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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歌之狐狸(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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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活了十五年的光景,我居然会糊里糊涂嫁给一名狐狸相公。

关于我的婚事,在江湖上流传甚广,版本不一。

东市买菜打酱油的大妈的说法是,“在某个月黑风高夜,贺家那个小娃娃呼啦一声就被一阵怪风吹走,作孽哦,贺家满城搜不到人,后来才知道竟是被斐弥山上一只千年狐妖卷走。作孽哦,那贺家公子才多大年纪,长得是白白净净,尚未娶妻生子,竟然就被掠去当了压寨夫人。可怜贺家九代单传,全当给人做嫁衣裳了,作孽哦。”

西市那位磨刀霍霍向猪羊的大叔说,“听说贺家那小子是被一阵怪风拐了,可这三街六巷的谁不知道这事儿,七尺男儿郭敬明,大家闺秀李宇春。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

就连戏台上依依呀呀唱戏的人,都会捻着指头,唱一句,“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

我自幼长在灭妖世家里,家中对我是女子的身份较为忌惮,自我记事以来,均以男子身份被教导,世间也只知道捉妖世家安府第九代传人是名男子,却不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我其实是个女儿身。

于是我被狐狸拐走的消息愈演愈烈之时,我和相公的名字在小报上的位置硬生生从BG版面辗转来到BL版,实在让人头痛。

我的相公是世上最尊贵的九尾玄狐,顾名思义有九条尾巴。

狐狸本就是地仙之首,地位属于下届妖畜中的尊贵。而狐狸之中又分出一支特权阶级,属于狐狸中的红色贵族。

这一支就是九尾狐一族。

我的相公是世上最尊贵的九尾玄狐,顾名思义他的屁股上有九条尾巴。

九尾玄狐不同于普通的狐狸,打从出生就是带着灵性直接登仙的。每一只九尾玄狐只需要经过修炼,还不需要过天劫,就能成仙。

按理说我嫁了个狐狸中的红色贵族,应当养尊处优当个阔太太,每天闲暇无事撩拨下金鱼,逗趣下小鸟,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才是。但我只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那结尾。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嫁给狐狸,还是个玩命的事儿?

此时此刻,我命悬一线。

相公的扇子还搁在我下颌上,凤眼里一片戾气。

他说,“觉年,你可知罪?”

他平时对我的风流倜傥嬉笑怒骂的神气都敛起来了,扇子还挑着我的下巴,扇子上淡淡的清香飘过我的鼻头,令我感觉有些伤感。

斐弥山上,一群狐狸们卷着毛绒绒的尾巴,像模像样的举起手上的火把。我的脸嗖然被照亮,差点被拿得近了的火舌熏出了泪。

“处死她!”

“处死这个斐弥山的叛徒!”

众人情绪激荡,声音在山上络绎不绝,绵延千里,很有些声势。

“慢着!”狐群中渐渐有了骚动,狐狸们自动自觉让出一条道路。道路里隐隐现出一个人,穿着白色的锦缎披风,身形颀长,白衣胜雪。

如今见着他,只觉得他瘦了很多,袍子穿在他身上,被风吹得鼓起,他迎着风走向我,拿出那把扇子,挑起我的下巴,桃花眼里一片戾气。

诗娘站在相公身后,从袖子口掏出一张纸,递到相公面前,“族长,此封信是自夫人房中搜出的,她的家书……”

上头“觉年踏平斐弥之时,便是归家之日”十四个字历历在目,我只怔怔看着那封家书,心头百感莫名。

这个诗娘,我是熟识得很。

诗娘本是狐狸世家给相公定下的亲事,据爹爹说,九尾狐本身就比较难孕育,九尾玄狐更是难上加难。相公是九尾狐族里硕果仅存的九尾玄狐,意义非同凡响。九尾狐是珍稀物种,为了延续物种作为族长的相公有义务结婚,生儿育女。

因此我抢了她的亲,是以她妒忌得很,眼红得很。

还好相公似乎不为所动,狭长的眉眼都拢起来。诗娘好像怕我的罪过不够罄竹难书,在一旁添油加醋道,“枉为族长如此厚待你,明知你是灭狐世家的仇敌,仍旧将你娶做妻子,想着与你琴瑟和鸣,举案齐眉。”

她冷哼一声,对相公却有着最温柔的神色,“族长,诗娘叹一声,可叹你救了仇敌九代的传人,却正正将一条白眼狼引入斐弥山门。”

她这样说,饶是相公不处死我,已经不足以平民愤了。我深晓相公的无奈,看他似缓慢的闭上眼睛,后缓缓抬眼,像过了一世那么长。

他曾对我说,“觉年,我既已担当起狐狸一族的族长,就需得对狐狸一族负责。”说完他穿上那件放置得染上尘埃的战袍,和他的族人一同去杀我至亲的一门,至今我爹爹和娘亲仍旧生死未卜。

如今他为着他族里的人,我想,他应该会要了我的命。

相公睁开眼,声音带着些许疲惫,却很清醒,没有一丝的犹豫。

他左手覆上我的眼,温热从他的手心传到我的眼睑上。我竭力控制的眼泪汹涌而出。

他说,“觉年,你不要看。”

