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相府(1 / 1)
“妹妹…妹妹……”糯糯软软的声音把我从神游中拉回来。床前立着一个5岁左右的小男孩,长得粉雕玉琢,小脸白白嫩嫩的还有点婴儿肥,唇红齿白,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此刻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没有束发,软软的头发垂在肩上。妖孽啊,长大了不知道要祸害多少无知少女。基因决定一切啊,在现代活了二十年也没见过这么正的。
“妹妹…染染…”
看我愣愣地没理他,桃花眼里盈上泪水,嘴巴瘪瘪的,快哭出来了。糟糕,神游太远,没顾上理他,怎么办怎么办?上帝啊,佛祖啊,你可千万可别哭啊。
“卿卿?”看他的样子比我大不了多少,府里就两个少爷,林浩然已经10岁了,同母兄长林墨卿5岁左右,这样看来小桃花眼应该是林墨卿才对。让我对着小桃花眼叫哥哥,很有难度,在现代活了二十年,让我开口叫这5岁小鬼哥哥,实在是开不了口。
“哥哥,是哥哥。”见我开了口,小桃花眼终于把泪水收回去了,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害我看的口水横流,自家哥哥占占便宜应该不会遭天谴的吧。
“卿卿…抱…”我伸着两只白白嫩嫩的小手,对着小桃花眼使劲眨着眼睛,□□裸的装嫩,按我的要求,小桃花眼是美男啊,十足的妖孽,那这林墨染长的应该也是妖孽级的才对,勾引自家哥哥是有点不人道,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不能养着便宜了别人不是。这么一想,心里那点微薄的罪恶感立刻就不见了。
小桃花眼立刻眉开眼笑,蹬着小胳膊小腿爬到床沿上,把我抱在怀里,我乘机对着他嫩嫩的小脸“吧唧”一口。
“卿卿…香香……墨染喜欢……”美男抱着果然比硬邦邦的床舒服多了,香香软软的,比前世的泰迪熊抱枕舒服。
“是哥哥,乖,染染,叫哥哥”小桃花眼不死心,尝试着诱哄我。
“卿卿……墨染喜欢卿卿,不喜欢哥哥…卿卿……”才不要叫哥哥,亏死了。低着头努力酝酿感情,积蓄泪水,伸伸小手推开小桃花眼,扭着小身子,爬到床里边捂着被子背过身躺着,不理他。
他明显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戳了戳被子,尝试着叫了叫“染染……”声音软软的。我捂在被子里都快憋死了,为了今后的地位,愣是忍住了没搭理他。
“染染…”小桃花眼见我没动静,又讨好的摇了摇被子。
我捂着头闷闷的说,“不要哥哥,要卿卿……”
“染染出来,卿卿在这里,染染..”小桃花眼见我这么坚持生怕我以后不搭理他,终于妥协了。
等的就是这句话,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扒掉被子,扑到林墨卿怀里,继续享受软软的人肉垫子。
(拉锯战以墨染的胜利告终,此后,林墨卿甘心为宝贝妹妹做牛做马,且乐在其中,再没有翻身过,当然,这是后话。)
刚解决完小桃花眼的问题,一大帮丫鬟打扮的少女端着各式各样的盘子涌了进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美妇人,柳叶眉,丹凤眼,如墨的长发披散着,只松松的绾了一个髻斜斜的插着一根白玉簪,一身雪白的袍子,暗绣了一朵繁盛的牡丹,清新淡雅,眉宇间透出了一股贵气,眉轻轻蹙着,急急的走进来。
“卿儿…染儿…”她自床沿坐下,搂着我们,眼里润润的,像是快哭出来似的。
这应该就是我漂亮的娘了,一家人都是妖孽啊,怎么上辈子活了二十年就没见过几个帅哥美女,一穿回来个个都是妖孽级的。
果然,小桃花眼笑眯眯的软软的开口了“娘,妹妹醒了。”漂亮娘宠溺地摸了摸小桃花眼的头,依旧是泪花闪闪的,轻轻一笑,倾国倾城。
