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第三章(1 / 1)
第二章和往常一样,我坐在收银台上挖着卖剩下的雪糕看电视,狐狸在一边擦着桌子。
店里的客人都走光了,为了省电我只留了中央一盏小吊灯,虽然有点暗,不过很适合一边吃冷饮一边看电视的气氛。
电视里一个女人刚刚朝那个疯子一样朝她吼了半天的男人甩了两巴掌,这让我觉得有点得意,我得意的时候喜欢一边用力地吞雪糕,一边用两条腿狠狠地撞收银台,听它发出咣咣的声音。
就在这时狐狸出其不意地袭击了我。确切地说是我手里的雪糕。就在电视里那个男人大吼大叫的时候,狐狸还在两张桌子的距离外收拾着那里的盘子,女人两巴掌甩完后他突然就站在我面前了,低着头舔掉我勺子里一大块雪糕,那会儿我正准备把它朝我嘴里送。
吞完雪糕他嘬着嘴朝我笑,很有点得意的样子,这让我忍无可忍地朝他摆在我鼻子尖的爪子上咬了一口。
谁知道这只狐狸居然会回敬了我一口,这是我没有料到的,那一口还是咬在我的嘴上,这更让我没想到。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的嘴已经离开了,被他咬过的那块地方有点疼,小小的疼。
这让一种更为激烈的情绪迅速代替了我的惊讶。我想反击,可是好象做不到,因为不知道该从这只狡猾动物的哪一部分下口。
他离得我很近,就在我叉开得有点随意的两腿间站着,这反叫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可以清晰感觉得到他胯部的轮廓和温度,还有某些部分可疑的坚硬。
那坚硬对应着我身体里某种蠢蠢欲动的潮湿。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点过敏了,他不过就是那么在我面前站着,鼻子尖留着雪糕的巧克力色,呼吸里带着点巧克力微苦的冷甜,他正越过我的肩膀仔细擦着我身下的收银台,而不是我脑子里乱七八糟想象着的某些东西。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狐狸那双爪子(他称之为手),正忙碌在我的皮肤上,而不是我身下的柜台,很细微却又清晰的一种感觉,冰冷,微痒,还带着某种诡异的力度。
就像雪糕撑开你的喉咙然后一路滑进你的内脏,然后撕开你,分解你,粉碎你……兴许还会吻你。
从上面压过来,暴戾的吻,很深,很烫,就像某次在一节颠簸车厢的隔断里,那张神情模糊的脸,那种力度,那种温度……忽然狐狸胸口的衬衫在我嘴唇上划了一下,回过神闻到他领口里传出的熟悉的香水味,一下子有种做贼心虚的紧张。
狐狸对此却一无所知,依旧抓着抹布一遍一遍擦着我身下这张柜台,用他那只快乐的爪子,嘴里还哼着那些只有他自己听得懂的小调子,一点都不知道他刚刚被我用很短的速度在脑子里愤怒地意淫了一次,一点都不知道。
手里的雪糕化了,将近半桶,我感觉自己两条腿软得有点发抖,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突兀得让我一抖。
匆忙推开狐狸回头看了一眼,我有点意外地看到林默从门外走了进来,身边还带着一个女人。
女人很漂亮,牛奶一样白的皮肤,精致得像画似的脸。女人很软,裙子很软,头发很软,随着脚步摆动的腰也很软。
而就在一星期前,我亲眼见到她直挺挺靠在林默的副驾驶座上,没有表情,没有呼吸,像具没有灵魂的塑料模特。
“一杯牛奶,冰的,不放糖。”林默对我说,和往常一样:“这是我太太,方洁。”然后他又道,将那柔软的女人揽到我的面前。
把牛奶送到他们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两只手在微微发抖。我想我是吓坏了,尽管这女人的样子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事实上她一直在对我微笑,那种很温柔很宁静的微笑,安静得体,就像林默一直以来给我的那种感觉。
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那天早上我清清楚楚看见了她的尸体,还有林默那种发急疯似的样子,一转眼她竟然又活生生坐在了我的眼前,我可以感觉得到她的呼吸,还有她皮肤传过来的温度,在她牵着我的手看着我手腕上那根锁麒麟的时候。
可是我又的确给不出自己一个确凿的ZHENG据去ZHENG明,那天早上我在林默车里看到的,真的是他太太的尸体。
那不过是个安静得有点僵硬地坐在里面的女人,不是么。人往往很容易对自己一瞬而过看到的东西产生诸多奇特的想象,就像我刚才之于狐狸。
“你太太身体完全好了?”把牛奶递给林默的时候,我随口问了一句。
因为不想让店里因为我的不安而产生的沉默继续下去。林默点了点头:“是的,好了。”然后把那杯牛奶放到他太太的面前:“完全好了。”
“恭喜你们啊。”
“谢谢。”店里再次安静下来,我不知道该再聊些什么,林默看着他太太,他太太看着我手上的链子,似乎对它颇感兴趣。
直到牛奶被推到她面前,她才转开了她的视线:“你有一根很漂亮的手链。”她对我道,声音细细柔柔的,我不由自主朝她笑了笑。
但依旧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种气氛让我觉得尴尬,我希望这会儿能再进来那么一两个客人,一个也好,可惜天不如我愿。
“本店新出的血糯米糕,尝尝。”直到狐狸的手越过我的肩膀递来一小碟点心,这让周围的空气缓了缓。
我的神经因此也活络了一下。是的,有狐狸在,我需要担心什么?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一只狐狸敏锐的鼻子。
只要他嗅出空气里可疑的味道他一定会一把将我拉开的,就像以往一样。
而他现在不过是给他们送来一碟卖剩下的点心。没什么好担心的,我对自己说。
可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那是从女人开始喝牛奶的时候感觉到的。狐狸有时候会抱怨我疯癫起来能像只典型的拉不拉多犬,因为我会掐着他耳朵在地上打滚,直到他尖叫着打回原形从房子里逃出去。
可是林默的太太这会儿喝起牛奶来时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看在眼里似乎比我偶而的疯癫更像头拉不拉多犬。
我很奇怪我怎么会对这么一个娴静优雅的女人产生出这样奇怪的感觉。
她似乎对牛奶太感兴趣了,也喝得太快了,几乎到了种饥渴的程度。第一杯到她手里是在眨眼间就喝没了的。
喝完她长长出了口气,然后抬头对她丈夫微笑。牛奶般香甜的微笑。于是林默问我要了第二杯。
第二杯又是在我连看都没来得及看的情形下喝完的,等我回到柜台朝她看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放下了空杯子用纸巾抹了抹嘴角,动作很优雅,也因此让她喝牛奶的速度显得很诡异。
这当口林默又要了第三杯。我犹豫了一下。无论是谁,男人还是女人,连着喝上三杯冰牛奶对他们的肠胃来说是不是太刺激了一点,何况方洁不久前才大病过一场,到现在她身上还留有生过病的痕迹,那被吊针扎得发青的手背,还有她瘦得能隐约看到里面细细静脉的脖子。
“没事,”似乎看出了我眼里的东西,林默朝我笑了笑:“自从病好以后小洁每天要喝很多牛奶,我猜是生病那会儿让她想出相思病来了,给她吧宝珠,不碍事。”既然做丈夫的这么说,我也就没什么好迟疑的了,于是又倒了一杯端到他们桌子上。
林默接过来放到她妻子面前,一边小心把她脸侧的头发掠到一边,以免她急急吞咽的时候把头发一起吞了进去。
“她最近胃口很好,”可能意识到我在看他们,林默又道:“这让我安心了很多,我真的很担心她会像刚生病那会一样什么都不肯吃。”
“你太太得的是什么病。”忍不住问了一句。
“神经性厌食症。”
“太糟糕了。”原来是厌食,难怪她看上去瘦得像是风一吹就能飘起来。
“是的,有一段时间我真是急得发疯。有什么能比眼看着一个人好好地坐在你的面前,你想尽了办法,却始终没办法让她吃进任何一点东西更糟糕的呢。”
“……没错。”转眼间第三杯眼见底了,方洁似乎留意到了我停在她脸上的目光,有那么片刻她将杯子推到一边不再用要求的眼神望向他丈夫,有点矜持的样子。
“宝珠,再给我一杯。”再次听见林默的话音,我不由自住地道:“林先生,是不是点些别的,牛奶喝多了对肠胃不好。”他愣了愣。
半晌似乎认同了我的说法,他点点头:“那吃点糕吧,”把杯子放到一边他对自己太太轻声道:“要不要吃点糕,小洁。”方洁似乎对除了牛奶以外的东西并不感兴趣,这从她看着糕的眼神里能感觉得出来,不过也许是因为林默的建议,她很快点点头拿起一块糕放进了嘴里。
狐狸做的糕很有特点,总是不太淡也不很甜,丝丝蜜一样的感觉,而且很软,很韧,也很松,放到嘴里嚼几下就化在舌头尖了,任谁只要吃上一口都会喜欢上这种感觉。
可显然除了她之外。两口下去方洁的眉头突然皱住了,似乎是被噎到了似的,她有点难受地朝她丈夫看了一眼。
这表情让我一阵紧张,于是不等林默开口赶紧倒了杯牛奶送过去。还没放到桌子上就被她急急接过去喝了,喝得像只渴了很久的小兽。
突然她动作一停,抬头朝我看了一眼,那表情有点奇怪。像是喉咙口堵着什么她想吞但怎么都吞不下去那种感觉,意识到不对我刚想后退,她嘴猛一张,哇地声从里头喷出一大堆白色的东西来。
顷刻间把我身上喷得到处都是,那些牛奶汁和豆沙糕混合成一团团的东西。
“对不起对不起。”见状林默拿着纸巾两边看着,一边想给我擦身上的脏物,一边又惊惶着他太太的呕吐。
我赶紧退后一步:“没事,我没事,我去给你多拿点纸巾。狐狸狐狸!给我拿点纸巾来!快!”
