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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番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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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李羽轩的相知很奇怪,殿试后的一日,我为了躲避抓郎团的围追堵截,躲进了一处茅房,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同榜的探花郎李羽轩。没考试之前,作为同科的学子,我们曾有过几次淡淡的交往,他是个有钱人,花钱很大方,我曾经觉得他就是个纨绔子弟,说话毫无禁忌,和所有的人都能够谈笑风生。他的爽朗和大方让很多人围在他身边,他每次出现,我都在他身上看不出寒窗苦读的寂寞。

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父母是普通的庄户人家,他们含辛茹苦的供我读书,从一开始,我的身上就寄托了他们太多的希望。他们希望我能出人头地,改变他们日出而作的贫苦生活,而我,也很听话,很认真的读书,从小,我的勤奋和我的天资就在让我在当地有了小神童的称谓。

随着书读的愈来愈多,我知道自己有读书的天赋,而我,也希望自己能在这清明的盛世里一展抱负,能够为国为民贡献出我的微薄之力,我想,我的这个愿望,应该是每一个读书人心中的梦想。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的诗词就开始风靡大江南北,和我名字相呼应的,还有一个名字:苏轼。

我们像两朵诗坛的奇葩,被人们称为南有徐端正,北有苏子瞻。

李羽轩的名字,一直默默无闻,直到殿试的那一次,他的一篇一挥而就的治国策略让所有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我也就是在这时重新开始审视他。

真正让我佩服他的,就是他宁愿忤逆皇上的意思,也不愿娶福安公主做老婆,冒着杀头的危险放弃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大好机会。

他很随和,和谁都有说有笑,我却发现,他其实和谁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的笑容里面,总像藏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沧桑。

直到那天我知道他是孤儿,我才知道这份沧桑是什么。我也愈加的佩服他。

他要和我,和苏轼结拜兄弟,虽然我知道他们两个都是侯门世家的子弟,而我的父母只是一介平民,我也很愉快的答应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我总感觉到淡淡的温暖,还有开心。

他是一个很细心的人,知道我的家庭,但是从来不说什么,只是在聚会的时候很小心的顾及着我的感受,从不聊及这方面的话题,而且总是抢着付钱,还说,钱这玩意儿用在朋友的身上,算是寿终正寝,用得其所。

他说话就这样不着调儿,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叫真名士,真风流。从最初的奇怪,到现在的喜欢,我知道我被他带坏了。

最奇怪的就是,走进他身边,总能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才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他衣服的熏香,但是现在我知道不是,押运岁银一起走了这么多天,他是没时间也没条件熏衣服的,而他身上的香气依然存在,而且我发现他愈是出汗,他身上的香味儿愈浓。

他的这个特点让我很多次以为他是女人。

他的皮肤很白,手也很白,我曾经某一个夜里摸到过他的手,当时那种感觉我现在还记得,我就如被雷击中了一样呆在了当地,那是一双温暖柔软而细腻的手,比女人的手还要销魂,虽然女人的手到目前为止我还只摸过我母亲的手,但是男人的直觉告诉我,这双手的主人,绝对不是个男人。

我发现他当时也脸红了,急急忙忙的抽回了手。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堂堂的探花郎怎么可能是女人呢?

大概是和信王爷呆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我受他思想的荼毒,开始对男人有感觉了。所以我很纠结,相当的纠结。纠结得胡思乱想,纠结得魂不守舍。

人们都传说他和信王有暧昧,这些天的相处,我发现他和信王其实都是坦坦荡荡的性情中人,或者他们的城府都很深,不过在我的面前,他们都很可爱。

信王对他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这我从信王看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来,而他对信王,和对我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个聪明的人,很懂得保护自己。我却一直为他担心,怕他一不小心和我一样,变得对男人感兴趣。

每次看到他和信王在一起说笑,我的心里都有些堵堵的不舒服,我承认我不想看到他和信王在一起,看到他们在一起,我总会联想起一些龌龊的东西。

我知道他们是朋友,我很鄙视自己的小心眼。

可是他真的和别的男人不同,和我看到的女人也不同。我每次在角落里凝视他,把他幻想成着裙装的女子,我想,如果他真是一个女子,该有多好。

我知道自己很贪心,和他做兄弟,已经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难怪别人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以前是很不待见这句话的,觉得找一个心爱的女人,相守一辈子,是一件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应该如珍宝一样的爱惜和呵护,可是现在,我对这句话开始动摇了,我想以后任何的女人都没有他在我的心目中重要,为了他的快乐,我愿意舍弃一切。

