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第四十三章(1 / 1)
原弄潮躺在草地上,静静地望着天空。
也许是觉得丢人吧,在朱七七离去之后,她也离开了欧阳家,到了朱家在洛阳的别院居住。这期间沈浪来拜访过几次,许诺会找到朱七七,并把她完好的送到她面前,而对这个问题并不感兴趣的原弄潮总是敷衍而过。熊猫也来过几次,左右不过打听一些朱七七的问题。而……那个人,他倒是常常过来,也许是因为没有别的人在场吧,他也厌倦了去装样子,每次过来后都是说一些表面上华丽,实际上暗含讽刺的话语。原弄潮自从上次爆发过后,虽也有心收敛,但面对他一次又一次的挑战、讽刺,终于还是忍不住和他对着干了起来。两人的口舌之争有输有赢,有的时候,王怜花会像个彬彬有礼的公子般让着她,有的时候,却好像对着干一样,非同她争出个对错。
原弄潮不想同他再多纠缠,便跑了出来。
不是没有想过像以前一样,想办法跑回家去,避免这场纷争,然而现在到底朱七七孤身在外,生死不明,她一个做人家表妹的在这时候离去,总是有些不好听的,即使她很清楚,这个女主模式全开的朱七七是一定不会有问题的。不过,也许这些都是借口,真正让她拒绝回家的是她的心,一来,她觉得自己从前已经用了全部心力去躲避剧情,却还是该来的躲不掉,那么所幸不躲了,该如何便如何吧!二来,她有些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她朱七七能得到沈浪的保护,公子的倾心,熊猫的钟爱,金无望的另眼相待,而她,占着个公子未婚妻的头衔,却完全没有看到他的一丝在乎?难道她就这么不值得吗?
刚刚想到此处,原弄潮便暗中唾弃了自己一下,怎么什么人你都要跟着比啊?古龙钦定的女主角你都想比,你怎么不去和穷摇奶奶的女主角比啊?太有出息了吧你!
这样一想,便也不会那么难过了!
原弄潮看了看周围的景色,想起了儿时背过的一句诗句——“风吹草低见牛羊”,从前在上一辈子完全不能想象的景致,此刻正呈现在自己眼前。
当寒冷的冬季过后,春天悄悄地来到。在你不注意的时候,那些草儿就仿佛一天一个样,转眼便有半人高了。原弄潮一直觉得这样躺着晒太阳是一件极为享受的事,不过这一辈子的娘说这种行为很是不淑女,所以,这样的享受已经绝迹在她的生命中很久了。突然间发现,现在自己是一个人了,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时候,原弄潮却只是找了一处干净茂密的草丛,躺着将自己藏在其中,享受阳光的抚慰,
不是没有听到渐行渐近的马蹄声,不过自己所处的位子既不是官道,而是实在是太舒服了,她几乎不想起来了。而最重要的是,以马蹄声来判断的速度,即便他真的没有办法停住,自己也有把握从他的马蹄下逃生。
所以,他便那样突然地出现了。
春风得意马蹄疾,即便因为阳光的关系,她看不到他的脸,但也能猜得到,他该是那种上天的骄子吧!
他的马术极好,半人高的草地里突然间出现的一个卧倒的人时,还是停住了。
原弄潮看了看他,坐了起来,抚了抚裙角,冲这个自己根本看不清脸的人笑了笑。
他的马离她极近,她甚至可以抬手摸到他马儿的肚子。
看到了对方没心没肺的笑,他似乎有些生气,又苦笑了一下,说道:“姑娘好悠闲啊!”
原弄潮此时正舒服着呢!根本不愿意让他打扰自己的享受,微微点了点头,连话都不想说。似乎只要一开口,就会泄尽周身的舒服气。
明明是对方不对,但却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这让他很生气,不过对方一直一副笑嘻嘻的样子,让他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错觉,一肚子的气想发也发不出来。待到最后,也便只有放声大笑了。
看到对方不仅没有发火,反而放声大笑,不满意的反而变成了原弄潮。
她站了起来,用手挡着刺眼的阳光,拍了拍身上的草屑,一个纵身,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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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弄潮回到朱家别院的时候,别院里还有三个访客。
熊猫儿看着满面春光的原弄潮调笑道:“原家姑娘好生开心啊!莫不是找到了如意郎君!”