“谢谢。”他似乎松了口气,然后低头抱住他太太,方洁还在不停呕吐着,一大口一大口喷着刚刚被她狼吞虎咽下去的牛奶。
整个店里迅速充斥起一股奶和胃酸混合而出的味道。狐狸出来时眼前的狼籍让他皱了皱眉:“怎么回事。”
“客人,客人牛奶喝多了吐了。”我低头擦着衣服。
“他们人呢。”四下看了看,除了我和他之外空无一人的店让他再次皱了皱眉。
“走了。”把最后一张纸吸到衣服上,我指了指桌子上的钱:“可能送她去看医生了,要知道她一口气喝了三杯牛奶,如果是我早就吐了。”
“三杯,你干什么给她喝那么多。”
“谁知道呢,她丈夫说没事。”
“她丈夫又不是医生,小白。”听他这么一说我没言语,狐狸说得很对,林默不是医生,我不该因为一个溺爱着自己妻子的丈夫所说的一句想当然的话就把常识至之于不顾。
“今晚又得加班了。”然后听见狐狸又道。他咂着嘴的样子看上去像是在抱怨。
“我只希望他太太不要出太大问题。”
“应该不会。”
“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医生,狐狸。”他低头朝我笑笑,甩了甩尾巴似乎是不屑于再跟我争论些什么,他开始拖起了地板。
那之后,没再见到林默来过我的店,这天晚上的事情也渐渐在后来几天越来越忙碌的日子里开始变得似有若无起来,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后来再次见到他们,这事会很快就被我淡忘掉,就像以前所发生在我店里的很多很多事情一样。
可是没想到两周后会再次见到林默和她太太出现在狸宝专卖,这让我很意外。
之前我本以为他们再不会来了,在他太太那次令人尴尬的呕吐之后。第三章林默看上去好象瘦了很多,我不确定是不是因为店里灯光太暗的关系,他边上女人那件白绸布面料的旗袍让他脸色看上去很暗。
女人的气色却看上去不错,疾病留在她脸上的痕迹已经淡了很多,虽然仍然瘦得风吹就倒似的,头发和眼睛都比上次见到时有了光泽。
不过依旧是不多话,她站在林默边上看着我,又好象是在看着我的手腕。
我想起她上次就对我的锁麒麟表现出的兴趣,这倒是女人的共性,就像林绢。
“你要关门了?”进门后林默迟疑了一下,我想是因为他看到了我手上正在点的钞票。
“还没到时间呢,要什么,牛奶,不放糖?”
“是的。”他脸上露出一丝笑。然后搀着他太太方洁一路进来。真是有点特别的一对夫妻,在给他们倒牛奶的时候我想。
谁会在这种时候巴巴地跑到一家小点心店,只是为了喝上一杯不加糖的冰牛奶呢?
这真是种奇特的习惯。没准对他们来说有着什么特别的意义吧,否则,要喝牛奶的话哪里不能喝?
家里就可以。不过也因此,我没办法拒绝这笔只值几块钱的生意,一个这么宠爱自己妻子的男人总是很容易让女人感动的,尤其是我这种身边只有一只狐狸跟着的单身女人。
更正一下,一个会对狐狸这种兽类也能想入非非的可怜的单身女人。
“喝这个……不要紧吗?”很快把牛奶装满杯子送到他们面前,我没忘记提醒林默一句。
上次方洁突然间的呕吐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我不得不谨慎一些:“医生有没有特别交代些什么。”
“医生?”他愣了愣,随即意识到我指的是什么,他笑:“没事,今天不会让她喝太多。”
“其实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爱喝牛奶的人。”这句话是对方洁说的,不过她显然没注意到。
她全部的注意都在那杯牛奶上,很快地喝了几口,差不多大半杯的样子,随即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因为我瞥见林默扯了扯她的衣角。
她就停下了,轻轻抿了下唇,把杯子推到一边。
“还要点些什么吗。”我在这当口给他们送上了菜单。
“给我来点吃得饱的就行,我从下午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没看菜单,林默对我道。
“下午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这么忙?”一边转身去厨房看看还有什么卖剩下的,我一边随口问。
他道:“是的,带她去做了个检查,然后办了签ZHENG。”
“签ZHENG,你要出国?”
“是的,我想带她去新西兰住两年,最近这里的气候让她总是觉得嗓子发干。”
“是么,”端了两盘点心出来放到桌上,我朝方洁又看了一眼。她依旧坐在那儿没动,杯子里那点牛奶还在,她似乎没有再喝的意思:“医生有说什么吗,关于她的身体。”
“他们说她现在很健康。”
“那真好。”
“是的。”
“新西兰的牛奶也不错。”他愣了愣,然后笑:“是的,不错。”
“说起来,那天之后你带她去看医生了吗。”低头开始吃点心,听见我这么问,林默停了停:“没有。”
“不会有事吗……”
“不会,因为后来她没再吐过,我也有几天没敢再给她喝牛奶,后来试着给她喝了几次,都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我想可能那天她喝太多了。”说着话朝他太太的头发上轻轻抚了一下,不过他太太的样子看上去显然有点心不在焉。
“也是。”正要转身回去,眼角一瞥,我发现牛奶杯空了,方洁低头抹着嘴,似乎有点意犹未尽的样子。
不知怎的这样子让我觉得有点不安。很小的,有点奇怪的不安。
“宝珠,”随即被林默开口叫住:“能不能再来杯牛奶。”我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
他脸上有丝一闪而过的尴尬,但很显然并不打算改变主意。于是点点头,我转身朝柜台走去,却看到狐狸在柜台里站着。
一手晃着只杯子,杯子里牛奶混着冰渣叮叮作响,他把它朝我递了过来,像是早料到会需要它似的。
我一声不吭从他手里接过,把它放到两人的桌子上。刚放稳就被方洁抓到了手里,然后低头咕嘟咕嘟喝了起来,渴了很久似的样子,这样子让我忍不住想到了电影里那些优雅而饥饿的吸血鬼。
脑子里有一种形容是怎么说的来着——她的嘴就像支针管似的把杯子里的牛奶迅速抽掉了二分之一。
还想再
“抽”,她突然打了个饱嗝,这让林默得以把杯子从她手里拿开,然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像安抚一个吃得太快的小孩。
之前那种不安感又出现了,我回头看看狐狸。他正靠在柜台上甩着尾巴,一双眼微微眯着,我不确定他到底是在看我,还是我边上那个打着饱嗝的女人。
“虽然知道这没什么危害,但有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担心,”几次饱嗝过后女人停了下来,似乎有点累了,她不再对杯子里的牛奶感兴趣。
林默把她揽到自己怀里:“她对这东西好象有瘾似的。我希望这是我的错觉。你看,人怎么会对牛奶上瘾呢,是么宝珠。”我点点头。
眼角瞥见狐狸回厨房了,于是在方洁边上坐了下来。直觉感到林默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从他一开始进这店的时候。
只是因为某种因素困扰着,所以这让他的诉说变得有点混乱,而且断断续续。
我决定尝试让他把话匣子打开,这个满脸疲惫,饥饿得很快就把两盆点心扫得干净的男人:“要不要给你太太点些别的东西吃,我们店有种黄金米糕,味道很好,而且很容易消化,要不要试试。”林默摇头:“不用了,她不会吃。”
“可是光喝牛奶会不舒服。”
“我知道。但自从上次在这里吐了之后,她连我熬的粥都不肯吃了。”
“你是说她从两周前到现在一直只喝牛奶?”
