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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泮坑神庙前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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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加羞赧:“交往这么久,我还不知道在Wenny这个名字之前,你姓什么,叫什么,不唱歌的时候,你的真名字是什么?”

我的眼睛忽然有些湿湿的。低下头,一字一句地答:“我姓云,云无心。”

B、

我叫云无心。

因为我妈妈叫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云无心而出岫”。

妈妈在任何的细节上都不忘记提醒我是出自她的杰作,在我的名字上也要打下烙印。

八岁时,我拿着户口本跑到派出所去为自己改名。

“为什么要改名呢?”高台后的叔叔问。

“我不喜欢姓云,更不喜欢叫无心。我想姓风,风花雪月好不好?”

“像日本人。”叔叔阿姨们一起笑起来。笑够了,告诉我:“名字不是说改就可以改的,要有正当理由。你的理由不充分。”

我的理由不充分。

妈妈她的理由呢?她给我改名字时,用的是什么样的理由呢?够充分吗?

姥爷姓云。所以妈妈姓云。

但是我,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我本来是不应该姓云的呀。我应该跟爸爸姓张,虽然俗,但更合理,用派出所叔叔的话说是,理由充分。

但是妈妈就有这本事推翻了这约定俗成,以更充分的理由替我改归她的姓,姓云,云无心。

妈妈在我三岁那年和爸爸离了婚。

印象中——或者是在传说中吧,谁知道呢,三岁的孩子对世界没有多少客观印象——印象中,爸爸是个和气而高大的男人,在夏天时会用扇子替我摇凉。

但是他没出息。

这是妈妈说的。妈妈说:“你爸爸没出息,没本事,自己不求上进,还不许老婆出人头地,但是一样会拿着老婆的钱出去花。”

这个“花”有双重意思:一是花钱,二是花心。

一个花老婆的钱去花心的男人是很令人不齿的吧?这使我没有理由反对妈妈和爸爸离婚。当然,就算我反对,也是无效。

对于离婚这件事,妈妈多少对我有些歉疚,不过她把这些推给了命运,指着我叹息说:“女儿啊,你生不逢时。”

我生不逢时。

我姥爷生不逢时。

我们一家人都有点生不逢时。

姥爷出生在一八九八年,刚生下来就赶上变法,旗人子弟不能再从朝廷支粮钱,要靠自己工作挣钱了。

姥爷是世袭的骁骑校,但是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亦从未参加过长白山拜天、秋围场狩猎等皇族大礼。他一生的能耐和风光,不过是玩鹞子、斗骰子、抽泡子、以及搜集古玩和美女。

姥姥是他在油尽灯枯前照亮的最后一个美女。

他送给她许多的珠宝首饰,鲜亮衣裳,但往往没送出多久又向她要回,隔几天再送来新的。

开始姥姥不解,后来便明白,那些首饰是进了当铺。

云家的人都是当铺的常客,送进去眼面前用不着的东西,换取今天的奢华与喧嚣。

她渐渐知道,偌大的云府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外头好看,里面早已空了。

云家自变法后这半辈子,都是靠典当和赊欠过来的。

姥姥在自己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已经预见了云家的惨淡收场,并且暗暗准备后路。

可惜没有来得及。

没有料到灾难来得那么快,那么突然而彻底。

分家的时候,大家发现云府里除了债,几乎什么也没留下。古董商们拥进来摇头晃脑地给姥爷的珍藏做评估,其实谁都明白那价钱是黑透了的,可是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姥爷生前的酒肉朋友都星散,就连他死之前同桌打牌的牌友也躲之唯恐不及。

姥姥在那一刻体味到的世态炎凉比她当娼女的三年里体味得还多。她后来对妈妈说:世上哪有绅士和好人,无非嫖客与娼女。

这句话,后来成为我们云家女儿的祖训。座右铭。

我很希望有一天为姥姥立碑时,可以在碑石上刻下这句话: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娼女。

这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姥姥一生中说出的最有喻世意义的警句。

妈妈离婚成为她与姥姥关系的转机。

自从当年离家出走,不久又上山下乡后,她与姥姥的母女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多年来,母女虽然都住在北京,却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妈妈结婚,一次是我出生。

据说姥姥曾经反对过妈妈她的婚事。对男人清楚得像一盘称一样的她,只看了爸爸一眼就断定说:“这个男人不能跟你终老的。男人是拿来用的,可是你看看他那个拆白样子,注定了要吃一辈子软饭。”

妈妈当然不听。

——如果她听了,又怎么会有我?

但是我三岁那年,姥姥的话得到了验证。

妈妈在离婚次日痛定思痛,抱着我找到姥姥门上,跪在地上说:“妈,现在我明白你的苦心了,你原谅我吧。”

姥姥当然原谅她。姥姥的半辈子都活在等待中,等待有一天可以有资格有机会原谅自己不孝的亲生女儿。

她扶起妈妈,与她抱头痛哭,说:“岫儿,岫儿,妈从没怨过你,只要你不怨妈就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妈妈主动同姥姥和好究竟是因为衷心悔悟,还是一次新的利用——利用姥姥帮她来照顾我。一个累赘。

姥姥当年骂过妈妈是她的累赘,但是心里并不真的这样想。

妈妈从没有这样骂过我,可是她后来的种种行为其实都在验证这一点——对她而言,我只是个累赘。

她从不肯当着人面承认我是她女儿。

离婚后,她在情场与商场上同时翻云覆雨,不久扶摇直上,提名十大杰出企业家,著名广告人。

——她怎么肯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那么大的女儿,这会让她辜负了上帝给予她的永恒二十五岁美貌的。

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弃的就只有泄露天机的亲生女儿。

反正她姓云,我也姓云。对外说我们是姐妹俩也顺理成章。

我在节假日的时候偶尔会去探望她,遇到有客人在,便大声喊她“表姐”。

妈妈再镇定,也还是有几分羞涩,背后教训我:“含糊叫一声算了,何必可着嗓子满屋喊。”

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喊“表姐”的声音就更加响亮脆快。

同母亲作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虽然,事实证明我走过的路偏偏一直在印证她的路。包括叛逆,包括离家出走,包括做娼女。

我说过我们母女间没有交流。她不是那种可以和女儿痛说革命家史的母亲。三岁以前的记忆太过朦胧。我一直想不明白像妈妈那样的女人怎么会选中爸爸那样的男人做丈夫。也许,妈妈也有年轻单纯的时候?文学作品中有很多母亲会告诉女儿自己年轻时约会的每一个细节,我妈妈则只会要求我在婚前做一个“女孩”。

“你结婚的时候是女孩吗?”我问妈妈。

她很恼火,但压抑着怒气点了头:“是,你爸爸是我第一个男人。”

“现在呢?现在你有过多少男人?你数得清吗?”我再问。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妈妈,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是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妈妈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妈妈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娼女。同样是出卖肉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娼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竖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不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和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以前的人说又想当婊子,又想竖牌坊。

而如今的事实则是——只有当婊子,才能立牌坊。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地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毫不讳言地说,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更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入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润泽的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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