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好,就放在你那吧!改名叫夜未央,好好抚养她,我看这孩子机灵,不亚于当年的你。”
父亲很爽快的答应了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是因为她的眼睛吧,当她躺在她的母亲怀里进入夜空主厅的那一刻,我分明在她眼里看到了惊讶与恐惧。一个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竟然能有那么丰富而成熟的眼神,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错觉,还是别的什么,总之,我不想让这么孩子死掉,但夜空对待叛徒是从不手软的,要留下这个孩子,就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不能由我来出。
很好,她的父母愿意为她承担,她便活了下来,我把她带到了我的别院——倚梅园,倚梅是夜昧的谐音。我不喜欢住在夜空的大宅里,所以在洛阳的另一角找了一块空地,吩咐工人按我的想法见了这个园子。我让侍女清涟去找了个奶娘,孩子需要奶水。清涟跟在我身边五年了,第一次看到我带女人(婴儿和丫环)回去,睁着惊讶的大眼。清觞的接受力比较强一点,收拾了一个房间,安排红儿和孩子住进去。我的倚梅园本就只有我们三个人,现在一下多了两个半(婴儿只能算半个),真有些不适应。
这个孩子的确有些与众不同,她不哭不闹,安静的躺在红儿的怀里,偶尔睁开眼睛看一下四周,我再也没见她哭过了。
孩子长得很快,也很聪明,一岁已经能简单的说话,二岁已经在翻我的书了,只是不知道她看不看得懂,但我见她爱看书,便教她写字,她记性很好,学得很快,但字老写不好,她爱偷懒,总不能静下心来好好临字,我也不愿逼迫她,只好每天检查她斗大歪扭的作业,还有些字总缺几笔,我费了好一番劲才把她纠正过来。她很粘我,仿佛真的把我当成了爹。但令人气愤的是,她学会说话后,却从不叫我,她会叫红姐姐,清阿姨,清叔叔,李嬷嬷,却独独不叫我,我曾经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教她,哥哥,爹爹什么的,她都不会,我终于接受了她没有称谓的对话。她真的很粘我,我在家里时几乎和我寸步不离,我睡觉的时候,会发现她已经在我的床上替我暖被了;我洗澡的时候,经常能在浴池里抓出那个小东西,不知为什么,她在学会走路前先学会了游泳;她爱帮我梳头,当她有一次看到清涟帮我梳头后,便抢过梳子开始霸占这个工作,令清涟苦笑不已,但痛苦的却是我,她第一天给我梳头,梳掉了我一大捆头发,一根簪子差点戳破我的脑袋;她爱帮我穿衣服,她个子小,所以站在床上替我扣扣子,所以有段时间我穿衣服穿了一个时辰;她爱下厨,当然还经常把糖当盐用;她会帮我补衣服,但通常是洞越补越大,清涟会苦笑着把歪歪扭扭的线拆开重新补,或是重新裁剪一套衣服给我,她小小的身影总能出现在倚梅园的各个角落,做出令人惊骇万分的事。
令我惊讶的是这个孩子的外貌,她母亲是钦州的美人,父亲在夜空也是数一数二的美男子,怎么她……不是说她长得丑,而是……没有一点她父母的美丽影子,也许是还没有长大吧,五官清秀,却长着一张圆滚滚的脸蛋,也许是我把她养的太好了,整个人都有些圆滚滚的,我还真担心她长大后会不会怪我,毕竟女子都爱美,不会希望自己太肥胖。不过肥胖造成的效果还是挺让人乐观的,粉脸很可爱,虽然我不常带她出去,但见过她的人都喜欢在她粉脸上掐一把,惹来她的嗷嗷直叫,超级可爱。
红儿越发的沉静了,不再是我初见时那个喜怒形于色的小女孩了,她的温柔与笑意只会展现给未央,未央断奶后,那个奶娘被秘密处死,她知道后连眼皮都不眨一下。我越来越佩服这个红丫头了,毕竟她从小生活的环境那么无忧。
第三章 生活——未央
我改名叫夜未央了,这个名字让我忽然响起周杰伦的那首菊花台来。
清涟给我找了一个奶娘喂奶,我看着眼前这个开心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的女人,无声的叹气,你知道吗?我断奶之时,就是你的死期了。
我很好动,还没学会走路便到处爬,每天都得换衣服,红儿叹息着每天照顾着我的饮食起居,我看着这个才十六岁的少女,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有五年了,她默默照顾着我,从不多话,不提父母的事,也不提要我报仇什么的,夜昧很满意她的表现,倚梅园本就是个冷清的园子,除了那个奶娘比较聒噪,其他人除了必要几乎不说话,我很感激夜昧对奶娘聒噪的容忍,我看得出来他在忍,因为我喜欢这个奶娘,如果她被杀后,又会多一个无辜的人,我其实也很烦她的喋喋不休,但在这个沉寂的园子里,我需要一个声音来解聊。