“只的,只喝牛奶。”轻吸了一口气,他低头看看怀里不声不响的妻子:“最初从医院回来时也这样,那时我还不太担心,因为她刚恢复,肯定肠胃弱。可是没想到她会只对牛奶感兴趣,我真的很不明白。但她去医院查了很多次,他们说她消化系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她只肯喝牛奶,而且每次都要喝很多。”
“你……要不要带她去看看心理医生。”他的话让我想起以前听一个学心理的人说起过的某种强迫症,也是除了某一种东西外什么都吃不进,或者说不能吃,何况林默之前也说过,她太太得的是神经性厌食症,这种病症就是心理毛病的一种强化性变异。
而林默的话再次让我感到不安:“心理医生,带她去看过了,从她刚得病的那会儿就一直在看,但根本没有用。她是个固执的孩子,就像她……”皱了皱眉,他迟疑了一下:“对我们的感情。她完全不理会医生的各种心理暗示。”
“那你还要把她带去新西兰?”
“我听说那里有家很不错的治疗类似病症的医院。”
“哦……”
“而且陌生的环境可能对她有点帮助,要知道我们……”再次迟疑了一下,他有点含糊地道:“我们曾经发生过一些不太愉快的事情。”我点头,正想再安慰他几句,突然感觉他怀里的女人有点不安地动了动。
而林默的神色也随之不安起来:“小洁?”他尝试着把她的脸从自己怀里捧起来:“是不是不舒服?小洁?”回应他的是方洁胃里涌出来的一阵饱嗝。
胃涨气般的声音,一种让人听着不知不觉自己的胃都会觉得膨胀的声音。
“小洁??”林默的脸开始发红,因为方洁被他抬起来的那张脸上一双眼正在朝上翻,脸上隐隐透着层青灰,她张大了嘴不停朝外发出那种胃涨气的声音。
“不消化了??”我头一个反应就是这个,正准备跑去柜台弄点碳酸类的东西给她喝喝看,还没起身,却见她突然身子一缩,低头哇的声喷出团雪白的牛奶。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整个人匍在林默腿上不停地呕着,一口接着一口吐出那些白色的液体,那么十来秒光景后液体的颜色开始发红,一种淡淡粉红色带着气泡的东西,被她不停地从嘴里喷出来,简直洪水开了闸似的。
我和林默两个人都被这突然而来的情形给吓呆了。有那么几秒钟的工夫我们全都呆坐着一动不动,直到林默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我一声大吼:“快叫救护车!快!!!”我这才回过了神。
急急忙忙站起身却一时想不起电话在哪里,慌里慌张转了一圈,刚想起电话在柜台后,耳边骤然响起林默一声惊叫:“小洁?!!”我忙回头。
就看到原本吐得直不起腰的方洁不知怎的已经站起来了,雪白的旗袍上星星点点沾满了许多鲜红色的印渍,她似乎想跑到店外去,摇摇晃晃没站稳被林默一把拉住,刚想把她拉进自己怀里,她嘴一张猛地从里头喷出口黑红色的血来!
这一下看得我手都发冷了,一时忘了要去打电话,急急冲过去想帮林默把人扶住,谁知还没走近林默手朝我用力一摆,然后抱起方洁头也不回朝店外冲了出去。
留下我呆呆看着那扇被他撞得前后直摆的门,还有店里一大片混着白色和鲜红色刺鼻液体的狼籍,一时想不明白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在几分钟前他们都还好好的,方洁这次牛奶喝得并不多,只不过一杯半的量,这点量绝不可能让一个看上去挺健康的人呕吐,更不会严重到让人吐血……这到底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了?
??直到狐狸的手拍在我的肩膀上,我才激灵着回过神。
“那女人又吐了?”然后听见狐狸问我。我点点头。
“吐得还挺厉害。”从他的声音里完全感觉不到一点惊讶或者不安,狐狸走到那堆狼籍前蹲下身看了看:“吐血了?”
“是的。”
“啧,今晚又要加班了。”这话让我不由自主觉得有点发冷。错是没错,和人不一样,妖怪所关心的只是这个——他们手头需要他们解决的问题,而不是其它。
虽然明知道是这样,我还是觉得有点恼。恼这会儿在这样一种可怕又腥臭的环境下,我身边却只有一只除了加班外什么都看不到感觉不到的狐狸精。
这种感觉很差,差透了,你会觉得自己很不实在,似乎生活在一个很可笑的扭曲空间。
那里有只狐狸,他是你唯一可以说上话,发泄一下不安的人,甚至就在两周前你还对他的身体动过邪念,可是这会儿他看上去这么远,远得好象他并不存在于我的世界。
我感到害怕的世界,在他看来所需要烦恼的仅仅是
“又要加班”。
“狐狸,”僵站了半晌,我试着把自己心里一些东西说出来:“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会吐成这样。”
“哦呀,也许是胃病。”
“如果是胃病林默不会让她喝那种东西,你看不出来他很关心她吗……”
“要知道一个男人蠢起来也不是你的大脑可以想象的。”
“我不这么认为。”
“那你觉得是什么。”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决定对狐狸说出那天我所看到的:“那天早晨……事实上那天早晨我看到了一些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我错觉的东西。”
“是什么。”狐狸低头擦着地上的脏物,看上去有点心不在焉。
“我看到林默的妻子,就是刚才坐在他边上的那个女人,她坐在他的车子里。”
“是么,那很正常。”
“但她看上去就像个死人。”
“啧,死人,你说一个人把死人放在车里开着到处跑是为了什么,心理不正常?”
“我不确定,当时被吓了一跳,后来他们很快就走了,所以我也……”
“这和今天这事有关么?”狐狸指了指地上的残留:“有时间乱想什么用车载着尸体到处乱跑的男人,不如帮我好好擦擦地板,小白。”
“可是你不觉得奇怪吗,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只喝牛奶。”
“或许是减肥。”
“可为什么喝了这点牛奶会吐成这样,还吐血?!”
