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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骤雨初歇 (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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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一路通向临安,一路通向金陵。季千姿站立半响,决定去临安。她抬起头望着天空,天快黑了,大地上升起缕缕轻雾,罕见的暖冬,虽已十一月,但气温反到比晚秋时还高。

她拭去满面薄汗,妆黑的面容差点被抹化,走了太久的路,轻巧的包袱也如千斤似的,她不得不倚在路边的树干上歇息会。

路上的轿马还甚多,步行的却无几,她到不害怕,破旧的衣衫,丑陋的面容,瘦削的身子,这样的男子,没有几人会驻目的。从洛阳跳马车离开后,她沿着山路慢慢地走,有时步行,在时搭一下拉柴的牛车。她与普通人闲聊,她会听老人抱怨儿子不孝,妇人唠叨老公酗酒;她会问别人家喂了几头猪,今年收成如何。。。。。。离洛阳越来越远,她渐渐已忘了那个会弹琴的季千姿、曾经遇到过许多不幸的季千姿,她只当自已真的是一个流浪的穷小子。

没有目标,也不赶时间,她逢店必停,逢景必赏,为一个铜板和别人讨价还价,为医治一个病危的乞丐在一间破庙住了三天。她吃得少又吃得简单,所带的银子虽不多,但足够很长时间的花销。她没有想过终点在哪里,以后有什么打算,不想,就这样走,有一天真的累了走不动,她就停下来,随意找个差事,总能把自已养活的。

在路上,她曾遇到一个杂耍班子,跟随了很久,在班子里看人家演戏,为人家写唱辞,也跑过龙套,她发现自已很喜欢那种飘泊的生活,放任地演绎着别人的的欢离合,有过一直跟随的想法,但人家下一站的方向是洛阳,她只得放弃。

临安,一定有更大的戏班子,她想着,脚下的步履不由得加快了,反正歇得也很久,就趁夜赶路吧!

趁夜赶路的人好象不止她一个,身后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她忙闪到路侧,是三辆超大的马车,箱箱笼笼堆得满满的,车中人员好象很多,不时传出一声声大笑。

领头赶车的是位老者,薄雾中看不清面容,他大声吆喝着,看到路边的千姿,热情地问道:“小兄弟,一个人这么晚是去哪呀?”

“临安!”

“哦,我们同路,要搭个便车吗?”

布帘突地拉开,几个男女探出头来,友好地冲她笑着,“上来吧,没有关系的。”

马车缓缓停下,最后一辆马车中不知怎么传来一声低吼,象埋怨马车行驶得不稳。几位男女一吐舌头,齐声轰笑起来,向千姿招招手,“快上来,台柱发火了。”

千姿不好推辞,伸出手,一位男子拉住她,她跨上马车,刚坐下,老者就把马车驶得飞快。

千姿好奇地打量着车中的人,不象世俗的男女,他们之间似乎很随意也很和善,不时说笑着,哼唱着。“请问,你们去临安是。。。。。。”

“哦,”拉她上车的男子友好地一笑,“我们陈家班,是去临安唱戏,赶车人就是我们班主陈老板,我们几个是师兄妹。”

“你们是戏班?”千姿眉眼都欢喜得跳起来了,“我。。。。。我去临安就是想找戏班的。”

大伙同情地看了一下她的面容,小心翼翼地问,“你想学唱戏吗?”

“啊,”千姿装着很有自知之明的样,温婉一笑,“我这样,只能打打杂,我是喜欢戏班的生活,走街窜巷,从一座城到另一座城,天天都过得很新奇。”

“哎,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啊,等你真正入了这一行,就知其中的艰辛了,终日飘泊,到哪里都是过客。”大伙的笑意一下消失,其中一位落莫地说。

千姿不自在地低下头,她似乎触动了大伙的痛处。

“呵,不过他和台柱有得一拼,出发点都是新奇。”落莫只一会,大家又开始说笑了。

“是啊!”

