创的花式中文了。所以这家伙的汉字,于我而言,完全就是天书。
简睡到十一点多,急急忙满爬起来,脸上尽是床单皱褶,嘴唇苍白。
“你怎么不叫我?”他抱怨道。
“我想你多睡下。”我望着他起床必备的一脸冷漠呆滞相——这家伙早上起床时是最笨的,也是最可爱的。
“我只有周末有空,也好带你四处逛逛。”他顺手拿起茶几上的报纸找当天星座运势的版面。
“我看到你留的便条了——我们怎么去?”我对他所谓“出海”俩字心存疑惑,于是问他。
“哦,我有条帆船,就停在迈阿密港口——不过这附近没什么有趣的小岛,就看看大海吧。”
“你自己的船?”我太佩服这家伙了,深藏不露。
“那谁驾驶?”我问他。
“当然是我——还有Chris。”他说:“没驾照,不代表没有航海执照,Chris就更是老船员了”
我对此深表怀疑,他撇撇嘴,懒得和我理论,自己跑去微波炉热牛奶了。
中午左右,Chris回来,我们三人驱车来到港口。港口密密麻麻停了好些船,等我走近看到他的,差点没笑喷出来——他的船有个特幼稚的名字——Rey J。
我说:“你怎么这么俗啊,干脆叫superman不是更牛掰?”
(Rey,西班牙语,相当于英文King)
他瞟了我一眼——“小孩子懂什么,这是我名字:王,简。哪里俗了。”
虽然无言以对,但我始终觉得丢脸——人家的船,要么叫twist,要么叫violence,只有他的……只能说,这名字与众不同。
跟着这俩家伙爬上船,解开绳索,卷上锚,打开发动机,"Rey J"号随之向蔚蓝色大海驶去。
我喜欢迈阿密的海,一望无际,可我更爱在海中驾船前行的人,他和蓝天白云如此相称。
我坐在船头吹风,突然想到一部漫画——海贼王。
这是我看过为数不多的漫画,它同时也带给我浪迹天涯的梦想,不过当然是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远离忙碌物质的世界,只过相亲相爱的日子。
可惜的是我既没有船,也没能遇见陪我完成这梦想的人。
现在这个驾船的人,穿着夹趾拖鞋和半截的牛仔裤,倒是像极了路飞。别看他有时粗线条,可有时却又特细致。他将船驶离港口后,就由Chris换手掌舵了。
我远远看着这家伙走过来,递给我两样东西:防晒油和晕车药。
我没接,说道:“我不晕车。”
“不晕车也得吃,这是船,不是车。”他说着将它们放在我旁边
我只有拿起药,想了想,说:“该不会——你晕船吧。”
他脸色苍白不说话。
我乘胜追击:“就这样,还考航海执照呢,老实说,你是不是贿赂考官了?”
“这都被你发现了,不过今天时间不够上岸,就在海面上看看吧。”他说着,低低咳起来。此时迈阿密虽已入春,但海上还是微有些寒气,再加上风大,也难怪他会咳嗽。
我说:“你进去吧,别着凉了。我自己欣赏就好。“
他点点头,很听话走进船舱,不一会儿又出来,已添了件白色戴帽卫衣,松松垮垮地罩在身上,嘻哈味很浓。此前,我从未见这家伙穿此类衣服。没想到还挺帅:看上去就像个学生。
这样,他又在我旁边寻了处坐下,将后面帽子拉上。
“我真是自己考的,没作弊。”他继续刚才话题:“你觉得这样挤兑你监护人有意思么?”
“有意思。”原本只是开开他玩笑,他一说,我倒真来气了:“那你觉得大老远把自己监护的人拐到美国来有意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