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生对质(4)(1 / 1)
“我现是北都市郊区医院的护士。”
“去年11月上旬和中旬,你在做护士吗?”
“在。在市医院门诊部做实习护士。”
“请问,站在你面前的两个人,你认识吗?”
“认识。”江颖指着邢之远说,“他叫邢之远,是什么公司的老总。”她又指着隋锦绣说:“她是他的妻子,叫隋锦绣,是幼儿园的老师。”
“你是怎么认识他们的?”
“去年我在市医院实习时,有一个门诊病人,需要上门打吊针。门诊部的护士人手紧,护士长就安排了我去服务。这位邢先生就是病人,这位隋女士是他的妻子,到了他们家,自然就认识了。”
“你还能记得具体的日期吗?”
“能。是11月3日到11月15日,一共是13天时间。”
“你怎么能记得这么清楚呢?”
“我有记日记的习惯,这些我都记在日记里面了。”说着,她把日记本拿出来,柳薇也一同把复印件交到审判长面前。
“审判长,辩方请求传唤辩方二号证人出庭。”江颖离开后,柳薇又向审判长提出了要求。
审判长答应。
一个中年男人走上法庭。
柳薇走到他面前问:“请你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职业。”
“我叫张相双,是北都市医院内科医生。”
柳薇指着邢之远问道:“这个人你认识吗?”
张相双看了邢之远一会儿,说:“有些面熟,但是,记不起来了。”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骚乱,审判长不得不敲了一下锤子:“保持安静!”
柳薇从容地说:“你再看看,能不能想起来他是谁?”
“反对!”检察官说,“辩护人在诱导证人。”
“反对有效!请辩护人注意问话方式。”
柳薇并不介意他们,回到自己的桌边拿过那本病历,递到张相双面前:“请问张医生,这个是你写的吗?”
张相双接过病历,翻了一下,说:“是的,是我写的。”
“你会不会看错?”
“我自己写的字,我怎么会看错?绝对不错。”
“这是什么时候写的?”
“这上面写得很清楚,是2001年11月3日、5日、7日、9日、11日、13日。我想起来了,”张相双指着邢之远,“他就是那个病人,我当时要他住院治疗的,他爱人说他这是老病复发,在门诊治疗一样的,主要是在家里好照顾。”
几天后,邢之远被宣布无罪释放。北都市看守所门前,柳薇前来迎接他。这时,一辆警车驶来,隋锦绣被带下车。因为涉嫌作伪证,她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