四周围着密密麻麻的狐狸,巴不得我早点死的狐狸长老们,在一旁看好戏的诗娘,同情我受过我小恩小惠的零散狐狸,那么多人的那么双眼都看着,但他却叫我,不要看。

下一秒,我只觉着有钻心的痛。凭着和他相处那么久的直觉,我知道,他是用那把扇子,化作利器,穿透我的心肺。

那把扇子,一向是他使得最顺手的器具。随手就可以在我的心口戳上大洞,鲜血淋漓。

我忽然记起出门前娘亲泪流三尺的嘱托,觉得自己蠢笨至极。

娘亲曾对我深明大义又晓之以理,说,“小年啊,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更何况你自小出生在灭妖世家,而他又是那九尾玄狐,你这一去,娘亲注定再见不到你。”

彼时娘亲紧紧攥着我的手,我一步三回头,千万般不舍得,但终究还是走了。

没想到竟被她一语成谶。

我的身子摇晃了一下,心肺都纠结起来,我却没有躺下,只是站直了,坚持用手把他覆在我眼睛上的手轻轻拂去。

我看见他痛苦万分的闭上双眼,似乎双手都要使不上气力。

我看见我的鲜血染遍了他的扇子,那上面还有他亲手为我写的小楷。

——“犹记觉年豆蔻梢,云屏烛影映妖娆。双双入得红绡帐,平平仄仄仄仄平。”

彼时我并不晓得平仄究竟是个什么意味,羞红了脸问他,相公挑起眉笑笑看着我,一扇挑起我的衣襟,眼里有化不开的温柔,依偎在我耳边低语,“……诗书里便是这般讲的。”

平平仄仄仄仄平,爱爱恨恨恨恨爱,也无因果也无尘……

记忆纷至沓来,左右摇摆。那头的他与这边厢的他的影子叠在一沓。一时之间,天旋地转……

扇子的一端已经被我的血染红,红红白白霎是好看,我视线模糊,只觉得上面那句“犹记觉年豆蔻梢”里的“觉年”好似被血浸透糊开了一般。

痛,钻心的痛,但我还死不了。死死咬着嘴唇,相公没有再睁开眼睛,只是手形一变,扇子就在我胸口里生生转了一圈。心肝脾肺肾好似都要被搅烂搅碎,我坚持不住,嘴里温热再咬不住,啊的一声,竭然吐出一口鲜血来。

相公的衣襟上的红像泼墨山水画那样宏伟壮观,深深浅浅都是我的血。

我至死都不瞑目,双眼睁着,像是想要把他嵌入我的眸子里。我拼尽了力气来爱着的,也不过是这么一个不用眨眼就能够杀死我的人。

我结束我的一生,只为了在瞳孔里保存他的倒影。

相公鲜少有心跳,相公的血很凉,我终于晓得,他对我从没有过真心。

他与我在一处,不过贪我神经大条没有心眼,日子过得糊涂有趣罢了。

我却以为,遇上他,穷尽我所有的运气。

意识溃散之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来。

我尚记得大婚的前一日,诗娘邀我一同赏花。那日太阳正好,余光潋滟,照在她脸上只觉得她像个娇媚动人的小姐。

而我站在她身旁就像一位不入流的小丫鬟一般。果然同人不同命,同伞不同柄么。

她邀我赏花,却只一味的望花兴叹,“你可知这花虽美,花期却甚短。有江湖术士常道,一期一会,你可知何解?”

我书读得不多,当然不知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她笑得骇人,手中执着剪子,手上的丹蔻比牡丹花还要红艳哪,却只是那么一挥手,花已盈盈握在手中。

我拍手,像往时一样称赞她,“不错的幻术。诗娘,你又进步了。”

她向我渺渺一笑,“‘一期’表示人的一生;‘一会’则意味仅有一次的相会。本是茶道用语,说的是有时喝茶,也不过是一面之缘罢了。作为主人应尽心招待客人而不可有半点马虎,而作为客人也要理会主人之心意,如此,宾客尽欢,倒也是一件美谈。”

我只能矜持的笑,“诗娘,今日我们只赏花,并没有喝茶呀。”

她有些好笑的叹气,突然抓住我的手,笑意凉凉,“你这双手倒生得极美,可不知到了垂垂老矣的时候,是否还能如此温软细嫩,觉年,我真想知道,你可以活几年?和族长又能相伴几年?”

那日正午天方晴好,太阳高高的悬挂着,我的心却悠悠颤颤坠到了寒潭底下去。

诗娘她是在提醒我,我的光阴似箭,而她却能够和我的狐狸相公岁岁年年。她会是斐弥山永恒的主人,我只不过是过客,天冷进来喝杯热茶,如此而已。

我从来弄不懂他们狐狸界的规矩和把戏,那时我尚侥幸的想,狐狸相公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就凭着他这么一点的喜欢,我自然也是要待在他身边的。

我甚少为之后的事做过盘算,此事点醒了我。我回去想了好久,才想出一个法子来:若是我真的到了垂垂老矣,皮肤都松垮下来的时候,我就偷偷挖个狐狸洞住下来,再到快咽气之时,狐狸相公兴许会眼巴巴赶过来看看我。我才不要给他看见哩,如果有那个时候,我一定要拿一方漂亮的帕子把自己的脸挡住,让他再不要想起我的老态来。

而他守着我这个老太婆几十年,在我百年之后总归是要寂寞的,尚好诗娘正值当年,与他算是般配,也能够一解他的愁绪。我那时当真只是贪恋狐狸相公几十年的时光,想着饶是如此,只要能够和相公共度个几十年,人生也不算荒废。

如今狐狸相公一扇子捅死了我,我死在夭夭朔朔的年华中,死在相公的怀抱里,省去我一番盘算的功夫,我也不必再为狐狸洞的选址烦心。如此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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