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第四十二章 御翔(1 / 1)
李亦歌这几天心里有些不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努力了这么多年的事情即将成功。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推开身上的男人,起身进了浴室。她没有去加拿大,而是呆在蓉城另一个“家”。
御翔翻身而起,看着这么多年来,无论自己多么掏心掏肺,永远对自己那么冷漠的女人。
她今年四十了!御翔在心里发出一声叹谓,似乎已经习惯,他起身穿好了衣服,嘴角带着嘲弄的笑。点了根烟懒懒的靠在浴室外的墙上。在四十岁的女人中,她的肌肤保养得真的很好,脸上一丝皱纹也没有,可那少女才有的弹性和柔软已经没有了。
烟圈吐了出来,迷蒙了他的眼。
十年了,自己今天过后就二十七了,她从来不记得这个日子!这么多年来的陪伴是否已经足够偿还呢?御翔在心里问自己。
十年前的不堪如同潮水涌来,缠上了极力想要摆脱那一切的他。
“文哥,文哥,我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我会好好听话的,绝对不会给你惹祸,不要把我卖到景泰去。求求你,……不要把我卖到景泰,”
男子见所求之人毫不动容,似乎下了巨大的决心,消瘦的身形微微颤抖着,呜咽声很轻很轻,一边磕头一边道,“以后您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对不会违抗的。文哥,求求你,不要将我卖到景泰。”
那被称作‘文哥’的男子皱了皱眉头,一脚将他踹开了去,唾骂一声“贱货!”看都不看一眼,大步离开。
男子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远,不顾身上的疼痛,起身想要追出去,后面却已经有人将他拉住了。消瘦的身躯被禁锢住,他抬头望着离去的身影,放大的瞳孔里满是恐惧,隐忍多时的泪水滚落了下来。
禁锢着他的其中一名男子将他抱起,脸上是猥琐的笑。“早就和你说过不要以为文哥喜欢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很多事情啊可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说着手不规矩的移动着。
另一名男子见了大笑起来。“你这次可真是有福了!想了这么久终于是等到了!”他坐在了沙发上,拿起桌上那杯尚未被饮尽的红酒喝了起来,一边喝酒一边叹谓,双脚也放在了前面的玻璃小几上。“这有钱人真他妈的会享受啊!”
廉价的纯棉T恤被拉扯了下来,他目光游离,似乎这一切都与他没有关系。覆在他身上的男子突然拉扯住他后面的发,“你叫啊!怎么不叫?啊!!”
男子咬着下唇,瞪了他一眼,而后将头侧向一侧。
那男子被他一瞪,心里恼怒,扯着他发的手越发的重了,另一只手扬手欲打。
浅色的发被风扬起,那张埋在发中的脸露了出来,这才看清了整张脸,竟然是一个没有张开的少年呢!亦是浅色的眸,透着倔强,泪扑簌簌的掉,浅淡的呜咽声却听不见了。肤色也是浅淡的,肌肤在阳光下有淡淡的波光,整个人有种让人心碎的美。
“住手!”李亦歌推开门走了进去,“这个少年,……”我要了!后面的话因少年投来的目光消失得无影无踪。
与她一同前来的林总看了眼床上的男孩,而后回身对景泰的老板赞道,“挺乖巧干净的一孩子。”
景泰老板瞧了眼李亦歌,而后便顺着答道,“是啊,干干净净的,林总要是喜欢就带回去吧!”
李亦歌回过神来,想起自己刚刚的要说出去的话,心里打了一个冷战,她可是有家有孩子的女人,无论和欧浩关系到了什么地步,都不能这么明目张胆!她站在原地,理智告诉她要马上转身离开,可脚步却不听使唤的往里走去。
那两名男子一见景泰老板的态度便知道他们要离开了,也不等说早就消失不见了。其中一名男子虽然不悦,却也不敢和这些人对着干。
“长得可真像我的一个小表弟。”她说着从衣柜里拿了件衣服出来递给他,抬头轻抚他额前的碎发,微微一笑。
那被唤作林总的女子笑得娇媚,“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既然像李总的表弟,怎么能让他在这种地方,又怎么能还叫我带回去呢!”
“是!是!是!”景泰老板笑着,“是我糊涂了!两位这边请,他马上就给你们带过去!”
再次见到依旧是纯白的棉T恤,浅蓝的牛仔裤,价格却是原先的几百甚至几千倍,浅淡到几乎没有的气息,风一吹便会将他吹散了去。
李亦歌脸上的的笑容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僵了僵,而后放下那盛满了红色液体的高脚杯,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他乖巧的走过去坐了下来,女子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空白的支票,填上了那让他惊心的数字。
待价而沽,他一直不明白这个成语的意思,今天他明白了!
