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危险重重(1 / 1)
对于李羽轩而言,信王离开后,终于一夜无语。
第二天她全不顾外面吵得天昏地暗,坚持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起床。那两人都很有默契的没有再来骚扰她。
正在院子里和众将士比划拳脚的小姑娘见银子出去。马上就蹭到了她的房间里。小姑娘大概是真把她看成了男子,在她面前,昨日那么嚣张的她也有一丝羞涩。
李羽轩不想延续这个错误,对她有些刻意的疏远和冷淡。不过小姑娘好像并不在意,他不理她,她一个人笑呵呵的玩的挺好。
她最感兴趣的,就是李羽轩带着的那几本手抄本的唐传奇,那是李羽轩为了打发路上的无聊带的,没想到她压根儿就没有时间去看。这一路精彩纷呈,哪里还能和无聊这两个字扯上关系。
信王的药效果很好,她手上的淤青已经变成了紫红色。吃过午饭,军医很准时的送来了中药,她很优雅的不顾银子哀怨的目光,把药液倒进了院子后面的水沟里。当然,这个是很低调的。要是军医知道了,也很伤他自尊的嘛!人家的劳动成果还是要尊重的。
小姑娘显然对这个黑乎乎的药液也很感兴趣,不停的围着银子追问关于生病与吃药的问题。
李羽轩很奇怪这个小姑娘对汉文化了解不多,却能识得汉字。她记得这个时候的西夏,有他们自己的文字,不过随着后来成吉思汗对西夏人的疯狂屠杀,西夏人的零落与萧条,西夏文化的消失,西夏文字成为了一个历史的传奇。
此日就在这种散淡中过完。无话。
第二日继续无话。
无话得让李羽轩很不习惯。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呢?居然看见她都绕道走。特别是徐清之,根本就是躲着她,每天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忙啥。她根本这两天就没见过他。问侍卫,都是一个回答“徐大人出去了,徐大人还没回来。”
我切。我也没欺负他啊。
竟然把她视为洪水猛兽般躲着,她不是就那么一点点让他觉得他自己很有断袖的潜质吗?
这也只能怪他自己眼力太差了。丫怎么就不能跟信王学学精明呢。信王那厮,十有八九看出了她的女儿身,昨晚他看着她手的那色迷迷那样,哪里是男人看男人的眼光。分明就是色鬼看见了女娇娘。
别以为她装不知道她就真不知道,她的这双招子也亮着呢。不过秉着天下太平的原则,她一向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第三天出发。他们沿着河西走廊往凉州进发。小姑娘坚持不和她一起坐马车,而是要骑马,她说她的马术在她们那里,是超一流的棒。日落时分,他们在一处高地上安营。
不久,他们安营的不远处,一对商队也按扎了下来。军士上去盘查,无奈听不懂他们的话,只得把李羽轩和徐清之请了过去。他们对着她和徐清之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听不懂的方言,大概是说他们并无它意,就是跟着军队旁边求个安全。
徐清之心好,同意了他们的要求,没有赶他们走,只是叫值班的军士加紧防护。
李羽轩好不容易和徐清之站一块,正想开口问他这两天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没等她换过脸上的笑容,徐清之已经转身离开,只剩下了一个后脑勺给她。
她顿时郁闷得抓狂。这书呆子居然还在她面前耍酷......,这世道变得真快,太阳要从西边出来了。
她脸一黑,干脆坐到了商队已经生好的篝火旁,去研究近在咫尺的骆驼。这玩意儿曾经只在动物园里远远的看过,除了臭死人,没啥感觉。
她看到这个商队有10匹骆驼,有单峰的,有双峰的,大概是喂养得很悉心,它们身上并没有多大异味,李羽轩觉得除了背上多出来的那两个东西,它们和马其实也没多大差别,至少眼睛很像。
她一边研究骆驼一边比划着跟商队里的一个精壮汉子聊天,这个商队,清一色都是三十到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和她聊天这个,大概是领队。
听久了,她也能听出一点他的意思,知道他们来自黔北,要经凉州去大漠里的瀚海城。用他们带去的丝绸和茶叶换取一些玉和首饰,再回来卖掉。那人告诉李羽轩,那里的玉很便宜,中原地区的玉基本都是从那边过来的。
李羽轩对这些商业的东西没有兴趣,她发现篝火的另外一边,一个男子手里抱着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娃娃。小娃娃脸色惨白,毫无血色,面无表情,那男子也是面无表情,两人都垂首坐在火旁。
李羽轩用手指着那个小娃娃:“你们这里怎么会带一个娃娃上路?那娃娃生病了吗?”
男子看到那两人,赶紧把李羽轩的手压了下去,脸色变得很奇怪,做了个你别看,别说的表情。
李羽轩观察到这男子看到那娃娃时,眼睛充满了恐惧。这不由得激发了她的好奇心,忍不住对他们多看了两眼,那男子和那娃娃始终低着头没有看任何一人,默默的坐在火堆旁,对周围的世界茫然不顾。
这太奇怪了。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怎么可以这样安静呢?还有,他的亲人怎么会这么山水迢迢的带个小孩子上路?
