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 第48章

第48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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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后来没事儿了,法院也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可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生性懦弱,以善于忍耐在全世界出名。对于大陆的苛政,他们心里不是不明白,但是逆来顺受惯了,只知道忍气吞声,苟且偷生。我第一不是知识分子,第二少年气盛,第三已经走到了绝路上,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只好铤而走险,第四脑子还比较清楚,觉得在这样一帮浑蛋的统治下当老百姓,实在太憋气也太窝囊了。何况当时在云南边境插队的知青不甘心呆在农村受苦,越境外逃的人很多。据事后不完全统计,十年“文革”期间,单是外逃的知青就有十几万,国境线上每天都有上百人通过。因此,我才下决心冒险偷渡国境,逃出了中国大陆。

尽管当时我还不满二十岁,可是要办这样一件大事,也是经过大脑认真反复地多次思考以后,才做出决定的。要知道,当时的中国共产党,认定只有他们执行的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只有中国大陆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外国”,除了阿尔巴尼亚是“欧洲的社会主义明灯”之外,不是帝国主义,就是修正主义,至少也是反动派当政,对“海外”两字视同洪水猛兽,因此执行的是“闭关锁国”政策,把“国门”关得紧紧的,既不许外国人进来,也不许国内人出去,而且用形而上学的认识论认定:凡是偷渡国境的黑五类子女,必然去投靠帝修反,因此用法律的形式把“偷渡国境”解释成“叛国”,不但抓回来要重判,当场打死,也是白死。

所以,我的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冒着死亡危险的孤注一掷!

不过在知青的传说中,似乎云南的边境是所有边境中防守最不严密的一个地段。因为云南的外面就是缅甸的东北地区,而当时的缅东北是控制在缅甸人民军也就是缅共手里的。在云南越境的人,大多数都投了缅共。而缅共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坚决支持中共的。只是缅共还没有取得政权,中国政府不能公开地支持他们罢了。大批红卫兵知青越境参加缅共,实际上是对缅共的一种实力支持,因此据说云南边防军看见大批知青越境,并不怎么追究,而只盯着单身偷渡国境线的人,特别是像我这样的黑五类子女,一旦抓回来,不死也要脱层皮。我偷渡的目的是要从缅甸转道去香港,而一时间也没有与我怀有同样目的的大批知青可以同行,所以说,虽然我也在中缅国境线上偷渡,却与人家革命派子女有所不同,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

偷渡之前的一段时间,看起来,我好像仍旧与过去一样,不言不语的,每天干活儿回来,没事儿了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马恩列斯和毛泽东的著作,让人觉得我在认真刻苦地学习,一心要改造自己那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其实,我是在探索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心里萦绕已经不止一日,好像烧着了一团火,这团火,几乎把我自己给烧着了。

我越琢磨越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活在大陆太没有意思了。我曾经很客观地问过我自己:我究竟信不信马列主义呢?经过认真的反省,我奇怪我对马克思的理论竟是那样执着地相信。我不敢说我读遍了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但我至少读过《社会发展史》,也相信社会发展史的理论。我坚信: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进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为除此之外,我的确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更好的社会制度可以发展。如果我不相信马克思主义,那么我相信什么呢?总不能说我什么都不相信,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制度也是最后的制度吧?

但是对照书本和现实,我也有许多问题想不通。今天咱们虽然不讨论这些问题,不过为了说明我当时的思想,简单举几个例子还是必要的。

第一,毛泽东说:农民起义进行一次,社会生产力就向前飞跃一次。我怎么也想不通。明朝末年,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今天官兵杀过来,明天农民军杀过去的,死的都是老百姓,至少四川的老百姓几乎接近杀光了,后来不得不用强制移民的办法搞什么“湖广填四川”。那是中国历史上人口大减的时候,书上说:全国的总人口只剩下五千万左右了,大片土地荒芜,老百姓饿到了吃人肉的地步,这生产力怎么个飞跃法?

第二,现阶段人类社会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这是客观现实,谁也无法否定。但是阶级斗争是不是像中国大陆所强调的那样普遍、那样尖锐、那样无处不在呢?在阶级社会中,是制造矛盾、促使阶级矛盾尖锐化好呢?还是解决矛盾,促使阶级矛盾趋向缓和好呢?

