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寂寞的景色(1 / 1)
这几章还在继续修改,总觉得不对,希望亲们多给意见,小熊在这里道谢。也许这个城市里,唯一知道苏锦下落的不是程晓苏。
当一个人打定主意逃避时,一个熟悉得陌生人显得比渗入她骨血的程晓苏更具有可信性。
向许徵辞职的时候,只是告诉他身心交瘁需要长时间休息,想到处走走散散心。放在过去她没想过会和老板有什么私交,但毕竟,那一晚她真得麻烦到许徵了。
可作为另外当事人之一,他就没那么平静了。身心交瘁?苏锦,你骗人的本领可没那么高超。
她有种自然而然地温暖,是习惯还是本性?那天早上把他,他一身酸痛地醒来,她已经醒了。只让他在楼下等一下,就奔上了楼。下楼时,递给他一包温热的牛奶和热过的盒装三明治。
每天早上忙着工作上班,已经有很久没有喝过热的牛奶,黑咖啡成了他的补给和必选。
想到她喝醉了那晚,嘴里说着零零碎碎地话。顾着开车时听不清楚,也知道那该是对一个男人说得。想到那晚一个女人苦苦抑郁着地爆发,对她来说出去走走不失为一种好的发泄。
这个都市里的人都在按部就班的生活忙碌。早春三月,晓苏带着孩子出门散步。
叶方晨等了小锦一个多月回北京去了。临走之前,拜托她如果看见苏锦一定要通知他。眉目间是掩不住的倦色,带走满身风尘。
小锦失踪了一个多月,连个电话都没有给她。除了去看看那孩子,她不知道还能做什么。黑色的大理石碑上没有像别其他地方一样是灰暗暗的脸。那嵌着的照片是彩色鲜活的,眼睛像苏锦一样的黑白分明,鲜活伶俐。
一个小小的生命,是融合了苏锦和叶方晨骨血的存在。离开了,带来了叶方晨,却带走了她的小锦。
给晓苏电话已经是三月末的时候。听着电话那端冷冷的话,苏锦的笑容收不住地绽放在脸上。
“苏锦,你给我说明白了。你这么不声不响地失踪你是为了叶方晨还是吓我,他都走了那么长时间了你还别扭什么?”
出来快两个月了,最初想逃离叶方晨的心思,早已经被抛到脑后。
打断晓苏的喋喋不休,大约告诉她接下来的行程。只听那边更大的一声“那么,你的意思是你起码得六月才能回来!”
吐吐舌头,心里一片明媚。
“我从丽江一个人骑车到了束河,很久没骑自行车了,才一会儿腿就不听使唤了。差点没冲出去撞到小朋友。”养成了习惯每天给许徵发一条短信,告诉他一些新奇地事。按下发送键,苏锦跑向街角摆摊卖凉宵的老婆婆。
收到苏锦短信时,许徵的电话并不在他的手上。
“这是谁?哪个女人?”走出浴室的男人明明刚刚于自己肌肤相亲,可还惦着锅里的。怎么能不生气?
最可悲的女人,不过于爱错了人,又表错了情。也许眼前的男色太过诱人,场景太过梦幻。一招走错,全盘皆输。
将外套穿上,看着从钱包里拿出一打钞票的许徵,刚刚还春风满面地女人也只有默默流泪的份儿。
电梯里面许徵才想起来有这么一条短信,翻出来一看原来是苏锦。
苏锦突然辞职以后,公关部没有因为她的离开显得货么慌乱,却独独少了那一抹影子。每次就会签约时适时出现的影子,在客户面前笑容谦和的影子。
影子影子,也只有找不到了才会注意到吧。
有一次一冲动就拨了她的电话,并没人接听。谁知没过多久苏锦回了短信只说海拔太高,信号不好。
她是在哪?
