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男人婆(1 / 1)
接下来的几天相安无事,路上出人意料的平静。或许是这平静,给了山姆一种错觉,他的色心又蠢蠢欲动。
这是一片山谷,并没有高大的树木,只有低矮的權木丛,山上开满了一种蓝色的野花。一条溪流在路的左侧,时隐时现。
沿山而建的道路并不平坦,很多地方都被雨水冲刷得坑坑洼洼。在这种情况下,坐在马车上显然并不是一种好的选择。我们只好下了马车,随着队伍缓缓而行。
山姆显然并不擅长走山路,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催着赶路的他,“我们要快,要让莲花女感受到我们的虔诚”。要一歇再歇的也是他,“反正药膏又不会失效,走那么急干什么?真是的,累死我了。”反正他总是有理。
在他喘完了第十九次气,我以为又要赶路的时候,他忽然冲我招了招手:“伊莎贝尔,你过来。”我端祥着刚摘下来的手指间的一朵花,漫不经心地说:“山姆少爷,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这花有点象雏菊,但比雏菊多了一丝清幽的香气。
我没看见山姆的眸子闪过一丝狡黠,“好吧。”他清了清嗓子,象念咒一样大声说:“关于普莱斯特的佣兵团,我早已经察觉了……”
“等等。”我向左右望了望,大家都好奇地望了过来。这个时候,山姆怎么会突然说起什么佣兵团?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我心里充满了震惊。我还是低估了这个草包少爷。
原来他早就打定了主意,打好了算盘。只等我上钩。
其实这事我们也是太大意了,以一个三人为团的佣兵团怎么可能在不死一人的情况下,轻易杀死三眼蟒蛇?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会暗里追查一下这佣兵团的来历。这样一件事,对别人而言,戓许很难,但对山姆来说,却实在算不上什么。问题不在而于他发现了猛虎佣兵团这只隐藏在黑暗角落的队伍,而是猛虎佣兵团是见不得光的。
也许正因为他认为他握住了我的把柄,才会这么肆无忌惮、信心十足地雇用我们。
在他眼里,我恐怕只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小鸟,始终逃不出他的掌心。
他见我乖乖站起来,坐到了他身边,满意地笑了。
“伊莎贝尔,看得出,你是一个聪明人。”山姆笑眯眯地说:“你该不会明白我的意思吧?”他去捉我的手。
我闪开。我说:“我不明白。”纵然他可能真的知道了普莱斯特的来历,但他到底知道了多少,又或许根本就在诈我,这必须弄清楚。
“普莱斯特的一切,我全知道。他们就是在帝都劫走洛伦佐的暴徒,现在洛伦佐大概也在他们当中吧。你想不想,让我飞马报告我父亲,把他们一网打尽?”
我不想。但我至少知道一点,山姆到目前为止,对我、弗雷德、斯特曼依然一无所知。
这是不是也是我的筹码呢?
我笑着对山姆说:“你知道的真多,可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山姆色迷迷地说:“你,我的小美人,我当然知道你,你是我末来的情人……”
啪地一声,山姆脸上多了一道五指山。
山姆勃然大怒,跳了起来:“你……你敢打我!”
“我不敢,可莲花女冕下敢!这一记耳朵,是我代替她教训你的。”我不动声色地望了望四周,命令他:“坐下”。
山姆为了胁迫我,自然离大家远远的,以方便他说话。
虽然不少人看见我扇了他一记耳光,但大家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都想当然地认为山姆调戏少女未遂,反遭教训。
霍德这个死心塌地的奴才倒是有心护主,但看见山姆悻悻地坐回去,并没有招呼他过去的意思。摸了摸肿得跟馒头似的脸颊,又退了回去。
山姆一脸震惊:“难道您是……?”
我冷笑一声:“我当然是莲花女冕下的人。你这个白痴,你差点坏了我的大事!你以为我们怎么会莫名其妙来到暮日森林,你以为一个八阶斗士会是一个小小佣兵团的人?”
山姆恍然大悟,他使劲地拍打着自已的脑袋:“对呀,你看我,我真是头猪,我怎么没想到?”
