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师未捷身先死(8)(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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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后那杯口味超赞的拿铁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全倒进我的肚子里去了。看着我喝完之后扭曲的五官,林二少优雅地抽出一张纸巾,帮我擦拭嘴角,
“这么大个人了,吃东西还狼吞虎咽的,真让人操心~”
我觉得,这是我重遇他来他展现出的最最无敌笑容。那温柔的神态,迷醉的眼神,修长白皙的手指,简直是再生父母,我差点没跪下来大喊,
“请公子收了奴家这只千年老妖!”
不过,我当然没有喊出我的忠心,因为我直接捧着肚子去了我的根据地,冲进VIP包厢开始翻江倒海。
从小麦身边擦身而过的时候,我听见她闲适地唠叨了一句,
“哎,到底把正事给办了,话说这害喜的速度还真快”
以上,就是林子炜在公司年会前得罪我的第一件事情,令我这个脾气超好的人也不由怀恨在心。
我是个做人特有原则的人,我人生的一条黄金法则就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
所以,我当时就动了联合玲珑灭了林子炜的心思,不过苦于我和他处于闺密的冷战期,这事儿就只得作罢。
真正把这一想法推到风口浪尖上的,是之后发生的又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轰动大事。
要说人生充满了误会,所谓误会,无非是无中生有,无风不起浪。基于前段时间我猛追林子炜的风言风语,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被无限量地放大,导致误会最终成为人见人畏的谣言。
比如说,我经过林子炜的办公室时,无意中朝里面露出巴结的笑容,他们会说我是赤果果的示爱;又比如说,我和他在茶水间偶遇,他们会说我守株待兔了一整天;又比如说,他前脚刚走进卫生间,我后脚从化妆室出来,他们会说我死性不改,想要扒下他的裤子。
虽然最后一条一直是我奋斗的目标。
领导要奉承,要拍马,那领导最最贴心的二弟更是要时刻关注,无论是在性能上还是状态上。
要说这桩足以摧毁我整个人生的误会,发生在一个日黑风高的午后。
那天是周五,为了庆祝双休的到来,我那天特别地穿了一双女王鞋。女王鞋顾名思义,就是只可远观不可近穿。因为它不但使我第二次青春期到来猛长个子,还使我长期处于走路颠簸状态。
从家颠簸到公司,拉真是一个相当之艰苦的过程。我走了十米之后往回看,地上都是一个个女王鞋踏出的巨型坑。
高跟鞋作为提升女性气质的产物,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可以作为防狼的凶器,以及做我见犹怜状的辅助工具。
不过,我敢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想过要将这招用在林子炜这个烂人身上。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那天,我正踢着女王鞋走进他的办公室,手里还抱着大大小小的文件夹若干本,是属于那种典型的低下头看不见自己脚的姿势。而且,我严重怀疑他和扫地阿姨有奸情,因为他的办公室地面,简直就像个天然溜冰场。
于是,我前脚刚踏进他的办公室,就借着这股惯性,朝他的办公椅滑去。而且,好死不死,偏偏这个时候,林二少站了起来。
按照我们平时的身高,我到他脖子那里,属于可以清晰地看见他草莓美眉的位置;不过那天托女王鞋的福,我这一路滑过去,按照既定路程,我绝对可以和他来个惊天热吻。
不过,林二少显然不想被我吃豆腐。他见我如此气势汹汹地杀来,下意识地就捏住我的手腕。
很可惜,他低估了老娘的吨位,我一个泰山压顶,直接把他撂倒。
一片鸡飞狗跳后,小麦第一个冲进来救场,然后,她花容失色地大喊一声,
“呀!林主管被人摸了!”
当时我们的姿势实在不雅,我跨坐在他的身上,而且裙摆处正中他的核心部位;他的玉手抵着我的腰,再差一公分就摸到我的胸。我清醒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还好被吃豆腐的人是他不是我。
不过,奇怪的是,被按倒在地的他仰头望着我,额前的碎发稍显凌乱,但却丝毫掩盖不了眼中风流无比的笑意。
望着他如花的笑靥,我有两三秒的呆楞,随即,听见一阵熟悉的语音语调,
“怎么,还不想下来?”
我火速撤退,站起身,装模作样拍拍身上的灰,同时咂吧着嘴,
“没想到你看上去那么瘦,其实挺有料的”
他笑没了眼,站起身,指指门口,
“那里快被挤爆了”
不意外地,发现了素素姐和小麦狰狞的面容。
我以后再认小麦是我同党,我就先抽自己一百个嘴巴子。
这两件大事发生后,我对林子炜的恨与日俱增。也正由于此,我看清了形势,终于认识到玲珑是和我同处一个阵线的战友,只有我们,才是真正惺惺相惜的亲姐妹。于是,我决定主动去找他低头认错。
老娘有话要说:
谁再说我不勤快我抽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