不能怨熊猫儿去开她玩笑,她脸上的那股惬意,是藏都藏不住的。
王怜花沈浪两人自然也是看出了她的好心情,但是却没有说什么,对于熊猫儿的玩笑只是听听算了。奇怪的是,连原弄潮自己都没有反驳,而只是淡淡的一笑了之。
察觉到原弄潮虽没有生气,但并没有兴趣继续这个玩笑,沈浪上前,说出了今天的来意。
原来,他们已经发现了朱七七的行踪,她并没有危险,不过,按她的个性,想把她带回来,却是有一定难度的。
她自然是安全的。对于这个意料之中的答案,原弄潮笑了笑,对沈浪熊猫儿表示的感谢。
对于她的无视,王怜花在旁边笑了笑,也不着恼。反而一个越身,转到了原弄潮后方,从她的裙摆处摘下一颗干草。
应该是刚刚躺在草地上的时候粘上的,原弄潮瞪他了一眼,仍旧不说话。
王怜花笑道:“啊呀!弄潮,真是好心没好报,帮了别人,竟然连句谢都没有啊!”
原弄潮道:“王公子,需知男女有别!如此的行为还是不要再有了!另外,你我尚未成婚,这弄潮也还是不要叫了。还有,谢—谢—了——”
眼见着这两个人战火又起,沈浪熊猫儿连忙告辞。
原弄潮招呼着两人离去后,看了看仍旧在旁边的王怜花说道:“王公子,别人都走了?怎么你不走吗?王老妇人可是会担心的。”
王怜花却是没有一丝尴尬,好像听不懂她的明示一般,说道:“谢……姑娘关心!不过,我来之前已经向母亲说过了,会用过饭后回去。”
用饭?哪个要留他用饭了?原弄潮压下怒火,仍旧保持着一贯的风格,客气不足,冷淡有余的说道:“我虽有心留王公子吃饭,却也知道王公子不是那种只知道吃饭的吃货!现下恐怕是有事要忙的吧!”意思很明白,你要是留下,就是个吃货。
“哈哈……”王怜花笑道,“不想姑娘如此关心在下,不过,在下虽忙碌,但在下的心中,自然没什么是比陪着姑娘吃饭更重要的了。”他倒是好记星,说过不让叫弄潮之后,就一口一个姑娘,都不会叫错。
对于他那些习惯性的甜言蜜语,原弄潮选择无视,说道:“哦!没有吗?怎么我就知道眼下有一件事,对王公子来说是顶顶重要的呢!”
王怜花笑着摇了摇头,看着原弄潮。
这一次,原弄潮却是不急了,徐徐的坐在他的旁边,靠近他,说道:“自然是——自然是我表姐朱七七的事了。她的事,对你来说,难道不是顶顶重要的吗!”
王怜花却好像没有听懂她的暗示一般,说道:“哦!为何她对我来说是顶顶重要呢!”
原弄潮却没有回答,而是说道:“她现在正被那个姓沈的伤透了心,若是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在这种时候,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王怜花笑道:“姑娘所言甚是。不过,你为什么要在乎我是不是要抓住她朱七七的心呢?莫非,你在吃醋。”
对于自己的异常,原弄潮不是没有发现,却还是选择性忽视,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意思在说,你神经吧你!
王怜花又怎么会放过这个反守为攻的机会,说道:“她朱七七任性刁蛮,鲁莽无知,我又怎么会喜欢她呢?小弄潮又何必为此生气呢?”
听到他再次叫出那个让自己起鸡皮疙瘩的称呼,原弄潮不气反笑,贴到了他的身边,靠着他的耳朵笑着说道:“哦,是吗?我可是亲耳听到过一个男子说朱七七是他平生唯一真正喜欢的女子啊!”
看着一向自负的王怜花竟然变了脸色,原弄潮觉得自己从未如此畅快过。
道我已经划下来了,就看你如何接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