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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小老师 大学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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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小老师大学生

我大妹进了高中,我当了老师。

我被大陈老师安排教6年级语文、三年级自然和全校音乐,当6年级班主任。

我第一节课就闹了个笑话,班上有个大个子的女同学,名叫李安怀,我按着习惯用儿化音节点名——李安怀(儿)。全班哄堂大笑,我才醒悟,原来育龄妇女才安环儿(安放节育环儿),我自己首先羞红了脸蛋,心里直怪她家爸爸妈妈:“起的什么名字嘛,女孩子家家的,真是的。”点完名,我发现52个学生,好多个都是大个子,不知道是读书晚,还是长得快,几个男生好像比我还高,还壮。

学校有一块地,老师可以种点菜的,我是农民的女儿,自然兴致勃勃,要一试身手。我借来锄头,把土挖好,叫学生从家里拿来莴笋苗,吃过晚饭,开始去栽菜了,才想起自己并不会弄,回忆爸爸平时栽莴笋苗的时候,是怎么弄的呢,似乎没有印象了。管他呢,先栽吧,我把一大捆苗密密地栽到土里。

第二天,我对学生说:“苗子不够,叫你爸爸再给一点。”个子最大的季军问:“老师,你种好大一块地吗?”“没有啊,是苗子太少,我才栽满一只角呢。”下课,季军跑到我的土里一看,笑弯了腰。“老师,有你这样栽菜的吗?”几个大同学把苗子拔起来,季军用锄头在土里挖些小坑,把苗子一棵一棵栽到坑里,结果苗子剩下一大半。哎,一个农民的女儿,出这样的洋相,我羞愧极了。我明白了什么是眼高手低。

也许是新老师受学生喜欢,也许是年龄相差不大,我的学生很快喜欢上我了,他们悄悄告诉我:“以前的老师用四川话上课,不好听;以前的老师就让他们写生字,一个字写几排,写得手好软;以前的老师不会讲名著,分析课文特没意思……”我一方面教育学生不要说前任老师的不好,一方面把学生讲的当做借鉴。我总是带着最阳光的心情走进课堂,和学生一起度过轻松的40分钟。

我读书的时候,没有自然课,我拿着课本走进课堂,才发现,里面尽是写我不懂的问题:猫走路为什么不发出声音?猫的胡子有什么作用?猫的眼睛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把课本念一遍,孩子们莫名其妙,我也莫名其妙。不过三年级的学生,无所谓,只要好玩就行。

好多年来,村里就那两位中年的民办老师,突然来了个年轻漂亮的女教师,大家都很关心我,甚至有人看着柔柔弱弱的我,担心的问:“你怕不怕打不赢学生?”在村民看来:天、地、君、亲、师,是写在堂屋的神龛上的,老师打学生是很正常的。

9月10号,我第一次领工资了,并且一次就领了三个月的工资,每月37元5角,100多元。天啊,好大一笔钱,我拿了10块起来,其余的都给了爸爸。爸爸妈妈高兴得合不拢嘴,他们的女儿,终于可以孝敬他们了。

那间教室隔成的四个小间的房屋,是我和赖老师的寝室,赖老师因为要生孩子,就占了两间,我住一间,剩余的那间是我们共用的厨房。

我不会烧煤炭灶,所以爸爸从家里把柴块砍细,捆得整整齐齐的,给我挑到学校来,背上还得背一背松针或者笋壳,用来点火。

我会做家里的甑子饭,但是一个人,不用甑子做饭的,我只好学做焖锅饭,可是饭老是被我焖糊了,不然就是没有焖好,我觉得自己好笨。我每次做了生饭,赖老师就说:“早生口角晚生财,中午生有客来。”可是并没有客人来,只有我一个人,吃着那难以下咽的夹生饭。

大队的民兵连长莫华是个高中毕业的回乡青年,经常在学校开干部会,我们很快认识并成为朋友。大队组织杀狗,到处是狗叫声,双手沾满鲜血的莫华知道我喜欢吃狗肉,拖了一条很肥的公狗来给我。那毛茸茸的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季军自告奋勇说他会剥皮。

季军找根绳子,把狗倒吊在屋檐下,挽起衣袖,开始剥皮,很内行的样子。我们都站在旁边观看。班上最快嘴,最叽喳的女生春梅,站在我前面指手划脚,跟季军打嘴仗,季军把公狗的那个东西割下来,丢向春梅,春梅一躲,那东西正好丢在我的身上,滚到地上,简直是触目惊心!我骂了一声:“该死的!”转身跑回宿舍去了。我听见身后传来学生和老师压抑后爆发的不可收拾的笑声。