“听说她身体一直不好,不是么。”
“那为什么林默还要让她喝……”
“又绕回来了,小白,这问题你得去问林默。”
“我总觉得有问题,狐狸,前阵子我看到林默去对面那个黑眼圈小子家找他了。”
“那小子的客人通常总是很多,小白,这点你要好好跟人学学,而不是总是不停地抱怨……”后面狐狸还说了些啥,我没再听,因为不想听了。
狐狸根本就没打算好好跟我说什么,即使我跟他说得再多。他不想就这问题跟我多谈,我从他眼里看得出来,也许他感觉不到。
最近我总能从狐狸眼里捕捉到一些细小的东西,他不愿意的,他不想的,他不痛快的,他若有所思的……或许他以为我并不知道,就像过去很久之前的那些时候一样。
可他不知道我现在不同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我和以前不太一样,他也是,而这正是我感到不安和恐惧的地方。
虽然他离开了又回来了,就在我身边,和往常一样戏谑着叫我小白。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我说不出来。
但我会慌,尽管最近快乐的时候比较多,所以遗忘了那种让我不安的感觉。
而这会儿一瞬间又从我脑子某一个角落里跑出来了,在我看到狐狸没有意识到而流露出来的那种眼神的时候。
他为什么这样。因为觉得没有必要吗?人类的事他确实从来不会放在心上,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变得不正常或者死得精光。
狐狸关心什么呢,也许只有他的点心,他美丽的皮相。其它任何在他这么只妖怪眼里都是无所谓的,生也好死也罢,只要不触及他的利益,都和他无关,也因此不想要我多管,这些多余的事情在他眼里只是麻烦。
想着,一边慢腾腾走过去帮狐狸一起收拾地上的呕吐物。经过刚才那两人坐的地方时我瞥见椅子上放着什么东西,再看原来是林默的包。
想来是他刚才惊惶失措地跑出门时把它忘在这里的,我走过去把它拿起来,想了想,又把它放了回去。
有时候不管确实也是种很好的处理方式,这样可以让你避免很多麻烦。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已经给自己做好决定了,可是地上的呕吐物很快再次让我不由自主想到林默那双惶恐的眼睛,还有方洁那天早晨死尸般僵硬在他副驾驶座里的身影。
我觉得那应该不是我的幻觉,当时的方洁,她真的是没有呼吸的。而且她的脸色,那种苍白里泛着蓝的脸色,活人是不可能有的,也不可能有那种蜡像似的神态。
她当时的肤色和神情都不像是一个活着的人。忽然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我想起了一个被我忘了很久的人。
术士。对了术士。他一定知道些什么,这个拒绝了林默很久,又突然在那天早上接待了他的男人。
他应该会知道些什么的,关于这对夫妻,关于方洁这个人的生死。对了……他那天说过什么来着……他说:啧,这男人疯了,他居然把他老婆的尸体从医院带到了这里。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跑到了术士家。虽然考虑了一晚上我给自己的结论是不要去管,可还是不管不住自己的脚往那个方向跑,好象某种无法抗拒的诱惑。
但我没能见到术士。他出门去了,他家那只喜欢没事就鼓噪几下的头颅这么告诉我。
‘但你可以随便看看,有什么想要的尽管可以说,刑官可以给对门的小白打9.9折,少爷说的。
’它还对我这么说。我没理会这只头颅喋喋不休的推销,不过还是在这房子里逗留了一会儿。
我发觉最近术士的铺子里又多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不仅仅局限于元宝蜡烛和符,还有些油脂或膏药类的东西。
它们被装在一只只玻璃瓶里,看上去就好象中药店的药架子。房间里的空气也因此闻上去变得怪怪的,好象樟脑丸用多了让人喉咙里变得油油的那种感觉。
“这是什么。”忍不住问边上的刑官。刑官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很快回答:“尸油,诸如此类的什么。少爷说对门的小白如果问起来就说是橄榄油,所以你也可以叫它橄榄油。”我只觉得头皮一乍。
那个男人现在卖的东西越来越可怕了,以前最多是些看上去没多大用处的符,现在居然连尸油都出来了,我想不通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什么人过来调查调查他,这男人简直比毒贩子还要可怕。
琢磨着正打算告辞离开,没走两步突然整个人一凛,一种好象是肾上腺素激增的感觉。
我听见身后那扇门吱嘎着开启的声音,还有随之而来的脚步声,脚步声混杂着一些细碎的、金属和地面磨擦不断拖曳出来的声音:嚓啷……嚓啷……有个人正从那扇门里朝我走过来,而我想我知道那是谁。
最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见他在我对面那扇窗里出现过了。那只被术士锁着的麒麟。
铘……第四章铘的脚步声停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我转过头去的时候刚好看到他在那里坐了下来,像只随意栖息的兽一样,盘着腿,一只手漫不经心刮着从脖子上顺下来那一截银色的链条。
我感觉他在看我,他那双紫色的眼睛很长一段时间都逗留在我脸上,可是他眼里很空,什么东西都没放进他眼里似的那种空。
那双空洞的眼睛很快被刑官的头发给挡住:“呦呦!坏麒麟!回去!少爷不在家的时候麒麟必须待在房间里!回去!”这只忠实的头颅对铘尖声嚷嚷着,就像地主的管家在撵他不听话的狗,但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在没有任何知觉的时候铘把刑官的头发穿进了锁链的孔洞里,这似乎让他觉得有趣,刑官的头在锁链的束缚下像只巨大丑陋的会发出尖叫的风筝,于是他终于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转向了头顶尖叫挣扎的刑官。
我在他滑到一边的头发下看到了一些闪着光的东西,就附着在他脸颊的皮肤上,某种类似角质的光。
这发现让我忍不住朝他走近了两步,于是看得更清楚了点,那从他脸颊上滑出来的角质似的光是一层鳞片。
青黑色的鳞片,从他脖子上生成,一直到脸颊边缘,被光照到会闪烁出一种七彩的光泽,这个发现让我皮肤不受控制地起了一层寒粒。
“铘?”凑近了点,我尝试着叫了他一声。但他没有理我,只抬头看着挣扎在半空吱吱叫唤的刑官,并且在每次刑官飞得高一些了的时候动一动手指把它再拉回来。
“铘!”我又叫了他一声,一边蹲下身把他头发朝边上再撂高了一点。
这么做只是想看再看得更清楚一点,可随即看到的景象让我有点后悔,那片鳞甲深入他的领口,越靠里越清晰,坚硬而密集。
手指碰到它们的时候我牙根发酸了,这种感觉就好象正在触摸一条蛇的皮肤。
然后发觉铘的头动了动。意识到这一点本能地想退,但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喉咙被低下头看向我的铘一把扣住,就像几周前他为了术士突然出手扣住了我的手腕那样。
一种冰冷的感觉从我头顶蔓延了开来,他那双暗紫色的眼睛在他皮肤青黑色鳞片的边缘有种异样的森冷,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同样也不知道他会拿我怎么办。
但他并没有继续对我做什么。在把我脖子像提鸭子一样提住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铘就那么斜眼看着我,又好象什么都没有看。
我感觉不到他手心里的温度,甚至感觉不到他的呼吸,他安静得没有一点声息。
然后我听见自己嘴里发出干巴巴的声音:“刑官,他的脸怎么回事。”可能是放在我身上的力量分散了铘对锁链的摆布,刑官瞅了个空子得以脱身,并且很快地退到我身后,它在那个对它来说安全了的地方开始有点愤怒地喋喋不休起来:“他的脸?呦呦!麒麟的脸很正常!但他现在行为很不正常!刑官要去找少爷!麒麟不正常了!麒麟……”话还没说完,它的头发被我给抓住了,这让它吃了一惊:“小白!你干什么!”刑官的头发每根都像是有生命的,根根在我手心里挣扎着蠕动,有种说不出的恶心,但我还是不得不把它抓得牢牢的,以免它真的跑出去把术士找回来。
至少现在不行:“你没看到他脸上的东西吗,刑官,那些东西是怎么回事?!”
“那个?啧!那不过是工作的关系。”
“工作??”
“有的工作需要麒麟做药引,时间长了他就会出现这种反应,不碍事!呦呦!放开我小白!你抓疼我了!”我松开了手,因为我脖子上那只冰冷有力的手松开了。
感觉血液重新流回到脸上的温度,我想站起来,可是铘的脸突然贴在了我的手背上,这让我吃了一惊。
他脸上那层鳞片划过我的皮肤,我感觉他眼里有什么东西轻轻一闪,那瞬间我觉得他真的是在看我,而不是刚才那种没有焦点的空洞。
“他似乎对你友好多了,是么姐姐。”身后乍然响起术士的话音,这让我不由自主一个惊跳。
而这动作显然让那个整天都像睡眠不足似的黑眼圈少年感到有点开心,我回头看向他时他那双眼睛这么告诉我。
“来我店里想买些什么,姐姐,看中啥了没。”
“没有。”刚回答了一声,铘突然站了起来,用一种相当僵硬的姿势朝身后的房间里退了进去,我甚至都来不及去把他拉住。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那扇房门的背后,我站起身转向身后那个一路用脚底板的拖鞋把地板踩得噼踢啪嗒响的男孩:“我只是想过来找你问点事。”
“找我?”似乎有点意外,术士停下脚步打量了我几眼,一边把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丢到地上。
我留意到他居然穿着一套鲜绿色的衣服,黑色和绿色。那牌子的衣服通常很贵,也通常让人觉得像一排红绿灯似的耀眼,不过被黑色一压就显出一种很另类的气质,虽然我一向认为气质这东西同这种看上去还没从象牙塔里跑出来的小孩子沾不上什么边。
他颇没有气质地把那双被包装袋弄脏了的手朝那件鲜亮的衣服上抹了抹:“难得。什么事呢,可以把我这位骄傲的邻居小姐从马路对面招惹过来。”
“我想问问你关于林默的事情。”
“林默?”两手一得闲,术士点了支烟在我边上坐下,对于我提到的名字似乎反应不大:“谁?”
“就是那天早晨开车带着他太太来找你的那个男人。”
“哦,”听我这么一说似乎有了点印象,他点点头:“那辆法拉利我倒还有点印象。”
“他来跟你买了些什么。”
“买什么?”这么一问他笑了:“这问题问得好,姐姐,话说你每天卖掉那么多点心给你的客人,你有记得他们每一个人向你点了些什么吗。”
“如果是一大清早发疯一样拍我家店门的客人,我想我会记得。”
“好吧,其实我记得。”
“是什么。”
“为什么这么感兴趣,宝珠?”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话头一转反过来问我。
我迟疑了一下:“那个女人,他的妻子,她后来跟林默来过我店里了。”
“是么。”手拈着烟半天没有吸上一次,蓝的眼睛微微闭着,看不出来他在听到这消息后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于是我接着道:“她看上去很健康,可是我想起来你上次说那车里的是他妻子的尸体。所以……你说这是不是很奇怪,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嗯。”说完只听见他给我这么一声低哼,这让我有点失望,原本以为至少能从他表情或者动作里看出一点点不一样的东西,可他只是掐灭了烟头站起身走到一边,开始摆弄柜台上他那些神神道道的小玩意。
“蓝,”看样子也许他并不想和我多谈这件事,或者不感兴趣,就和狐狸一样。
这两个男人最类似的地方就是回避话题的方式。于是我决定换个话题:“刑官说你在拿铘当药引。”他头抬了抬。
很细小的一个动作,如果不是刑官突然匆匆忙忙飞开,我可能根本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
我相信他一定对那只多嘴的头颅以他的方式表达了一下他的不满,那只头颅离开时长长的头发在我脸上用力扫了一把,我想这应该是它用来谴责我的某种方式,因为我出卖了它。
然后那个背对着我的男人转过身,朝我丢过来一只橘子:“那个女人,确切的说应该是他的前妻。”
“前妻?”我愣。这话对我来说太意外了,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离婚?
