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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甜蜜生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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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宛梨离开宋家的事很快就被传的沸沸扬扬,谁都不明白为何这对青梅竹马成亲不到两个月就散了,宋仰秋对此也只是说“梨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没人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直到看到陆明旸和温宛梨在一起。

众人纷纷发出一声了悟,原来如此,小梨儿果然对陆小哥上了心,这样看来那次陆明旸离开,温宛梨就大病一场的事很有蹊跷。

既然温宛梨喜欢陆明旸,又怎么会嫁给宋仰秋?难道是因为陆明旸忽然离开,所以温宛梨是因爱生恨或者心灰意冷而做了这个决定?

……

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窃窃私语,流言蜚语不绝于耳,看着温宛梨等三人的目光也饱含异色,好奇猜测试探、也不乏讥讽失望冷漠……

青木镇即使民风淳朴,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但不代表会对此类事情乐见其成,如果不是因为天性纯良,这三人平素人缘又好,说不定会当面说出什么恶毒的话。

但绕是如此,要让人衷心祝福他们,也是强人所难了。

直到陆明旸救了温碧柳还因此而负伤的消息传出,众人的眼光才又发生了重大变化:看来陆小哥对小梨儿的感情也并不比仰秋的少啊!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做了好事也不宣扬不居功,真是一个好伙子!

不管这里面有多少误会多少不为人知的曲折,总之陆明旸在众人心中的地位又默默的提高了,走到大街上也不必再担心会被众多的口水淹死,偶尔还能接收到赞赏的眼神。

陆明旸是什么人,一见事情有转机,岂会放过这大好机会?于是脑子动的勤,哪家有事需要帮忙就马上出动,一边拿着锤子敲敲打打,一边讲述他和宛梨凄凄惨惨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精湛的演技加上哀戚的表情,让人也不禁要潸然泪下。

很快的,陆明旸就收复了众多女人心,特别是那些情窦初开对爱情怀着美好幻想的少女,以及那些母爱泛滥的大妈大婶,全都倒戈转向,逢人就夸陆明旸长相出众武功高强兼之多才多艺乐于助人,简直就是戏里头的如意郎君,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啊!

女人永远是流言的掌控者,一旦女人转了口风,男人也只能摸摸鼻子默默跟着转——他们可不想回家跪算盘或睡冷板床,所以即使心里腹诽陆明旸夺人妻子不是君子所为,也不得不做出笑脸,赞扬陆明旸英雄救美实在令我等钦佩不已。

陆明旸从不自诩为君子,所以并不为此而对宋仰秋感到愧疚,事实上他能夺走温宛梨,是因为温宛梨不爱宋仰秋,而不是因为其他。

如果温宛梨对自己不抱有同样的感情,那他不会去抢,抢到手也没用,但现在他很满足,因为温宛梨爱着他,并且属于他。

“你在笑什么呢?”温宛梨包着包子,不经意看到他的笑,奇怪的道。

肉包懒洋洋的趴在门槛上,晒着暖烘烘的阳光,打了个哈欠,鄙视的瞥了陆明旸一眼:那用问吗?这男人肯定又在想什么猥琐的事。

肉包虽然是只猫,但和陆明旸有一种很诡异的相通之处,比如他们都爱睡懒觉都很贪吃都很喜欢扮无辜,也比如肉包有时候简直就是陆明旸肚子里的蛔虫,温宛梨不明白的事,它全都明白。

“我在笑——”陆明旸悠悠的拉长了尾音,意味深长的看着温宛梨,直盯得她脸泛红晕才好整以暇的接下去,“笑我陆明旸好福气娶了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媳妇’。”他特别加重了“媳妇”二字,硬生生逗的温宛梨连耳朵也红成桃花。

“谁、谁是你媳妇?”温宛梨结结巴巴的反驳,瞪了他一眼,不似生气反倒像娇嗔,让陆明旸很是受用。

陆明旸摊开一张包子皮,很豪迈的添了两匙的肉馅,然后很努力的把鼓鼓的包子皮捏起来,一边挑眉向温宛梨斜斜的飞去一眼,“当然是你,我的好宛梨。”

温宛梨的脸瞬间红的媲美院子里的木芙蓉,白皙脸颊上渐次加深的红晕就像那层层醉红的花瓣,“我、我又没有答应……嫁给你。”

陆明旸闻言,马上促狭的眨眨眼,“原来你是怪我手脚太慢了,没问题,我待会就去准备,明天就拜堂成亲。”

肉包眼皮子一撩,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男人心里都是些龌鹾的念头。

这个无赖,温宛梨敢怒不敢言,低低地哼了一声,继续包她的包子,一低头却看见他手里那个异常“圆润丰满”的包子,一时哭笑不得,“你怎么加了那么多馅?”这样子要怎么收口?

说到这个,陆明旸就郁闷不已,“馅多比较好吃。”

温宛梨无奈的摇摇头,走过来接手他的烂摊子,“那适当加多一点就够了,不然收不了口,而且放进锅里蒸的时候容易崩开……”

听着温宛梨像教训小孩一样唠唠叨叨,陆明旸愤愤不平的摸了摸脸,颇觉没面子,想他陆明旸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为何偏偏就栽在这上头呢?

