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落霞峰(1 / 1)
天边一抹残阳,殷红如鲜血。
自从来了这落霞峰,沐云州每日都要来这里。看到这样的残阳总会让沐云州想起宛城长街上身着鲜红喜袍的陆文心,与这残阳一模样。悲戚的神情,深深烙印在沐云州心里,无论如何都是挥之不去的。
“从今以后,你我之间,情断意绝,永不相见。”
“永不相见……永不相见……”
沐云州想的出神,忽觉身后清风拂过,发丝微微飘起,沐云州拔出身边长剑,猛一回身,正遇偷袭之人。那人没有兵器,但似乎其浑身上下都是兵器,沐云州与之交锋,使出一套招式怪异的剑法,那人竟有些招架不住,索性渐渐摸透了沐云州的招式,倒也可以拆上几招。
“哈哈哈,臭小子进步不小啊。”那人收起内力,爽朗一笑。
“拜你所赐。”沐云州并没有太多神情。
“这剑法可有名字?”
“残阳剑法。”
“呦,不错,每日在这里看夕阳,倒也琢磨出一套剑法来,孺子可教。哎呀,原来,我这落霞峰这么美啊,从前竟没发现。”秦长安说道。
“师傅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哪里来的福,只不过心无杂念,看世间万物则皆如出一辙,无悲无喜,心无波澜。”
“但凡为人,岂会做到无悲无喜。”
“这也就是你无法将无为神功发挥最大威力的原因了。只不过你天资很好,这功法能修炼到如此地步,也不枉费我一番苦心了。”
“徒儿羞愧,绝情绝爱,真的做不到。”
“早知道你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知道,外面现在是什么情况。”沐云州坐在地上,双手向后撑在地上。
“情况倒不是特别乐观,这要看相对于哪一方势力来说了。”
“师傅,你知道山下的事情?”
“哎,收了你这个徒弟,为师真是煞费苦心啊。”秦长安无奈的说。“你那个老子真是厉害啊,居然练成了血蝠功。日后若是遇到他,可要小心了。不过我的无为神功也能抵挡一二,就是你小子还没练到家。”
“血蝠功!”沐云州蓦地想起宛城长街上的一幕。
“想不到,沐晟泽背后的大势力竟是巫族。”秦长安笑了笑。“我到底还是小看了那个女人。”
“巫族?师傅你还知道巫族?这都是怎么一回事啊?”
“哎,说来话长,本想着就把过去的事儿封存心底,永远不提,如今,就告诉你吧,或许日后对你有所帮助。”秦长安坐在沐云州身旁大石头上,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尽被黑暗吞噬了。
“说道巫族,似乎太久远了。不知要如何说。”秦长安顿了顿,继续说道:“我原本不叫秦长安,我的名字是青云,巫族第四护法。”
“你是巫族的人!”沐云州十分震惊,转而又平息了心情,不再打断秦长安的话。
“没错,我是巫族的人。巫族一向擅长养毒蛊,害人不浅,当年白族巫族内乱之时,我便有意离开。我虽然也并不算什么好人。但对于巫族的做法,我是不敢苟同的,血蝙蝠,血蝠功,都太过于邪恶了,所以我便趁乱离开了巫族。拜了师傅于落霞峰呆了数年后,改名换姓重出江湖。那时的我,并不甘于余生就此平凡度过,经历了多年的血雨腥风,终于将秦长安这个名号留下了。也终于真正彻悟了无为功法,这才顿悟,来这落霞峰隐居。不过,期间我曾闻到了巫族的味道。”
“巫族的味道?”沐云州不解。
“对,尽管我早已离开巫族,但对于巫族的人身上特有的性质我还是能感觉到的。一股邪恶的死亡的气息。当时,我在晋州。”
“晋州,你的意思是,巫族的人混在了晋州?”
