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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归(修改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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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S市

白色的窗帘随风乱舞,雨水打进窗台,阳台上雨水一片,凌君快速从床上爬起,赤脚踩在冰凉的地上,刚到窗台边脚下打滑最终被摔倒,爬起后手忙脚乱的关上了窗户。

本与陈小姐相约去家乐福的,只是小眯了一会,竟然就睡过去了,她赶紧去翻看手机,果然,未接电话好几个。

还未等凌君拨出电话,陈小姐已在门外按门铃,凌君打开,陈小姐探身而入,嘴里不免念叨,“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在下面等了好久。”

凌君赶忙道歉,“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

陈小姐摆手,“快换衣服,限你十分钟之内搞定。”

凌君说,“马上就好,用不了十分钟。”转身回屋,快速换好。

两人携手下楼,陈小姐搂着凌君的小蛮腰,她羡慕不已,“我年轻的时候,腰也是很细的。”现在她是一个三岁男孩的妈,自然身材不及当年。

凌君浅笑,“你现在也不错。”圆润丰满,让人忍不住想抱,男人该是喜欢这样的女人的吧,那身上无处不体现着一种安逸的幸福,是凌君求也求不来的。

陈小姐也笑,确实,她也不觉得自己的身材不好,“你刚刚是不是与平熬电话粥?”

凌君唇角微掀,也不解释。

平是凌君在法国认识的同屋伙伴,相处将近两年,关系非常好,此次,凌君回国也是因为平的邀请,她,平,还有陈小姐都在J&M国际4A广告公司工作,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而凌君与陈小姐更是,她们住在同一个小区,经常一起上下班,更或者像今天一样去超市大采购。

家乐福离上上城有些路,不过念在东西齐全,凌君习惯于每周来此购物。

今天人似乎特别多,尤其一楼的蔬菜区,感觉与菜市场没有两样,陈小姐拖着凌君的手,左挤右挤终于挤进了鲜肉区。

“我买点瘦肉包饺子,你晚上过来吃。”

“好,我来帮你包。”凌君回国不过两个来月,公司里除了平,便是与陈小姐的关系最好,陈小姐上下班开一辆黄色POLO,凌君不爱搭她便车,她更习惯走路,或者挤公车,因为交通拥挤,常常她与陈小姐同时出门,大部分都是凌君先到公司,陈小姐常哀叹,现在的交通真是不敢恭维。

是的,现在的交通堵塞非常严重,尤其上下班高峰期,半个小时可以给你堵一到两个小时,遇上车祸什么的,更是严重。

两年前,离开这座城市,那时的印象,马路没有现在这么宽,高楼大厦没有这么多,如今,再一看,天壤之别,凌君原来所住的老城区,现在拔地而起的是二十几层的商务楼,旁边一圈是商业街,店铺凌琳琅满目,霓虹明亮,到底是不一样了。

凌君回来了,可是,这个城市没有她的家,凌君的母亲在她十岁时因心脏病复发过世,之后,她一直与父亲相依为伴,可是,就在何越与她分手的一个月之后,父亲在一次交通执勤中,被醉酒者恶意撞死,而她苏凌君,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

何越,自然彻底的与她分手了,他想尽办法,将她弄出了国,让她继续求学,苏凌君每每想起,不知是该感谢他的慷慨,还是该愤恨他的薄情。

在凌君离开S市时,关颖来送别,这个女人,曾是她的好友,是她介绍凌君与何越相识,初识时,凌君以为关颖与何越是男女朋友,之后,何越却来追求凌君,甚至连关颖自己都说,她与何越没有任何关系,可是,那天,关颖却说,她爱何越,请凌君忘记了何越。

忘记,谈何容易,可是,不忘又能如何,那些所谓的誓言,最终随风散落在无人的天涯,凌君终于相信,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最终,她也不能与他将风景看透,哪怕藏在心底的美好也已支离破碎,对何越,凌君,真的恨了,狠狠地恨了。

此次回国,不巧,在飞机上遇见某位同窗,说起何越,便道,“我早知道,他与关颖是天生的一对,果然,不负众望,他们总算修成正果。”

凌君心下说,门当户对,怎能不般配,而她,被抛弃,似乎也成了理所当然,可是,再恨,也仍然爱着,原来还想,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何越的面前,那刻,却再也不敢了,他都结婚了,她又怎能去破坏他的婚姻?

