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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杨康:第三十五章 金刀驸马麾下的小羊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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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北去,从城市到农村,再到草原,从宋国的地界进入原来金国的地界,人烟开始变得荒凉,开始出现了战场的痕迹。原本繁华的村镇变成残墙破壁,到处都是来不及掩埋的尸骨,少数的几个还有人烟的村子,也是人烟稀少,几缕炊烟加重了那种悲凉。但是从这些村镇原本的规模来看,这些无1不是原本人声鼎沸的繁荣景象,但蒙古大军如同蝗虫一般过后,几乎没有留下什么。从余生的百姓眼中,也几乎看不出1丝生气,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想到这些将在数十年后同样会发生在江南土地上,我的心如同这被春寒笼罩着大地一样悲惨。

在金国与花刺子模国的边界,从几个游牧的牧民那里得知,蒙古大军已经在近两个月前进入花刺子模国,现在只怕已经打到了花剌子模的名城撒麻尔罕,也就是花剌子模的新都城。看来蒙古灭金的最后一战就在这里,而且我的父王就在撒麻尔罕,老天保佑,我能够及时赶到。

进入花刺子模国不久,一天中午,在一条小溪旁边,我下马歇息,这匹马已经连续跑了好几天,只怕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匹马就没命了。虽然我可以用内力,但是在前途未知的情况下,又怎么敢轻易地消耗掉我那宝贵的内力。而且现在战乱时期,身上虽然带有大量的现金,但是想要买几匹马用于代步,却是无处购买。

正就着溪水吃的干粮的时候,隐约听见在前方小山包后传来厮杀的声音,我感到有些奇怪,这里已经是战场的后方,蒙古大军已经远远的在前面,怎么在这后面还会有战斗的声音。我骑上马,跑到山坡上,遥遥望去。自从获得了大智大师的二十年内力以后,可以说是耳聪目明,虽然远远的隔着数百米远,但我仍然能够清楚地看见两拨人马在那里厮杀,一边人数较多,约200多人,蒙古军士打扮,另外一班人马人数较少,只有50余人,身穿金国的服饰,这时候正处于下风。我看了一眼,200多人,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高手,应该不会消耗我太多的内力,两腿一夹马腹,从山坡上冲下去。

处于外圈的蒙古士兵看见有人冲了过来,分出了十几个人往我这边冲来,嘴里叫道:“来的是什么人?立刻止步。”手里的弓箭已经张开,对准我。我也懒得回答,继续前进。这些出来阻拦我的蒙古兵看出了我的不怀好意,一声大喝,几乎只听见一声响,十几支羽箭迎面而来,几乎瞬息而至,不得不说这些蒙古士兵都是精锐,这些羽箭竟然无一落空。小样,老虎不发威,被你当病猫。内息转处,双足1踏脚蹬,整个人腾身而起,左脚在马头上一借力,这匹可怜的马顿时委顿在地。双手一挥,‘如封似闭’,不得不说在防守而言,太极拳的却是最佳选择,那十几支羽箭就被挡在我的身前,左手1招,将那些箭控在手中,双手掌力一催,这些箭对于那些蒙古人而言是来得要比去得快,还在为这些箭被对方抓到手中而在发呆之际,那些箭就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眼前,只不过我的功夫虽好,却不是哲别,这些箭倒有一半落了空。没空埋怨自己的箭法,右手抽出背在背上的宝剑,虽说在天艺的眼里,全真剑法一无是处,但这个时候却很好用,不用像少林寺的那些功夫,往往要消耗大量的内力。我砍、我劈、我刺,一剑一个,转眼之间,眼前一空,那十几个蒙古士兵已成为我的剑下亡魂。随手拉过一匹马,继续向前冲去。

在那边拼杀的两班人马见状,见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连斩十几个蒙古精兵于马下,被围困的金人顿时士气大振,那蒙古兵带头的一个百夫长见状,便亲自带着三十多个勇士向我扑过来,转眼之间,就将我团团围住。那个百夫长挥舞着一个宽大的马刀,大喝一声:“尔乃何人?为何杀我蒙古勇士?”

