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好无耻(1 / 1)
英雄救美以后,我们的“英雄”郑颖风被医生诊断为:小腿内侧骨折,需要卧床静养一个月。现在他正靠在医院病床上啃苹果,而那只打了石膏的玉腿横陈在吊架上,颇似一具人体艺术的珍品。早晨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照在他脸上,我们的郑大公子眯着眼,看着在自己面前忙碌的女孩,嘴角露出一抹顽皮的笑容。
他真想不到自己救的女孩居然是她,廖静初。看到她,不禁让他想起初中时的少年往事,廖静初好像成了一面镜子,他从她身上看得到自己的初中三年生活的断续的影像:他和她是同班同桌的同学。那时候他像很多顽皮的小男生一样,没事就想办法作弄她,拉她的辫子,把口香糖粘在她的头发上,在她的文具盒里放小强,死皮赖脸请她帮忙画几何图形,反正作弄她、欺负她,成了郑颖风除了上课交作业以外的必修课。
“静初,别忙了。反正我又没什么事。”郑颖风开口叫着老同学,他叫她静初的感觉很自然。
廖静初回过头来,她是一个有着小麦肤色的女孩,明亮的眼睛,清晰的轮廓,她对着郑颖风粲然一笑说:“没什么的,我打瓶开水去。”便拎着暖水瓶出了病房。
郑颖风看着她的背影笑得有点傻,他和她之间有着一段朦朦胧胧的感情。初二的时候吧,可能那一年大伙普遍荷尔蒙分泌得比较旺盛,身边谈情说爱的同学一下子多起来,就像春天肥沃的土地里冒出的新鲜韭菜,一茬一茬的,数都数不过来。在“早恋”的大潮带动下,郑颖风和廖静初也彼此情思萌动,勇敢地踏进了恋爱的小河。终于,在一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夜晚,郑颖风壮起小胆牵起了廖静初柔若无骨的小手。
哇塞,天那么蓝,云那么白,我手牵你手,一直走啊走,那时候每天上学放学的二十分钟路程是两位小情人最甜蜜的时刻,也多亏了讲义气的陆羽主动帮他打掩护,然后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孤独地走在另一条上学路上。晚自习的时候,两个人趴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没事就两两相望,眼底眉梢尽是柔情;放学了再一起走在月光洒满的水泥路上,窃窃私语。
郑颖风和廖静初这对小恋人还没成功就被老师阻止在萌芽状态了,与此同时还有无数对“鸳鸯”陪斩。
陆羽走进来的时候正看见郑颖风对着房门咬着苹果核笑容茫然,心想:这丫不是说腿骨折了吗?怎么笑得跟大脑骨折似的?
“‘八戒’!”陆羽一巴掌打散郑颖风的脸上的笑容问,“医生怎么说?”
“小腿内侧骨折,在床上躺一个月,你就等着伺候我吧。”郑颖风回过神来,吐掉苹果核,笑得非常狐狸。
“靠,怎么没把你一板砖拍死啊!祸害活千年!”陆羽走到床尾敲着郑颖风的石膏腿鉴赏了半天,然后表扬,“这个石膏打得很有艺术性,我要签个名。”
然后陆羽刷刷地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带了个好头,以至于后来郑颖风的腿上爬满了各种闲杂人等五花八门各具风格的签名。
“‘八戒’……”陆羽突然阴恻恻地笑了,笑得郑颖风毛骨悚然。
“干……干吗?”
“你小子不错啊,居然会跆拳道,还是个黑段,厉害啊,隐藏得很深沉嘛!”
郑颖风一听就在心里狂咒李好好大嘴巴。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李好好哭得稀里哗啦,郑颖风就很man地表示:“不怕,像我这种骨骼精奇的武术奇才好歹也是跆拳道黑段高手,一板砖算什么。”好说歹说总算把李好好哄笑了,到他老爸老妈来接班才走。郑颖风就过得比较凄惨,没人的时候爱子心切的爸爸妈妈轮流给他上了一堂人身安全教育课,他困得要死还得硬挺着,微笑着接受教育。
早上他老爸老妈走了,廖静初又请假赶来照顾他。
“你怎么去了那种地方?”郑颖风问。
“失恋了,去买醉的。”廖静初语气平淡,笑容有点枯涩。
我们都长大了!那一瞬郑颖风颇为感慨地想。
“干吗啊?人还不准有点秘密吗?”郑颖风在陆羽咄咄逼人的眼光中坐直身子,笑道,“你小子还不是一样有事瞒着我!”
“什么啊!”陆羽倒不是装傻,他是没想起来。
“你小子喜欢陆曼儿,还跟我装,你不也隐藏得很深嘛!”