好吧,她心里母爱泛滥,她对小孩子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爱怜感。她对着身旁的男子到:“你不用怕,如果娃娃生病了,我们有军医,可以给她医治。”说罢往小孩那边走去:“我去看看,我也略懂一点医学常识。”
男子大概是听懂了她的话,慌忙拉住她的手使劲的摇头,很大力,很使劲的摇头,神情很奇怪的迫切与恐慌。
这更加重了李羽轩的好奇心,不过她怕死,见男子如此极力的阻止,知道这里面一定有古怪,便收住了脚步,正好小女孩蹦跶着从营地那边过来了,抱住她的左手:“小子,走啦,吃饭了,等你呢。”
小子——
李羽轩忍不住拍拍她的脑袋:“我有名字,叫我李大哥。”
“你是臭小子!”
......
两人走回帐篷,信王和徐清之都在等她,见到她到来,徐清之的脸上又浸润了一层红色,低下了脑袋,李羽轩现在不想和他计较,拿张凳子往他们中间一坐,说起了刚才这那边看到的神秘的男人和娃娃。
徐清之和信王的脸色听到她的描叙都不约而同的苍白了起来。最后听她说完,两人竟然同时走了出去,李羽轩跟出去,见他们是去了对面的商队。大概也是去看那热闹去了。她本来好奇,此刻有人仗胆,也跟在后面走了过去。
那篝火旁,却没有了那男子和小娃娃的身影。三人围着他们的帐篷转了一圈,也没有再看到他们。
信王和徐清之那反常的凝重让李羽轩更加奇怪了,他们两个,可都是大事上万物崩于前而不动其身的家伙,难道那男人和那小娃娃真的有异常?
三人回到帐篷,自言自语很久的李羽轩再也忍不住了,问道:“你们怎么啦?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啦?”
信王对着徐清之小声的耳语几句,徐清之转身走了出去。
李羽轩也欲跟去,被信王拉住手臂:“你过来,我有事问你。”
两人在帐篷里的火堆旁坐下,信王绷紧了一张脸:“你确定听清楚他们是从黔北来的?”
“我确定。”
“你确定你看到的娃娃脸色惨白,没有血色,也不言语,只是低着头?”
“我确定。”
“那好,你今晚和我们睡一个帐篷!”
又睡一个帐篷?“我不要!”
“你没得选择,小李姑娘也和我们一起睡。”
小姑娘显然对这种混搭习以为常,半句也没反对:“我愿意。”
李羽轩看着信王,不确定的问道:“为什么?因为那个小娃娃?他到底是什么来路?强盗?大侠?僵尸?”——望天,请原谅她匮乏的想象力,她对这个世界的江湖真的一无所知啊!
信王拉住她的手,一字一字的说道:“我们猜想,他很可能是一种尸娃!”
“尸娃?”喷血,这名字太恐怖了,光听这名字,就叫李羽轩胆颤心惊:“什么叫尸娃?”
“尸娃是黔北苗族的一种秘术,不过江湖传闻,只有一支叫戈莫的苗人部落才有此秘术。我和徐大人都没有真正见识过,只是在资料里曾经看到,你的描叙和资料里写的一模一样,而他们又正是从黔北过来,我们才会有此猜想。不过——”信王自嘲的微微一笑:“或许是我们多虑了。他们一队商人,怎么会带着一个如此晦气的尸娃上路呢?”
“这路上太不安宁,或者他们也无伤人之意,只是自保。”李羽轩想起那男子极力拦住自己的表情,汗,幸好当时没有母性泛滥,不然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小命也不一定。
江湖险恶啊——,再汗。不过她还是很好奇这个尸娃到底是什么?不就是个小娃娃吗?难道真的是被控制的僵尸?有点像。
“王爷,这尸娃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这么可怕?”
“这尸娃……。”信王沉凝一下:“告诉你也罢,不过听了晚上可不许做噩梦。”
“这个不肯定,不过就算做噩梦我也想知道。”
“你啊——”信王被李羽轩的这句话勾得心情轻松了起来:“当地苗族的人,有一种习俗,就是刚出生的婴儿,不想要了,便去抓支死山猫,将两者包裹在一起,挂在山里的树上。在他们那里,猫代表的是地狱引路,婴儿和猫身一块腐烂,如果这个婴儿的灵魂够强大,他就会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异变,吸收猫的精魂,重新回到人间。”
小女孩抱紧李羽轩的手臂,一边害怕一边求知欲很强的望着信王:“然后呢?”
“然后这尸娃因为是从婴儿变过来的,由于婴儿没有记忆,所以尸娃其实是一种植物型的怪物,没有智商,会盲目的游走。饿了的时候会嗜血,但平时比较温顺。因为其和猫身融合,所以有很多猫的特性,不过有一物可以对他进行引导。“
“再然后呢?引导的东西是老鼠还是鱼?”这不折不饶的探索精神真害死人。其实听到这里,李羽轩真有些想呕。
“如果有一种玉器沾上初生时其母亲的血,用这种玉就可以对他进行控制。尸娃平时温顺,但恐怖起来力量也是十分惊人的,并且传闻还能控制人的心智,让其癫狂自杀。所以,就有专门炼尸娃的人存在,他们炼好了尸娃,一般都是出售,因为尸娃只认玉为主人。这个尸娃还有个特点,就是不识字,只能看图,持玉的人下达命令需要画图画`,`尸娃行动其间只遵从图画上的指令,比如说图画上让他去杀一个人,那么旁人无论怎么动他,他都不会有所反应,直到杀死那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