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一章 情人的未婚妻(1 / 1)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点儿也没错,上帝是公平的,他赐予你一些的时候,必定会收走一些……
凌风和明轩这两个男人就像两只饥肠辘辘的秃鹰,盘旋在方可言那片只有井口大小的上空,虎视眈眈的盯着她随时准备伺机而动。对于方可言而言,这是两只阴魂不散的魔障,几次逼得她欲跳河自尽了断残生就此作罢,可是天不做人愿,她总是逃不开他们的魔爪……
“究竟是什么造就了我这么悲惨的生活呢……?”方可言一边思索着这个令她苦恼的问题,一边端起桌上那被早已没了热气的茶。苦涩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口腔直抵肺腑,虽然苦得有些恶心,但却令方可言觉得很爽,就像曼特宁咖啡一样,苦涩得令人掉眼泪,她却一直很喜欢,应该说,那个人很喜欢所以她才喜欢。
那个人就是明轩,一个陪方可言走过懵懂岁月的男孩。
明轩有着一道灿烂的笑容,灿烂得若盛夏的骄阳,将她阴霾的天空照亮。在那段暗淡悲惨的日子里,明轩是她生命中的唯一的亮光,那份纯真的感情在方可言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以至时隔三年未见,方可言依旧无法释怀。
方可言无奈咂了咂嘴皮子,慢吞吞地放下手中的茶杯。
目光转向对面墙角的旧衣柜上,旧衣柜早已失了光泽的把手上挂着一条粉红色纱裙,这是方可言一辈子也没穿过的高档服装,而明天她将会穿着这件及膝的纱裙走向结婚的礼堂,见证她心爱的男人娶他心爱的女人,做他们的伴娘……
“是吧,有谁比我更蠢吗?”
昏暗的墙壁上倒影着方可言孤寂的背影。从下班后开始,她的思绪就没有清晰过,也楞是没弄明白,怎么就答应了做他们的伴娘?
当白晓岚以明轩未婚妻的身份出现方可言跟前时,方可言除了表现出足够的震惊外,更多的是对白晓岚近乎完美女人般的惊叹,她在第一次见到方可言时,就为方可言提供了一场不容错过地盛宴。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被抛弃的女人一定要去参加旧情人的婚礼?这一切还得从方可言遇到白晓岚时说起。
皇庭是本市一家颇有规模的饭店,在饭店业也颇具威名,方可言便是这家酒店的西餐厅服务员。
当方可言手捧托盘,端着刚研磨出来的极品拿铁,带着专业的笑容朝大堂的3号桌走去,浓郁的香味萦绕在鼻息间,令心情十分愉快,但马上,她高昂的工作热情瞬间就被浇灭,她不小心撞到了客人,不对,是不小心被客人撞到了!
滚烫的咖啡浇了自己一身,撕肉一般的疼,更可恶的是在被撞到之后,双手惯性支撑身体,却很倒霉的压在了已打碎的咖啡杯上,碎片压入掌心,疼得她眼泪直飞。刺耳嘈杂的声响引来了整个大堂的目光,方可言呆了呆,抬眼就看到领班一脸寒霜的走了过来,瞬间就令方可言想起来皇廷苛刻的员工服务守则。就像现在,明明是被人撞倒了,她还得先忍住自己身上的疼去慰问别人的伤。
方可言连忙从废墟中爬起来,顾不得一身狼狈,伸手就要去扶那位冒失的贵客,“对不起,对不起小姐,我不是故意的,请问您有没有伤到哪里?”
“咦?你,是方可言吗?”疑惑的声音传来,很好听,但方可言自顾不暇,一心只想在领班到来之前赶快撤离现场,如果让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享受领班杀鸡般的嚎叫,还不如干脆让她死了算了。
“啊,小姐,我真的不是故意没看到您跑过来的,真对不起!”方可言一味的低着头道歉,可眼角却一直瞄着旁边的动静,全身细胞戒备着,只要一瞄到领班那胖墩似的身影,她发誓,一定要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离现场,工作虽重要,但是性命价更高啊!
