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爱情故事(1 / 1)
第30章爱情故事
曾英剑的女友姓“施”——就是施耐庵的那个施,单名一个“恋”字。
据她说,这名字是她妈妈给她取的,读起来倒是朗朗上口,可总是容易让人误会,至于她妈妈当初怎么想的,那就要问她妈妈了,曾英剑可不敢去问未来丈母娘。
不过,跟曾英剑倒还真是绝配。
施恋有着女孩子少见的身高——172公分,远远看着,似乎比179公分的曾英剑还要高,在普遍都是一米六几的女生里,就显得鹤立鸡群了。
有人说,165公分,才是女人的黄金身高,曾英剑当初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当初暗恋的校花,身高就是165公分。
所以,第一次看到施恋的时候,曾英剑真是一点儿想法都没有。
虽然她的身高,娶回家或许能够优化后代基因,没准就能生出一个体育天才,可一旦她穿上高跟鞋,还只是中等的那种,就比曾英剑高了,光是想想,曾英剑就对她没了兴趣。
而且,她的颜值,并不突出,并不能给人多深的印象,圆圆的小脸,有那么几分可爱,可跟那身高搭配在一起,可爱的效果就打了折扣,就只能算是清秀,不难看,仅此而已。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怎么愉快。
那是在篮球场上,男女混搭的那种比赛,他们是作为对手出现的。
一身宽松球衣的施恋,高高瘦瘦的,看着挺文静,打起球来却有些疯,曾英剑一个带球上篮,她居然跑过去想封盖他。
曾英剑担心撞坏她,当然躲了,她却没躲,一巴掌就拍在曾英剑鼻子上(鼻子抗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立刻就来了个血染球场。
这就成了他们缘分的开始。
曾英剑球场失意,却是情场得意。伤了人的施恋,只好陪他去学校医务室,后来又专程买礼物向他赔礼道歉,一来二去,不知怎么搞的,就看上他了。
那个时候,曾英剑刚刚目睹了自己暗恋的校花跟别人接吻,正处于所谓的“感情的低潮期”,施恋也算趁虚而入了。
但是,一开始,曾英剑其实是拒绝的。
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一个球迷。
那时候喜欢穿宽松衣服的施恋,完全看不到球的影子,在曾英剑眼里,就有点营养不良,不是他的菜。
作为一个国内球迷,虽然曾英剑最喜欢的是篮球,但篮球肯定是不要指望的,足球也困难,曾英剑的最高标准其实是排球,稍微小一点他也能够接受,但怎么说也要有网球吧!
可施恋别说排球了,网球也没有,恐怕比乒乓球也大不了多少,那怎么行呢?曾英剑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将来孩子的口粮考虑呀!
曾英剑这可就没法接受了,所以施恋主动发起进攻,约了他几次,他都找各种借口推了。
直到那个早晨,曾英剑跑步锻炼结束,在体育场门口看到了专门等他的施恋。
一眼看去,他就心动了!
没法不心动,施恋可是专门向小姐妹们取了经,刻意打扮过的。
长发梳着高高的马尾,垂在脑后左右摇晃;圆圆的脸上化了淡妆,粉嫩粉嫩的;上身一件纯白的紧身T恤,很短,平坦的小腹和圆圆的肚脐都露在外边;下边一条粉色的运动短裤,超短的那种,两条本来就很长的大白腿,就显得特别长了;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平底鞋。
清纯中带着性感,青春活泼的气息扑面而来,引得路过的男生都频频注目,连女生们都忍不住投过来羡慕的眼神。
但在曾英剑这个球迷眼里,重要的还是球。
紧身装,又是白色,或许还在里边加了料,穿宽松衣服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的乒乓球,居然有了可观的规模,虽然还没达到曾英剑的心理预期,却已经能够勉强接受了。
再加上那长期锻炼带来的,把九成九的女生都比下去的挺翘而紧致的蜜桃臀,曾英剑就毫无意外地沦陷了。
要不怎么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呢?
施恋不但不懒,还是特别勤快的那种,每天都坚持体育锻炼,所以才塑造出了几近完美的下半身。
她一旦知道怎么打扮,就摇身一变成了大美女,“女追男,隔层纱”,想攻略曾英剑这个从未有过恋爱经历的小处男,不要太简单。
本来曾英剑心里还有那么几分遗憾的,可室友李威跟他说:“女生都需要男生去开发呢,只要你够勤快,多动手,多动口,功夫不负有心人,成长空间是很大的!”
于是,满怀期待的曾英剑,在施恋的倒追之下,还不到两个周,就拜倒在了石榴裙下。
然而,有些话是不能信的,都两年多了,他也一点儿都没偷懒,可千盼万盼的排球,还是看不到一丁点儿希望。
李威倒也不算完全骗他,至少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终于还是打上网球了。
当然,这只是小小的一点遗憾而已,除了这一点,施恋在他心里,几乎就是完美的。
圆圆的小脸,虽然不惊艳,但耐看啊,还挺安全呢。
模特一样的大长腿,又白又直,柔软而又光滑,他都玩了两年了,还乐此不疲呢!谁说“腿玩年”的?曾英剑会得意地告诉他:你那还不是最好的。
弹性十足的蜜桃臀,和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就不用多说了,“谁用谁知道”啊!
而且,两人都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对方,虽然磕磕绊绊,回想起来却弥足珍贵。
最重要的是,施恋还是传说中的那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进了卧室还能化身女色狼”的极品女友,虽然偶尔闹一点小脾气,大多时候却是“以柔克刚”的,把曾英剑吃得死死的。
再说,其实网球虽小,也是有它的优点的,比如弹性,就比什么足球、排球之类,要好得多——以前他还不敢肯定,这次穿越,在萝丝身上倒是验证了这一点。
所以,尽管因为“缺什么就觉得什么好”的缘故,他有些念念不忘萝丝的世界波,可要让他放弃女友,那是打死都不会干的。
……
努力忘掉穿越那几天的经历,曾英剑带着笑脸,朝人群里显眼的女友轻轻挥手。
她马上就看到他了,立刻抛下同伴,拖着行李箱小跑着就冲了过来。
“臭小剑!担心死我了!老实交待,怎么回事啊?”
分开了两个多月,施恋似乎完全忘记了矜持,行李箱随手一丢,一下就扑进了男友的怀里,一双长臂很自然地就搂在他脖子上,脸上带着娇笑,嘴里的话就多了几分撒娇的味道。
“昨晚手机丢了!”曾英剑搂着女友的小蛮腰,唇角含笑,简单解释了一句。
“哦。”施恋也就不问了。
曾英剑看了一眼女友,低声在她耳边说到:
“走,我们回家,我想你了!”
今天施恋穿了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的职业装,同样的衣服,穿在别人身上可能就是“买家秀”,穿在她身上,贴身的设计,却将她的模特身材完美地展现出来,妥妥的“卖家秀”,曾英剑早就看得眼热了。
“久别胜新婚”,施恋看到男友火辣的眼神,心领神会,也心动如潮,脸上立刻就飘起两朵红霞,轻声点头:
“嗯。”
一对“久旱盼甘霖”的男女迅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就手牵着手,快步奔向地铁。
…………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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