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卡布奇诺(7)(1 / 1)
我是应该学会交谈,并且善于交谈。我应该学会辩护,并且善于为自己辩护。
不再为了一些毫无要紧的事情去伤心落泪,活着,为的是我自己。要开心,要比任何人都要没心没肺的开心。即使我们之间是多么清晰的误会,也要等,等你们发现错误的那天。我不会再懦弱,要成为任何人都不敢欺负的女孩。坚强原本就属于我这种底层的杂草,本性难移。
学校附近不远的小酒吧,名字叫“忘吧”。推门进去的时候因为里面昏暗的灯光差点摔倒,酒吧里没几个人,但是目光全聚集在我的身上。也许,黑白色的校服实在是太晃眼。
我走到吧台,把包放在旁边的凳子上。
吧台后面是个可爱的女生,她一笑有两个可爱的酒窝。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时不时的看向不远处,嘴角挂着玩腻的笑。
那里的确很吵闹,似乎有人醉酒闹事。一个如同尘上一样身高的男生走了过去,他拎起闹事的男人,走向大门。短而清爽的头发遮盖住了他那双迷蒙的眼睛,他穿着白色的T恤,体恤上画着一幅欧洲风格的抽象画。一条深色的运动裤,裤缝是一条白色条纹直直的到那双白色的球鞋上……
他拎着那人,走过我身边时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我没有回避,勇敢的迎了上去。
门被打开,一道光从外洒了进来,瞬间照亮了昏暗的酒吧!他推了一把,那人向外栽去,紧跟着他抬起脚踹向那人身后,直直把人踹出了大门……
他拍拍手,转身向我走来。“安安,给他一杯西瓜汁。”他坐在我面前,笑*的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透着一股叛逆,高高的鼻子,棱角分明的脸庞。光影米硕,不知道是否真实。
“能要桃汁吗?我喜欢桃汁。”我看着他的眼睛,缓缓说道。
“安安,给他一杯桃汁。”他上下打量着我,在灯光迷离的这里眼睛依然贼亮。他长而浓密的睫毛使他的眼睛看起来更漂亮,他似乎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大年龄,如果没猜错应该和我相差不到两岁。
我接过安安递过来的桃汁,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
安安很漂亮,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齐齐的刘海用两个粉红色的发卡别着,可爱的像一个娃娃。小嘴一张一张几个清脆的音节蹦了出来。“谢伊绝老板吧!”
我从来不后悔那第一的逃课,也从来不后悔认识伊绝。为此,感谢那个散播谣言并且挑拨离间孤立我陈茜。
那天从开始喝桃汁变成了酒,第一次感觉到酒精的刺激。酒虽消愁,愁更愁。
从来不知道自己那么大胆,逃课,喝酒,并且醉的不省人事。
第二天,我很头痛。想想前一天晚上的经过,只知道自己喝了很多酒。那是种甜蜜蜜的酒,没什么酒精的味道,我很喜欢。
我看看四周,一间很干净的房子。简单的装饰,像海水般的壁纸有着一只只小鱼,透光性很好,连窗帘都是海水的蓝色。白色的书桌和白色的衣柜,墙角放着一张软绵绵的床。身上依然穿着校服,背包在书桌上躺着。
那是伊绝的房子,是因为我喝醉了他才把我背回家的。
就这样,逃学生涯开始了。我剪短了头发,脱掉了黑白色的校服,穿亮亮色彩的短裙。
开始抽烟,虽然没有烟瘾,可是在夜晚无人的时候,我喜欢走到阳台,坐在墙角一根接着一根的抽。
香烟,永远都是点燃寂寞的烟火。
那天伊绝回家抱着一只小狗,白色的,卷卷的毛。给它取名猪仔仔,那是我研究了一分钟才想出的名字。
猪仔仔的加入让我们的家更加热闹,它会很乖巧的叼着伊绝的钱包跑到我面前,充分的表现出它很有做贼犬的潜力。
尘上开始了逃课,他经常去酒吧找我。有时我们一起喝酒,有时一起唱歌。很久没见他变的憔悴,这让我于心不忍。网吧的屋顶有一个黄色的灯,很旧的感觉,照射的光异常迷离,远远看去如同即将凋谢的玫瑰。
我答应了他开始交往,这让他乐的像个老鼠。就这样,傻傻的两个人在一起变的更傻。
尘上手里拿着安安递给他的酒杯,缓缓的说,“伊绝和我是死党,从小学就认识。”
我语重心长的说:“怪不得。”
原本想问伊绝为什么不上学,后来我还是忍着没有问。并非我没了好奇,而是对他隐私给与了尊重。
他说许多学校有趣的事,我也告诉我可爱的猪仔仔。我们没心没肺的笑,但是我却不快乐。从来都不快乐!然后我想了想,原来我们说的只是一堆废话,什么都没有。
快乐,为什么那么难。
“这样的爱情不会持久。”伊绝说的很清楚,就像他的酒吧从来不会不卖酒一样明了。
此时的我正在吃他刚做好的蛋炒饭,“那你认为什么才长久?如果连爱都打败不了寂寞,那什么才行?”