生活如此残忍,哪怕你心中仍有一丝希望存在,都将撕裂了给你看,就怕你还有所谓的坚持,凌君知道,自己真的不敢再奢望爱了,那个男孩就让它藏在记忆的深处吧,他们之间的缘分,在分开的那刻便已用尽。

“凌君,你等在这里,等师傅将肉打成肉末,我去那边看看,那里人似乎很多,不知道有什么大促销。”陈小姐说。

“好。”凌君应着,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不小心被某个挤过来的大妈撞了一下,凌君的白色球鞋不幸遭殃,男人微抿嘴,“抱歉,我踩了你的脚,鞋子好像弄脏了。”

凌君低头看着自己的鞋,脏到是不脏,但是,疼是肯定的了,她说,“算了,也不是很脏。”她没什么心力与旁人计较,孟焕再次望了这个女人一眼,低头皱眉,明明表情不对,他以为她会发火,或者要他清洗她的鞋子,这些理由都是合理的,只是,她连眼都未抬,只是低头想着自己的心思,似乎旁边的吵闹与她无关。

孟焕之前站在她身后有段时间,那个背影看起来那么孤寂,他有那么一下的心疼,想要搂她入怀,可是,下刻,他就自嘲,他从来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对一个陌生的女人,为何会生出这般情愫,是不是自己最近忙的晕头了。

待到身边的人散开一些,孟焕按照母亲的要求,挑选着五花肉,待称好,身边的女人早已不见踪影。

陈小姐买了不少帮宝适尿不湿,凌君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可没这么好的待遇,现在的小孩用品可真不是一般的贵,两人大包小包的,最终将陈小姐车子的后备箱塞满了,甚至,连后座都放了不少东西。

“饿死我了。”

凌君也说,“真的饿了。”每次与陈小姐逛超市,总能花上几个小时,陈小姐似乎永远有那么多东西可购买,凌君往往刚开始都是陪陈小姐买,之后,才去选自己的东西,每周,凌君的食物,哪怕是生活用品都是非常固定的,她甚至闭着眼就能将东西放入篮子,然后提到收银处付钱便是。

陈小姐透过后视镜看到后座的法式面包,她N次的感叹,“为何你不换种口味,鲜奶的要比这个好吃多了,而且软。”

凌君不语,不是她喜欢吃,而是何越喜欢吃,而她每次都买,只是想要感觉那个人还在自己的身边存在,她想念他,所以只能通过如此的方式告诉自己,那个人一直在,一直不曾离开,这两年,凌君便是如此自欺欺人地活着。

十字路口,是红灯,孟焕一侧身,便又看到了那个女人,略显苍白的脸上,有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深,且亮。

纤细的骨架,弱不禁风,气质清冷,透明,算不得美丽,可却让人心头生起一股保护欲。

凌君也明眸回视他,孟焕转了视线,他不知道凌君其实并不是看他,他心里还在责怪自己定是疯了,这个女人,怎么看,怎么厉害,她哪里有半点让人怜惜的样子,更多的是让人产生的征服欲。

说起征服欲,孟焕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他想征服她,一个陌生女人?

索性,很快绿灯,擦身而过的人,自然不用费心去探究,而刚刚的想法很快便被孟焕抛之脑后,回得家里,美丽聪慧的未婚妻在厨房里与母亲一起做饭,孟焕心想,他的生活要的便是如此,简单,平和,一切能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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