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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感谢你,赠我空欢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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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起了个大早。

她走的时候还是春寒料峭,现在已经是暖意融融。柜子里面还都是冬装。

将衣柜下面当季的衣服翻出来,一件件挂起来。整理好衣柜,入目满眼的黑白套装,一阵无语。现在不用上班,才发现衣柜里面除了平时和晓苏逛街时准备的几件,都太过正式了点。

算了,还是先去买东西吧。关上衣柜,起包包出了门。

上大学前,只想离开家乡,去外面看看。父母不在,总觉得自己除了晓苏无牵无挂。填志愿的时候,没有一个本地学校那么理所应当。可去了北京,一年一年,就开始想家。北京太干,对她这样在海边长大的孩子太过难熬。北京太冷,冬天的每一场雪都将人封在屋里。她和晓苏走在冬天的街头,总会想起在家时,街边那一碗热气腾腾的虾仁馄饨。

回来以后,就算没有了爸妈,也是家。即使都是陌生的街道,嶙峋的高楼,这也是她的城市,有着熟悉的气息。在外吃饭时,不需要挑着味道。吃海货时,自然只跟着淡淡的汤水,没了酱爆油焖。身心舒畅。

她这个时候出门,赶上的都是晨练回来的爷爷奶奶们悠闲地牵着狗拎回豆浆,或是买菜途中的大姐大婶。空气里好像都回味着一丝豆香的甘甜。肚子一阵阵叫起来,才记起昨天一直忙到半夜,累得像狗,那还有吃饭的心思。

现在阳光正好,饥饿感实在势不可挡。出了小区,看见临街的早餐摊就跑了过去,就着热腾腾的豆浆,一口气吃了四个麻团。害得她一整天都觉得自己嘴上沾着的全是油星。去理头发的时候,总觉得助理在看她。忍不住一阵心虚,27岁的女人,真是不应该不化妆还吃的不顾形象。

哎。失策。

介绍她的发型师,染了一头黄发,看着实在不是很洋气。一开口就:“怎么剪?”

实在头疼,她多半都将头发盘起来,长年累月只修剪一下刘海就好。“额,你说呢?”

“烫个烟花?再挑个颜色?”看着黄毛批量生产线一样的眼神,她胳膊上的毛孔都好像凸了起来。

“还是剪短了吧,现在不是流行短头发么?”这样以后还好打理,连扎都不用了。苏锦自得其意。

拽着她的头发一阵比量,黄毛就动了剪刀。左晃右闪,上下固定一阵忙乎。

苏锦脖颈僵直,打起睡眼时,已经过了一个多钟头。这剪头发,还不是一般麻烦。

睁眼又是一呆。这是她么?

以前她不上班时,都梳马尾,简单方便。就是从小到大记忆里也没有不梳辫子的时候。现在镜子的女人顶着一头短发,看起来竟年轻了不少?呵,还真是神奇。

“你发质好,又软又顺剪波波头很合适,不错哦。”她的头发现在还没到肩头,露出了皙颈项。刘海比以前还短,细细碎碎斜垂在额前,看起来气质也有很大变化。活泼清爽得多。

苏锦对自己的新发型很是满意,在一众“欢迎您再次光临”的呼喊中,走向二楼的服饰区。

觉得自己刚才走出来的气势怎么好像那么熟悉?呵,忍不住开心。对了,像晓苏。雄赳赳气昂昂地。

跳过商业系列,她走到潮流馆。

看到中意的风格就走进去一阵扫荡,收获颇多。拎着满手的袋子又杀到哈根达斯给小卫带了个冰激淋蛋糕。

苏锦出现在程晓苏门口的时候,已经又喘气又龇牙,直接越过她,走到奔到了沙发上。

看着她满手的东西,惊奇“你今天怎么这么有活力。”

白了她一眼,招呼小卫来吃蛋糕。边打开盒子便说话“我今天去阳光买东西了,昨天回来的。”

“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就在那儿孤独终老了呢。”

“想得美,我得在得乳癌之前回到你身边,您说过要养我的。”被顶的一阵发愣,这样的苏锦,在这些年月里,多么难见。总是笑着笑着就没了表情的她,旅行看起来还有点用。亏她还想得起这个事儿。

那个时候她们还上高中。才知道原来有一种癌症,只对女人。她们约定“你以后得了乳癌我养你。”

晓苏心里高兴,就一件件翻着苏锦买来的衣服。拿出来,说两句,还不忘抽空对小卫说:“程惟,不许吃太多,打屁股。”说完看见小卫肥嘟嘟的小屁股已经消失在楼梯上,原来他已经消灭了一半。

苏锦笑倒在沙发上,看着她咬牙切齿地把剩下的放进冰箱。回来后,还继续翻着衣服。斜睨苏锦,她还懒在沙发上,又找话说“这头发挺好的看着,装嫩呢?”