“娘娘…不哭,染染喜欢娘娘……”我能感觉到小桃花眼和漂亮娘对林墨染的爱,实在无法想象要是他们知道自己疼爱的妹妹、宠溺的女儿已经永远离开,会露出怎样悲伤地表情。我不敢让他们知道,住在这个身体里的是来自异世的灵魂,我贪恋上这份温暖,让我可以不再孤零零的一个人。
本来只想借用这个身体活下去,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当个冷冷的旁观者。可是刚刚那一刻我看到了他们欣喜的、庆幸的表情,让我觉得我不该只是个看客,从我来到这里我便没有了从前,我是林墨染—左相府的四小姐,卿卿的妹妹,漂亮娘的女儿。
想明白以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不再用旁观者的眼神看他们,我腻在漂亮娘怀里撒娇。
咕噜噜…咕噜噜……
“娘娘…染染饿…”脸蛋红红的,我很不好意思的抬起了头。遇到这么多离奇的事,刚刚精神来绷着,突然想明白了,一松下来,竟然饿了。
“春雪、夏荷,把小姐的衣服拿过来…秋菊、冬梅布膳。”漂亮娘淡淡地吩咐,显然她情绪已经缓和了,琉璃一样的丹凤眼里带着笑。
漂亮娘亲自给我穿好衣服,粉粉的罗裙配着白狐裘的小坎。看得我两眼放光:那狐裘小坎,雪一样的白,没有一丝杂色,我心里那叫一个乐啊,几万块一件的天然狐皮大衣居然穿到我身上了,有钱,奢侈啊!
漂亮娘抱着我坐到屋子中央的红木圆桌边,端了一小碗鱼翅粥一勺一勺地喂我,小桃花眼也蹭过来坐到我旁边。我一双眼睛滴溜溜地把桌上的甜点扫了个遍,然后抬起头一脸讨好的看着漂亮娘开了口:“娘娘,芙蓉绿豆糕”。
“染染乖,先把粥喝完才可以吃哦。”显然,生病的人喝粥是定律,区别在于以前都是喝白粥,现在改喝鱼翅粥,我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贫下中农,直接越过小康社会,跳过社会主义,来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我一口一口喝完了漂亮娘手里的鱼翅粥,两眼放光地盯着觊觎已久的芙蓉绿豆糕,虽然时代变了,点心还是没变的,我对食物的热爱也是没变的。
漂亮娘夹了一块给我。一块肯定是不够的。俗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撑着桌沿,从漂亮娘怀里站起来,伸着两只肉肉的手,颤巍巍地扑向了芙蓉绿豆糕。
漂亮娘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有如此惊人的举动,怕我摔了,赶忙把盘子整个挪到了我面前。在以秋风扫落叶的速度消灭了整盘的糕点后,我终于撑了。拍拍撑得鼓鼓的小肚子抬头,发现满屋子人都目瞪口呆地盯着我。
完蛋了,看见美食太激动,忘了这是古代,我这种大家闺秀要小口小口吃饭,小步小步走路,一不小心露馅了,我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行动了,只见我把拍完肚子还没放下的手伸到兜里,掏出一条雪白雪白的手绢,仪态万千地擦了擦嘴,最后华丽丽的放了回去。
解决了温饱问题,漂亮娘显然对我的身体状况已经放心了,只留了春雪、夏荷照顾我就拉着小桃花眼离开了。看小桃花眼一步三回头的样子,我扑哧笑了出来。
我支着头坐在床上继续思考我的问题。地府的小鬼说资料都在我脑子里,似乎还没有完全提出来,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百毒不侵,总不能让我自己给自己下毒吧,没准就出了啥意外,我这种说得好听叫珍爱生命,说得难听是贪生怕死的人要我自己对自己下手,给我一刀还比较快。
再说琴书画,我很庆幸自己向地府的小鬼要了王羲之的书法、唐伯虎的画工,而没要什么行为主义,抽象艺术,要不肯定成神经病了。可是,正常的小孩3岁应该都还不识字,更别说王羲之的书法,唐伯虎的画,那可都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惊世之作,我还想好好享受下大家小姐的童年生活,这么一写肯定成重点培养对象,天天大熊猫似地给人观赏,驴子才干这事。这些潜在能力还是等有机会再挖掘吧,也不知道这边是不是用的汉字。从现在开始慢慢学习倒是必须的,那样几年之后能书能画才不稀奇。要是平时书都没摸过突然成了大师级人物,那不是鬼上身么,这事还得好好规划规划。
