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二回(1 / 1)
大奔将毛茸茸的大耳朵耷拉着,两只前脚捂住眼睛,异常安静地趴在阳台上,不时从爪缝眯着眼看屋里的战况,真是激烈……它怕情人打架殃及畜牲……
“冉志,你发什么疯?谁在施舍你了?你就这么看我?”叶子初这次是真的火大了,她只是想尽自己所能帮帮他,让他不那么累,不那么辛苦,结果却成了这样。
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为这个问题争吵,自从冉志知道了叶子初是叶建雄的女儿,这个疙瘩就一直横在他心里,像个炸弹,时不时会爆发。
冉志是孤儿,从小就没亲人,有今天的成就全凭他个人打拼。“旗驭汽车有限公司”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至少申渝的富二代百分之三十五是开他们公司的。
也正因为一路走来都是独自一人,所以他有他的骄傲,叶子初在他生意上的有意放水,伤了他的自尊,难道她不这么做他就拿不下项目了?她把他就看得这么窝囊?
“我发疯?叶大小姐,在你眼里一个亿不算什么,可对于我们这种小公司,一个亿相当于几年的营业额!你是觉得我养不起你,所以在为自己今后赢得保障?”
旗驭不是一个品牌,没有自己的制造工厂,汽车这行业如果没有扎实的根基在市场上是站不住脚的。冉志很聪明,他白手起家,不会傻到以卵击石,所以旗驭就是一代理商,说白了,就是在帮别人卖东西,只是他的头脑让很多合作伙伴折服,知道他用自家的东西获暴利,也甘愿让他宰,年平均营业额涨10%,不是哪个天才都能做到的,他们也只是在双赢。
这次这个项目对冉志来说是个契机,做好了他可能就会拥有自己的生产线。他一生的梦想就是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为此哪怕屈身做其他品牌的跳脚板他都忍了。
他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把企划做得天衣无缝,对这个项目势在必得,他从来都有这个自信。当竞标成功的那一刻,他都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可是当场下对手冷嘲热讽一句“你女人真有本事,要不是靠着她,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呢”。
他没有反击,冷静地去查访了,才知道叶子初一直在干预,这个竞标了解□□的人都知道它只是一个过场。
可笑的是,只有他不知道。
男人把成功看得很重要,有些人说,为了成功可以不折手段,不计过程。但冉志不同,这个项目本来是他实现理想的一个契机,是他证明自己价值的大事,只因为有叶子初的干预,所有的努力都成了零。虽然结果一样,但意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显然,叶子初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冉志你个混蛋!我要是这么势利就不会跟你,我是我老爸唯一的女儿,他的就是我的,你只不过提前享受了女婿的福利,有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你到底在自卑些什么?还是你根本就不把我当成你的女人看待?”居然说她是为了自己,太伤人了!
看着叶子初气红的双眼,她还真戳到了他的痛处。自卑?一个男人在自己女人面前不能撑起一片天地,反而要她铺承道路,怎么可能抬得起头?
冉志冷笑道:“抱歉叶大小姐,我们这种穷人不像你们上层人士,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享受惯了不劳而获。我们这种市井小民就只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不敢奢望天上掉馅儿饼,你要是想着把你们叶氏产业当嫁妆,还真是抱歉,我这里庙小,容不下叶氏这颗大树!”
他的眼有些冷,他的笑有些刺眼,他的话更是伤了她的心。叶子初抬起头看着冉志的双眼,声音毫无温度平铺直叙:“冉志,你再说一遍。”
“再说千万遍都是一样,你们叶氏这颗大树我不敢高攀。”
男人可以把爱情和事业之间的界限划得很清楚,但女人不一样。冉志的话只是不要叶氏的施舍,并不是说要和叶子初划清界限,如果她不再用她所谓的方式来爱他,他们之间就没有任何阻隔,爱她已经成了习惯。
但显然,叶子初认为他在说他不敢高攀她。
叶子初这次一句话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甩门走了。
冉志看着一下子空荡荡的屋子,愣住当场,这才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客厅的木地板上随意扔了LV 包,玄关处的鞋子还在,人却不见了身影,湮灭了气息。
叶子初喜欢悠闲的格调,生活随意,东西一向没个收拾。以前没和冉志在一起的时候,她喜欢穿宽大的T-恤和牛仔短裤。后来和冉志在一起了,每次穿牛仔短裤出门他的脸都会很臭,恨不得把她腿给剁了。其实这男人就是吃醋,见不得别的男人盯着她的腿,奈何老说她也不听,那么多年的习惯哪是说改就能改的。
明的不行来阴的。于是冉志常常“忘记”晚上关窗,“忘记”做防蚊措施。蚊子对叶子初的血型很有爱,叶子初的皮肤很嫩白很敏感,第二天总能看到大大小小的红疙瘩,痒得她在床上滚来滚去,常常半个月才会消失,而且其间一碰就痒,看得冉志又爽又心疼。
后来叶子初不敢穿超短裤了,她发现裹腿后蚊子也消失了。宽大的长筒裤不但没有淹没她的高挑身材,看上去反而更有悠闲的气质,冉志对自己的改造很满意,他家媳妇看似也乐在其中。
叶子初在家喜欢拖着长筒裤光脚踩在木地板上,冰冰凉凉的触感舒服极了。没事的时候,她和冉志喜欢趴着天台的木地板上光着脚丫吹吹风,两双脚纠缠的触感温暖到心窝,很享受。
叶子初喜欢自由,不喜束缚,要不是冉志每次提醒她出门穿鞋,她很可能光脚绕着申渝走一圈都不会察觉自己有什么不妥。
高跟鞋一倒一歪孤零零地在那儿,冉志低吼一声抓起外套追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