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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好一个恋旧情的山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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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是奇妙的,让你永远意想不到的。

蒂莫西那种老奸巨滑,老谋深算的人,却有埃尔莎这么一个性情豪爽,直来直去的女儿。这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蒂莫西一走,埃尔莎就开始闹腾,一会儿让赫顿把她的诅咒解了,一会儿说要方便,把赫顿弄的没脾气。

但你有千条计,他有一条法。

赫顿就是死活不理她。要论武斗,赫顿不如埃尔莎。可要论脸皮,埃尔莎就差多了。

赫顿先把斯特曼用绳子捆了,又来捆我。

他也是太大意了,直到我伸出手近距离放了一个闪电术,他才明白过来了。

可已经太晚了。他两眼一翻,头发唰地一声竖了起来,呈拖把状,昏迷过去。

“伊莎贝尔,你没事?”

“我当然没事,不然谁来救你?”

我指了指斯特曼:“你能不能解开他们的昏睡状态?”

“这个容易,不过我可没办法解救自己。”埃尔莎垂头丧气地说。她也练过诅咒,不过没有赫顿精通。她更喜欢直来直去的斗气,在她看来用诅咒害人太没劲,面对面砍人才是人世间最爽的事。

“这个也很容易呀。”我嘻嘻一笑,用凝水术聚了一个大水球,哗地倒在赫顿身上。

赫顿被冷水一浸,睁开眼,瞳孔里出现了我的影子,顿时一缩,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

我又用一个电击术,蓝光的光弧在他湿透的衣服上乱蹿,他又一次全身僵硬地倒在了地上。

“你再跑啊,看看我的风刃能不能追上你?”

不等他说话,我嗖地放出一个风刃,贴着他的头皮扎入地上。

赫顿刺猬似的头发,从中犁出一道青色的头皮,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二分头。

赫顿脸都白了,尖叫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没有想杀他,我要的是威慑,我蹲下去,笑着说:“那要看你合不合作了,解除你妹妹的诅咒,再解开我手下人的毒,这你可以办到吧?”

“可以,可以。”他忙不迭地点头。顿了顿,又不相信地追问:“我救了她们,你真的肯放过我?”

人不同,思想就不同。

一个人亏心事做多了,总以为别人会和他一样心歹、心毒、心黑。

我当然不会杀他,我只是在他治好埃尔莎、弗雷德、斯特曼之后,给斯特曼使了个眼色。

斯特曼一拳把他打昏了而已。

这里肯定不能再呆了。只是我们来到恒多罗的城门口,才发现城里的戒严虽然解除了,但城门口的把守却很严。门口的石墙上贴着绘有我们图象的通辑告示,门口被尖锐的鹿角分正两个通道,成群的士兵正在一个一个盘查过路人。

这可怎么办?硬闯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我们也能闯出去,但我相信,诅咒神殿绝不会就此罢手。在这大街小巷,不知隐藏了多少诅咒师和喇嘛。

就在我一策难展的时候,忽然传来霍德管家的声音:“伊莎贝尔大人。”

我转身一看,只见一个车队正停在不远处,山姆正坐在马车上向我招手。

不对呀,按理说,我们大闹了诅咒神殿,山姆应该被牵连才对,毕竟是他带我们入殿的。

可如今,他却意气风发地站在这里。从他脸上,看不出一点沮丧。

这是怎么回事?

想归想,我的脚步可没有停留。毕竟这时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与其想,不如问。

我可不认为这个草包少爷能耍出什么花招?

“山姆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等你了,我的小美人。”山姆又恢复了最初见到我时,那色迷迷的德性。

我朝他的车队打量了一下,依然还是一群陌生面孔,虽然一路走来,我却和他们没什么交集,能认出的人实在不多。

这时一个弓箭手正在向我张望,撞上我的视线,马上转向了别处。

我有那么可怕吗?

“伊莎贝尔,你可把我害苦了。”山姆说:“要不是莲花女深知我洛克威尔家族的底细,我真要被你们拉下水了。幸好莲花女不是不明大义的人,她说这件事我的功要大于过,毕竟是我带你们去的神殿,不然她还真难见到你们。只是偷走宗佛和万咒书,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

说着,他向我们打量了一下,诧异道:“怎么?宗佛怎么没被你们带来?”

宗佛在埃尔莎那儿,她去找她的北冰半兽人朋友去了。有了鹰身人这个飞行器,她想出城,显然比我们简单的多。

这些,我当然不会对山姆说。

这个人,我还真是信不过。尽管我们相处了那么久。

“你怎么知道宗佛和万咒书是我们偷的?”

“嘿嘿,你当我是傻子吗?”山姆的笑容不象傻子,象白痴:“宗佛和万咒书可从没离开过诅咒神殿一步,可你们一来,他们就不见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说的也是。我点点头,盯着他问:“那么山姆少爷,你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我可是一个恋旧情的人。”山姆委屈地说:“伊莎贝尔,你也太小看我了,你以为我会怎么做?告密,还是真的把你们抓起来?不,不,我山姆可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信。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就是那样一种人。

“好了,好了,上车,我带你们出城。”山姆在我注视下似乎有些慌了,一挥手:“快点,别让人看见。”

我、斯特曼、弗雷德上了车,好在这辆马车比我雇的那辆大的多,装四个人绰绰有余。

我向山姆伸出了手:“弗雷德带的那个袋子啦?你不会忘了拿吧?”

“怎么会?”山姆尴尬道:“你不说,我还真差点忘了。”

袋子里除了衣服和钱,最重要的就是那张传送卷轴了。那可是斯特法诺当年救了一个炼金术士,才换取了他的空间法阵,制作出来的。虽然只能传送一个人,但这可是救命符。

别的可以不要,但这个一定不能丢。

车队到了城门口,看守城门的那个小统领还想撩开帘子,往马车里望,却被霍德扇了一记耳光。

“干什么?你看清楚通碟,这可是封疆大臣洛克威尔家的车。这样的车,你也敢搜?”

统领一脸怨念地看着这个奴才,正要发火,忽然脸色一变,畏畏缩缩地让到一边去了。

透过门帘豹缝隙,我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看,却没有看见什么破绽,站在他面前的都是一脸肃穆的洛克威尔家的侍卫,没有什么不对啊?

马队渐渐动了起来,出了这座宏大的城池。

我的内心却有点不安,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我碰碰斯特曼,悄悄问:“你看这支侍卫队跟以前有什么不对?”

斯特曼是个粗线条的人,他的记性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瞅了半天,才不确定地说:“好象少了一个人。”

“谁?”

“旅馆里那个向我挑战的刀疤脸。”

果然不对。

我记得清清楚楚,埃尔莎伏击这支队伍时,死了三十二人,也就是一百人的编队还有六十八人。可刀疤脸不见了,应该是六十七人才对,可现在数数,依然是六十八人。

这是怎么回事?

只有一种可能。

侍卫队伍依然是六十八人的队伍,人却不是那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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