“当时只是怀疑,不过沐晟泽既然练成了血蝠功,那么,他背后的人就一定是巫族了。而且能让他练成血蝠功的人,除了红衣,别无他人。”
“父亲竟如此这般,为了名利,连这般邪恶的功法也要修炼。宛城长街的惨状,时常都是我的梦魇。永远不愿提及,却又时刻浮于心头。”沐云州使劲儿攥了攥拳头。
“云州,我只能告诉你这些了,关于巫族的记忆,是我一辈子不想再想起的过往。日后也莫要再问了。”秦长安怆然的说。
“徒儿明白,这段时间给师傅添麻烦了。”
“这是哪里的话,我不过是闲来无事罢了。听你这意思,要下山去了?”
“早晚是要下山的,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
“好,既然如此,我也不便强留。只是,落霞峰里有一处禁地,我希望你下山之前到那里走一走,你一定会收获颇丰的。”
“禁地……”沐云州沉吟了片刻,打定了主意。
“走吧,今天这个地方归我了,月色这么好,为师要好好欣赏一番。”
“师傅还有这般雅兴。”沐云州说着解下腰间的酒壶,扔给了秦长安,他知道,他好像揭开了师傅的伤口,现在,他需要离开,把时间留给师傅了。
落霞峰景色秀丽,风光旖旎。今晚的月亮不知怎的,异常的大而明亮。秦长安抬头看了看,随手拔出塞子,喝了一大口酒。酒入愁肠,愁思也随着到来。
“夕颜,十几年过去了,你会不会怪我,一直都不曾想起你。不然,我怎么会练成无为功法呢。无悲无喜,绝情断爱,我都做到了。”
秦长安闭上双眼,那个叫夕颜的女子的脸庞顿现,依旧那么的清晰,眉眼如画,一颦一笑,仿佛就在眼前一般,没有因为时间的久远而变淡一丝一毫。
夕颜是巫族一个寻常女子,除了日常的蛊虫,从来不去练毒蛊,更不会去伤人。她美丽,善良。却不受命运的眷顾。这是当年夕颜死后,村子里的人说的。因为夕颜是被巫族长老挑出的祭祀血蝙蝠的人,只她一人。她身上有寻常女子没有的灵气和纯净。刚好可以用来平衡血蝙蝠的戾气。
青云奉命去村子里带回夕颜。
那是他第一次同夕颜说话,只有两个字:“走吧。”
但却不是他第一次见到夕颜了。他早就知道她,也知道她的美丽温柔。他是巫族护法,双手沾满血腥,浑身带着罪恶,他是长于黑暗中的。他从来不去触碰她,因为他怕他沾满血污的双手会玷污她的纯洁。
一路上,他没有命人押着她。他不能碰,别人更没有资格。
夕颜似乎知道她要去做什么。她知道她非去不可,因为只有她的血液可以除去血蝙蝠的煞气。巫族的人不会放过她的。她痛恨巫族,痛恨那些邪恶的东西。她知道他们要用她的血液来除去血蝙蝠的煞气,从而驯服血蝙蝠。可是,一旦血蝙蝠被驯服了,就会有更多的人遭殃。她打定了主意,在身上藏了火油。即便大火焚身,也不要让巫族的人得到她身上一滴血。
长老见到夕颜的一刻,嘴角都咧到了耳根后面,奸诈的得意的笑,在青云眼里竟是这般让人痛恨。他奉命将夕颜关在房里,守在门外,只等月圆夜祭祀血蝙蝠。
只有三天了。
那三天对青云来说是漫长的三天。他纠结过,他要带夕颜走。可是他知道,带走夕颜的后果,就是夕颜所在的村子里所有村民都要为其殉葬。他怕夕颜会害怕,他会隔着门与她聊天。聊了很多很多。
“青云护法,明天我就要走了。有件事,希望你答应我。”
青云知道夕颜的计划,他自愧不如,想不到堂堂男子汉,竟连寻常女子都不如。
“你说吧。”
“我死后,你替我把骨灰收起来,我想,如果顺利的话,里面一定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珠子。你留着它,可以制服血蝙蝠。”
“夕颜……”
“别说了,你该明白,这都是宿命,我们逃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