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国内篇最终章(1 / 1)
因为回去也晚了,那一整天,我都没像往常一样去看他。
发生了那件事,我当然不敢让简知道,可又怕他看出端倪,于是,我只休整了一天,次日,又像往常一样去医院了。
在病房里,我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虽然他只把我当小孩看,我却有种背叛了他的感觉。
其实现在想想那天,任谁都能看出我的不对劲儿,但简只是问我有没有写作业。
我说没有。说完后,不知为何,想到自己受的委屈,和他也并不是毫无干系,于是突然无端地想气气他,便又加了一句:
“前天晚上和Laure出去玩了,第二天起太晚,懒得写。”
这当然不是理由,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晚上出去玩了。”他听到,也没说什么,一副“女大不由娘”的架势。
之后护士进来,将药水熟练地接在他的留置针管上——我发现那针管换了位置,从他左手挪到了左脚脚踝处——反正他目前身子虚,仍不被允许四处走动,所以并不会带来不便,只是手上仍是有些肿肿的。(其实并不容易看出来,不过是我熟悉,因为他太瘦,就算是肿,也不过是肿到正常人手臂般粗细。)
简工作的时候照例像往常一样为我准备了原版书读——这回却不是漫画,但也不是manga,他像惩罚我似的,将它们全换成了充斥着大量文字的小说。我鼓着腮帮子将书抱到一边,小声用法语骂了句脏话——故意骂给他听的。
这家伙也不和我计较,专心在电脑屏幕上,可就算偶尔用手敲敲键盘都吃力地皱起眉:毕竟他左手肿的厉害,右手又不太灵便的样子。
下午,他突然告诉我已帮我联系了所学校,还真是在迈阿密,不过是一所住宿制的女校。我咬牙切齿,觉得他就是见不得我快活。
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只想去慕尼黑。
“为什么?”他奇怪了:“你之前不是还说迈阿密是第一选择吗?”
我说:“我刚发现,西班牙语要弹舌头,我学不来。”
“好吧,那算了。”他声音疲惫,甚至懒得和我争辩了。
其实简这段时间来一直疲惫,我不知他在忙些什么,总之一定是很头疼的事,所以才会有失他一贯作风的将我丢在一边。
我不问,他也不说——其实即便我问了,他也不会说吧。
大于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我无所事事,缠着他陪我聊天,我提起我俩都熟悉的人——Astin。我说我觉得他很有趣,明明那么聪明,却坦言自己不爱动脑筋。
简当时还盯着屏幕,他停下鼠标,转头看我,竟说:
“名字以A开头的人,总是我的克星。”
我摇摇头,表示不明白,他向我解释道:“念大学的时候,学生中很流行打斯诺克,Astin是排行榜上,对我最构成威胁的人……哦,对了,还有Alex也是,每次去滑雪,都被他甩一大截……”
我哑然失笑——敢情他还是个记仇的家伙。
于是我接下他的话,继续问:“那其实你们谁比较厉害?”
他说:“你指什么?”
