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同居的第一夜(大修)(1 / 1)
前文很不满意,所以,从今天开始,慢慢的一章章进行修改,今天改了第二章,也许后面的有点没衔接上,那时因为前面修了的缘故,都会逐渐改过来的。
因为不想锁文,所以,sorry,造成看的时候的不连贯,在此道歉。“我干吗要和他住一起!我要住校!”
小客厅里,饭桌上,荟荟和母亲争辩着。
什么!竟然让她和那个把她当鬼对待的男人同居?!
让她死了算了。
下午,看季伯伯的助手张叔和母亲一直在病房陪着季伯伯,她又不想对着走廊里那张嘲讽的脸,就自己先回了家。结果,现在吃晚饭的时候,母亲就给了她这样一个地雷。
那个把她不当活人的十九世纪贵族喜欢男人,关她什么事?
就算知道他对女人没兴趣,她也不要和他住一起。
用脚指甲想,她也知道和他在一起不会有好日子过。
“荟荟,妈妈已经答应了你季伯伯,你只要做到让他不抵触女人就行了。当然,妈妈知道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是,为了你季伯伯。。。妈妈也没有办法。不过,他那里居住条件倒是很好,还有钟点工做饭,离你的大学又近,这点妈妈很满意。”
方舒华看着女儿,嘴里这样说着,心里还是在彷徨。
其实内心不是不挣扎的,毕竟是让女儿和一个男生住在一起,即使他有可能是同性恋,可终究还是一个男生啊。
但是,立春。。。
唉!
他还能挨半年吗?
小辉,是他唯一的儿子。
下午在医院里和季立春的对话在她耳边回响
“我放不下心的就是若辉。你也知道,若辉的母亲现在管理着庞大的季氏,每天坐着飞机穿梭在各个城市之间,今天早上匆匆来了一趟医院,现在已经在香港了,她根本没时间管若辉。”
说这话的时候,季立春一身的疲惫和内疚。
“若辉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十一岁的时候,被他的一个家庭女老师性骚扰,我后来把她送进了监狱,但是,若辉从此就不愿意接触女人,甚至连他母亲都不能摸他。”
原来如此啊。
“荟荟能让他消除对女人的戒备吗?”她的忧虑不是没道理的,女儿马上要满十八岁了,却还像个初中生,这样的任务,她能胜任吗?
“我相信荟荟,她比你都坚强。”
立春是笑着说的。
他说的,也许是对的吧,如果不是荟荟,她撑不到今天。
放下筷子,她看向埋头吃饭的女儿。
“荟荟。”
她抬起头看向母亲,母亲的脸上,是少有的严肃。
“为了你季伯伯,你必须去做这件事,你上大学的学费,下午你张叔已经给了我了。我们一直在接受你季伯伯的帮助,却从没为他做过什么事,这大约是唯一一次可以报答他的机会了,你懂不懂?”
她凝望着母亲,许久,说了一个字。
“懂。”
一周以后,晚上八点。
A大校园一站路以外的一幢高级住宅楼里,芦荟荟站在了季若辉的面前。
两人对视着,目光交汇中,刀光剑影闪成一片。
季若辉扯了下嘴角:“小倩?”
荟荟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不敢当。我不是倩女,也不是幽魂,我姓卢,名荟荟,你可以叫我芦荟,我不介意。”
“芦荟?是那种长的很丑的盆栽植物吗?”
“丑?我不觉得!它的真正栖息地是沙漠,如果你在漫天黄沙的撒哈拉沙漠中看见它的话,你会觉得它绿的比谁都漂亮。”
沉默。他脑中确实出现了那样的风景,漫天的黄,唯有一株绿意。确实沁人心田。
BINGO!她胜出!
顶住!不能输!否则会天天被欺压!
对面两只炯炯的眼睛发射出强大的X光,似乎想穿透她的脑袋。
啊!对了,既然他叫她“倩女”,那么。。。
哈哈哈!
荟荟也扯了下嘴角,一个漂亮的圆弧划了出来,乌黑的眸子随之也精光一闪。季若辉立即竖起了耳朵,这个幽灵样的女人想玩什么花样。
然后,他看见那两片嫩嫩的唇中吐出了两个字:“哥哥?”
他眼神骤然一冰:“哥哥喜欢男人,而我,只是讨厌女人,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有区别吗?”
“难道没有吗?”
“那你摸我一下啊,你做到了,我们两个就离解散不远了。”她把自己的胳膊伸到他面前。
荟荟的卧室里,她在软踏踏的床上打着滚。
爽呆了!大获全胜!
抱着枕头,她一遍遍的回想着季若辉狼狈扭头而去的动作,忍不住“哈哈”爽出了两声。
耍人原来也很好玩啊,尤其是耍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中龙凤。
哈哈!她眯着眼睛又一次的回忆着刚才的一幕。
所谓乐极生悲。。。
“喂。”
。。。是幻听,无需睁眼。
“喂!”
