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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一滴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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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仓码头,经理汤姆逊完全坐不住了,何英钦下发了最后通牒:再不交出叛党,黄埔学生军就要冲进码头直接逮捕了。

汤姆逊叫来商团联防军的刀疤和乌鸡:“你们两个一会趁着天黑,带着各自的部下直接跳水逃跑吧,我这里容不下你们。”

刀疤一愣,显然对这个决定无法接受:“我们两百多人,还能凑出来一百多条枪,与其跳珠江喂鱼,不如和那些黄埔学生拼了!”

乌鸡深感逃脱无望,也决定拼死一击,和外面包围着的黄埔学生军决一死战。

汤姆逊却不情愿了,摇晃着手指:“nO,nO,nO!你们不能在我这里发生战斗,我会向外通告,商团是非法流窜进码头的,我和你们没有一丝关系,不然我会要求商团团长陈莲伯严惩你们!”

“妈的,还不是你和陈莲伯那孙子唱的一出好戏,非要搞什么造反,把我们都推上了绝路!我活不了,谁都别想活!”刀疤掏出自己腰间的匕首,直接冲过去劫持了汤姆逊。

码头外,何英钦正在指挥学生军们展开严密布控。

何英钦已经接到了校长的消息,做空太古轮船股票计划赢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在可以对太古仓码头展开军事行动!

“我已经研究过码头建筑分布图了,这二百多商团兵,一定是躲在十个仓库中的一个,否则没有地方给他们容身;

一会三队的直接上前缴了那十个洋人警察的军械,随后占领办公大楼,在楼顶俯瞰码头全貌;四队的冲上泊位上的三号货轮,在甲板上展开部署,和办公大楼的三队形成交叉火力,警戒码头卸货场;一队、二队的挨个搜查仓库,一旦发现敌人,别急着进去清剿,把敌人引到外面的卸货场展开作战。”

何英钦向四名教官下达作战命令,黄埔学生军的第一仗,就要在太古仓码头打响了!

刘峙领取命令以后,回去选取了二十名学生作为突击队,准备冲进码头里缴洋人警察的军械,为后续部队开路。

吕牧之本不想报名,刘峙却把吕牧之当作自己的得意门生,偏把把吕牧之选进了突击队,刘峙本人担任突击队长。

太古仓码头门口,一共十名洋警察,门口的两名洋警察一左一右站在岗亭里,余下的在岗亭后面的空地上围坐在一起吃晚饭。

从黄埔学生军包围这里以来,还没有动过手,洋警察们认为这些学生军不敢乱来,纷纷打起盹来。

刘峙指着门口岗亭内一个又高又壮的阿三:“胡宗南,那个红头阿三交给你!我来收拾旁边的那个小矮子白皮猪!”

胡宗南有些为难,自己身材本就矮小,那阿三比自己高出一个头。

不过既然是命令,也不好违背。

刘峙和胡宗南一起,一左一右从侧面靠近岗哨,刘峙一个抱摔,将白人警察按倒在地,胡宗南则灵机一动,蹲下抓住阿三的两只脚,向后一扯,直接把阿三摔了个狗吃屎。

突击队见状,立刻朝着正门猛冲进去,目标直指围在地上吃饭的八个警察。

警察们的步枪没有背在身上,八支枪枪身互相靠着堆在一起,陈庚一马当先,像一阵风似得,直接冲到警察们的身边,将八支枪抱走。

吕牧之等人冲上去,用枪指着坐在地上大嚼特嚼的洋警察们。

“freeZe,HandS Up!(不许动,举起手来!)”吕牧之用英语大声警告着地上的洋警察。

一个警察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直接站起来就要反抗,关林真用枪托直接砸向那警察的面门,现场立刻安静下来。

其中一个来自沙面岛租界的法国警察第一个举起自己的双手,表示投降,其他英籍警察和红头阿三也纷纷效仿。

四个队的学生军们在教官的带领下,纷纷行动了起来。

陈继承带着第四队学生直接往西边的三号货轮上跑,占领了货轮甲板,就能俯瞰整个卸货场。

“一队立刻占领办公大楼!”刘峙从后面赶了过来,指向北边的一幢大楼。

吕牧之等人提着枪,快速朝着办公大楼突进。

没想到还没打开一楼大门,门自己就打开了,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汤姆逊那张晦气的脸,随后是刀疤和乌鸡站在汤姆孙身后。

刀疤用一把尖刀抵住汤姆逊的脖子,乌鸡则从汤姆逊办公室抽屉里找出一把左轮手枪。

一看到黄埔学生军已经冲进来了,汤姆逊大喊:“help!救救我!商团的人都是疯子!”

“叽里咕噜说啥呢?”陈庚皱着眉头问道。

“还用问,没看见被劫持了吗,一看就知道在求饶呢!”杜玉明举着枪,瞄准拿着左轮的乌鸡。

“赶紧让路,不然我直接宰了这个洋人!”刀疤恶狠狠地说道,黑帮的气质完全流露出来。

吕牧之看清楚了,这个刀疤,就是上一次商团罢市的时候,在大沙头码头朝自己开枪的人!当时子弹就擦着自己的头顶飞过,要不是贺中寒无意之间撞倒了刀疤,自己就没命了!

一想到种种恩怨,吕牧之心中就升腾起怒火来,反而据枪对准刀疤的脑袋。

“这个洋人活着对我们也没什么用处,赶紧动手吧,杀了他我们正好开枪打死你!”陈庚举着枪,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对!这里不是租界,洋人死了就死了,又不是我们杀的,你要是动手的话,我们就能放开手脚对付你了!”郑洞国站了出来,大声呵斥道。

不过大家都清楚,最好不要造成洋人的伤亡,否则会让大元帅府十分为难。

乌鸡最先动摇了,举着左轮的手慢慢放了下来,以一种恳求的语气:“各位军爷...我可以...可以投降吗?”

刀疤却不知怎么的,听到乌鸡这番话,无名火顿时升起:“没用的东西,拿着枪还这么衰!我让你投降!”说着,刀疤将匕首从汤姆逊的脖子上移开,对着乌鸡的脖子迅猛划了一下。

很显然,刀疤对于人命并不在意。既不在意别人的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性命。

乌鸡只觉得脖子一凉,随即捂着喉咙仰面倒在地上,左轮手枪也掉在了地上。

刀疤作势要捡枪,临时还要拉个垫背的。

嘭!

莫辛纳甘步枪一声枪响,子弹贯穿了刀疤的太阳穴。

吕牧之开枪了,手里沾上了第一条人命。

“都立在这里干什么?赶紧上楼!”刘峙在队伍后暴喝一声,冲到队伍前面,踩着刀疤的尸体就朝着楼顶跑去,对这一幕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吕牧之愣了半秒,也毫不犹豫地跟着上了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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