我从赖老师那里借来很大的铝锅,炖花椒狗肉,文火炖得锅里咕嘟咕嘟冒泡泡,汤粘粘的,好香啊。赖老师怀着孩子,她是不吃的,其余的老师和学生,愿意吃的都来,大家吃得好香,连老陈老师这个一辈子没有吃过狗肉的人,也说:“好香!”这锅狗肉,连络了我和老师、学生的感情。也让我觉得村小的生活也蛮丰富的。

放学了,学生走了,学校就成了一座孤庙。眼睛深度近视的赖老师不大说话,总低头做鞋垫,织毛衣之类,我们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孤独的我总拿起一本小说,坐在操场边的几块条石上,看看小说,看晚霞中的红蜻蜓,唱那些忧伤的情歌……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我年轻的心里充满了伤感和忧愁。

分到各地去的同学慢慢地都联系上了,有一个男生写信告诉我,他被分到了比我们实习那个乡还远的一所村小,他说那儿的山好美丽,泉水叮咚,好像在唱着好听的歌儿。我开始给同学写信,除了读小说,把大把的时间用来写信。

我的学校到街上要走半个小时,还得过河,平时不会上街,所以每次开会,我总是要交好大一叠信,也收到一大把的信,老师都有些奇怪,:“小刘老师,你怎么这么多信啊?男朋友写的吗?”我笑笑,写信,成了我主要的精神寄托。

我也不上街买菜,每到周三和周六,我都回家,偶尔坐车,基本都是走路。小菜都是从家里带来,有时是村民送来的。在学校,我从不吃肉,油腻腻的,麻烦,懒得弄。

有一天黄大哥和姓包的同学一起来我的学校,他们买了块肉来,恰巧赖老师回她老公那儿去了,我连菜板也没有,黄大哥想了想,把水瓢番转来切肉,可怜那白铁的水瓢上,全是伤痕。

吃完饭,我们又去杨光的学校,他们学校是一座古庙改成的,许多很粗的柱子,门窗都有雕花,古色古香的。他们学校的主任老师是个矮胖的中年妇女,也是民办老师,说话声音很大,速度快,像个长舌的女人,她用一种怪怪的眼神打量我,让人觉得浑身不舒服。女老师嫁的是个农民,家就在学校。

我们四个人玩纸牌,玩升级,我和黄大哥一头,杨光和包伦败得落花流水。玩到10点多钟,不知道怎么的,杨光老拿眼睛的余光扫向我和黄大哥,我觉得气氛有些暧昧,丢了牌说:“不玩了,想睡觉了。”尽管我不喜欢那个女老师,还是得到他们家找睡觉的地方。

教了一个多月,校长问大陈老师:“新老师如何?”大陈说:“不是大斑鸠,不是小斑鸠,合适斑鸠吧。”意思是说我的教学水平一般一般。这话传到我耳朵里,我好气愤,觉得自己很不错的,怎么是只“合适斑鸠”呢?

但是半期考试后,我终于承认自己真的是只“合适斑鸠”了。我的六年级语文,从原来的第十四(倒数第一)考到年级第二,可是三年级自然,考了倒数第一。其他班的学生都会答“猫走路不出声音,是因为脚上有肉垫”,“猫胡子是用来探鼠洞大小的”。我问老师们:“你们怎么知道这些?”他们告诉我:“答案在教参上有的。”天啊,我竟然不知道还有教参,该死的大陈,居然不发给我教参,让我出丑。

回家的时候,我总爱去中学同学雪灵家,雪灵越来越美丽了,只是没有工作,很苦恼。她姐姐已经出嫁,因为姐夫姓刘,我也就哥哥姐姐地叫,很亲热。雪灵的床只有她一个人睡,所以我就经常挤在雪灵的床上。

半期考试后,我突然收到了那个我决心忘记的人——林小龙的信,不知道他是怎么打听到我的地址的。随信还给我寄来两张照片,一张是扒在草丛里的,另一张他躲在一张很大的荷叶下面。林小龙,这个冤家,这个永远让我心动的男孩。小龙的信里说想我,不能忘记我。看着照片里的他,读着他的信,我哭了。

翻开那本厚厚的心情日记,哪一篇不是对他的思念,忘了他,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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