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天将大任(1 / 1)
“啪”一本奏章狠狠的摔在地上。朝堂上的众臣各个震惊威立。
“岂有此理!这个该死的夜枭当真不把朕放在眼中!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情!”
云裳国国主云歌凤眼肃立气愤的扫视着下面的大臣。这么多年了,就没有一个可信的臣子能为她除掉这个心腹大患。
大臣们各个低垂着脑袋不敢直视皇上扫视过来的目光,二十多年前夜枭初出江湖便四处作案,劫财劫物劫色,上至皇公贵胄,下至富商显贵,就没有一个人能逃出她的手心。
她更是凭着一身绝顶的功夫挑战黑白两道,但是至今过去二十多年了,官府、江湖人士却连夜枭真正的面目都没有见过,而那些见过的人却都成了不能言语的死尸。从此夜枭这个名字成了所有人的禁忌。
“怎么?都哑巴了?平日里你们不都挺能说会道的吗?这会怎么没人吱声了?”歌王凤眼凌厉扫过一群怯懦的大臣,最后定格在爱女云彩的身上。
感受到母皇的目光,云彩抬起头回视,“母皇,夜枭横行云裳国二十多年,劫财劫色无恶不作,这次掳劫与我国和亲的岩咫国王子,妄图破坏和亲大计,实在是罪大恶极。儿臣愿意亲自追拿此贼,为母皇分忧!”
“嗯!”歌王满意的点了点头,彩儿不愧是她最宠爱的孩子,知道夜枭是她的心腹大患,一日不除,她一日不得安寝。以彩儿的文治武功,或许才是最有希望帮助她解决这个祸害。
云彩,云裳国二皇女,国主最为宠爱的女儿,时年19岁,生性内敛,处事沉稳。才智武功皆上品,现身居天下兵马大元帅一职。年纪虽轻,却战功彪炳。虽然没有正式任命为下一届的皇位继承人,但是众人都知道她是云裳国国主之位的不二人选。
此时此刻也只有她有能力有胆识去接下这个烫手山芋,为国主分忧了。
众大臣各个暗自吁了一口气,还过神来后都纷纷进言赞誉彩王是缉拿夜枭的最佳人选。也唯有彩王殿下方能除此恶贼。一番阿谀奉承让云歌暗下摇头,心中只能感叹能为她解忧的就只有女儿彩王一人而已。
“既然众爱卿都觉得彩王是最合适的人选,朕正式授命彩王全力缉拿夜枭,不得有误!”
“儿臣领命!”
云歌散了朝,独将云彩一人留下,两人闲步皇庭,“彩儿,这次岩咫国送来的棠王子,相貌人品俱佳,在岩咫国也深受宠爱,身份也与你匹配。朕本意将他赐给你为侍君。”
“母皇,棠王子才貌俱佳,身份高贵,深得岩咫国主的喜爱,儿臣也早有所闻,只做一个侍君实在委屈了他。”
“那又如何?朕的彩儿如此优秀,早已经有了正君。可是有那么多少国家巴不得和你结上亲家,纷纷要把自己的王子送来和亲,朕想婉拒也没办法啊。何况这次岩咫国有求于我国,岩咫国主能不把她最优秀的儿子送到这里来吗?也只有最优秀的王子才能与朕的彩儿相匹配!”云歌好不得意的夸赞着自己最出色的女儿,言语中充满了骄傲。
“母皇的意思儿臣明白,只是这棠殿下出了这档子事情,不知道母皇有何打算?”
“没有了清白之身的王子已经不配做彩儿的侍君了!”敛去笑容后的云歌冷冷的回道,眼中闪过一丝阴霾,这都是夜枭干的好事,一想到这些她就气愤难当。
“母皇打算将棠殿下送回岩咫国吗?可是如此一来,岂不是坏了和亲大计,中了那夜枭的诡计。棠殿下是岩咫国主最为宠爱的王子,她忍痛将爱子送来云裳国和亲,我们这样将人又送回去,只怕岩咫国主心生怨恨,挑起事端。何况人是到了云裳国土才出的事,传扬出去只怕众国会认为我国治国不利,才让夜枭这样的恶徒为非作歹。妄请母皇陛下三思!”
“你说的这些也正是朕所担忧的,若非如此朕也不会犹豫至今,早传令将人送回去了。可是若将那王子婚配给你,那将是你人生的一大污点。皇儿会被世人耻笑的!朕怎么能让这样不洁之人毁了我儿的前程呢!”
“儿臣多谢母皇厚爱,只是出于云裳国利益而言,这棠殿下是万万不能送回岩咫国去的!”
云歌点了点头,她不愿意委屈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也不愿意为此损坏了云裳国的名声。是该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情。
“这个事情朕还会好好斟酌,总之彩儿就不必担心了,朕不会委屈了你,同时也会给岩咫国一个交代的!你所要费心的就是尽快帮朕除掉夜枭这个心腹大患。此人一日不除,朕一日不能安寝。”
“母皇大可安心,皇儿定当不负所望!”云彩自信满满,她也很好奇这个在江湖上纵横二十多年的人物,相信这将是她从政以来第一个让她感到兴趣的对手。
“嗯,你有这个信心就好,不过你还年轻,虽然才智过人,但万事还要谨慎,这夜枭已经与朝廷敌对了二十多年,决不是泛泛之辈。武功也可能在你之上,你万万不可轻敌!”云歌心中宽慰却也不忘了叮嘱一番。
“儿臣明白!”
“彩儿,只要这件事情圆满解决了,那可是大功一件,你现在已经是天下兵马大元帅,没有什么比这个再高的官爵了,事成之后,朕都不知道该赏赐你什么了!”
“能为母皇分忧是儿臣的职责与荣幸,儿臣不贪图什么赏赐。”
“不,朕要赏你,也一定赏你,你将会是云裳国新的骄傲!”云歌拍着云彩的肩膀一语双关的说道,显得得意满满,彩儿是她多年的骄傲,也会是云裳国的骄傲!
云彩回视着她的目光,从母亲坚定的眼神中得到了无言的肯定,那将是无上皇权的托付!
“儿臣不会让母皇失望的!”云彩跪地坚定的回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