摸着后面齐齐的发尾,苏锦回敬“看着比你嫩就成。”

她和她,就那么吵着嘴。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一晃经年。

“工作呢?”

“我不想进公司了,太累。你知道的,我从前就告诉过你。我受够了皮笑肉不笑的生活。”

“那干什么?”

“我积蓄还够活几年的,放心吧。再等等。”

东西都翻过了,她看着满目的颜色她的新发型还是高兴的。只希望这一切不是欲盖弥彰。

“叶方晨呢?”

苏锦坐正,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他来的时候,我去见他。”

那眼睛里的浓重仍在,却像掩在深处,投过一片影。

“ 不过,晓苏。小修的骨灰真的被叶方晨带来么?葬在哪?”

“我带你去还是你自己去?”

“一起吧,我想去看看。”

车子爬上山的时候,苏锦手里的百合淌下一串水珠。晕湿了外面的包装纸。小卫吵着一定要来,在后座打着游戏机。嘴里一阵喊打喊杀。

她和晓苏,一个只看路,一个只看山。

下车时,有些冷寂的气氛连孩子都感觉得到。拉着晓苏要抱抱。

她们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那儿。

叶方晨做事漂亮,这一块小小的墓石与四周不尽相同。颜色肃穆又翻着丝丝闪光。

苏锦蹲下去,细细摸着那生动的笑脸。

碑身上是彩色的照片。男孩小小的酒窝还似现非现。

这孩子长的还真是像她,只是看起来却太过秀气,有些羸弱。

“叶方晨说是先天不足,孩子的气管太弱。一出水痘,发起高烧就送了重症。”

苏锦没答话,纤长的指尖的落款上。

严父方晨慈母苏锦泣立

小修,也许强留下你本是错误。老天把你带回去,是因为天使应该更幸福。

她们在那坐了很久,细细絮着闲话。小卫不知道这里躺着的是谁,却知道是妈妈和锦姨都在乎的人。

趁两人不注意他,将带来的一束花,一朵朵抽出来。摆在墓碑旁,围了一整圈。还剩几只,努力攀高想放在石碑上顶上。

动作太大,引起了两个大人的注意。“我想送小弟弟一份礼物。”

苏锦看着小卫澄澈的眼睛,走过去,抱起小卫将花一只只放在上面。

然后放下他,捏捏他的脸。“这事小哥哥,不是小弟弟。”

“可这照片明明比我小嘛!”

苏锦一愣,看向照片。按年纪,小修应该比小卫大了两岁。小孩子的年纪本来不好看,可那小小的还没长开得脸,跟小卫还差不多。

那么,谢谢你了叶方晨。把他,最健康可爱的样子留给我,把他带回给我。

本来以为不会哭,还是不争气。

苏锦伏在晓苏的肩头:“我真的不应该生下他,不应该那么傻。晓苏,你那时候说的太对了。”

那时候,她爱上了叶方晨,星火燎原。晓苏告诉她,这看起来异常金贵的因缘其实廉价的可怜。一个只是被梦想迷了眼,一个只是取次花丛一回顾,正好找到了她。

拍拍她的背,这话她若早七年听进,也不会拖到大龄。只是,若是没有叶方晨,苏锦也不会找个人安稳太平。她性格虽然懦弱,但是却是一根筋通到底。宁缺毋滥。看着她父母的因缘,怎样都满眼想着命中注定。只是伯父伯母的意外身亡。留下她孑然一身。

坚强只是表面。

最初的幼稚早已被抛诸脑后。但那些抓得住的念头变成了信念牢牢抓着苏锦,她有了天崩地裂,有了荡气回肠,有了黯然销魂。也该明白,芸芸众生,成就倾城之恋的唯有那么几个。余下的,柴米油盐,闲话家常。

说白了,但凡些许美好的女人,谁能够甘于平凡?

苏锦心里对吴晗有了更多的佩服。不是谁都能够放下,不是谁都能够做到。

“晓苏,我这些年,放在别人眼里,也就那么不堪。也就是了第三者,还在这哭天抹泪,怨天怨地,怨他怨我。”

“其实,我真是自作自受。”

“我真的想明白了。27岁还不很晚吧?”

是,27岁。谁说就该恨婚愁嫁。我苏锦也就在27才点点看穿,女人的梦有多大。一叶障目,有时横冲直撞,有时不知所谓。

回去的路上,苏锦抱着睡着的小卫,轻声对晓苏说:“我觉得李暮阳也够惨了,孩子怎么说也是她养大的。”

晓苏不拿正眼瞧她,嘴里的话却蹦了出来。

“李暮阳她或许真是把宝宝当自己亲生,可这孩子的病根也是她种下的不是?都是命。”

命。

她们都是从小听着无神论长大的,天地的概念只是模糊地敬畏。只是,现在却习惯,用这个字,回答那么多的话题。

那些或让人苦闷、酸涩、幸福、痛苦的原因。那些或是该遇见的、不该遇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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