“台柱是什么样的人?”千姿又好奇地问。

“脾气很大很大的人。”众人哄笑,“你到了临安,马上就会见识到了。”

她不禁有些期待。

天色放亮时,马车进了临安城,在一家叫做红伶堂的戏院前停下,众人一脸疲惫跳下马车,帮着卸箱和提道具。

陈老板看千姿清瘦,就让她帮着看着马车。红伶堂位于临安城的市中心,有三层楼,戏台很大,包箱也多,设施都非常不错。好象陈家班名声很响,红伶堂在大门外已挂了个大大的条幅,什么陈家班隆重献演,有很多临安百姓也拥了过来,兴奋地围观着。

人群中忽起响起一片惊叹声,千姿闻声侧目,后面马车布帘一挑,走出一位修长的红衣男子,肌肤胜雪,俊美绝伦,一双细长的凤目流盼生彩,可惜神态太过倨傲,旁若无人地走向后台。

“区子秋,区子秋。”人群中有几位女子控制不住激动地含泪高呼着,而他似未闻,步履闲适地继续上前。

“谢谢大家对区公子的抬爱,晚上请过来捧场吧!”陈老板抱拳向众人寒喧着。

众人不肯离开,目光直直地追着红衣男子的身影。

“呶,那就是台柱。”同车的一位男子推了下千姿,说道。

千姿有些发笑,一个狂傲的男子,不知怎么让她觉得他有些任性的象个孩子。“哦,好象架势很大,一定唱得很好。”

“嗯,那到是真的。”

马车很快卸完,陈老板挥手让大家吃饭休息下,然后活动活动身子,准备晚上的开场戏。

千姿脸皮厚厚的,也跟在众人中间。戏班的饭菜还不错,而她吃不来,拿了个馒头,坐到后台化妆间的一侧。突发现那位区公子独自在一间化妆室吃着,饭菜极为精致。

人和人差别好大哦!

她微笑地看过去。

区子秋察觉了她的目光,眉头一皱,冷冷地回瞪过来,“其实你不扮作男子,也没人会多看你一眼的。”

千姿半张着嘴,愕然此人讲话真的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她淡然一笑,也不追问他是如何看出来的,“好象是哦,但出门在外,男子总归方便些。”

区子秋欲出口的讽刺不耐地咽回,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有些不习惯地看了她一眼,推开面前的饭碗,起身来到茶案前,从一个包袱中掏出把古琴,视她不存在似的,轻轻拨弄着。

是曲很动人心弦的《凤求凰》。老实讲,他弹得不怎么样,指法错乱,而且节奏断断续续,象单个的音符在蹦。

千姿浅笑摇头,有些替司马相如委屈。

“你没看过俊男吗?”区子秋停下奏琴,冷漠地又瞪着她。

千姿觉得好玩了,轻快一笑,“俊男当然见过,但是这样的弹琴方式没有见过。”

区子秋难得脸一红,雪白的面容象印上一朵艳红的云,极为美丽。他有些羞恼地说,“你会吗?”

千姿态低头看了看右手的四指,冲他扬了扬,“我虽然不会,但会听会看。你刚刚那样子不对,应该是。”她起身,走上前,用左手试着弹了几个音,区子秋一听,神态不禁大惊。“你这么丑,琴却弹得不错。”

千姿不禁大笑,“老天哪会那么偏心呢,我长得很丑,总有某些方面比别人强点吧!”

“你留下给我做使唤丫头吧!”区子秋强行决定了。

“我?”千姿指指自已,“我可是对戏台上的事不太懂哦!”

“你无需懂那些,只把帮我管好服装,端端茶便行,主要的是帮我听听琴、看看琴。”区子秋僵硬地说,脸上肌肉绷得紧紧的。

原来是这样的使唤丫头,千姿一笑,“好啊,我正好可以免费看看戏。”

“说好了,我是可怜你,而不是喜欢你,你千万不要迷恋上我,我区子秋今生非美女加才女不娶。”平时可能被戏迷缠疯了,区子秋有点未雨绸缪。

“啊,”千姿一愣,闭下眼,很认真地说,“区公子放心,其实做你的妻子,不管是才女和美女,压力都很大。”有一位俊美绝伦的老公,换谁都不太好过。“我,小千今生非屠夫不嫁,你尽可把心款款放入肚中。”

“屠夫?”区子秋吃惊了。

“对哦,因为我很穷,从没吃过肉,嫁个屠夫,以后就衣食无忧。”她信誓旦旦地说。

区子秋不太相信,“你目标可真远大。”

“我一向很有抱负。”

区子秋费疑地打量了她一下,“虽然你很丑,但看着还顺眼。我不管你什么来历,日后好好侍候我就行了,明日换回女装,你这一身好丑好脏。”

“哦!”千姿不以为意地一笑。明日,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了,她想到,不禁开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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