你没想到的事多了。
“可是伊莎贝尔大人,你们为什么不一举将这些叛逆一网打尽,反而要帮助他们?”
“有些国家秘密本来是不可能告诉你的,不过看在你也是我诅咒神虔诚教徒的份上,我还是稍稍透露一点吧。”我神秘兮兮地说:“我国的至宝万咒书不见了。莲花女冕下怀疑它在洛伦佐手里?”
“什么?!”山姆象被蝎子蛰了一下,又一次跳了起来。这消息显然比我们是莲花女的人,更让他震惊。
“镇定,镇定!山姆少爷,你好歹也是洛克威尔领主的儿子,国家的栋梁,怎么可以这样没有分寸,象个十足的乡巴佬?!”
我板着脸,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望着他,教训道:“这是国家机密,说出去有辱帝国脸面。山姆少爷,你不会说出去吧?”
“不敢,不敢!”山姆把头摇得象波浪鼓,一连声地说:“您放心,我绝对会让它烂到肚子里。”
我满意地笑了:“洛伦佐这人不比普莱斯特,他非常狡猾。我们借着杀掉三眼巨蟒的机会赢得了普莱斯特的信任,但却无法接近洛伦佐,他始终对我们怀有戒心。我们有心豪取强夺,又怕他狗急跳墙,毁了万咒书。我们也是左右为难,难以取舍之下,决定赴帝都向莲花女冕下禀告这一切,再取定夺。现在你明白了吗?”
山姆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明白了,明白了。”
“你还想不想让我当你的情人?”我讽嘲道。
“给我天大的胆子我也不敢了。伊莎贝尔大人……”
“自然一点,要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是,是。”他嘴里说是,其实不是,他在我面前再也没敢伸直腰板。这个胆小鬼,彻底没了胆气。
我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我也没想到我居然有撒谎的天赋,虽然是意出无心,却天衣无缝,犹如神来之笔。不要说他,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自已真是莲花女的手下了。
真做假时假做真。这话,说得没错。
队伍再一次缓缓前进,就要走出山谷的时候,忽然从旁边的小树林里射出一片密集的羽箭,顿时有十几个人倒下。
有四、五十个人从林子里冲了出来,为首的一个人是个女子,却长了一张凶悍的马脸,一身红色的紧身衣,在策马狂奔下犹如一团滚动的火焰。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大汉,也不骑马,只凭两条腿竟比奔马还快,正是旅馆里那个逃跑的巨汉。其后的人皆挥舞弧形圆刀,一看就是佣兵打扮。
一见这女子,山姆忍不住笑了:“埃尔莎,原来是你这个男人婆在搞鬼!你父亲输给了我父亲,你也注定会输给我!”
马脸女人一边狂奔,一边咬牙切齿道:“山姆,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小人,和你父亲一样卑鄙!洛克威尔当年在我父亲麾下战战兢兢做事时,你一口一个姐姐,叫得多亲热。我父亲一下台,你就马上翻了脸,想把我蒂莫西家族斩尽杀绝。告诉你,没那么容易!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好活!”
我偷偷问山姆:“这个埃尔莎是什么来路?”
山姆咬牙切齿地说:“这个男人婆是蒂莫西的女儿,丑得跟什么一样,还自诩美女,整天在外面招摇撞骗,勾引男人。还成立了一个佣兵团,叫什么“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呸!”