每天早上起来,看到他亮丽的笑容,看到他微微斜飞的丹凤眼,我这一天便充满了快乐。

上次他被劫匪虏去,我的焦急自然不必说,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如果他死了,我也不要活了。我看得出信王和展大侠也同样的着急,我们在一起密谋了许久,展大侠的智慧和江湖经验,信王的深藏不露都让我对他们的膜拜又更上了一层楼。

有些人,做朋友肝胆相照,做敌人,你死我活。

我很庆幸和他们是朋友,也很庆幸李羽轩能有这样的朋友。

他被我们救了出来,一身的青紫,一脸的泥土,他被敌人押着,微笑着看着我们。那一刻,我很感动。为了大家生死与共的友情,也为了他的这个笑容。事后我问他怕不怕,他给了我一个同样的微笑:“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救我。”

别看他在敌人手里这么镇静,他在平时的生活中对自己一点都不上心,偶尔还有一些小孩子的无赖,他耍无赖的时候口才一流,我们谁也说不过他,他的倔强和执着总让我想起家乡的一句民谣:敲不烂,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那天晚上我去给他送药,他已经睡下了,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对我的造访有些慌乱,他的表情有些不同寻常的羞涩,黑色的头发垂散在他雪白的颈脖间,衬得他有一种魔鬼般魅惑人心的美貌,他虽然很快的穿起了外衣,但是我的眼睛鬼使神差的看到了他雪白的中衣上,中衣有些睡过后的凌乱,里面仿佛有着微微的曲线。

那一刻,我的肚腹间不由自主的腾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热浪,就这么一瞬间,我被压抑多年的男性雄风被他挑拨了起来。

我迷乱的抓住了他的双手,至今都回想不起来我到底说过些什么,只知道我第二天醒来时睡在了信王房间的床上,在那晚上,我做了一晚上的春梦,醒来后裤子里湿漉漉的,让我羞愧得想撞墙自杀。

我一直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我受的教育告诉我,我是不可以喜欢男人的,所以那天晚上以后,我开始有意的避开他,不过他好像并不在意,看我的眼光依然柔和而明亮,没有参杂任何杂质。在这样的眼光下,我更加的羞愧了。我对自己对他有这样的想法懊恼不已。我每隔几分钟告诫自己一次,他是我的兄弟,容不得我丝毫的亵渎。

所以,当我受伤,他的小手捂住我的伤口,我的心里虽然悸动,但我能很平静的看他的手,接受他的这份关怀了。

他是关心我的,当劫匪的剑向我刺过来,当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我的眼光停留在他的面容上,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绝望与伤心。

有兄弟如此,人生足矣。

但是我没死,他却再一次被俘虏走了。我马上冲出帐篷,跃上一匹马就朝劫匪退去的方向追去,我听到后面信王和展昭的声音,他们在叫我不可莽撞,我知道我这么去会很危险,我一介生于南方的文人,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去劫匪手里救他呢?

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知道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只知道他不可以死。

我打马狂奔,但是我赶不上劫匪的速度,天亮的时候,我的前面彻底失去了劫匪的踪迹,我只能沿着他们的马蹄印和沿途马匹留下的马粪,继续往前面追。

下午的时候,我看到他们休息的营地,但是没找到关于李羽轩的任何东西。可见他也是一个没有江湖经验的人,这样的时刻,他是应该沿途留下些信物的,方便我们去救他。

我依旧沿着印记一路追去。晚上就在草原上让马休息了一会儿,我是睡不着的,第二天上午的时候,我到达了西夏境内的一家沙漠小镇。也失去了他们的踪迹。

小镇三面是沙漠,只有一面是草原,我猜想他们是从沙漠走了,只有沙漠的风沙才留不住马蹄的脚印。

就在我在三面的沙漠研究他们去向的时候,我中午吃饭的客栈小二告诉了我一个消息,昨晚一大群人曾经歇息在他的客栈里,其中有两个人是被绑着的,一个是年轻的男子,穿着和我一样的蓝色长衫,一个是一个女子,他对他们映象很深,因为那个女子长得很漂亮,不过今天早上那群人出去的时候,那个男子和那个女子都不见了。

我知道这两个一定是李羽轩和李新云无疑。

我要小二带着我去看了他们昨晚呆的柴房,在柴房里,我找到了一方绣着子瞻名字的手绢,我仿佛记得李羽轩曾经丢过苏轼的一方手绢,大概这手绢是被他贪污了。

听了小二的话,看到这方手绢,我的心里一下踏实了起来,我想依李新云的武功,他们一定是逃走了,而且这里是西夏国境内,李新云很有可能直接去了西夏的都城。

于是我问明了贺兰山的方向,决定先去那里等信王和展昭。我托回甘肃的商人带了一封信去给信王,告诉了他这一切,就往贺兰山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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