“春雪,”抬头发现她们还立在床边看着我,“抱我去铜镜前面。”
穿过来忙着应对小桃花眼和漂亮娘了,还没来的及看看到底长什么样,千万可别玩我啊。
春雪忙过来抱着我到了铜镜面前,铜镜昏昏的,不是很清晰,我凑过去仔细看了看,果然,基因是不会骗人的,这林墨染长得很精致,虽然只有3岁,也能看出以后必定是祸水级的人物,本来以为小桃花眼已经够美了,林墨染比他更精致几分柔美几分。
难以相信啊,这么一妖孽竟然是我,人家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是不穿则以一穿惊人。我对着铜镜傻笑着神游太虚,吓坏了春雪夏荷。
“小姐……小姐……”
嘿嘿,好像看得太久,我挥挥手说:“抱我回床上吧。”
镜子照了,终于放心了,地府的小鬼啊,你果然是很有信誉的,姐姐太爱你了。
“春雪、夏荷?”
怎么古代的丫鬟名字都这么没新意,十部电视剧里九部都有春雪夏荷,没想到一穿越又遇上了,第一次听的时候还觉得挺好,淡淡的,挺有意境,听多了怎么都觉得俗。
“小姐?”她俩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名字是谁取的?”我很想知道,到底谁才取得出这么俗的名字。
“回小姐,是刚入府的时候总管取的。”
我眼睛一亮,总管呀,那可是古代十大狗腿子人物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
“改了。”我的丫鬟怎么也得叫个有意境的名字啊,哪能这么俗。
两个丫头不明白怎么回事,急的都快哭出来了。仔细看看,她们也就13、4岁,长得不是顶美,却也已经很不错了,五官很清丽,只是处在这美人堆里,看着自然平庸了不少。
“俗,改了。春雪叫红袖,夏荷叫绿腰。明白了么?”我淡淡的看了他们一眼,还没回过神来,我耐着性子又问了一次,“听明白了么?”
终于回过神了,齐声答道“是,小姐。”
我能看出她们心里的疑惑,觉得我变了吗,能不变吗,以前的林墨染已经死了,现在这句3岁身体里住的是二十岁的灵魂。
“我累了,你们出去吧。”今天遇到太多的事,我需要好好想想,毕竟这不是我熟悉的世界,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穿过来的第二天,我悄悄跑去了小桃花眼的屋子,对于3岁的我,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红袖、绿腰总是一步不离地跟着我,我一度十分愤慨,也曾经不死心地抗议过很多次,每次说到这个问题她们就哭,说是夫人的命令不得不从的,慢慢地我大概明白了,怪只怪这林墨染之前太调皮,出了这么一次意外把我弄过来了。
虽然在他们眼里是大难不死了,但是后怕总是有的,俗话不是说有一就有二么,漂亮娘又不能时时盯着我,这艰巨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红袖、绿腰身上。终于,我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看到小桃花眼的时候,他正在习字,小小的身子坐得端端正正的,低着头认真的的写着,我悄悄凑过去看了看,一笔一笔写得很端正,对于5岁的少年来说,算是很不错。旁边已经放了好几页写得满满的宣纸,小桃花眼表情很严肃不复昨日的嬉笑哂然。然后我实现了此行的目的,终于确定了这个世界也是说汉语写汉字的,文化氛围相当于封建时期的中国。本来还担心一切要从头再来的我终于放下心来。看着小桃花眼严肃的样子起了逗弄他的心思。放轻了步子偷偷挪到小桃花眼后面蒙上他的眼睛,捏着嗓子说,“猜猜我是谁?”