我冷笑一下,:“要打就打,哪来那么多废话。”在马上作战不是我的特长,左手一拍马背,整个人腾身而起,目标是右侧一个膘捍的汉子,很显然他没有料到这一招,尚未来得及用刀挡住我的去路,就发现自己的脖颈处发出一声脆响,顿时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栽下马去,一命呜呼,到死也没有明白自己是怎么死法。我收为捏住他脖子的左手,右手宝剑一挥,旁边的一个大汉的脑袋就和他的身体分开了。为首的那个大汉看到人还没有看清楚,就损失了两个精锐手下。大怒道:“下马。”很显然在围殴打的时候,骑在马上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我懒洋洋地站在中间,看着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蒙古人,脸上带着1丝嘲讽。“扔掉你的剑,大爷赏你一个全尸。”那个百夫长狞笑着向我靠近。

“放下武器,不就是1把普通的宝剑吗?你要就送给你好了。”

我抛下宝剑,围着我的蒙古士兵脸上露出喜色,很高兴吗?在宝剑即将落到地上的那一瞬间,我的右脚一踢,正中剑柄,宝剑在割断一个士兵的脖子后,又将另外一个人钉在地上。蒙古士兵大怒,蜂拥而上。我轻笑一声,整个人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在蒙古士兵之中绕来绕去,给他们带去了死神的召唤。梅超风师父,看看你的徒弟的九阴白骨爪练得怎么样,又没有一点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只不过我没有愚蠢到在他们的头顶上开洞,相对于坚固的头骨而言,脆弱的脖子消耗掉我更少的内力。在那个百夫长的眼中,我的手就像1把死神的镰刀,轻轻的一抚摸,就带走了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而他却没有能够靠近我半步。

“你这个混蛋,有种的和大爷我打上300回合。”

“是吗?”我笑了起来。还没有等到那个百夫长回过神来,我整个人已经贴在他的身上,抓着他的右手,在他手上的刀送进了他最后一个下属的心脏内。

“你不是人,你是一个魔鬼。”百夫长对着我大喊大叫,我看着被我用指划断双手手筋扔在地上的百夫长,说道:“是吗?要不要看仔细一点?”

这个时候,他在看清楚我的面貌,不由得呆住了:“你不是金人,你是一个汉人。”

“回答正确,可以奖赏你一个全尸。”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个汉人要帮助金狗,我们蒙古和你们大宋是盟友,我们在帮你们报仇雪恨,难道你忘记以前金国是怎么对待你们汉人的。”

“你是对的,也是错的。为什么要杀掉你们,有三个原因:第一个是因为我不仅仅是一个汉人,同时也是一个金人,而且还是金国的小王爷,这是其一,这国仇家恨不能不报;第二个,你们蒙古人大军过后,可曾放过一个寻常百姓,难道那些还不如车轮子高的孩子也会对你们不利吗?这是其二;还有一个现在说了你也不明白,现在我多杀一个蒙古士兵,以后汉人可以少死几个……”说完,一指点在他的百会上。“好生安歇吧,你的手下我会很快就送过去陪伴你的。”

剩下的战斗已经很简单了,虽然蒙古人悍不畏死,但是在我这个变态面前,没有1招之敌,就连他们中间最强悍的勇士都死在我的面前,况夫这些小兵。但是他们仍然给那些金人造成了一些麻烦,原本50多位金人勇士只剩下20多人,而且个个带伤。为首的是一位长着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他一边命令手下抢救自家的伤者,打扫战场。自己向我走来,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儿面熟。他走到我的面前,恭恭敬敬的抱拳施礼道:“在下完颜晶多谢这位公子救命之恩,不知恩公尊姓大名,可否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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