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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讨饭无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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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妮的二十二年岁月基本上用两个词就可以概括:学习、吃饭和睡觉。

什么?三个词?呃,那是我没有解释清楚,她在学习的时候通常与睡觉这个词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所以,我们知道她命好,即使穿越来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江湖,也是一醒来就惬意的当上了乞丐,虽然偶尔要挨饿,却在小老鼠的照顾下,白天睡到自然醒,四体不用勤,五谷不用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导致她的惰性发作,居然跟前世一样,根本不考虑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反正那时有爹地,现在有小舒。

可是,我要说,天随时会变滴,丫头还是高估了自己的适应能力。

自从前天小老鼠为了她与两个武功很不错的侠客对了几招,被打趴下后,丐帮的饮食条件开始间歇性恶劣,以前那些碍于舒郁疏功夫比较好,不敢挑衅的其他丐帮团体故意在该让出的时间仍然徘徊在既定地盘上,让他们的讨饭工作进行非常不顺。

以至于为了照顾几个小些的孩子,丫头破天荒一天都没有吃饭了,但为了那个躺在破庙养伤的小老鼠,她再不吃饭,也要考虑伤者需要的营养,省出来的口粮只能让小些的孩子勉强不饿,自己和大点的几个倒还可以忍得,可是小老鼠怎么办?

在摒弃羞耻心,安心当了一个多月乞丐之后,丫头无奈发现,乞丐这份前途美好的职业,似乎于她到了瓶颈期。

因为自己的确没有修炼到应有的境界。

如果不是和那两个江湖人起争执,如果不是自己平时其实一直在小老鼠的照顾下心安理得当乞丐,如果不是今天才发现小老鼠不在丫头的确什么都不是,她不会头一次自主思考,到底该怎么办。

“姐姐,我饿……”有些怯生生的声音,是八岁的秀梅,除丫头外的另一个女生,眉清目秀,平时与丫头平均分担各萝卜头的洗衣工作,当然,没有几片破布需要洗。

秀梅的手里还牵着帮里最小的那个小石头,也用比头还大的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丫头,看的丫头心里一阵泛酸,猛然想起自己tmd好象22岁了,怎么可以在这里虐待儿童。

清清嗓子,勉强扯出笑容:“乖,姐姐正在想办法,秀梅你带石头进去睡会,睡着就不饿了,晚上一睁眼,我保证你们有东西吃。”

召过清风和明月(丫头取的,嫌人家以前的柱子和狗娃名字不好听,也不管好像道士的名字,就随便剽窃来用),一起商量对策,眼看已近黄昏,分派工作,打算再去第三条街试试运气,那里现在不归自己讨,不过三个乞丐的目标不大,也许会有斩获。

“去去去,哪里来的脏乞丐,晦气!”

被第三十一个人拒绝后,丫头差点爆走:想当年我许安妮……(以下省略千字左右的回忆往事)

清风和明月口吐白沫,又没有人参果可续气,正抓耳挠腮想撞墙,就看见丫头猛的静了下来,停下唠叨,一双花痴眼紧紧盯着不远处一个百纳衣着的僧人。

“阿弥陀佛,施主,贫僧这厢有礼了,前来化缘,还请行个方便”一声佛号打断了丫头预备一蹴而发的神经,暂时没有酿成夏夜狼嚎之惨案,倒点了盏小灯亮在她脑子里。

当然,清风明月那一瞬间有些激动,见到了丫头除了面对食物时会留的口水居然只是对着一个背影大流特流。顿时觉得这年头,太不公平了,正经小子没媳妇可娶,和尚不像和尚,偏偏穿着僧衣的后背都能引人犯罪。

看看,丫头那口水都快流出来的样子,就是最好的体现,虽然她乱草似的头发实在让人看不出到底长得如何,许是像恐龙,那也到底是个母恐龙,这母恐龙都知道流口水的时候,对象还不是自己,郁闷可想而知。

无名小和尚回到润物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衣衫褴褛,两手空空,不是他那个光脑袋太有特色,差点就被守门师兄给轰出来……

“无名!让你出门历练,怎么还没有走出百里,就回来了?还…还成了这幅样子!”志尚和尚作为他的师傅,此时气急败坏,自己跟主持夸下海口,说这个徒弟冰雪聪明,又深具慧根,只差历练,佛性早已深植,可惜话太满要遭报应,这不,一大早粥才喝了一口,就差点被门外那个乞丐打扮的死小子给活活噎死。

“师傅!”无名一揖到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心中无我方可万事皆空,大彻大悟,徒弟此番虽出门不足百里,却碰到高人,点化于我。万里修行不过是外物左右,只要我心中有佛,在哪里修炼都是一样的,徒儿彻悟,才立即返回。”

“好……你的僧衣呢?”

