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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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愿意参加的场合,就是葬礼。开始是因为年龄小,很怕看见死人。后来,是怕听到那哭声。火葬场里的哭声是最真实的,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当看到在告别厅门里被拖拽出来的痛不欲声的亡者家属时,让人看着即同情又辛酸。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谁能逃过生离死别这一劫呢?
我们这个城市里有句俗话:娶媳妇就比送葬强。这是句很实在很无奈的话。
每次去送葬归来,我都会对人生有一次非常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大彻大悟,似乎什么都想明白了,又似乎什么都弄不明白。后来就想,算了,明白了又能怎样?自寻烦恼!
参加程菲的葬礼本应该是星期六的凌晨3点钟就该从医院的停尸房门前出发。亡者家属都想让自己死去的亲人炼第一炉,说是“干净”。
可等我醒来的时候,时间已接近4点多了。这让我有些气急败坏,我明明记得自己昨晚睡觉前,是给闹钟定了时了呀!这破玩意儿,该叫的时候不叫,有的时候半夜里会突然发神经似的“铃”的一声,把你弄得心惊肉跳的。
慌乱的穿好衣服,就冲出了楼门。站在冷清的街道上,我寻找着出租车的影子。正直北方的夏秋接替的季节,晨风很冷的吹着我的脸颊和脖子,不禁让我打了个冷战。停放菲儿遗体的第三医院就在我家楼区的附近,三分钟的路程。若是按时起床到达,我现在不正戴着一朵小白花坐在客车上奔往火葬场的路上吗?或者说,已经到达开始瞻仰仪容了。这破闹钟啊!坑人!可我真的按了定时了吗?也是的,自己最近都忙迷糊了。白天忙着四处采写《宛城晨报》的稿子,还“的色”地做了两家文学网站的小说编辑,每晚编审稿子到深夜。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好在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就一个人。老婆跑回了娘家,正和我闹离婚呢。
坐上了出租车,我的心里才平稳了一些。但脑海里立即又浮现出了程菲的影子来。真的是事事难料,上个月我刚和程菲坐在一起吃饭,今天我却要去给他送行,要看着他挺拔的身体被烧成一小堆白森森的碎骨头。我的心里一阵难过,白瞎这么好的岁数了。他才比我小一岁,并且是我的同学,初中同学。那时他长得白白净净的,象个丫头。再加上他叫程菲,一个很女性化的名字,所以同学们有一段时间都叫他丫头。但我总护着他,不让别的同学欺负他。他是从南方的某个城市转学过来的,只在我们学校读了一年的初三,就又转学走了。然后就再没了音信。
和程菲的重逢居然也是在一个葬礼上。现在想起来,到有些讽刺的味道。
那天去参加一位亲属的葬礼,然后到指定的饭店吃饭。在饭店的门前,摆放着白酒、盛满清水的脸盆、装着小饼干的碟子。这是一种我不太懂的规矩,但看别人都在用白酒漱口,用清水洗手,然后吃块小饼干才进到饭店去用餐,我便会一一照做。我想,反正也没有什么坏处。入乡随俗吧。在我洗手的时候,一双白白的手也伸到了脸盆里。我很恼火,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洗手。我转头一看,一张白白的脸正冲着我微笑呢。我楞了一下,终于认出了他。我没有擦手就给当胸给了这小子一拳说:“丫头,这些年你跑哪混去了?”程菲嘿嘿傻笑着看我,没有说话。我这才注意到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我很难确定她的年龄,说是美丽女孩吧,又有少妇的风韵,说是少妇吧,又不失女孩的纯情。一时间,我竟有些看呆了。好在我的定立很强,忙转过神儿来问程菲:“这是……你爱人吧。”凭着程菲英俊的相貌,我已经做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