声带总算长得差不多了,我可以发出几个音节了,我学会了叫红姐姐,清阿姨,清叔叔,但我独独不叫他,他教我唤他夜哥哥,夜叔叔,爹爹,我都不予理睬。但我粘着他,肆意享受他的宠爱,我知道因为我年纪小,他对我不设防,所以我予取予求,他一回到园子就会被我缠住。
因为我小,他从来都是用真性情对我,我看得出来,在人前,他是一个残忍而冷酷的人,时时流露出妖艳诡异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这只是他自我保护的手段而已。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八爪鱼似的缩进他的怀里,他会跟我讲一些话,他以为我听不懂,其实我都记得,只是装作听不懂罢了。
“未央,其实我很羡慕你父母的相爱不相弃,羡慕他们对你的爱。”
“未央,你抓痛我了,不过我喜欢。”
“未央,你好可爱,你长大后,嫁给我好吗?说笑的,你这么可爱,我哪里配得上你。”
“未央,我们只能相处五年,五年后,你就要到那个夜空的训练堂里去接受杀手的训练了,那里很残酷,我在那里待了四年。不知你会待几年,不过等你出来后,我一定要把你要到我身边,你一定要很努力啊,什么都不要怕,不要心慈手软,要一直站着,不要倒下,如果你很优秀,如果你是最强的,那我就有理由要你了,能待在我身边只能是强者,所以,一定要努力啊!”
“未央开始长牙了,学会咬人了,不过你可不能去咬别人哦,只准你咬我一个人。”
“未央真聪明,你一定比我厉害,说不定你在训练堂三年就可以完成训练了呢!”
“未央乖,生病一定要吃药,药很苦,我陪你一起吃。未央啊,你的初吻就这样被我夺走了,会不会怪我啊?你将来会不会把你的初夜也给我呢?”
……
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粘着夜昧,我知道他说的要娶我的话都是开玩笑的,要我的初夜的话也是玩笑,但我记住了。
不知为什么,他本是我的杀父仇人,我恨他,但也爱他,爱他对我毫不保留的宠溺,爱他对我无限的真诚,我知道他那样对我 只是因为我还是个孩子,不会记得而已,如果他知道这个小小的身体里装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灵魂,相信他会是第一个提刀杀我的人。
所以我学会适时的装傻,适时的聪慧。
我提早做一个妻子该做的活。我给他洗澡,留恋他健美的身体;我给他梳头,留恋他顺滑的情丝;我给他补衣,留恋他淡香的体温;我给他下厨,想要抓住他的胃。
他惧寒,冬天在被窝里总是热不起来,我成了他的火炉,替他暖身。
他宠溺的接受我的“关爱”,忍受我对他的上下其手,我还不到他膝盖的身高,就在他身上乱爬了,他还经常被我调起了情欲,却只能苦笑着忍住。
他有时会跟我说训练堂里的事,我默默记在心里,知道有一天总会有用。
我四岁的时候,他便手把手的教我习武,他说提早学一点,有了些底子,将来在训练堂里会有用处。他并没有教我那些繁琐的招式,只是打好我的底子。练字的时候我会偷懒,会赖在他身上撒娇,但练武的时候,我不会偷懒,我知道练武是必不可少的,我需要武艺。
与夜昧这五年的相处,为我将来在训练堂里呼风唤雨、提早出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夜昧只是无聊的跟我说说话,对我来说却是上课,我很认真的听,有什么不懂的我不便问,但他似乎知道我哪里不懂,总会中途停下跟我解释,于是我就这样多了许多江湖经验。
“当时我带了二十个人去,夜空的都是以十人一队完成一个中级任务,我带两个队,已经属于高级任务了,当时的任务就是清了长骨帮的上层,长骨帮内乱,下面的人要造反,却打不过,真是好笑,竟然找杀手灭了他们的帮主一家、各个长老及他们的亲信,里应外合,我们灭了百来号高手,游刃有余,结果那些人还是没能把长骨帮稳住,付了大把的银子给我们后,一个个穷的乞丐似的,长骨帮变成了丐帮,又让丐帮人追着打,没有了那几个高手,长骨帮算什么帮?最后还是归入丐帮才勉强生存下来。说起丐帮,倒是不能小瞧,听说那帮主的女儿长得天仙似的美,武功又厉害,把一盘散沙的丐帮管理的井井有条的,他们丐帮恐怕要迎来有史以来第一个女帮主了,不过这个女人没有嫁人,却生了个儿子,孩子刚生出来时他老爹逼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她倒也硬骨,硬是不说,不过时间一久,加上秦绯红手段厉害,帮里也没有再拿这档子说事了。”
夜昧原来也是个八卦的人,自从大开了话匣子,便一发不可收拾,常常突然冒出几个江湖趣闻来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