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第 30 章(1 / 1)
尾随救护车去了医院,但我并无机会靠近简——他一下救护车就被一帮医务人员围住,通过紧急通道迅速进入急救室——而急救室是闲人免进的。
好在艾让简的私人医生跟着进去了,他说他了解简的过敏史和用药记录。
我们站在大楼外吹风,我习惯性掏出烟盒,礼貌性的,是先问对方要不要。艾很惊讶:
“你才多大就抽烟?”
我说:“你别看我这样儿,年纪也不小了。”
他笑:“年纪小的都说自己老了,年纪大的却人以为自己还年轻。”
我说:“我倒真希望是这样。”
(这样,自诩老男人的简就不会把我当小孩看了。)
“什么意思?”
“简昏迷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叫我回避。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他?”我自嘲道。
父亲临终,我是看着他去世的,消化道大出血可不是什么优雅的病,那时,他已意识模糊,眼珠都不知在看哪个方向,虽是自己的父亲,但你不得不承认,样子是骇人的。
我记得在父亲病床前哭着,医生要我保持床上之人的清醒,所以我使劲叫他名字,我说:“爸,你千万不要睡,撑过去就好了,千万千万不要睡……”
结果,他还是将我丢下了,然后是我妈。
此后我几乎天天晚上做噩梦(至今,偶尔还会梦到那天)。
于是我暗自发誓,今后若自己病重,必定是找个房间,放着音乐,一个人静静死去,如果我有小孩,他也决不被允许看到我的惨状——孩子毕竟是孩子,我希望自己的后辈,在睡着的时候。都是带着甜蜜微笑的。
我之于后代,便是简之于我。
此外,简还将自己女友的名字,故意改一个字母赠我——他果然当我是孩子。
憋了好久,其实我早就想向简抱怨,不过一时遇上他急症,差点也就抛诸脑后了。
靠,怎么一提到简,我就想哭呢。
我说:“我知道Ursule的事了。”
艾诧异:“你听谁说的?”
“还能是谁?黄帝呗。”我说
“哦,他啊,他其实并不清楚事情的缘由。”他说。
难道,那场车祸,还有什么黄帝也不知情的秘密?
“他一定认为,是简拿她姐姐做了盾牌,换取自己一命的。”
“……”
“事实上,并不完全是这样,”他说:“关键时刻,简自己也吓到,当时他手术还未恢复,一瞬间的惊吓导致他甚至不能掌握方向盘,只顾着抵抗心口的疼痛——是Ursule本人,将方向盘左打了过去,大约是为了保护简……”
此时已近夕阳,急救口变得静悄悄的,橙红柔和的阳光洒在艾的脸上,显得很是凄凉,我听他沉沉地讲这个故事,再加上之前亦添了几分经历,很容易便产生了画面感,不由也跟着难过了。
“当时,我就坐在简的后面,他的确是无能为力——倘若他有半分力气,也绝不会让Ursule夺过方向盘。”
“那他,他事后没向黄帝他们解释?”
“他说,没什么好解释的——本质是一样,Ursule是为了他死去的。”
我沉默地看着他。
“他当时流了很多血,可Ursule更惨——她一滴血没流,只是全身骨头都碎了,人像一滩烂泥,当场去世。要知道,即使是再高明的医生,也没办法起死回生,简尝试一切急救手段,但那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他每碰一下她,就有更多的血从她嘴里,耳朵里,鼻子里涌出来,混着简自己的血,红红的侵染了全身。
直到救护车赶到,用布将Ursule脸盖住,他仍不相信她已去世——总之,他完全丧失作为一个医生的理智,愣跪在地上,直到被急救人员带走。、
此后的五天,他都住在ICU,清醒了也还是什么都不说。我出院后去看他,他只讲了一句话:“我不会再做医生了。”
简出院后,被我捉住一次在家里割腕自杀。我说,你现在的一切都可都是Ursule用命换来的,她要知道你这样,还不如当初就不要救你。
只是我说的话,他听不进去。——伤愈之后他独自去了趟里昂,Ursule的故乡。大家都以为他是要去寻死,找他找疯了,没想简却独自回了,然后就变成现在这样子。”
“什么样儿?”
他哼了一下:“疯狂赚钱,再拿钱去做慈善呗。”
我勉强笑了,我是否也是他的“慈善”之一呢。
“哦,还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他说:“Ursule是我们那届最优秀的学生,简的心脏移植手术,事实上就是她主刀的——这么多年了,它看上去依旧还不错。”
听到这儿 ,我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感觉简,好像在一个我无论怎样努力也触及不到的地方,我呆呆地看着艾,只觉得无与伦比的绝望。
艾倒是反应快,看出我在郁闷,便说:“还没吃晚饭,饿了吧,走,先找个地儿解决肚皮问题。”
我说,还是不要离开吧,简还在医院里。
他说:“有小李在你放心,他当年可是简的得意门生。”(嘿嘿,懒惰的作者终于又为配角取了个名儿,不是,是姓)
“可是……”
“没什么可是啦,不会走很远的。再说了,咱俩等在那也是白等。”他说着拉我就往外面走,此时,他离我很近,我闻到他身上草本香味的古龙水。
艾带着我左拐右拐,竟找到一家清真的大盘鸡店。
那是我头一次吃大盘鸡,居然还是老外介绍的,实在是讽刺。
他像个地头蛇,熟门熟路的找了个角落坐下,抽出双筷子掰离,开始磨。我看他这样儿滑稽,真像个中国人。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解释道:“这也是你们中国人教的,正宗吧。”
“太正宗了!”我肯定地说。
一顿大盘鸡吃了半个多小时,席间,艾讲了不少他们大学时期的趣事。他讲到简一直眼红班上其他同学都有打工经历。也跑去找了个类似于办公室保安的工作。谁知人家嫌他看起来没安全感,不要。他说ursule在法国曾做过热线电话接线员,从她第一天去起,一连5天,都没有在coffee-time时被serve coffee,她一气之下,就辞职了。所以和简一样,也算是个没有打工经验的人。
我问:“那你做过什么呢。”
他说:“我做过的part-time job可多了,其中最长时间的是搬货员——就是回收那些汽水的玻璃瓶子啊,将它们搬上车。再将满满的汽水搬下来。”
我很诧异 :“这活挺累的呀。”
“那是当然。”他说。
“你怎么不找个轻松些的,”我边问心想艾这么聪明又能干,应该能找到更好的零工工作。
“因为我不想动脑筋。”他说。
此时,我突然觉得艾是个挺讨喜的家伙——简除了生病期间,脑子是一天到晚都转不休,让人感觉复杂,此外他又热衷于维护自己良好形象,什么事都做得如此完美,还使人有距离感。艾在这点上,相比起来就可爱多了。首先,他比简懒(简是个工作狂),且并不掩瑜。其次,像他和简这样儿令我只敢在井底仰望的天才,却说出“懒得动脑筋”的话,反更显得率真。
我还在想着,艾的手机响了,他接了鸟语几句,挂掉电话对我说:“Jane现在已经转到ICU了,你是想去医院呢,还是回宿舍?”
我当然还是担心简。
“你呢?”我问他。
“我打算回家睡觉。”他说:“建议你也回去,那儿有专业的医生,你守着也是白守。”
我想他说的也有理,倒不如等简有精神了,陪他打打电动什么的,况且就算我现在去,简若是知道了,也会赶我回来。
这样想着,我便说:“那我也回宿舍吧。”
艾于是将我送回宿舍,回程的路上,我小心翼翼地打听Ursule,艾对他的评价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很特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