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1 / 1)
我想有个人,能够经常对我微笑;我想有个人,能够经常跟我说说心里话;我想有个人,能够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想有个人,能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陪在我身边;我想有个人,知道心疼我;我想有个人,能够陪我一起看细水长流。
-------------------------------摘自浓浓的博客
坐在车里,一排排的高楼晃过浓浓的眼,脑中怎地蹦出了个词,物是人非。
不会变化的是环境,会变化的永远是人,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当你转身,突然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变,只有自己变了。
浓浓自嘲了一下,她不过是才离开3个月,竟然心已变得如此沧桑。仔细深想,也许是宁墨悔婚后,心就开始变了。
很快出租车停在了A大门口,白雪之带雾宁在休息室等待,江晨陪浓浓办理复职手续。A大不愧为一流大学,办事效率就是快,没花几分钟,浓浓就办完手续了。
回到浓浓的住处,浓浓拿钥匙开门,翻包的左边找钥匙,才想起钥匙她没放在左边的包里,是啊,她现在没必要去讨好谁了,她做回自己的时候就决定改掉被宁墨改造出来的习惯。她正一点点的把宁墨驱逐出去,很快她就要成功了。
进屋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取下那幅忍字,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了,然后是整理房间,接着采购家用物品,毕竟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待浓浓、江晨和白雪之三人合力整理完房间后,已经是傍晚了,接了温饱问题后,浓浓和雾宁都不想动了,两人不愧是母子,一模一样的动作,都撒娇似的摊在江晨怀里,白雪之看着这温馨的一面,决定不打扰,自行离去。
“难怪austin喜欢靠在你怀里,果然很温暖。”浓浓抱着江晨的腰都不想放开。
“浓浓啊,你已经远离了撒娇年龄了。”江晨失笑
“谁说的,我才不老呢,你也不老。咱两正好天生一对。”浓浓不服了。
“天生一对,我喜欢,不过现在该给austin睡觉了,他困了”,江晨抱着揉眼睛打哈欠的雾宁进房间。
浓浓看着他们互动,不知情的人一看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亲生的父子,连浓浓都快这么认为了。
只不过想到明天晨接新项目,她也要上课,就不得不把雾宁带去给杜若照顾,她也不想和雾宁分开,但是明天项目的事儿却又很多,再说了雾宁也是他们的亲孙子,让他们照顾也是天经地义。
“想什么呢?那么投入?”江晨把雾宁安顿好回到浓浓身边。
“在想你。”浓浓也毫不扭捏,直接说出心中的感受。
“是嘛?有多想?”
“很想很想,晨,还好我没有错过你。”
“浓浓,我也很感激,也没错过你。”
浓浓就这么抱着江晨的腰,靠在江晨怀里,好一会才开口。“晨,谢谢你,还有我发现我开始喜欢你了。”
“才是开始喜欢吗?浓浓,我还要等多久才能得到你的爱呢?”
“爱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应该不会太久。因为我是雾浓浓,如果被我爱上,我回去努力的追。晨,你将是我努力的目标。”浓浓坚定的回答道。
“浓浓,我相信你,睡觉吧,明天都要早起,晚安。”江晨轻轻的给了浓浓一个晚安吻。
“晚安。”浓浓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熟睡的雾宁,想着江晨,突然又没有睡意了,于是她打开了blog,看着之前自己写的心情。
最早的一篇是8年前写的:
漠然回首,明月当头,只是晚风不识愁,断肠无语问青天,天不语,惟有泪徘徊。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场幻觉。
第二篇是她警告自己:
三毛曾说某些人的爱情,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爱情,是本身的幼稚。
接着翻到了2年前写的:
曾经看过那么的一个小故事:小猫在撒娇或者做错事的时候,需要别人的安慰和教导。如果这时主人打击了它,它会狠狠记住,不会再犯。女人,有着猫一样的自尊。特别是陷入感情里的女人…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其实需要理解和爱护,她的这一点自尊,其实是要你对她的在乎。她会记得你曾经在某些小事,某些细节上对她的宠爱,或者,漠不关心。某一时刻,某一瞬间在她心里将成为永恒。
这是去年她决定带雾宁回美国之前写的:
莎翁: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该放弃的决不挽留。该珍惜的决不放手。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
既然如此那就做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看着以前自己成长的一切,浓浓抬手打上了最新的留言:
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放过机会。莽撞,可能使你后悔一阵子;怯懦,却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完美的女人该有完美的爱情,浓浓,为爱向前冲,加油。
然后关机,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