“给仙姑了……”

“你化的缘呢?”

“给仙姑了……”

“高人在哪里?”

“仙姑芳踪飘渺,非我辈可知。”

“好,好,好,那么敢问,仙姑长什么样子?”

“仙姑忽男忽女,徒儿不敢过多观瞻。”

“那么,你头上的包怎么来的?”

“仙姑走时让我不能偷看,后来她施术,我就没了知觉。”

…………………

“无名啊,你说的对,我看这十年,你都别想出去历练了……给我去后院劈柴!!!!”志尚气到发抖,恨不能上去踹死那个被人卖了还要帮忙数钱的笨蛋徒弟,可出家人不能杀生,虽然这是个肉团子,也还算一条命。

阿弥陀佛,我是出家人,我不能生气,我要去佛祖面前……问候无名…和那个“仙姑”的祖宗十八代!

老实酒楼门前。

“阿弥陀佛,施主还请行个方便。”丫头开始了正式的穿着和尚皮的乞丐生涯。

小二盯着眼前穿着僧衣,雌雄莫辨,光溜溜的脑门上贴了几张狗皮膏药,僧不僧,尼非尼的人种,愣是眨了很多下眼睛,嘴巴不听使唤的问了句:“你妈贵姓?”

“施主,我妈贵姓没有关系,贫僧已入佛门,不能婚配,更何况,我是男的,你就别问了。”

“我…”

“我知道你很想,但是我的确不能告诉你。”

“我是想…”

“想也不行,想是有罪的,我母亲会生气,再说了,就算你有断袖之癖好,也不要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有辱斯文,小二哥还是不要痴缠了,给我化缘方为正经。”

上来两个伙计,把张嘴结舌说不出话来的小二抬了进去,掌柜的出来,端了一盘馒头,一碟素菜:“快走吧,别在我这里挡我做生意!”

依法炮制,两天的伙食都解决了,唯一不良后果是,全是素菜…,唉,既然当和尚,济公级别的毕竟占少数,凑活忍忍吧。

阿弥陀佛。

舒毓疏本来伤的是经骨,及至看到伴随清风明月进来的丫头时,大约伤的就是内脏了。

皱眉看着那剃得乱七八糟的脑袋,上面因为划破口子而贴了从张半仙那里偷的狗皮膏药,总是遮在乱蓬蓬头发下的小脸倒露了出来,可惜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美感,瘦小的骨架撑着宽袍大袖的僧衣,偏偏还要嬉皮笑脸的冲他双手合个什……

“丫头…你知道,我受了伤…”

“知道啊,小老鼠,你看,我今天的收获真不错呢,亏得那个笨和尚还有这身皮,哈哈”

“你其实剃了头不丑…”

“那当然…”

“可是,在我吃饭的时候,可不可以请你还是出去?你知道,外伤易治,内伤患大,我怕以后都会在吃饭的时候想起你这个癞痢头…”

“死老鼠,你活腻了是不是?!!”

“啊!!!……我这只手也…”

“没问题,养伤这几天,每顿我都喂你!”扑在他身上的丫头阴险地笑。

清风、明月、秀梅、石头、小四……浑身冷战,无限同情的看了以前的老大一眼,借口都不敢找已经溜了出去,天大地大,大不过吃饭,所以舒哥哥,你就享受“温柔乡”吧。

丫头得意总结:乞讨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说得对,正规军再好怎么能敌得过美帝国主义的大炮,靠的还是俺们的小米加□□嘛。

可是,诸葛亮空城计成功的重要原因在于它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被使用。丫头当年没有好好研究过三国,所以,顶着濑痢头,穿着不伦不类僧袍化缘的方法很快就受到了抵制,不论她如何变换头顶的狗头膏药数量,如何变换僧袍的穿法,比如披散法,紧缚法……她仍然不得不再次面临讨不到饭的境地。

“出去!哪里来的疯和尚,再不滚,小心我放狗!”