“请问,你是方可言吗?”疑惑的声音再次传来,这回方可言不得不正视了。
按理说,方可言在皇廷工作了也有一段儿时间了,认识几个客人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位……方可言僵硬的从对方的脚慢慢的移到对方的脸,好在对方个子很娇小,方可言也就用了两秒的时间就和对方眼对眼,鼻子对鼻子了。
好家伙,全身名牌,就连那精致的面孔也像打了无形的VIP标示,一点毛病也没得挑。
“你是谁?”对方给方可言的打击太大,也难怪姑娘会脑子短路,忘了万恶的员工守则,就这么直愣愣的问了出来。好在对方貌似是个不错的人,对于方可言的不礼貌也就扑哧的笑了一声,然后一指自己的脑袋,说:“没错吧,你是方可言,我的脑子很好用,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
方可言也僵硬的笑了笑,“可是,我不认识你。”话刚出口,倒霉姑娘立刻后悔了,这是多么不友好的对话态度啊,姑娘悔得肠子都青了。
一只柔嫩的小白手伸到方可言的面前,“方可言你好,我是白晓岚,因为明轩以前经常提起你,所以我认识你。”
——明轩?
这个称呼终于击碎了方可言不能自拔的眼神,目光又重新回到了白晓岚的脸上,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浮现起明轩那固有的灿若朝阳的微笑。
白晓岚微笑着点点头,“是啊,明轩经常提起你,你果然和他说的一样,清秀动人。”
…………这是神马意思?
方可言忽然一阵迷惘:“很抱歉,请问你是……”好像没记住她的名字。
白晓岚好脾气的重新介绍:“我叫白晓岚,是……明轩的未婚妻。”
明轩的……未婚妻?
她居然是明轩的未婚妻?
方可言浑身如被雷劈,顾不得身上的狼狈,也无暇去想领班将来会提着菜刀碎尸的场景,满脑袋里都回旋着——未婚妻,未婚妻,未婚妻,明轩的未婚妻!
明轩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方可言的生命里无端端消失了三年,现在再听到关于他的只字片语时,却是在这样一个场面,这样一个女人身上,而且还是他的未婚妻?
方可言当下抽了抽嘴角,心里很犹如被涂了辣籽一样烧的难受。
“你是可言吧?我见过你,你能来做我和明轩的伴娘吗?”
你不是吧!
谁要去当你的伴娘啊!!
方可言的心像被什么击中一般疼的发麻,她习惯性的要逃避,扭头瞥了一眼领班,却发现那原本直奔而来的领班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扑到前台训人去了,一边训人还一边将目光似有若无地飘向这边来。
这……算怎么回事?
莫非是领班良心发现,终于发现这一切根本就不是她的错?
回想平时领班彪悍的作风,方可言认定她的良心早已被狗吃了,怎么可能还会良心发现?一头雾水的将目光转到白晓岚身上,白晓岚正闪着水灵的大眼睛,期待着她的回答。
白晓岚,白晓岚这个名字很熟啊,好像在哪张报纸上见过?
方可言努力地在她为数不多地记忆力搜寻者,忽然一个画面闪过。
一个月前,方可言趁着餐厅里没什么客人的时候,偷偷翻着最新版的服装杂志,正当她对着杂志里的新款服饰流口水时,眼前却出现一叠报纸,领班那杀鸡一般的嚎叫声便在耳边响起,在被领班的魔音□□了一阵后,方可言缩着脖子颤巍巍的将那杂志和报纸放回了书报刊,无意间却看到那报纸上的头条:白晓岚即将继承白氏企业,成为本市最年轻有为的企业继承人!
