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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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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今天,我已经准备了好一阵子——”

原来他早有打算,而且特地挑了一个值得一辈子放在心上的日子。

她感动得想哭,又忍不住娇嗔。“也不早讲,人家差点要生气了。”

“这种事可以早讲吗?是你沉不住气,这么怕我不要你吗?”

“是我太想要你!”她想哭又想笑。“你不能帮我带戒指吗?”

萧孟定笑了,修长的手指捻起细致的金属圈环,轻轻替她戴上。

“还有耶,你还没讲。”她央着。“还有那句话啊!”

“哪句?”他佯装不懂。

“美国人求婚都会有的那句。”

“啊!”他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接着单膝下跪。“小诗,玛莉我。”

“什么?”原本期待他说出经典求婚名句,结果却……玛莉我?

“怕你听不懂英文,我直接翻成中文了。”

又被耍了。“你笑我!”她用力往他坚硬的胸膛一槌。

“别打!停、停!这次来真的了——”

他的表情很严肃,方唇轻启,嗓音温柔醇厚,吐出恋人最珍贵的誓言。

“Love you!Marry me。”

“我爱你。跟我结婚吧!”

“呜……好。”这次,她是真的落泪了,因为感动。

颜希诗仰起头,主动贴上他的唇。

终于把戒指牢牢套住她的手,萧孟定拥着她、吻着她,替她抹去感动的泪。最近,他常想起记忆里的那个小女孩。

当年她执起扫把在院子挥舞之时,那翩然轻盈的身影早就被自己收进心底了吧,才会在多年后再度重逢时,迅速地将一颗心交给她,由着她扫去尘埃、拂去忧伤……

这辈子,她已是他的扫把公主。

番外之山脚下的爱玉冰

萧孟定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初夏的平常日。

他刚从私立贵族中学下课,家里的司机来接他会阳明山。

坐在车上,他心不在焉的看着车窗外快速移动的街景。每天走着同样的路,他早已是去看风景的心情。

他拉了拉身上的制服,最近他一直往上抽长,制服似乎又嫌小,穿起来有些别扭。

穿过拥挤热闹的市区,终于接近山脚下,他微微吁了口气,感觉空气似乎清新凉爽了些。车子在转入山路前的红绿灯停下来,正在等待号志变换,他望向一旁的公车站牌。

这个时间等着上山的游客并不多,他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家里帮佣颜太太的女儿小诗。大概是刚下课,她身上穿着小学制服,背着书包慢慢走着。

她走到站牌下,看了看手腕卡通表的时间,又转头往另一个方向走。

不上山吗?他记得这个小女孩和妹妹可琳是同年级的小学生,经常在下课后上山,等妈妈下班后一起回家。

这年头坏人很多,她这样乱跑,不怕被绑走吗?

他犹豫了几秒,开口要司机在路旁停下车。

本要司机追回她,顺路送她上山;但他才刚要出声,却瞥见那身影轻快地奔回来,手上多了一个透明胶碗,他往后瞧了瞧,不远处有个挂着爱玉冰的小摊贩,原来只是去买碗凉水罢了。

该唤她吗?瞧她倚着电线杆,小心捧着碗,还拿着塑胶汤匙,圆亮的黑眸专注的盯着碗中,舀一口仰头吞下,小脸漾出愉快满意的笑容。她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独自尽情享受那碗仿佛是人间极品的爱玉冰。

看着看着,他竟然觉得自己口干舌燥了起来,那碗爱玉冰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他紧抿着嘴,气自己轻易被激起的馋意,索性出声要司机开车。

回家后,他先换下别扭的制服,陪病弱的妹妹说话后,回到房间摊开自己的功课,却听见后院里传来着稚嫩的歌声。

他探头出去,看见颜太太的女儿站在高大的桃花木下,手里拿着扫把,正在挥扫一地落叶。

踩在落叶上,她的脚步很轻快,小小的身子却精力十足,她双手轻松地挥舞着那支竹制扫把,动作利落还带着节奏,像是非常熟悉这样的工作,口中还哼着不知名的歌。

那轻盈的姿态、笑意盈盈的小脸蛋,让他一时错觉,误以为是落入森林里的小精灵。

他怔怔望了许久,直到她把所有枯叶扫到角落聚集,还堆成小山高后,开心地奔去唤来园丁,园丁大大夸赞了她一番,这小女孩笑得脸蛋红扑扑,轻快跑开了。

他自小在号称书香世家的萧家长大,双亲继承上一代留下来的丰厚祖产,虽然经济上不虞匮乏,但父母两人都是学术研究的狂热者,除了平时在大学任教,还经常出国参加各种研讨会。

他身为萧家长子,理应替父母分担家庭责任,但大家似乎都忘了,他只不过是个国中一年级的孩子,却几乎把家中大小事全交给他打理了。

家务事倒还容易掌握,可是妹妹……

妹妹可琳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发作的时候全身泛紫、呼吸急促,好几次都在急救后送入加护病房观察,他以为会失去唯一的妹妹,幸好最后都能度过难关。

病弱的妹妹是他心底最沉重的压力。这个拿着扫把的女孩为什么这么开心?方才在山下喝着爱玉冰时,也是一派怡然自得,那样灿烂似朝阳的笑容好迷人,他多么希望自己的妹妹也能像这样开心快乐、优游自在地过日子。

小巧的身影早已远去,他走回书桌,胸口却莫名燥热起来。

明天是不是应该请司机在山脚下停车?也许该尝尝那碗爱玉冰的滋味,消退那股老实令人浮躁的热气吧!

爱玉冰……嗯,明天就去吃。

他想着,唇角微微扬了起来。

后记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强烈严重的修稿强迫症,直到最近这两本书排定档期后,此等隐性症状才猛然发作。写完一段想修,一页想修,写完一章更想修。修稿的方式就是先删掉不顺眼的再说,结果一本稿子修得支离破碎,我的心更慌乱。

我是个标准的乡下人,晚上十点就开始打呵欠,早上五点就准备起床,结果因为我的修稿强迫症,只得连续好些天在夜里抱着电脑一边写一边打瞌睡,某天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笔电不知几时已摔落在床旁,荧幕一片漆黑。

呜……我把笔电摔坏了啦。

即使不断地跟自己说不要再改,原本的故事很好呀,改什么呢,都改成另一本了……可是脑袋好像被小魔入侵,一边发誓绝对不改,另一边却又偷偷移动滑鼠,毫不留情的删了起来。

幸好有编辑的帮忙,才能把我从修稿的可怕流沙中奋力救起。谢谢你,亲爱的编编。

不过完稿后才发现,其实删掉的字数和情节几乎可以凑成另一本。我到底是在干什么啊啊啊(大怒)!

写稿的过程中大小插曲不断,但即使我焦急慌乱。总有个小可爱会安抚我的心情。“洋芋片”是我妹妹的小北鼻美眉,才刚两个半月大,几乎每天都来阿嬷家报到。

刚出生时的爆笑洋葱头已经不见了,现在的头型不但圆润可爱,那皮肤也白嫩细致,叫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本来以为洋芋片还小,谁知道她已经成为我的忠实粉丝,我常对着她念自己的稿子,她会咿咿啊啊给我很多意见,热情的回应超乎大人的想象。

对,一定不会再发作了,真的不会了。(天音:最好不会,不然就剁掉你的手炖香菇汤!)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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