“染染,别闹。”他搁下笔,转过身来,搂过我,宠溺地捏了捏我的鼻子。
“卿卿刚刚看着好凶,怕。”
我不喜欢他脸上与年龄不符的肃然,5岁的小孩不都应该赖在父母身上撒娇,嬉笑玩耍无所顾忌,而不是如他一般的少年老成。
小桃花眼一瞬间愣住了,显得很无措,叹了口气把我搂得更紧了,缓缓的说,“染染不怕…哥哥保证不会凶染染,永远都不会…”
我伸出小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说“拉勾勾哦,骗人是小狗。”
小桃花眼无奈地戳了戳我的头,道“你呀,小鬼灵精。”
我在小桃花眼的屋子腻了一下午,晚饭的时候终于被红袖绿腰发现了,领了我回了自己的屋子。
从那以后我被看得更紧了,漂亮娘并没有限制我的自由,只是到哪儿都有人跟着,我知道这是因为担心我,也就在没有说什么。
一来二去,两个月过去了,相府小姐的生活是重复而又单调的,还没到弹琴绣花舞文弄墨的年龄,日子自然分外无聊。
在这两个月里,令我无比诧异的是我那位高权重的左相爹爹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有一次终于忍不住问了漂亮娘,她只抱着我,不说话,眼泪吧嗒吧嗒就掉下来了。
那时候,我意识到,漂亮娘虽是左相夫人,其实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光鲜。
慢慢地,待的时间长了,听多了丫鬟们的闲言闲语,我终于明白漂亮娘的辛酸。
从那以后我没再有在漂亮娘面前提到过我爹,只加倍得对她好,逗她笑。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是两年。
我依旧是小小的个子,脸蛋长开了不少,眼睛也具备了桃花眼的雏形。
偶尔我会对着铜镜傻笑或是一个人发呆思考生命的哲理,更少的时候会对着萧萧的落叶以及南归的大雁悲春伤秋,总的来说我依旧过着无忧无虑的米虫生活。
两年的时间,墨卿长高了许多,褪去了一些稚气,看起来越发沉稳。不变的是面对我时那张笑吟吟的脸以及灿若琉璃的桃花眼。墨卿很争气,夫子们都对她赞不绝口,说是天纵奇才。
人怕出名猪怕壮,终于,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传旨的公公来到了府里。那时候我正在庭院里晒太阳回味着刚刚下肚的奶油菠萝冻。漂亮娘带着墨卿去了前厅,而我悄悄地跟着他们躲到了前厅大大的屏风后面。前厅里黑压压的跪满了人,传旨公公用公鸭嗓子念着“左相之子林墨卿,天纵奇才…三岁能书,五岁作诗……”云云。从那以后,墨卿成了三皇子的伴读。而这一天,我终于在漂亮娘脸上看到了穿越以来最灿烂的笑容。
也是在那一天,我见到了传说中那对苦命鸳鸯—我爹和二娘白梦蝶。
二娘也是很美的女子,层层叠叠的红底滚金边的衣衫,珠环玉绕体态丰盈,芙蓉柳叶眉、雨露樱桃嘴,完全不同于漂亮娘的出尘淡雅,像是怒放的红蔷薇,美得很华贵、很艳丽、很妖娆、也很嚣张。
她偎在我爹怀里,整个人都充斥着浓浓的幸福。我爹也并没有传说中那么英俊潇洒,只是长得却很端正,透出一股沉稳和自信以及历经世事的沧桑。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只在看着怀中女子的时候眼里会透出笑意流露出一丝温柔。
我躲在屏风后面默默地看了很久,原来真的是郎情妾意不容第三者插足。
能够做三皇子的伴读,墨卿很开心,晚饭之后我懒懒的躺在软塌上听着漂亮娘对墨卿说着大堆大堆的进宫礼仪慢慢地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间的灯还亮着,人却已经躺到了床上,我踏上绣鞋放轻步子移到门边,显然墨卿已经睡了,只留了漂亮娘一个人坐在圆桌边上低着头偷偷抹着眼泪。那是我第二次看见漂亮娘掉眼泪,两次都是因为同一个男人,女子爱得纯粹,无奈所托非人。