“斯诺克。”我说。
他说:“水平差不多。”
我心里想,你肯定是在骗我,因为当男人说起自己和某个人差不多的时候,往往其实都差对方一截,而当他们真的和对方水平相当,他们往往会说:“虽然看起来差不多,其实我每次都没尽力。”
没错,男人都是这样,爱炫耀。当然这件事无法求证了,不过是建立在我经验上的猜想。
我不动声色的安慰他:“哎,怕什么,反正你在医学院成绩比他好嘛。”
谁知他说:“其实每次考试,ASTIN都只落后我一丁点儿。”
艾原来如此厉害,是我所未料到的,因为若将他和简现在的成就比较起来,我甚至都不会想到他曾是紧挨着简名次的那个人。
我惊讶地问:“他有那么厉害啊,看不出来呢。”
简说:“他比我聪明,不过我比他努力罢了。”
我眼睛都瞪圆了——简在我心目中,就是最聪明的那个人,可他却说艾比他还聪明。
还没等我惊讶结束,只见这家伙眼神又马上黯淡下来:
“可他从不知道好好运用他的智商。”
我想说,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习惯用一个长辈的口吻评论他人,人Astin年纪比你还大(看起来当然就更老了)。
谁知我还没说呢,他马上转而教育我:
“素儿,其实你也很聪明,只是从不将心思放在干正事上——你要记住,这世上,每个人吃饭睡觉做必要工作的时间都是差不多的,而真正将人区分开来的却是那些可自由支配的时间:有些人选择打瞌睡,有些人选择看无聊的肥皂剧,有人选择周旋于异性之间——其实决定人一生成就的并不是他有多聪明,而是他愿意将自己的聪明放在哪儿。”
我愣愣地看着他。
他说:“我希望你至少是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彼时,我好像很听他的话,并且只听他的话——即便他用长辈的口吻教训正处于叛逆期的我,即使他说的话听起来就像大道理般。这些话倘真出于我父母之口,我反而不一定听得进去,但简毕竟和长辈不一样——他是我深爱的人。
长大以后,我常常逢人便说,简是我人生的导师,因为再没更好的词去形容他对我的影响,我们可以说,他教过我外语,教会我如何待人处世,怎样煎蛋煮饭用烤箱。乱七八糟男人关心的话题:小至棒球比赛的流程规则,大至美国软硬势力对世界局势的作用。
但这些,我也能从书上,或者浩瀚的网络里搜索出来。幸好人与人间的交往,总有些是现代咨询代替不了的——于我而言,就是那些他对我根深蒂固的影响。
我想其中最重要的,应是他教我如何把生活当回事儿。所以我现在也能自豪的说,自己便是那芸芸众生里拼命挣扎活着的一员——至少我有在认真去生活。
此外,那日输液结束,他向医院提出办理出院手续,这家伙说住在医院简直是浪费人生,他还有很多事要做,是手提电脑无法替代的(听上去好像是迈阿密的医院出了点什么问题。)
主治医师当然不同意——他当着医生的面订了两张下周去迈阿密国际机场的票——他的和我的(他甚至都没问我意见。)
那医生坚持这家伙至少还要修养半个到一个月。他淡淡地说,他自己也是医生,心里有数。
于是第二天,我和李医生只有无可奈何地去接他(没错,是被强迫的。)
李医生那日开辆SUV,后车载了只轮椅,我说他又不是不会走路,干嘛带轮椅。他说他腿是神经性疼痛,之前一直瞒着大家吃大把的处方药,这次住院被发现了,所以他住院的同时,也在戒药。
戒这类药,会带来排山倒海的副作用,其他的还好说,他车祸受伤的那只腿,又开始整日整日的痛,痛到他不敢将身体的一丝重量带到那条腿上。
我想,难道这就是简看起来很累的原因吗?
我们走到楼上,他已穿戴完毕,很精神的样子,就算在医院住了那么久,走出来还是一条好汉。
没错,这是他原话,所以他坚持要自己走下楼。我想反正有电梯,也不碍事。谁知他还在电梯里的时候,已坚持不住,直接扶着镜子一屁股坐在地上,最后还是被我们推了出来。
无论如何,好歹是出院了。
简出院后,人更是忙翻天了,好多工作积攒起来,他甚至没精力关照我。而我在他的嘱咐下,回家打包行装——我深受简的影响,选择了轻装上阵,笔记本电脑,几本小说,两件换洗的衣服,就是所有了。
有些人觉得出国一定要带电子词典——对不起,我没有这玩意,我不仅没有电子词典,也没有词典——简就是我的翻译机,我还要这些做什么呢?
几日后,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简骗到了美国,离开中国那天,他嘱托我穿成熟些,免得让人家以为他拐卖小孩。而那日他穿了件黑风衣,灰色波西米亚风的围巾,只背了个Dior的挎包,东西比我的还少。
我跟在他后面,拖着箱子,边走边意淫着前面那风度翩翩的家伙就是我男友,美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这是第一次,我和他两人的旅程,飞越半个地球,长时间不见阳光。
这是第一次,我踏上花旗国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