“良辰,你别想的太过于天真。”他放下手中的那一份,把勺子也放到了盘子上。
我没理他,只是埋头吃我的饭。该听的只用耳朵就够了,没必要去回答。
“其实你什么都知道,寂寞,孤独,难道这两个理由就能让你冠冕堂皇的欺骗自己?”他语气有点重,看着我一副无所谓的驾驶也有些急。
“你知道什么?”我对他吼,把刚吃的米粒都吼了出来。
他用手擦掉了脸上的米粒,然后冷冷的看着我。“小样,你死定了。”
我发誓只有一句,就吼了那么一句。小气的伊绝断了我的伙食,关了我的禁闭。我吃了三天那些淡而无味的速食食品,这让我开始怀念伊绝做的炒饭。他的厨艺很是高超,普通的炒饭也能做的很好吃,色彩鲜艳,味道独特。
还好一切到了第四天就截然而止,他做了一桌子菜,让我吃了个饱饱的。我开心的痛哭流涕,只是没表现出来。
我很清楚自己做的都是什么,赖在伊绝的房子里,每天什么家务都不做,混吃,混喝。如果我是他,早把这个混蛋丫头赶出去了,可是他没有,这让我变的更加自在。
混了有半个月,因为周末要回家,所以扎起了马尾,乖乖的跟着刘洋回家休息。
那天的天气和往常一样,因为已经深秋,树叶开始慢慢的变黄。有时候会飘落在水泥的路上,然后会有穿着橘红色衣服的清洁工打扫干净。
我们从那辆接送的车上下来,步行在小区院中的绿化风景中。
“哥,你知道我逃学的原因不是吗?其实一切都是因为陈茜,是她在策划与造谣。我很奇怪,为什么她会针对我,是不是女生都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变的如同美杜莎一样到处攻击人。”我一下子说了很多话,把积压在心里的一切都释放了出来。
“至少你不会不是吗?”他拍拍我的头,“其实,恨一个人多麻烦,你还要浪费脑细胞。”他压了压帽子,使自己的眼睛藏在阴影中。
“忘记一个人更麻烦,越要忘记越记得清晰。”看着自己的脚,那是一双白色球鞋,略微有些磨损。我没按照妈妈的嘱咐把它扔掉,因为这是父亲送的礼物。
刘洋的帽子压的很低,让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是,我仍然能感觉到他的注视。他开了口,犹豫了一两秒便说:“丫头,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懂,也清楚你在做什么。可是我不会告诉妈妈,因为我相信你能自己找路回来。”
“哥,如果有天我真的迷路回不去了呢!”我停下脚步,然后看着他。
“那我就去把你抓回来,从此关你禁闭,让你再也出不来。”他的手比划了一下,然后握紧了拳头。
“那我不得饿死了?”我很犹豫的问,并且极力想看他的表情变化。
他拍拍我的头,这是他的习惯,这个他为我养成的习惯。他看了我良久才说,“放心,哥养你一辈子。”
……
路旁的树叶变的更加的黄了,落叶的数量也变的更加的多。如果没事去街上逛,有树的地方就会有那些劳动的身影,那情景是如此平和的美丽。
过了没多久,我和尘上确定分手。当时是11月初,离我生日还有半个月。
尘上看着我说,良辰,你说我们天天过的都那么开心,为什么还是那么空虚。也许上帝说的对,小孩子不应该早恋。他的样子很是真诚,甚至有些好笑。
我笑了一会才回答他。“我们之间并没有真正的感情。其实我和你,就像我和猪仔仔一样,没什么分别。”
“你说别人的初恋怎么搞得都他妈的浪漫,我们却傻傻的混过一天是一天?”他有些奇怪我的反应。
“那是因为我们都是傻孩子。”我伸手刮了他一下鼻子。
“分手吧。”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如释重负的吐出这几个字。
“好啊!”我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他,然后拿起了包准备离开那个小公园。。
“分手了还算朋友吗?”他站起身,在我身后问。
“当然是。”我回头,留下一个我认为最甜美的笑。
就这样,没有大吵大闹,没有哭天喊地,我的第一段恋情就这么告一段落。没有拥抱,没有接吻,其实也就这么回事。我并不承认我们确实是在谈恋爱,因为什么都没发生过,甚至连是否是爱对方都不清楚。否认,完全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