那以后墨卿每天早出晚归很难才能见上一面。漂亮娘仍旧是以前的样子,笑得清清淡淡的,我却能从她的眼里看到不经意流出的悲伤。
终于在墨卿进宫伴读半年后,我终结了纯米虫的生活,漂亮娘决定教我弹琴习字。
那时候与我同岁的二娘的女儿林玥嫣弹琴已经半年,偶尔有一次在花园假山的后面听到丫鬟们悄悄地咬耳朵,说是玥嫣小姐聪明又漂亮,学琴半年就已经像模像样了,师傅都夸她很有天赋,以后必定是个才女。
我曾经一度猜测过这左相府会不会继皇子伴读之后再出一个公主伴读,事实上并没有。那时候10岁的林玥芙和7岁的林玥瑶知名度已经相当高了,整个左相府就我一个人默默无闻地继续堕落着,借丫鬟们的话说,墨染小姐连笔都没拿过。
漂亮娘亲手教我弹琴习字并没有假手他人,据说当年漂亮娘也是名动玄月的才女,不然也不会被皇帝赐婚。
我掩藏起从地府小鬼那儿骗来的无双技艺,只跟着漂亮娘一点一点地学习认琴、识谱,看着漂亮娘手把手地教我识字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在外婆家度过的童年。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偷偷的摸起来,点上昏昏的蜡烛一遍一遍地练习王羲之的笔法,一天天,笔法越来越遒劲熟练,每一撇每一捺都融入我的血液彻底成为我的一部分。
那段时间是除了漂亮娘病危后唯一一段我和她朝夕相处的时光,她很耐心,看着我的眼神很温柔。慢慢地我能把弦拨得越来越流利,我能轻易地看懂晦涩的曲谱,能在五线谱和宫商角徵羽之间自由转换,一晃又是一年。
我跟着漂亮娘学琴后不久,墨卿搬到了宫里和三皇子同吃同住,我们见面的机会越发少了,仅在过年过节才能见上一面,说不上几句话,墨卿的身边总是有一大堆人围着,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一个人偷偷躲在角落,看着他谈笑自如地站在人群里,自信而又英姿勃发。
墨卿依旧很宠我,每次回家都会给我带回各种各样的东西,据说那是皇帝的打赏。院子里新来的小丫头会呆呆的看着他,眼里满是崇拜和仰慕,那时候我开始意识到,曾经宠溺的抱着我宠着我的小桃花眼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了,他太优秀,以至于别人也发现了他的好。
记得墨卿刚搬进宫的时候,我是很不习惯的,慢慢地每天弹琴写字日子才渐渐充实起来,只偶尔会想起他,想起我刚穿越过来时看到的那双小桃花眼,想起他的宠溺他的好,现在独留我一个人,再回不到当初。
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会偷偷溜去府里的藏书阁,一待就是一整天。藏书阁很大,在府东南偏僻的一角,很是僻静清幽,我琢磨着我爹应该本是爱书的人,只是官越做越大,看书的时间却越来越少。
阁内向阳的一面开了扇窗户,窗户外面是一颗大大的梧桐,枝繁叶茂,可以挡住夏日炙热的阳光,窗户边上搁了一个书桌,放置了笔墨纸砚,凳子上还铺着一层软垫,我去的时候已经蒙上了一层细细的灰,似乎已经很久没人去过了。
开始的时候只是意外发现了这一处地方,后来一有空我便偷偷溜过来,最初还只挑拣着看些有趣的秘辛、野史看看打发时间,到后面竟也发现了其中的乐趣,一本一本地坚持看了下来,读完整个藏书阁的书用了我整整三年,终于,我九岁了。
这一年注定了不安分,墨卿进宫,漂亮娘永远的离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