那两个人?怎么可能……
“是的,他们离婚很久了,他没跟你说起过?”
“没有。”
“所以说,姐姐,你最让我觉得惊讶的地方就在于,你对别人几乎是一丁点都不了解,却可以很好奇地去探究他们到底发生了些什么。”说这话时术士的眼睛带着丝刻意含蓄的笑。
我很讨厌他这种眼神,尽管拿林绢的话来说它是漂亮的,一种蕴涵在黑暗背后神秘的美。
我很惊讶林绢每次在帅哥面前就会变成一个伟大的诗人。事实上对我来说,这男人的眼神只不过像个天才在怜悯着普通人的低能,尽管可能那是因为我观念里先入为主的刻薄。
“我倒是很奇怪他为什么要对你说这些,这都是别人的隐私不是么。”我反驳。
他朝我挑挑眉:“这就是我们俩最不一样的地方,姐姐,干我们这行的通常只招待自己了解的客人,因为我们不想惹麻烦。”
“所以这就是你后来不再做他生意的原因?”
“当然不是,如果不是他除了我以外还找过我其他同行,我是不会轻易拒绝这么位有钱的主儿。”
“同行?你还有同行??”没想到这种人居然还有同行,这简直是地球的灾难。
“是的,姐姐。如果你以为做这种生意的只有我一家,那可就错了,你不过恰好很幸运地碰到其中某一个在这行做得尤其出色的专家成了你的邻居。”
“这话听着怪寒。”他嘴角一扬:“过奖。”
“但那和你有什么关系,货比三家么。”我又问。他指了指我的脑袋:“这你就不懂了。大凡在自己同行手里买过东西,我们做这行的都会把该客户转成拒绝往来户,为了防止窃取商业机密。”
“……你这行还有商业机密……”
“有,当然有,姐姐。”
“那你为什么后来又接待了他。”
“啧,姐姐,如果不是天天都能看到你在那家店里傻乎乎被老狐狸玩的样子,我还真以为你是从哪家调查局出来的。”我被他说得脸一红:“你偷窥我??”他笑,朝我喷了口烟:“我哪儿敢。”
“你还没回答问题。”我不想被他把话题扯远,他那双近似狐狸扯开话头时的眼神这么提醒我。
“啊,那个。你要知道,当一个人面对几百万美金的时候他的原则是不大会一成不变的,尤其像我这种需要养家糊口的。他不过是想买点香油蜡烛,你说我怎么忍心拒绝。”
“你也需要养家糊口吗术士?”
“那当然,”他似乎对我的不以为然感到很惊讶:“你知不知道那只整天苍蝇一样飞来飞去的头每天要吃掉我多少人民币?”
“明白了……”他的手一摊:“就是这样,觉得满足了吗好奇小姐。”
“我还是不明白,”
“比如?”
“你那天都说了,他车上的是具尸体。”
“确实没错。”
“但那具尸体后来活生生的出现在我店里,还喝了好几杯牛奶。”
“嗯。”又是嗯,我真希望他能从喉咙里迸出些别的有点意义的词儿:“你说,一个死人怎么可能坐在我店里喝牛奶。”我再问。
他没有立刻回答,因为有客人进来了,而我恰好挡住了人家的道。于是他掐灭了烟头走过来把我拉到一边:“姐姐,虽然我是开元宝蜡烛店的,但不意味着我就应该知道你脑袋里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想知道为什么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去问问那个林……什么来着?我想他总比我要明白。”
“你说得对。”我也发觉再谈下去纯粹浪费时间,他并不想好好谈这件事,就像狐狸。
于是转身朝门外走去,没走两步听见他叫我名字:“宝珠,”我停了停。
“那个女人,她有没有什么和别人不太一样的表现。”我怔了怔,不太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所以摇头:“没有。她很正常。”
“是么。”
“就是……”走到门口我又停了下来:“她每次来我店里只喝牛奶,但每次喝都吐,昨天晚上她都吐出血来了,很可怕……”没把话说完我停了下来,因为看到术士正在对那位客人说这些什么。
于是继续朝外走去,刚出门,他的话音从屋里又一次传了出来:“姐姐,如果我是你,我会离他们远一点。”为什么?
我想问。可是门突然关上了,而在这之前我并没有看到门边有人。回到店里后,不久天开始下雨了,瓢泼的大雨一度让周围的建筑模糊得像片水墨画。
几个学生奔进来躲雨的时候我瞥见对面房间那道窗帘晃了一下,隐约有点紫色的光闪过,很快被更密集的雨遮挡在了窗帘背后。
我想起之前看到铘的样子,他的脸贴在我手背上的瞬间我感觉自己似乎看到了以前的铘,他眼里有什么东西想跟我说,可是我理解不出来。
而他现在又在做什么,之前那个客人进去后就一直没见她出来,房间的窗被遮得严严实实的,刑官说他们把麒麟作为某种药引,我想象不出一个大活人被作为药引是种什么样的情形。
雨还在继续下着,越来越大,对面的一切看上去非常安静。
“老板娘,给我两杯冰红茶。”过来个学生叫嚷着打断了我的思路,我伸手去拿杯子的时候手碰到了一样坚硬的东西。
低头去看,原来是林默的包。大概是被狐狸收到这里的。给那个学生倒完红茶后我把包抽了出来,打开之后吃了一惊,里面放着很多东西,支票本和信用卡,他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丢在了这里,可见他当时有多慌乱。
术士说他们离婚很久了,可我真的看不出他们像是离异的样子。包里还有林默的身份怔,上面有他的住址和电话,我想着是不是要打电话跟他说一下包在我这里,可是不知怎的想起刚才术士说的话,我犹豫了一下。
术士说如果他是我,他会离他们远一点。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但他当时说话的表情不像是在开我玩笑。
于是我把东西重新塞进包里放放好。既然这么多重要东西在里面,我想林默肯定会再回来,他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来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太太昨天吐血吐得那么厉害,那感觉简直像是在把血朝外喷似的,到现在回想起来我还忍不住会打冷颤。
所以,还是等他来比较好,毕竟我的店是不会搬走的,他要找我随时都可以。
而那个时候再把我的疑问去说给他听会比较合适一些。我希望能听见他从嘴里亲口说出:宝珠,你看错了。
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可是之后整整四天我始终没见到林默回来,连一个电话都没有。
那只包一直在我柜台下面好好地放着,已经积了薄薄一层灰。我不知道他们俩究竟怎么样了,是方洁的病恶化了以至他根本没心思想起这只被他遗忘的包,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存在。
而这些天的雨也一直持续地下个不停,像个抑郁的少女似的阴沉着脸哭哭啼啼,整个城市因此灰蒙蒙的,让人看着很不痛快。
第四天晚上隔壁的猫叫春了,我很佩服它在这样的雨里还能如此兴致勃勃。
而我被它吵得怎么也睡不着觉,它叫的声音就像小孩子哭,一下一下拉长了在人耳边慢慢地折腾,偶而一两下突然间拉长的尖叫,简直像是被人在活剥皮似的凄厉。
我不得不用枕头捂住头,可那些尖尖的声音并不因此就得以缓解,它们像把小锉刀似的在枕头缝里来回进出,时刻提醒着我外面有一只荷尔蒙分泌过剩的老猫,它在找老婆,可是哀号得像是在被活剥。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见一些不太一样的声音。在那只老猫叫得稍停的间隙从房门方向传了过来,很细,咔啦啦一阵像是谁的指甲在门板上轻轻弹过。
这让我吃了一惊。而这当口窗外的老猫又开始尖叫了,很长很尖锐的一声嚎叫,我在这叫声中突然发现自己的房门竟然开着。
开着巴掌大一道口。露出外面一团望不见底的黑,那黑仿佛是要从门缝外往里挤进来似的,我可以感觉到它朝里膨胀时门微微的颤动,这时门板上又响起一阵细碎的声音:咔啦啦……我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屏着气爬到离门最近的那个床角边,小心朝门缝外看。
可是那道巴掌大的口子外始终是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
“谁!”忍不住出声问了一句:“狐狸??”我希望是那只狐狸在外面装神弄鬼。
可是门外没有任何声音,包括窗外的猫叫,也消失了,周围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安静得连我自己的呼吸声都听不到。
随即门板上又是咔啦啦一阵轻响。我猛地跳下床:“谁?!”