社会在阶级矛盾中发展,有其自然规律。这是为马克思所阐明了的。列宁天才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定可以在一个国家中首先建成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这一理论,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早日来临,实现跳过资本主义积累时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然后迅速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理想,所采取的,就是加深阶级矛盾,以求加快社会发展的策略。

应该说,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拔苗助长,实践起来,却不一定好。

中国的资产阶级最懦弱,但是资产阶级思想却在人们头脑中顽固地存在。被打倒了的地主阶级,当然也有人心怀不满,总想反攻倒算,总想变天。但也不容否认:多数人是老实的,特别是开明的、有知识的地主,关于“耕者有其田”的理论,应该说从孙中山时代就已经阐明、已经接受了的。

大陆进行土地改革,是不是要搞“残酷斗争”,我怀疑过。是不是要把农村政权交给像杨百了那样既无文化、又无品德、仅仅在土改中积极过一阵子的贫雇农,我也怀疑过。

一个历史时期有一个历史时期的认识标准。封建时代,攒钱买地,出佃收租,不但“合法”,而且天经地义。到了社会主义时代,国家制度规定土地国有,出租土地者为剥削,是违法的。但是这两个历史时代,必须有个明确的分界线。这就叫历史唯物主义。把新中国建立的时期定为分界线,在此之前,一切出租土地、放债求息,都不追究,在此之后,如果还收租放债,就是违法。这样的政策,哪个地主接受不了,再严惩不迟嘛!

新中国建立以后,如果宣布土地国有,限制地权,所有耕地由国家收买,然后分给、租给或卖给农民,这个政策一定行得通,不会引起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加剧。

我到了香港,后来又到过台湾,还特地到台湾农村去参观过,才知道台湾的土地改革采取的是“赎买政策”,限制地主拥有土地量,多余部分由农民按国家规定的低价向地主购买,分十年付清。这样,农民与地主之间不发生矛盾,不产生冤仇。农民的土地是经过自己的劳动付出代价买进来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对产业也更加爱惜。不像大陆的一些懒汉,分到了土地,也不想花力气经营。只等着农村经济往两极分化,进行第二次土地改革,再一次“从天上掉下馅儿饼来”。

第三,阶级斗争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也只限于前一个历史时期,对于像我这样“在新中国出生,在红旗下长大,在党的哺育下成长”的青年,即便出生在地主、资产阶级家庭,也不应该再以前一个历史阶段的阶级成份分敌我。特别是新中国出生的地主子女,没吃过一天剥削饭,生活比贫下中农子女更苦,政治上受歧视,不但入不了党团,连少年先锋队都不许参加,有些地方的土政策,还规定这些孩子小学毕业以后不许上中学,实在冤枉。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对当局来说,是错误地过高估计了家庭的影响和作用,而过低估计了党团社会教育的效果,把可以成为己方力量的青年推向了敌对的一方去了。对这些被称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来说,无法解释自己何以会低人一等,只能埋怨自己出世的时候投错了胎!

我作为一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尽管我是拥护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但我是个“前娘”生的儿子,共产党这个“后娘”并不爱我,处处地方歧视我,限制我,打击我。我也曾经像我父亲一样立志不参与政治斗争,好好儿学一门本事,做一个“有利于国家民族的人”。但是连这样最低的要求都不让我达到,不许我实现。我才二十岁,至少还有四五十年的生命。我活在大陆,连做一个普通公民都不能够,还有什么意思呢?裴多菲和罗兰夫人都说过:“不自由,勿宁死。”我并没有向共产党要求额外的非份的自由,我只要求作为一个自然人和普通公民所应该有的、一视同仁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对我来说已经变成了不可能得到的奢望与苛求了,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真按“不自由勿宁死”的信念行动,我应该像小菁一样去自杀才对。但是我认为自杀的人太懦弱了。如果是个人恩怨,我至少先要把仇人杀了,然后再自杀,或同归于尽,绝不自己愤而自尽。现在的问题是国家、政府、政党的错误决策在为难我,而我又没有力量来推翻这个政府或改变这种错误的政策。如果我不想拿自己的生命作粪土,从我个人的解脱出发,我只有外逃一条路可走了。外逃,有可能被抓回来,甚至有可能在国境线上被击毙,但也有可能逃亡成功。我听说过:1958年大跃进的时候,就有大批傣族人成群结伙儿地逃到了缅甸、泰国和老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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