他侧脸看了看我的表情,又小心翼翼地补充道:“我不是说这佣兵团的名字不好,象伊莎贝尔大人这样的,十个男人也比不上您。可埃尔莎是什么东西,她是女人吗?白白糟蹋了这名字。”
看来这个埃尔莎在过去没少欺负过山姆,瞧他恨的,牙都快咬碎了。
山姆的侍卫队虽然人数多,但猝不及防,许多人为了等山姆,都是牵着马慢慢地晃悠。这一下变起突然,一下子慌了,许多人刚刚挽缰上马,对方的圆刀已经挥舞过来。犹其是那个巨汉,其身如铁,力大无穷。手里举着一根粗大的铁棒,不论遇上的是人是马,都是随手一抡,莫不人仰马翻。骑兵冲来,不等近身,反而连人带马都让他撞飞了。顿时,烈马嘶鸣,血肉横飞,又倒下二十几个人。
不过也仅仅是乱了五、六分钟,山姆带的侍卫队可是层次分明的,弓箭手,盾牌手,长枪队应有尽有。长枪队一上,这只“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佣兵团就失去了优势。至于那个唯一能独撑一面的巨汉,则自不量力地挑战斯特曼:“那个大个子,你打死了我两个兄弟,我要为他们报仇。有种的,和我单挑,我们决一死战!”
斯特曼笑笑,并不废话。拔出了长剑,从马背上一掠而下。
巨汉又把铁棒一抡,满以为能把斯特曼砸飞,谁知手里一空,长棒已被斯特曼一剑削断。
“我不服!”他愤愤不平地瞅了瞅手里和扫把一样长的残棒,丢在地上,扯着嗓子喊:“仗着利器,你算什么好汉?有种的,我们拳头对拳头,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
切!战场之上,谁和你讲什么公平?这个人真是太天真了。我怀疑他的智商,顶多只有七岁小孩的水平。
要是别人,早就趁他只顾说话,毫不防备的功夫,把他给剁了。
但斯特曼是谁呀?他根本不在乎这个。
从容不迫地还剑入鞘,他笑着对巨汉一招手,道:“好啊,我们来玩玩?”
巨汉莽牛一样撞过来,他一闪身,脚下一绊。就象倒了一座山,巨汉扑通倒地。
斯特曼也不客气,一个箭步,骑他身上,拳头雨点一样砸了下去。
那人的筋骨也不知是什么做的,真不是一般的结实,斯特曼开碑裂石的拳头擂在他身上就跟打鼓似的,能传出半里地。我听着,都瘆得慌。可他居然没事。一个鱼跃,跳了起来,又一次怒吼着冲向斯特曼。
斯特曼怎么可能让他撞上?
一闪身,巨汉只觉得眼前一花,屁股上又挨一脚,再次扑倒。
这时局面已被侍卫兵控制住,没有了巨汉的铁棒助威,佣兵团很快败下阵来。埃尔莎的身手还不错,她是冲得最远的人,但已是强弩之末,离山姆还有一箭之地。
她却没有放弃,拿出一个铁筒,一拉后边的绳子。只听一阵铁刃乱响,一大片薄似蝉翼的刀片从筒里飞了出去,密密麻麻,犹如蝗虫。
本来她伏击山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都懒得插手,只想在旁边看热闹来着。
谁知道她一下子拿出大规模杀伤武器,我招谁惹谁了?我都来不及施放土系盾牌。
不过好在土系盾牌没有,人体盾牌还有一个。
弗雷德张开双臂,挡在我们面前。
利刃刺进身体的声音,不绝于耳。一会儿功夫,弗雷德霎时成了刺猬。
纵然如此,弗雷德遮拦的面积依然有限,何况他是偏向我这边的,可没考虑山姆的体积有多大。
山姆一声惨叫,滚倒在地上,半边胳膊、腿都扎满了明晃晃的刀片子。
说时迟,那时快,埃尔莎见一击不中,立即发出一声啸叫:“鹰身人,救我!”
狂风骤起,一个黑点从高空中俯冲下来。
起始,我还以为那只鸟。但当黑点渐渐变大,渐渐清晰,我才发现那是一个面目狰狞的人。
那人,人头鸟身,背上长着一双巨大的翅膀。手足仍是人类的,但全身都被茂密的黑褐色羽毛覆盖了。
侍卫兵从没见过这样的怪物,吓得轰然后退。
鹰身人趁机抱住埃尔莎,展翅掠上了高空。
另一边,不知跌倒了多少次的巨汉,被斯特曼提了起来。这情形就象小猫举起了大象,显得分外滑稽。
“我念你也是一条好汉,放你一条生路,走吧!”斯特曼低声说,把晕头转向的巨汉抛了出去,丢出了这个圈子。
巨汉石头一样咚地落在地上,左右看看,总算知道大势已去,朝斯特曼望了一眼,终于象一头犀牛,发出震耳欲聋的脚步声,跑远了。
眼见战斗就要结束了,弗雷斯却仍然插着一身刀片子,站在那里傻笑。
我急了,瞅瞅远处目瞪口呆地霍德管家,狠劲踢了他一脚:“快躺下!”