“开门……”门外那团黑暗里突然响起一道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开门……”我的心一紧。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我从没听见过的男人的声音。而他为什么要叫我开门,门明明开着。
“开开门……”那么片刻的死寂,门外的声音又一次传了过来,轻轻的,像是攀附着门在慢慢朝里探入的蛇:“宝珠,帮我开开门……”我下意识朝后退。
门依旧还是敞开着一巴掌的缝,透过那道缝只看得见外面一团浓郁的黑,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见。
我看不见那个在门外叫我开门的男人到底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知道我的名字,我从没听见过这个声音,它带着门外老猫叫春时那种低低的尖锐和沙哑。
“喵呜……”突然身后再次响起那只猫的叫声,声音很轻,可是就好象近在我脑后似的清晰,甚至脖子上可以感觉一丝凉凉的呼吸,我急忙回头,可是身后除了桌子和一片被路灯所浸淫着的窗玻璃外什么都没有。
突然间门砰的声发出阵巨大的声响!惊得我不由自主一声尖叫,可是很快叫声被一阵更为尖锐的声音给划破了,一阵又一阵巨大的声音,骤然间打破了我眼前的黑暗,于是在一阵抽搐般的心跳过后,我发觉我还好好躺在床上,一旁的台灯静静吐着明黄色的光,把我胸口上那条被子照得有点烫。
它压得我有点透不过气来,我手心和脖子上因此黏糊糊爬满了被捂出来的热汗。
掀开被子时我下意识朝门看了一眼,门关得好好的,没有缝,更没有门缝外的浓黑和声音,刚才那一切原来只是我做的一个被闹春的猫吵得不安稳的噩梦而已。
心跳总算平稳了下来,我留意到边上的电话还在一个劲地响着,就是梦里压住了我尖叫的那道尖锐声音。
我把它拎了起来:“喂。”
“……喂,是宝珠么。”电话那头是个男人陌生的声音。声音听上去有点迟疑。
我一时犹豫了一下:“是。”
“我是林默。”
“林默?!”这时才辨别出来他的声音,我相当意外。怎么会是他。抬头看看钟,差不多已经快半夜十二点了,这个销声匿迹了四天的男人怎么会突然在这个时候想到打电话给我:“你还好吧,你太太怎么样了。”
“她没事,现在正睡着。”
“是么,那就好,我一直都很担心呢。对了,你有只包在我这里。”
“是的,我正想对你说这件事。”
“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拿?”
“我……”他的声音再次一阵迟疑:“我想,能不能麻烦你给我送过来。”
“送来……”
“我知道这么要求很过分,不过……方洁现在的样子,我走不开,而我现在又必须要用卡里的钱。”
“没事,什么时候,我送到哪里?”
“我在家,你明天可以送来吗。”
“明天,当然可以。”我本来还以为会让我这会儿就给他送去:“明天几点。”
“任何时候,我都在家。”
“好,明天我尽量早点给你送过来。”
“好的,我在这里等着你……”
姥姥讲,这一天说白了就是每年鬼门大开,让那些投不了胎的孤魂野鬼挤进阳界找替生的日子。
而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会在这一天到来前一周反复告诫我那一天要早早回家,尤其是在我读了中专之后。
每到这天来临她总显得忧心忡忡的,因为念中专后的我常会和人结伴玩到深夜才回家,有时候甚至会玩通宵,因为我没有会因为我晚回家而拿着鸡毛掸子等在门口的爸爸或妈妈,只有个连路都走得颤颤巍巍的姥姥,所以我肆无忌惮,这让姥姥很恼。
有时候闹急了她会忿忿地对我说:再晚吧再晚吧,鬼门开被那些小鬼拖走了看你还开心。
我急得差点绊倒在地上,眼看着后面两个‘人’离我越来越近,我不禁放开了喉咙对着周围那些房子大声叫:“啊——!!!啊——!!!”喉咙里宣泄出来一些毫无意义的声音,我期望能有人听到声音探出头把我从这种状态里释放出来。
可是半天没有一点动静,我这在夜色里突兀得像把刀子似的声音狠狠地划破了夜空,可是划不进这附近任何一家居民的耳膜里。
而就在一条马路之隔的地方,我家客厅的光在夜色里静静吐着晕黄,一定是姥姥还没睡在等我回去。
我想起她一直对我唠叨的那句话:再晚吧再晚吧,鬼门开被那些小鬼拖走了看你还开心。
而每一扇门里都没有林默的踪影,他真的不见了,而我很显然的被困在了一个奇怪的空间里,每一道通往外界的门、通向外界的窗,它们的背后不是外面广阔的天空和被修正得很漂亮的丛林小道,而是相对的、完全一样的另一个房间。
我站在两个孪生的空间里,像挤压在一个古怪缝隙里的虫,往前走是错,往后走又是错,甚至转个身我就分不清楚到底哪一边才是我刚才进来时的真实。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想不出来,它甚至不能被称作为‘鬼打墙’,几次遭遇‘鬼打墙’的经历可以让我这么肯定。
可最后还是死心了,我甚至把二楼通向屋顶的隔断都找了出来,并且用储物室里的梯子爬了上去查看,那之前我从没敢怕过这样的梯子,这种走一步会觉得整个儿都在摇晃的梯子。
不管怎样我爬上去了,踩在了那个手指粗的踏板的最高一层,然后顶开上面的盖子,然后我看到那上面有个汽窗,窗上爬满了灰尘和锈,我把它们剥开,一边忍受着那些该死的铁锈掉到我眼睛和鼻子里的辛辣。
直到终于把那扇汽窗吱吱嘎嘎地推开,窗外扑鼻而来的灰尘和霉味,而不是应该有的外面新鲜空气的味道,让我失望得差一点从梯子上滑下来。
这话一出口,换来林默一阵久久的沉默,他似乎无言以对,面对他妻子的责问。
于是只是尝试着去稳定他妻子激动得抖个不停的身体,而方洁并不理会他的努力。
似乎有一种无法控制的冲动让她继续着她的话,一直以来不多话的她,这会儿有种歇斯底里般的喋喋不休:“半年前,半年前那件事是你一辈子也忘记不掉的是吗林默。我曾试图让你忘记,我以为我能让你忘记,你当时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我做不到,半年了,你嫌弃我的身体就像嫌弃一堆躺在你身边的垃圾。既然这样我们不如干脆离婚吧,林默……我受不了天天和你睡在一起却只能看着你和别的女人做爱了!!”
我坐到了地上,然后就起不来了,身体很难受,一种饥饿却又肿胀的感觉。
这种感觉沉淀到手脚和两腿上就变成了一种铅似的东西,它压得我没办法动弹,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还有能力返回客厅。
我抬头看着冰箱上那只钟,和客厅里的一样,它指着四点,虽然分钟和秒钟都没有任何异常地走动着。
而我到底在这地方待了多久了……三天?四天?或者更久……而我还能继续这样支撑多久。
我希望那个日子可以短一些,因为已经真的快要忍受不下去了,这种没办法得到解决的饥饿,它比死亡更让人觉得可怕。
“意思,”走到我脚边,杰杰蹲了下来,两只眼却和铘一样朝周围不停扫视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你也看到了,这房间里发生过的那些事,不太干净的一些事。”舔了舔嘴角,它又朝我看了一眼,见我没吭声,它继续道:“人就是这么蠢,错过一次后往往会用更大的错误去弥补,就像林默,我一向觉得他很聪明,能赚钱,也能在自己老婆眼皮子底下和别人偷情,说真的,我觉得他还是个不错的主人,他总是给我最贵的那种猫粮,而且还没让方杰阉割了我,这点上至少比那个每天就知道把我抱在手里当玩具的女人强。不过没想到这么聪明的人蠢起来还不如地下室那只老鼠,”说到这里动了动耳朵,它警惕地竖起了脖子。
说起来,这都怪那头死狐狸,如果不是他一大清早摇着尾巴满脸堆笑把我推出门帮他买所谓的极品调料,我怎么都不至于这么惨。到门口还看到一只黑猫,神气活现打面前经过,那时候就该想到不应该出门。
狐狸是我店里大当家的,里里外外一把手,从清洁工作到点心烘培。我常想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出现在我家店门口,这家传了两三代的小糕饼店眼看着在我手里就要倒闭了吧。到现在我还记得饿脱了形的狐狸在吃了我给他的糕点后说的第一句话:“我靠,这玩意儿也只能给人吃,大姐,你想杀了世纪末最后一只会说话的狐狸吗??”