当对方的反应与对待乞丐一个方式的时候,丫头终于懂得了黔驴技穷的含义,所幸,小老鼠康复了。

在破庙的草席上躺了几天,被丫头以非人方式看顾了整整近百个小时的舒毓疏能够活蹦乱跳的第一天,就趁着丫头出门化缘,冲到自己的地盘,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收复失地,顺便展示了其强健的筋骨、落花流水拳法以及被丫头虐待至极的神经。

所以,丫头垂头丧气回来的时候,居然看到了一个鸡腿。

口水差点流到腿上(注意,是鸡腿)的时候,丫头好死不死的没有抗拒到这几天的“老大后遗症”,习惯性瞟了一眼小石头,然后,沦陷在他水汪汪的大眼睛下,彻底让自己幻化成一只食草动物,咩………

唉,算了,好女不跟男斗,好大人不和小孩计较…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酷暑中已经透出了一丝凉意,破庙的夜晚开始有些小风刮过,基本没有饱肚之虞的丫头开始思暖,可见人的欲望是无穷滴。

而这时的一件事情,打乱了丫头一辈子当乞丐的美梦。

因为,秀梅病了。

事情起于一天清晨,懒惰的丫头还在草席上做着牛排的美梦,就被一阵剧烈的咳嗽惊醒。

“咳…咳咳!”

开始是压抑的小声,后来干脆控制不住,越咳越大声。

被打扰到睡眠的丫头闭着眼睛,迅猛出击,成功将在耳边吵闹的苍蝇捉于掌中,我揉,我捏,我……

不对,感觉很软,有些滑,还有些烫,更有小小的□□。

(插播,许安妮以前当千金小姐的时候,为了体现自己的生活与无聊无关,特意养了一只小猫——虽然她非常不喜欢小动物。那个小东西很贴人,只要看到你是个会呼吸的物体,身上又有温度,它就铁定窜上来,幸福的依偎着。

当然这种动物,很多人都喜欢,除了许安妮这个怪胎。

不过,也许不能怪她,任谁在半夜三更醒来,突然看到头旁边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饱含深情的凝望着自己,都会吓坏掉。

我肯定,当时小猫乖乖也许是想表达爱意来着,可是肯定忘记了自己的眼神有些时候不那么美妙,特别是在半夜三更、无人私语之时。

所以,许安妮当时的反应是惨叫一声,顺手就将猫咪挥到床下,想当然的也伴随了猫咪的惨叫。据说差点吓出她老爸的心脏病——其实我很怀疑那个一年换一个女朋友的老男人会有心脏病,要知道,在大街上同时碰到两个亲亲的时候还是蛮多,他要真有心脏病,早死了百次。)

于是,大清早起来给舒哥哥洗小褂的秀梅美眉,被丫头一掌挥到了墙上,呈放射状的将自己紧紧贴于墙面,立时眼泪汪汪。

丫头彻底醒了。

穷人是很悲哀的,人家都说没什么,千万别没钱,有什么千万别有病,这真理颠扑不破,在任何时空都合适。

所以,乞丐再好,最怕的就是生病。

按惯例,小老鼠去张半仙那里赊了些药,让秀梅凑活着喝下,丫头按照自己前世的经验,烧了一大锅开水,逼着秀梅不停灌下去。

到了晚些时候,秀梅的病情反而加重了,不但咳得嗓子都哑了,身上也更滚烫起来。

想是烧糊涂了,八岁的秀梅体现了八十岁的智商,因为她把丫头和舒毓疏召到破草席前,交代后事,说什么舍不得舒哥哥,舍不得姐姐,自己死后如何云云。

以前许安妮看红楼梦,怎么都搞不懂,一个十几岁的丫头片子,怎么就能要生要死,又是葬花,又是烧诗,还能一边喘,一边娇滴滴的指责,偏还让宝玉酥了骨头。现在看到秀梅的翻版林黛玉,终于知道小说来源于真实这一话的正确性。

可是,一个八岁的小破孩,交代遗言???

“秀梅啊,姐姐这还忙着呢,病了就给我好好休息。想死,你还没排到队,阎王爷那里现在物价飞涨,人满为患,你去了,还要考虑基本工资、生活保障、大病福利,加上你这个娇滴滴的样子,什么活都干不了。我劝你把心放到肚子里。俗话说,好人才命不长,祸害遗千年,贱命反而好养活……”

前面还像人话,后面的就不知所谓了,幸亏秀梅已经烧糊涂,丫头后面的话被小老鼠快速捂住了嘴,她也没有听真切,否则,遗言只怕都不用交代,就直接背过气去,穿越到社会主义旗帜下的现代中国,大约就不用再受乞讨之苦。

贫嘴归贫嘴,安慰归安慰,丫头的心里其实还是很焦急。再不学无术,大学总上过几天,知道在古时候,风寒这种事情可大可小,甚至要死人的,可恨自己当初没有学中医,根本不知道山上的草哪个能当药,那个能自杀,那个干脆吃了只能拉肚子。