弗雷德这才慢腾腾地睡到地上。我蹲下,叮嘱:“快叫疼啊,傻瓜。你受伤了!”
“哦。”弗雷德这才明白过来,他这刺猬造型有多么惊世骇俗。他扯开嗓子,没有一点表演天赋地大喊:“疼啊,我好疼啊!”
我很严肃地喊:“斯特曼,还不快把弗雷德扶进马车去?没看见他受伤了?!”
吓傻了的霍德管家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刚才还真以为这人杀不死呢,原来还知道疼啊。除了疼神经反应太慢了一点,这人基本可以认定,是血肉之躯。看来,上次自己的确花眼了。
进了马车,我一把接着一把,将弗雷德身上的刀片子拨了下来。裂开伤口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迅速合拢,还真是不死金钢啊。我望着他,感概万千。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山姆治好了自己的伤,屁颠屁颠地钻进马车。说是治好,其实只是止住了血,止住了疼,伤口仍在缓慢合拢而已。
他兴冲冲地拿出一瓶水,讨好地说:“快把这药水给他喝了,有疗伤的奇效。”他一抬头,正对上弗雷德好奇的目光。他吓了一跳:“你怎么好得比我还快?”
“当然了。”我洋洋得意说:“你以为我是干什么的?我可是莲花女冕下最得力的诅咒师,他的这点伤,不值一提。”
“是吗?”他摸摸脑袋,一脑袋糨糊说:“可我怎么感觉不到你身上有诅咒师的气息?”
“山姆少爷,你是在怀疑我吗?”我怒了。一指他的脚:“你的脚有什么感觉?”
“没感觉啊。”他还没说完,脚底就蹿起了一道蓝色的电弧。
他一声惨叫,跳了起来,脑袋和车顶来了个亲密接触。
“有感觉了,有感觉了。有一种麻麻的、痛痛的、烧灼的感觉。”
“哼。”我冷笑一声:“那是为了惩戒你对我的不敬,我给你下了枯荣诅咒。从今天起,你的身体会从脚部开始腐烂,直到你生命完结。”
“饶命啊,伊莎贝尔大人!”山姆哭天抢地地哀嗥,把额头当锤子用,把地板砸得咚咚作响。“我只是有口无心啊,我并不是在讽刺您,您大人大量饶了我吧。”
我故作惊奇状:“你不是也是诅咒师吗?一个区区的枯荣诅咒能把你怎么样,你还是自己把它解了吧。”
“大人,大人啊,你久居神殿,当然不知道枯荣诅咒这种深奥的咒语,民间早已失传了。别说解除它,我长这么大,连见都没见过啊。我的大人啊,我知道我错了,您就饶了我吧。”他涕泗纵横,痛不欲生。
“好吧。真没想到啊,我诅咒神殿人才凋零至斯,你们这些的贵族竟然连区区枯荣诅咒都解除不了,唉,可悲可叹啊。”
我把手放到他的头上,问:“怎么样,有感觉吗?”
“有。好冷。”山姆挖空脑汁,想把那种感觉表达出来:“就象有一块冰砖放在我脑门子上。”
废话。我撇了撇嘴。本来就是在你头上凝聚了一块冰砖嘛,你以为是什么?
“好了,诅咒已经解除了。你可以走了。”
“是。”山姆一点头,一块冰砖从他头上掉了下来。
“看见没?”我指着那块摔得四分五裂的冰砖,语重心长地说:“看见没?这就是我从你体内拔出来的诅咒原体。”
山姆连连点头。
开玩笑。我和你是一个档次的吗?
看不出我身上的诅咒师气息,那是很正常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