狐狸对点心制作的要求很高,非北城区那家百年老杂货店的酱味调料不可,但狐狸又很懒,一个月里有大半时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出现了今天早上这一幕。平常都是我回家时顺便给他带回去的,我的学校就在北城区。
雨小了点,我从屋檐下走了出来,房梁上那只猫已经盯着我看了老半天了,再不走我担心它过来就给我一爪子。狐狸说我对于那些有爪子的物种来讲,有种想一爪子拍上来的冲动。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背后那只包发出来的味道更浓了,被水泡过后的味道,像背了一大包馊了的饭菜。
说起这包东西,除了叹气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合该我倒霉,买完了材料和平时一样穿过那个古玩市场去车站,那个市场门口经常会有些没证的摊贩在那里摆摊子卖些不值钱的假古董或者小饰品,有些东西做工还不错的,我常会过去淘个一两件。今天也去了,因为刚好看见一只灯罩做得挺精致。可能走过去的时候走得急了一点,眼睛又净盯着灯罩上漂亮的花纹瞧了,一不留神绊在了一块砖头上,然后把边上那个坐着发呆的西藏小贩面前一堆货压得四分五裂。
到现在我还没想通为什么自己在走过去的时候会没看到这个商贩,面前这个摊子鲜艳得就像个巨大的红灯,怎么着都不太容易让人忽视掉。
然后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赔了人,这里头还包括狐狸清点出来的一个月的材料费,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说赔就赔了,路上看热闹的人那么多,那老头满脸皱纹的样子又让人没来由的理亏,所以只能把他那包被她压烂了的东西全部卷包买走。
直到上了公交车才发现自己连一块钱的车费都拿不出来了,皮夹子从里到外翻了个底,一个钢蹦儿都没留下来。本想拿包里的东西做个抵押,可人家说什么都不肯,最后勉强让待了两站路,然后给撵下了车。
下车就赶上这场入夏以来特大的暴雨,连缓冲都没有,黄豆大的雨点说下就下了,劈啪砸了一头一脸,等回过神想到要找个地方躲,身上早就给浇透了……
“宝珠~~~~~~~~~~回来啦~~~~~~~~”门一开,两只雪白雪白的爪子朝我的方向飞扑了过来。我往边上偏了偏,狐狸的鼻子撞到门背上,咚的一下,清脆得让人暗爽。
然后捂着鼻子哀号:“好臭啊!!宝珠!!你掉到粪坑里去了吗?!”
我解下包丢到他脑袋上:“什么东西那么香。”
“人家新买的Dior甜心小姐。”翘着手指捏着毛巾擦脏包上的水,狐狸没忘记妩媚地甩甩它屁股后面一大蓬尾巴。
“甜心小姐?你越来越恶心了,狐狸。”
狐狸是只妖狐,据它所说修炼了有五百年了,总算修了个人形出来,是属于大师级的狐狸。我对此将信将疑,一只修行了五百年的妖狐会饿昏在人家家门口,西瓜都会笑了。
外表看狐狸是个漂亮得偏女性向的少年,事实上这也是他所遗憾的,他说只差一点点他就修炼成女人了,真正的狐狸精,谁知道老天不开眼,修炼最关键的时候让雷给劈了,结果等他脱胎换骨,很失落地发现自己修成了个男人。
成为男人的狐狸精,对于狐狸来说很失败,相当的失败。
常人眼里的狐狸和普通少年没什么两样,就是漂亮了点,也……变态了点,只有我可以看见他身后那根怎么藏都藏不掉的尾巴。所以人说狐狸尾巴藏不住,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修成了精又咋样,变得再像人又咋样,除非他下决心把这根尾巴给剁了,否则一辈子都得跟着他。当然狐狸也无所谓,毕竟像我这样能看到他尾巴的人不多,而且他觉得他的尾巴很好看。大凡狐狸精都是决计不肯把自己身上最美的部分切掉的,哪怕是他们的缺点。
说起我这双能看到狐狸尾巴的眼睛,那得从很早之前讲起。
出生的时候姥姥找人给我算过命,算完后那人摇了摇头就走了,没收一分钱。后来家人左求右求他才透露了一些,他说我八字硬,又偏巧撞上天孤星,所以我的命是硬上加硬,这是很少见的命格,不是大凶至极,就是大难不死,鸿福齐天。而不管是哪种命,凡是跟我有关系的人都会被我克,所以注定孤老终身。
但因此而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能力,比如看见某些一般人看不见的东西,甚至能够触碰到它们。狐狸就是因此而被我发现并收留的,那时候他还是只狐狸,一只介于人形和狐狸形之间转换的狐狸,常人是看不见他的,正如他们现在看不见他的尾巴。也就是说,如果当时连我都看不到他,他也许真的就饿死了。
“宝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你买的?”从包里抓出一把红红黑黑的项链,狐狸问我。然后低头又在包里一阵乱抓。
宝珠是我的名字,很俗吧,简直又俗又呆,是我姥姥给起的,因为她信佛,给我算过命后她去庙里求了串珠子给我挂在脖子上,然后为我起了这么个名字,说是宝珠的圆润可以化解掉一些我命里的煞气。不知道这十八年来它到底有没有给我化解掉过什么煞气,在学校被同学嘲笑后想过要换的,他们老把我名字写成饱猪。但姥姥死活不肯,说换了她跟我拼命。
那时候胆子小,被她一说就怕了,也就不敢再提换名字的事。而现在人大了,胆子大了,但却不想再换了,因为那个说换名字就跟我拼命的老太太已经不在了,这串珠子和这个名字,是她留给我的唯一东西。
“是啊……”支吾了一声,我顺便偷偷溜进洗手间,把门锁上。
果然,不出一分钟,外面传来狐狸一声尖叫:“啊——!!!宝珠!!!你买了一大包什么东西!!能吃吗!!能穿吗!!!能用吗!!!!我的调料呢!!!宝珠!!!”