他从前是不发短信的,只觉浪费时间。可想着可能在苏锦眼前出现的那些瑰丽景色,他现在只觉得那一个个的字就好像扯着心里的线,让他有些飘呼呼的感觉。
苏锦对他说,她在路上碰见了一群小朋友,请他们吃冰糕。
苏锦说,她在住着的客栈里面碰见一个小女孩很可爱,她答应老板娘给小女孩剪了刘海,很齐很可爱。
苏锦说,她吃了伴着玫瑰糖的小点心。
这一个一个文字间呈现的苏锦与他认识的那么不一样。不是穿着端庄抱着文件的她,不是沉静温和的她,不是接起电话会静静听着然后会轻轻说“是”的她,不是和最后狼狈脆弱的她。
她好像忘记了这个城市,忘记了这个城市的生活和状态,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这个苏锦,甚至带起了他对旅行的向往。
好感产生的一瞬间,或许只是那么简单地,你带起了我的好奇心。
读书的时候,他曾经带着心爱的女孩从纽约开车到福罗里达。两个人耳鬓厮磨,走到哪里都是十指紧扣。可她还是离开了,带走了他的爱情。记忆里那辆蓝色的野马二手车也放在了不可触摸的角落。此后专心学业,毕业实习根本没有时间放在假期上,也都陪在了图书馆。这以后,回国接手公司。时间一晃而过业已□□年。他是飞行狂人,只不过意不在风景。世界各地,不过仍只是工作、工作。一下飞机就是一场战争的开始。唯一能放松的时候也是在飞机上。
只是,从那小小窗口看到的东西,能有什么不一样。同一片蓝天?
其实想想,自己的国家,对他来说。除了北京上海,也都相当陌生。
去走走应该不错吧。
一个温暖的人,或许能带给他的是不一样的生活。
苏锦晚上得消遣不过在客栈看电视,或是去酒吧坐坐。看着一对对甜甜蜜蜜的新婚小夫妻,难免勾起回忆。
她的那断爱情来得突然,是对叶方晨的一见钟情还是什么已经不是那么清楚了。一定是勇猛有余、思虑不足,也一定是自寻死路。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叶方晨告诉她,他们之间第二次交集的时候是两个公司合作的签字仪式。
那天被经理任命布置现场,苏锦从七点一直在会场来回折腾到一点多。调试音响、安排酒水、礼宾配花无不需要面面俱到。仪式开始,踢着高跟鞋的双脚已经有点撑不住,脚后跟一阵阵疼。咬着牙坚持到老总开始讲话,才找了各地方坐下。捏着紧绷的小腿,坐在角落里唉声叹气。
苏锦没有站在过那个台上,其实就算站了也不会知道,她做的那个位置正好落在叶方晨的直线内。阳光很好,穿着白色小套装的女孩子,微微嘟着嘴,离得那么远的他,甚至以为自己可以看到她脸上绒绒的细毛,迎着阳光欢快地抖动。他想起了那晚纤白的背影。
是她。
最初出现在叶方晨记忆里的苏锦鲜活而美好,她本人其实都不得而知。她那个时候以为爱情总会化腐朽为神奇,出现了叶方晨,带她走上南瓜车。
签字仪式终于结束,苏锦跟经理打了招呼,拿了半瓶洋酒回家孝敬房东大爷。她想起那天晚上让自己昏天黑地的罪魁祸首,忍不住好奇想沾沾它的味道。
确实,碰到酒苏锦就没了运气。
刚拧开瓶盖,光顾着鼻子去找瓶嘴,忘了看路。一脱手,酒就都撒在对方身上。一抬头,忍不住抽了一口冷气,是叶方晨。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欣长地身影已然消失在拐角。
她还傻傻地回家抱了那件衣服半个晚上,想着擦身而过地一瞬间。
叶方晨再次出现在苏锦面前,还是包厢门口。换了一批人,还是那个当班地晓苏,还是那个傻傻站在门的苏锦。
叶方晨单手撑着墙面,看着被自己圈在阴影里面小小的苏锦。昏暗的灯光下仍能看清她脸上健康的光泽,还有泛着的微微红霞。不自觉的捏了捏她的脸,发现她瑟缩的眼神和往后缩的小脑袋。
一阵大笑。
叶方晨笑得开怀,僵直在那的苏锦甚至能看他雪白的牙齿和和细碎的额发。
他的笑声就在她的头顶,苏锦紧张得鼻子上竟然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如果换一个人,苏锦不敢相信自己会那么逆来顺受,也不会接受那么□□裸地调戏,也不会任这个男人牵着手离开,也不会食不知味地陪他吃了一餐饭。
可苏锦碰见了在她生活中神祇一般存在的叶方晨,早早的缴械投降,中了迷魂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