她一下蹦起来,把立在床边叫她的人也吓了一跳。
“有,有,有事吗?”
季若辉横她一眼,“出来!”
望着那个走出她卧室的高大背影,她有点点。。。愤怒了!难道进女生的卧室不要敲门的吗?
几步追出去,可是出门她就站住了。
这是什么?电子称?她这么瘦,又不用减肥,从来不用过磅的。
她抬起头,仰视着对面离的很近的贵族面孔。他怎么比她高出这么多,看他的时候,还要连带的参观客厅的水晶灯吗?要是天天如此,岂不会得颈椎炎?
“干,干吗?”
“上去称一下。”
“为,为什么?”为什么会结巴。
季若辉抖着手中的一张小纸片:“这是我今天拿到的一纸命令,这上面的任何一条我要是做不到,我就必须一直和你同居下去。”他把纸片举到眼前,“这里的第三条写着:同居期间,芦荟荟小姐的体重只能增加,不能减轻,目前是92斤。”
荟荟的眼睛瞪的溜圆,这个条款,那确实的,有点。。。变态。
“上去称一下!”毫不客气的命令语气。
荟荟屈服了。
称就称吧,她站了上去。
称盘上的阿拉伯数字一阵乱晃,慢慢的,定住了,定住了,红色的指针,正对着。。。
四十四!公斤!
空气陡然凝结了,屋里死寂一片,荟荟低着头,久久的不敢抬起来。
许久,称旁边的两只脚终于走开了,脚步声消失在她身后,她大大的喘了一口气。
可还没来的及喘第二口,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然后,传来压抑克制的咬牙切齿声音。
“过来!”
扭身,回头,荟荟痛苦了。
“我,不喜欢喝牛奶,我也。。。不喜欢啃面包。”
“过,来!这是,酸奶!把它喝掉!面包,能吃多少吃多少!明天,我带你去买你爱吃的,就算是金子,我也给你买回来。”
餐桌边的人一身寒气,荟荟,没骨气的又屈服了!
金子,能吃吗?送给她好了。
92斤,张叔那天问她的时候,她只是随口乱说的。大概,或许,差不多,仿佛是92斤吧!
和个莫明其妙的男人住在一个公寓里,她只好一夜失眠。
结果早餐的时候又被他强逼着吃了一大堆油腻的东西。
火腿片,那样大且肥厚的两刀,红白相间,白的像豆腐,红的像生肉。变态狂说是真正的金花火腿,可是那又怎样?金花火腿难道就不是猪的后腿了吗?
煎鸡蛋,单面煎,半生的,那颜色,就像凡高的向日葵,那是人吃的吗?她直想吐。
烤面包,涂的是奶酪,她是江南人,不是游牧民族,为什么要吃这种洋玩意?最后在她的抵死抗议之下,奶酪总算变成了果酱。
牛奶,她从小就不喜欢喝,有一股腥气,她宁可喝豆腐花,嫩生生的豆花上,撒上一点小葱,一点榨菜,就是一勺白糖也是甜的。
一顿早餐,要了她半条小命!这一天,大约她都没胃口吃东西了。
但是,她也不算全输。
早餐结束以后,她望着那张有点恶作剧的贵族面孔,“嗖”的向他回扔了个□□:
“哎,那个谁,你也知道,我们两个是被迫住在一起的,如果要想早日解散,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证明你是个正常的男人。”
季若辉黑白分明的大眼向她横了过来:“你那根眼睫毛看见我不是正常的男人了?”
她优哉优哉的把手伸向他:“那你敢摸我一下吗?”
季若辉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这是他的死穴!她已经摸准了。
“连女人都不敢摸,你那里像男人了?”向耶稣保证,她只是随口说出来的,她没想讥讽他,可是,大概,也许,可能。。。还是讥讽了。
她是无辜的!
季若辉的脸变绿了。。。有点芦荟的颜色了,哈哈。
她抬起屁股走人,再不走就是傻瓜!只是,只是,临走之前,她还是把那句想了一夜的话说了出来:
“要不,我牺牲一下算了,我陪你预科一下恋爱吧。不用来真的,就是预习,演练,你把我当成女人,摸也可以,亲我也忍了,除了最后那种关系,怎么样都可以。只要最后的结果是你不怕女人,我们两个就算大公告成了,你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说完她就以光速闪出了门。
她量他没那个胆,摸都不敢摸她!切!他还敢做别的吗?
想是这样想,可到底心慌!到了公寓楼下,她的小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的挣扎,卢荟荟,这种话,是从你这个乖乖牌淑女的嘴里吐出来的吗?
昨天以前,打死她,她也不信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