我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声,以此掩盖狐狸的尖叫,狐狸叫起来声音很吓人,比卡车的刹车声还吓人。
我忘了告诉他,那包调料早在雨里都化成泥了。而他还在等着这包调料去做再过几小时就要过来取的松糕……别怨我,狐狸,做人不能太挑剔……
洗完了澡坐在客厅上开始整理那堆被狐狸倒出来的东西,狐狸在外面的厨房里忙碌着,没有了他想要的调料,他只好用一般的代替。狐狸在那里一边做一边尝着味道一边抖着眉毛,换锅子的时候弄得很大声,惟恐我听不见。
我没理他,因为作为犬科动物来讲,他的耳朵必然比我的耳朵耐不住噪声。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不到两分钟他就没声音了,一股一股很香的味道从厨房直飘进客厅,很显然,和往常一样,在面对现实的时候狐狸通常都比人更容易选择妥协。
不过虽然这样,我知道这次狐狸真的在生气。艺术家对于一切他们创造的艺术都有种无可形容的近乎偏执的在意和挑剔,对于狐狸来说,精致的美食和无可挑剔的调料就是他的艺术,当艺术被一个不懂艺术的人因为一些低级的错误而搞砸,艺术家会崩溃,狐狸会绝望。虽然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艺术细胞的人来讲,我是完全体会不了他这种变态心情的。
不过至少我还看得出来,那些没能带回来的极品调料,真的让他很沮丧。
一只沮丧到连头都不知不觉恢复了狐狸本色的狐狸,我开始暗暗祈祷这会儿不要有客人突然上门,因为那会让他们看到一些比较让人崩溃的东西……比如一个守在煤气灶边一动不动的无头人。
想到这儿寒了一下,因为刚好一眼瞥见客厅窗玻璃上一个没头的身体。
脖子贴着窗玻璃移来移去象是在找什么东西的蚯蚓,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一千次看见,总让人冷不丁要打个寒战的。
随手抓起拖鞋朝窗玻璃上丢了过去,砰的一声,身体消失了,被吓了一跳的狐狸朝我这边瞪了一眼:“又在欺负阿丁了吗,女人,尊重一下帅哥好不好。”
“等他找到他脑袋再说。”狐狸说得没错,阿丁的确是个帅哥,当然,是指他活着的时候。
因为太帅,惹了一屁股的风流债,终于有一天被人发现横尸在自家的床上,死的时候什么都没缺没少,惟独少了他的头。
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在我很不幸地搬来成为他的邻居之前,直到现在他还在找他的头,而且时不时会找到我家里来。
就象现在,短短两句话的功夫,他已经慢悠悠从窗玻璃外头晃了进来。
对,就象传统那种鬼片一样,穿窗而入,然后慢条斯理坐在沙发上,很有型地翘起腿,用他那只挺漂亮的脖子盯着我看。
“宝珠!”正找着座位,有人伸长了手招呼我。
是平时经常坐一起的林绢。林绢是个有钱的闲人,高中毕业后就被一富翁给包了,二十岁时自己包了个情人,经常是一半时间跑富翁那里赚钱,一半时间上情人那里花钱。到这里来上课,美其名曰充电,其实是为了打发两个情人都不在时的孤单。
经常的她会鼓动着带着我逃课出去逛街腐败,而且每次都是她买单。所以虽然每次我都会为浪费了一堂课的钱而愧疚,却又总是抵挡不住这个家伙的诱惑屁颠屁颠跟了去。伤脑筋……
“坐坐!”见我朝她走过去,林绢用力拍了拍身边那张空座。边上几双视线当下被她的声音和动作吸引过去,又在极短的时间里至少在她脸蛋和胸脯上游移了三四圈。
“今天怎么那么早。”似乎没有留意到那些目光,林绢在我坐下后抬手掠了下头发。一些清脆的声音随之从她手腕上响起,于是我终于留意到她那只已经在我眼前晃了好几次的手链。
相当别致好看的一只链子,由好些串不知是瓷还是玻璃的坠子组合而成,随着她的动作在手腕上轻轻晃动。琳琅撞击,色彩斑斓,映得她本就好看的手腕透明似的白。
“今天路上顺。手链新买的?”随口问了一句,她的眼神登时亮了起来。
“我老公从新几内亚带来的,好看吧。”通常,林娟把那位有钱的大老板叫老公,花她钱的小白脸叫我家宝贝,借以区分以免兴头上叫错。
“好看。”
“是吧,是吧,有价无市的古董呢。”一边说,一边眯着眼睛幸福地摸着手链。简直和某只狐狸自恋时没什么区别。
有时候,林绢和狐狸还真是很像的,比如两个人都很好看,两个人一听到别人说他们好看,都会洋洋得意。这也大概就是全班那么多人,为什么我独和她走那么近的原因吧,某些方面来讲,她和狐狸一样相处起来不用太费心。
“啧,宝珠,老早就想说了,你手上这串很久没换过了吧,式样蛮老的。”总算欣赏完了自己的,她又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我手上那串珠子上,在老师滔滔不绝开始讲课的时候。
夜校老师讲课的时候似乎永远是只管着自己的,一股脑地照书宣读,不管底下的学生究竟在做啥。听不听在你。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腕。
确实,有些年头了,和我岁数一样老呢。当年被姥姥挂在我脖子上,长大了不能继续挂脖子,被我绞了绞,弄成两箍缠在了手腕上:“是啊,我姥姥送的。”
林绢白了我一眼:“不是我要说你,你今天穿的衣服,和这串珠子配起来简直搞笑透了。”
“大姐,知道我穷,不要老打击我好不好。”
“一般店里十几块钱就能买到一根和衣服搭配用的手链了,穷不死你的好不好。”
“那也要有那闲工夫去逛的是不是。”
“你在说我很闲?”
“我啥都没说,姐姐。”
“切。你这小白,什么都不懂。首饰这东西,可讲究了,有些人穿衣服讲究品位,往往疏忽了身上的装饰,其实这玩意越小,越能看出一人的品位来,知道不。”
“绢啊,你干脆去开个个人仪表培训班吧。”
“你损我啊。”
“夸你呢。”
“嘿嘿。其实,我这串还不算好的。我老公说,他在南美有一次见到过一种真正的极品手链,那才叫好看。”
“极品?什么样的。”
看到我有点感兴趣,她朝两边看了看,故意压低了声音:“骨镯听说过不。”
“古镯?是什么,骨头镯子?”
刚问完,又换来林绢一顿白眼:“说你小白,你还真白上了。骨头的镯子,有人把那种不值钱的东西当极品吗?”
“那是什么?”
“所谓骨镯,其实是舍利。舍利是什么你知道不。”
这回换我白了她一眼:“据说我比小白稍微聪明一点,还知道舍利是啥。”
她嘻嘻一笑。眼瞅着老师朝她方向瞥了一眼,迅速抬高书本,压低脑袋:“佛家有佛骨舍利,那串手镯,是用十二颗佛骨舍利串出来的,据说全世界也不过就那么一两串。”
“是么,啥样的,你见过?”
她点点头:“老公给我看过照片,对了,照片我手机里存着,要不要看看。”
“要。”
伸手进包,片刻,林娟摸出了她的手机。
我瞅了一眼:“啧,又换了。”
“最新款嘛。”
“你当换衣服呐。”
她没理我,半晌,把手机往我眼前一送:“就它。”
我接过来朝屏幕上看了看。
也就那么片刻的工夫。之前嘴上还挂着刚才嘲弄林娟的笑,直至那张图从屏幕上跳进眼里,我不由自主一呆。
屏幕上一张小小的照片,漆黑色的底,上头一串白色的手链,手链是由十多颗大小不一形状不整的小粒骨状物串成的,关节分明,纹理清晰,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一层珍珠般温和光洁的白光。
很古朴的一串链条,虽然我不清楚林绢所指的极品的美,到底体现在它的哪一方面,但我绝对可以肯定,这玩意儿,它让我很有眼熟感。
“喂,林绢……”又仔细看了看,我听见自己开口。
“干吗?”
“下次来上课帮我个忙吧。”
“什么忙?”
“我有样东西,我想让你帮忙看看那是啥。”
“嗯。”随口应了我一声,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听清楚我的话,因为这会儿她全部的心思正放在新来的那条短消息上。我百般无聊地抬起头。正考虑是不是得认真听会儿课了,朝老师这里看了一眼,随即却惊得差点把手里的书丢下地。
讲台上那位老师和往常一样正面无表情端坐着分析那篇英文短文,灯光下一张脸很白,和这里所有人一样,看上去像是几天几夜没睡好。当然让我惊得几乎把手里的书掉下地的,并不是她这张脸。
就在她讲台边,确切地说,就在她脚下,一个身影抱着膝盖坐着。
十六、七岁少女的模样,同样苍白的一张脸,却因着全身火一样红的一套棉袄子,显得格外的刺目和怪异。
这可是七月流火的天。
我突然意识到我看到了什么,但在这地方能看到这种东西,不太可能。
怎么可能……
它看上去至少……
正盯着它的方向看着,那东西突然象意识到了什么,原本低垂着的头一抬,两只眼睛直勾勾盯向我。
我被它吓了一跳。
眼睛忍不住眨了一下,再朝那方向看去,身影却不见了。老师站起身开始在黑板上写东西。裙摆随着她的动作一飘一荡,就像刚才蜷在她脚下那个瘦小的身影。
又往下走了几步,猛一停,因为突然觉出这不对到底是不对在哪里来了。
我家这房子是有着将近七十年历史的老房子。七十年前,这地方是属于当时那些比较有钱的新人类,拿现在的话就是白领们的公寓楼。
独门独户,临着街,典雅气派。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片房子一度成为‘72家房客’的典型,一栋楼往往住能住上好几户,于是原来那些典雅的雕花墙壁慢慢被油烟侵蚀了,楼梯间成了杂物间,镂花窗上的镂花钢拆了被换成了统一的玻璃窗,考究的木制的扶手上伤痕累累,东少一块西补一块……有比较投机的,比如我们家,住在底楼,又对着街,于是延伸出许多店面,最高峰的时候,走到这里,一整排人行道都被这些店面所占据,热闹非凡,哪还有当年小资们的清雅和高贵。
一个激灵猛回过神,我掉头就跑,速度从没有那么快过。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按姥姥所说的——憋着气,避开那个冲撞会冲撞到他的方向。
我是看着路就往前奔,逮着道就窜,只要前面没有任何会阻挡住我的障碍。
废话,人家都直冲着我过来了,我还管那么多岂不是傻?!长大以后逐渐明白,所谓勾魂使,说白了,那就是人们口中的黑白无常。
据说它们总在人死亡前的一刹出现在死者的面前,然后带着死者的灵魂离开,用他们手里的锁链。
但通常情形下,是见不到他们的,即使是有着阴阳眼的我。因为他们不是亡魂。
或者换句话来说,他们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