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1 / 1)
小说写到了第四本,却还是第一次写序。因为本人写小说根本不想
“现”出来,而大夥之前看到的三本(去年就已完成)皆是
“小野人”的好友火野(
“野人帮”成员共三人,水野是最小的,所以……)
“背”着
“小野人”放到网上的。于是乎,
“小野人”的私房小说便公瞩于世啦——否则一路
“私藏”下去,没准能有望成为
“小野人”的传家宝也不定哦(
“小野人”的后代吐血抗议——至于是抗议少了一件传家宝还是传家宝的
“内容”?那就只有
“他本人”自知啦)。努力回想笔者大众们所
“序”的内容,觉得大多是讲述与自己作品有关的事件。为勉
“序”的太出轨而被大家的
“蜚语流言”淹没,
“小野人”也只能随波逐流、中规中矩地来
“序”啰——那就先从处女作《竹马霸青梅》开始吧(没看过的同志们有两种选择:NO1赶紧回头是岸去看;NO2当她不存在)。
写这本书源于一个大家肯定不相信的原因:嫌连续剧中间插播的广告太长太无聊,便趁空拿支笔练练字(我
“小野人”坦白:自己有默写诗词的习惯),以期某日能达到古人那种
“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之境界。N天后,连续剧结束时,
“字技”没多大长进,一本几万字的小说倒是横空出世了?而为了丰满我朔造的第一个女主人公——方语韵,便又有了《罗兰情事》,于是,《竹》由单行本变成了系列小说中的第一本。
其实,在写《罗兰情事》尾声的同时,也开始着手写《摘月记》啦,却在完成第二章中的某个情节后,被有原因的搁浅了,转而改写《书呆子的奇缘》(在此,
“小野人”可以很骄傲地说:《书》一书写时只花了十五天便写完——全因书中的潘小牛
“确有其‘狗’”,写时只用
“照‘牛’宣科”就搞定)。所以,《书》应该是本系列的第四本(却是第三个被写完的)。
是的,我也觉得该写雷新月与南方这对活宝啦,但不知为何?每次提起笔来,思绪自然地就跑到罗雪的生活圈里去?
也,只好又把
“八卦女王”放一边(可以想像:在把她写出来之前,她八卦的主角绝对非我莫属啦),让罗美人全力以赴去擒获黑老大孤冷的玻璃心。
咦?我发现:自己又啰嗦了近千字(完了,本人竟然也有这种令人讨厌的
“啰嗦”的潜质)?
“sorry‘verymach’”!下面,敬请翻阅《黑手党的白雪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