陆羽的脸刷地就红了。他比郑颖风还纯情,起码郑颖风还搞了个初恋,他连初恋都没恋,初中的时候是他们班硕果仅存的“和尚”。
“‘八戒’,昨天晚上你看见啦?你不生气吧!”陆羽有点尴尬地问郑颖风。
“我干吗生气啊?”郑颖风呵呵地笑着,“没听过一句话是‘朋友妻,不可欺;准朋友妻,不客气’吗?”
“呵呵,真的吗?”陆羽突然很顽皮地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爬到郑颖风身上说:“我现在觉得李好好还不错,我想去欺欺……”
“你敢!”郑颖风闻言大惊,顾不得自己玉腿横陈,面目狰狞地向陆羽扑过来,掐住他的脖子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动我衣服,我砍他手足。你发誓不准对我LP起色心。”
“稳住!稳住!我发誓,发誓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绝对不对李好好起色心!”陆羽笑着拨开他的手,笑道:“靠,你丫就像人说的,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
“哼!这还差不多!”郑颖风满意地看着陆羽,他也知道陆羽绝对不是那种好色的人,但是一听到他说要去调戏李好好,他就本能地紧张。
靠,我是喜欢上那个笨女人了!郑颖风在心里无奈地承认。
这时候廖静初提着水壶进来,看见陆羽,欢叫一声向他扑过来。
“抱抱。”廖静初看着陆羽满脸惊喜地说,“哇塞,你是越来越帅了,怎么越长越像言……”
“言承旭是吧!”陆羽难得亲切的笑,抱住老同学说,“真没创意,十个见着我的人有十一个这么说。”
“这厮在学校大号‘暴龙’。”郑颖风笑着补充道。
“靠,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陆羽转过脸又表扬廖静初说,“静初,砸得好!这厮以前老欺负你,你这也算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了。”
郑颖风不理他,张开双手对着廖静初撒娇:“不公平,美女,俺也要抱抱。”
“呵呵,没问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小女子以身相许郑大侠也是应该的,不要说抱抱了。”廖静初放开陆羽给了郑颖风一个大大的拥抱。
“呜……美女,我们来亲个吧。”郑颖风故意色色地说。
“靠,不怕我吸了你的阳气啊!”廖静初给了郑颖风一拳,笑骂道。
这时候,陆羽发现李好好进来了,忙咳嗽一声。郑颖风头皮一阵发麻,刚才他和廖静初打情骂俏的场面不会恰好被她看到了吧?
李好好当然看到了,她在吃醋,并且心里非常火大,非常想把自己炖的排骨汤朝郑颖风头上浇下去。但是作为新时代女性,她还是很有风度地向“假想情敌”露出一个不算僵硬的笑脸。
廖静初很聪明,立刻不露痕迹地站到旁边去。
“‘猪头’,吃饭了。”李好好的声音还算冷静,似乎还带着那么一点温柔。
“呜……吃……”郑颖风正准备说吃过了,一眼瞥到廖静初递过来的眼色,聪明地改口,“吃什么好东西?”然后一脸媚笑看着李好好。
“排骨汤。我炖的。”李好好很自豪地说。
郑颖风心里开始打鼓:“这个女人比他还懒,会做菜才怪!”
“来,吃吧。”李好好舀了一勺汤喂给郑颖风,两个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其实她是故意的,从昨天晚上以后,她和郑颖风两个人心里的那点意思,就像点在纱窗后面的烛火一样,一捅就明。两个人心里也都明白,只不过揣着明白装糊涂,看到底谁先缴械投降。
爱情就是一场战争,不是男人征服女人,就是女人征服男人。
现在突然半路杀出个情敌,李好好在心里大叫一声:气杀我也!因此也更有必要在外人面前给郑颖风打上个标签:“此人已属李好好。”
“哇!好咸!你放了几两盐啊?”喝了一口汤的郑颖风大叫出声。“真的吗?我尝尝看哦!”李好好惊讶地说,她的脑海中并没有放盐以后要尝尝的概念。
“倒掉吧!”李好好苦着脸说。
“啊!不要不要!其实好好你已经很厉害了!第一次下厨就表现这么好!我第一次做的糖醋排骨那才叫人神共愤。”郑颖风赶紧安慰李好好。
“呜,小风风你真好,我们吃排骨吧,排骨应该炖得不错!”
廖静初和陆羽见此情景,悄悄地走出去。良辰美景奈何天,只羡鸳鸯不羡仙。如此浓情蜜意的甜蜜画面,还是不要惊扰的好。
而郑颖风和李好好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疑惑地盯着对方,四目相对,面红耳赤。
“你有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
“有点不对耶……”
“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我好像也是……”
冷静下来的郑颖风和李好好一脸沉痛地自我谴责:“我们两个好无耻哦,昨天晚上才失恋,今天就找到第二春了,好有犯罪感啊!”
恋爱大过天,反正这一只小狼一只小狈在一起也挺叫人开心的。爱是那什么狼狈为奸!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