可是,乞讨只能讨饭,讨不到药,这里的大夫个个都很平常,却个个都是铁公鸡。

覆满楼的掌柜这半个月来都焦得很,因为来听书的客人很少,他想了若干办法,比如增加说书的节目,顺带整点黄色内容,另外每桌免费赠送泡菜,酒里少兑点水,茶里少放点树叶什么的,还是收效甚微,以至于他的大肚腩都减小了零点零一公分,直到一群干净的乞丐来到店里。

说干净,是因为这一女三男穿着很干净。

说乞丐,是因为他们干净的衣着上面补丁摞补丁,根本就是乞丐装,其中那个女孩子居然还是寸头,而且小脸蜡黄,一看就营养不良。

“掌柜的,别拿看乞丐的眼神看我们,我们的名气说出来,吓死你!”那个寸头丫头一张嘴,口气还不小。

因为快闲出虱子来了,所以富掌柜抬了一下肿眼泡,居然没有开口哄人,小二们自然乐得看热闹。

四人很快摆出姿势,用形象的方法形容,就是公孔雀开屏,只是孔雀头那部分又不男不女的丫头充当,后面散着三个充当尾巴的男孩子……

舒毓疏和清风明月第一次觉得当乞丐是很好的职业的,因为讨饭的时候,都没有如此想逃跑过,可是,他们知道自己如果逃跑后的下场,另外,也清楚,暂时找不到更好的办法赚钱来给秀梅治病了。

“我们就是,歌声震南北,妙音穿东西,艺冠中西,四剑合璧的…小虎队!”

丫头本来想了很多,比如零点,比如唐朝,比如信乐团,再不济也能弄个飞儿什么的,可惜,那帮没有音乐细胞的家伙,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听到老虎的时候,突然产生了共鸣。

靠,小虎队是三个人好不好,有丫头我什么事!

打断了丫头滔滔不绝的自夸,掌柜的开口:“别夸这么多,告诉我点实在的,你们有什么优势?表演给我看看。”

丫头立即如通了电门一样,想当年许安妮很喜欢去ktv,可惜要不是因为每次都是她请客,恐怕根本没人陪她去唱歌,为什么?等下你就知道了。

“我们的优势就是”长吸一口气:“曲目新颖调子独特音韵天成词语华丽高音嘹亮低音婉转震撼十足沁人肺腑……”

“停!”胖掌柜掏掏耳朵:“嗓子是够嘹亮的,行,你先表演给我看看吧。”

“呵呵,这您放心,她的声音如春雨润物,细入心田,而且高音能将瓷杯震碎呢,可是绝活。”小老鼠突然开口,笑得有些谄媚,这表情可是从没在他脸上出现过,倒吓了丫头一跳,突然对自己的演唱水准有些怀疑……呃,有那么好吗?

掌柜点头,四分之一柱香之后,他逢人就说此为平生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如果你爱她,就让她听丫头唱歌,因为会让她体会到你的优秀,如果你恨她,请她去听丫头唱歌,因为……

“亚拉索……那就是……那就是……青藏高~~~~~~”

“啪”的一声,磁碟粉碎,动手人是平时吝啬得破碗都舍不得丢的掌柜,他的脸上还残留着丫头近距离表演后留下的口水:“你……别唱了!”

“是不是如春雨润物?”

“是,我满脸口水!”

“呃,至少震碎了瓷杯”

“那是我受不了自己打碎的!!!”掌柜用高八度的嗓音大吼出声。

丫头:“咦?你的音色也很好哦,假以好好训练的话……”

“你们给我滚!!!!”

抱头鼠窜,当然是丫头……和小老鼠等被殃及的池鱼。

可是,秀梅的病不能再拖了。

“丫头,这是你娘留下的唯一物件。我明天去菜场搬两天货…”

“好了,菜场比你壮的大有人在,你要敢降价,他们可不会看在你是小孩的份上就容忍了,否则,还用你在这里当丐帮长老?!再说,我娘长啥样,我都不知道,这东西,现在可以救命,留着,不过是个空的念想,丫头我还知道哪个轻哪个重!”

那只乌金的镯子,陪伴丫头十三年的东西被许安妮轻松当掉,当然,和当铺老板费嘴皮子,差点口渴而亡不算的话,承载所有与前任丫头有关的东西算是都随她而去,现在,彻底成为许安妮的天下。

乞讨无用,丫头,大号许安妮,知道是想出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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