温宛梨见状马上开口阻止,“哎,你别擦——”

“怎么了?”陆明旸不明所以。

温宛梨叹气,“你手上都是面粉。”这么一擦,连脸上也遭遇了。

“在哪里?”陆明旸反射性的又伸手去摸脸。

“你别动!”再让他擦下去就变花脸猫了,“我帮你。”她在一旁的木盆子里洗干净手,示意他把头低下来。

陆明旸顺从的低下头,然后感到温宛梨微凉的手指落到自己脸上,还带着犹湿的水汽,像清晨一瓣沾了露水的花,轻轻的落下来,泛起一点被挑动而起的痒。

“宛梨……”他低低开口,温宛梨游移的手指刚好在他的嘴边,他薄唇一动,忽然含住了那纤细的食指。

“呀!”温宛梨惊呼,脸色通红,只觉手指陷入了火热潮湿的包围,本能的想抽手,陆明旸却不肯放,温宛梨渐渐像醉了酒,脸上氤氲出胭脂的色泽,白玉般的耳朵,也红艳艳的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明旸并没有做出什么惊骇的举动,他只是仔仔细细的把温宛梨手指上的粉末舔干净,灼热柔软的舌头缠绕着逐渐发热的指尖,略微粗糙的舌面慢慢滑过敏感的皮肤,引起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栗。

温宛梨头脑昏眩,眼前仿佛笼罩着粉红的薄雾,唯有陆明旸近在咫尺的眼眸分外清晰,漆黑明亮像倒映在水里的月光,泛着细碎的粼粼波光,一闪一闪,晃动人心。

“好了,舔干净了。”头昏目眩中,陆明旸响亮的声音忽然传进耳里,温宛梨一愣,迷雾拨开,看见了陆明旸笑的分外无辜又分外恶劣的脸,“宛梨,你的脸好红,你在想什么?”

这个、这个无赖!温宛梨整个人陡然间像只烫熟的虾子,恼羞不已,恨恨的咬住嘴唇,转过身去生火,决定今天要把所有好吃的都让给肉包,可恶的男人!

陆明旸眯眼看着温宛梨红了一截的脖子,在心里得意大笑:她还是跟从前一样,那么好骗,不过以后有他护着她,就不会再给别人给欺负了去,因为这是他的女人。

嗯,是的,他的女人他的宛梨。陆明旸心满意足的勾起唇角。

俗话说乐极生悲,陆明旸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温宛梨葵水来了,肚子不舒服,于是操持家务的重任就落到了陆明旸身上。

陆明旸先是手忙脚乱的在厨房捣弄了半个时辰,给温宛梨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红糖水;然后给肉包喂食,这小子恃宠而骄,一定要好鱼好肉的伺候着,不然就给他甩脸色。

接着就打扫屋子,给院子里的芙蓉花浇水,陆明旸一边拎着小水壶,一边暗叹自己沦落了,由江湖一流杀手变成打杂小家丁。

扫地浇花、劈柴挑水这些都是小事一桩,最让陆明旸为难的是洗衣服——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为女人洗衣服没什么大不了,以堂堂陆公子的三尺厚脸皮当然也不会为此而感到尴尬害羞,他为难的是他从来没洗过女人的衣服。

所以当他对着几件轻薄柔软的仿佛一碰就碎的罗裙绸衫,只觉头大如牛目光呆滞,不知从何下手。

陆明旸愣了半晌,终于一咬牙,把手探进洗衣盆里,他就不信这个邪!

所以说人有时候要学会低头,不要轻易尝试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陆明旸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两个字,所以他很勇敢的尝试了,然后很壮烈的失败了。

“撕拉”,很干脆的一声,一条罗裙在陆公子的魔掌摧残下变成了破布。

陆明旸立马傻眼,他根本就还没用力啊!

温宛梨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暖暖的棉被,肚子里也暖暖的,因为刚刚喝下了一碗热热的红糖水。

想不到他还懂得煮这个,温宛梨抱着被子微笑,带着羞涩和甜蜜,但慢慢的那笑容就变了味,染上了不可避免的黯然:陆明旸聪明睿智武功高强,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本不该被局限在小小的青木镇,他的天空应该是整个天下。

即使现在他愿意为她洗手作羹汤,但也许有一天,当他觉得青木镇变成一个太狭小的牢笼,他就会头也不回的飞走,像一只鹰,而她不过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小麻雀,不管怎样追赶,也永远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被岁月和阅历所隔开的距离。

“喵。”正当温宛梨黯然神伤,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肉包忽然对着窗外叫起来,那窗外就是院子,陆明旸正在那里洗衣。

如果温宛梨懂得“猫语”,必定能听得出肉包叫声里的幸灾乐祸,因为焦头烂额手足无措的陆明旸取悦了它。

温宛梨披衣下床,走到窗边一看,不禁脸上烧红:他、他怎么把她的衣服也拿出来洗?!

温宛梨红着脸奔出房门,想把属于自己的衣物夺回来,一走近却有点目瞪口呆,“你……你怎么把我的衣裳洗破了?”

陆明旸做贼心虚,连忙把那撕破的罗裙往身后藏,还力图狡辩,“我还没有用力呢,它就破了,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他睁大眼看她,非常无辜又冤枉的样子。

他那个样子完全没有聪明睿智叱咤风云的气势,反倒像一个做坏事被母亲捉到把柄还不想承认的顽皮小男孩,温宛梨本来还感到尴尬,现在却只想笑。

陆明旸眼尖,瞄到她忍俊不禁,顿觉没面子,低声嘀咕:“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你们女人的衣裳华而不实……”所以才一撕就破,好看不经用。

温宛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清亮的眸子里盈满了豁然开朗的笑意。

谁说这个男人遥不可及?他不就在这里,就在她的眼前,跟所有平凡的男人一样,狼狈又可爱?

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他,她的陆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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