在文哥那里,他值一个花瓶;在景泰老板那里,他值五万;在这个女子这里,他值五十万。
原来一个人的身价,一天之中可以变换这么多!他笑得苦涩。
“把我吓一跳!怎么靠在这里。”李亦歌裹着浴巾,打开门便看见靠在一边沉静在思绪中的御翔,吓了一跳,手里的毛巾掉在了地上。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她拾起毛巾坐在了化妆台前,如若是往常她是绝对不会问的,只是今天她心里不安,想要说说话。
御翔便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毛巾替她擦着发,“没什么,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他的声音依旧像十年前那般轻盈,如同悦耳的琴声,风吹散了却仍旧萦绕在耳旁。
李亦歌颇有感触,伸手握住了那双细长的手。“是啊,第一次遇见你,你才十七岁,而现在你已经二十七了!十年,好像一眨眼般。”
御翔身子一震,有些不敢置信,他垂眸望着她,战战兢兢的问道,“你,记得?”
李亦歌笑容苦涩,从化妆台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张已经写好的支票,递给他,“这是我送你的礼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御翔低头看着,没有伸手去接,又是支票!这些年来他可并没有觉得她有那么的大方,那么喜欢用钱来解决事情呢!
李亦歌起身凝视着那双浅淡的眸,抬手轻抚他额前的发丝,“御翔,这十年来,我很感激你,在我最惶恐无助的时候是你陪在了我身边,在我生病脆弱的时候是你在照顾我。不去追究起始的缘由,我希望我们能够善始善终。这些是你应该得到的,拿着!”她说完将支票塞进了他的手里。
浅色的眸子里有水光,他扬了扬支票,“你是让我离开你,还是离开这座城市,或者是离开这个国家?”
李亦歌一愣,而后笑了起来,像是看着一个淘气的孩子,她捏了捏他的手,而后从衣柜里选了一身衣服,“这要随你,你要是喜欢这个城市,你可以留下来!”
毫不忌讳在他面前穿着衣服,再次坐在化妆台前,李亦歌从镜子里看着他,“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离开这个城市,甚至这个国家,去选择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如果我说我不想离开呢?”
“这是你的事,我不干涉!”李亦歌回头望着那又开始倔强的男子。
御翔心里很气愤,他刚刚在思索着是否要离开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却已经将他的一切安排好了,要把他从她的生活中赶出去,甚至将他赶到另外的国家去。想和做是一回事,自己想的和别人想的又是一回事。虽然他想离开,尤其是在她毫不吝啬的给了他这么多钱的情况下,可是她提出来却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他突然上前将台上化妆品扫在了地上,瓶瓶罐罐滚了一地,五颜六色的,像是孩童时代玩耍的五彩弹珠。他用手指着李亦歌,怒吼道,“你是一个念旧且墨守成规的人!你怎么会让我离开?”
浅淡的眸子染上了赤色,破坏了那一身的静谧和谐。愤怒让他那风一般令人心碎的忧伤消失得无影无踪。李亦歌皱眉,她审视着眼前的这个男子,有些困惑,而后一言不发穿上鞋走了出去。
“你回来!你回来!……”御翔看着那即将闭上的门,大叫着追了出去,电梯却已经合上。他大睁着眼睛,无力的扶着门框坐在了地上。浅淡的眸子里溢着水光,泪,却不再垂落。
楼下传来的机车发动的声音,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无边的黑夜里。
他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不知道过了多久,楼道里的灯也熄灭了,对面的屋里传来了乒乒乓乓的响声,溢出了煎蛋的香味。
门锁转动的声音惊醒了他,他忍着酸麻起身,将门关上,慢慢的挪动着步子坐在了沙发上,他环顾整间屋子,那曾令人心碎的少年此刻浅淡的眸子里却是支离破碎的伤。
餐桌上是五天前点的披萨;冰箱在入冬后便没有开启过;厨房里凉嗖嗖的飘着冷气,高档的灶台上布满一层厚厚的灰;桌上的香水百合已经枯萎,屋子里足够的暖气让它散发出阵阵难闻的气味。
临窗的一整面墙上摆满了他叫不上名字的酒。
窗前是一幅还未完成的画,有两个模糊的身影,在海边相依相偎,等着看日出。
下方却已经写了字,隽秀的字迹亦是浅淡:送给青草。
他的目光停留在画上,开始变得柔和,起身打开了电脑,而后给那名叫青草的女子写了一封邮件。
她不要我了!
只有五个字,那端没有回音。御翔想,这个女子现在应该在睡觉,她从来都只属于夜晚。浅淡的眸子里是浅淡的忧伤,那种神采属于那令人心碎的男孩。
他倒了一杯威士忌,入喉的是灼热般的疼痛。他不喝酒也很少吸烟,因为李亦歌不喜欢。他知道,女子只不过是想要他保持开始听闻的那个声音而已。
她真的是个念旧的人!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再次坐在电脑面前。
我将离开这座城市,我想我需要一种全新的生活——温暖而明亮,充满希望。我将会努力的去寻找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将值得我为她整夜守候;值得我为她亲自熬制羹汤,准备菜肴;值得我携她登上泰山去看日出;值得我陪她走遍千山万水。
最终,我们能够共患难,经荣辱,相偕白首。
那一幅你已经收到的画饶了地球一圈,载满了全世界的幸福,画中的人物取自你的书,希望与你心中的人物相吻合。
他输了那名叫青草的女子的邮件地址,点了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