报纸下面还附了一张个人照,那照片上美丽的女人穿着高档的职业装,笑得坚定自信,倒是和她现在的打扮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撇去刚才的不愉快,方可言不得不承认,白晓岚确实是不可多得的美女,怎样打扮都别有一番风味。
难怪领班都要绕道走,难怪她弄砸了东西却没人来训话,原来都是因为这白氏地产唯一继承人――白晓岚。
白晓岚忽然拉起了方可言的手,那沾满咖啡的手,托她的福,上面还沾了不少瓷杯碎片,她也不嫌恪手,但人家却丝毫不嫌弃,诚诚恳恳地说,“可言,我是独生女,家里的表亲们不是已经结婚了就是年纪还小。我正愁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做伴娘,不想在这里遇到了你,你看这就是缘分呢。你能不能看在明轩的面子上,答应帮我这个忙,好吗?”
白晓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恳求,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令方可言十分怀疑这白晓岚是不是和她有仇。要不然怎么会以这么令她难堪的情况下出现在她面前,还仿佛知道她心思般的故意炫耀她未婚妻的身份?
难道是明轩早已将他们的事情对她和盘托出?
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白晓岚认出来了?
一系列的问题在方可言心里串来串去,戳得方可言十分烦躁,心中对明轩的怨恨不言而喻的又加深了几分。
伴娘?
莫非真的要去当他们的伴娘?
伴娘!
婚礼!
方可言顿时恍悟,原来这半个月来令皇庭紧张兮兮的婚宴,就是为白晓岚和明轩而设的,皇庭为了这个婚宴还临时加派了好多人手专门负责这个项目。这有钱人所受的待遇果然非同一般,也难怪她当年会被明轩甩,原来他明大才子也抵抗不了金钱的诱惑,攀高枝儿去了。
方可言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
看明轩的面子?
哼!好,就看你明轩的面子到底有多大!!
不知怎么的,方可言就开口了:“好啊,我当你的伴娘。”
不过话说回来,方可言还的确有点怀念那张灿烂的笑脸,她冷冷笑了笑,忽的又想起了那句话:“可言,我爱你,可是我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我们,结束吧!!”每每一想起这句话,方可言就气的吐血,什么海誓山盟,什么不到天崩地裂不松手,一切都是假的。
白晓岚见方可言答应了,高兴得差点儿就跳了起来,“太好了,来我带你去试礼服。”说着拉着方可言的手就往电梯跑。
身体被惯性的一拉,方可言连忙站稳了脚步反拉回来,也许是用力过猛,白晓岚差点儿就被拉得当场摔倒,方可言赶紧的又扶了她一把,才不至于跌倒在地上。
哦~?难道这就是平民与公主的差别?
方可言顿时有些尴尬,“我还要上班,如果要试礼服可以等我下班了再去。”
“哦,没关系,我跟你们总经理很熟,待会儿我跟他说说。”白晓岚整理了下神情,拉着她来到电梯前。
“叮……”
电梯到了,没等方可言反应,她又被白晓岚有些强迫的拉进了电梯。
白晓岚很瘦,瘦得像是营养不良。在方可言的脑海里,那些有钱人都是肥的流油的类型,不知道这位几十亿身价的白氏继承人,居然是个这么瘦弱的小不点,见她纤细的食指往电梯上一点,那个写着31的按钮便成了橘黄色。
31楼是个奢华的复式总统套房,整层楼都是一体式的格局,是皇庭最高级的客房,是像方可言这样的基层人员所不能触碰的,连里面的服务员都要具备最高素质才能胜任。
现在,方可言却要跟着这位有钱有权的大小姐上了传说中的第31楼?这让方可言有些雀跃,雀跃之余又有些担心,她看着电梯外渐渐变小的建筑群,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紧张,不知道会不会看到明轩呢?
电梯很快就到了,方可言穿过走廊,跟着白晓岚来到了传说中的总统套房的大门口,光看走廊上的装潢就已经奢华得无法形容,眼见这扇黑桃木底包金边的鎏金大门,巍峨地伫立在贴了高级墙纸的墙壁上,显得十分大气。
白晓岚按了下门铃,门从里面被拉开,走出一个身着制服的中年男子,体态微胖,神情恭敬,见到白晓岚后,微微弯了下腰问候:“白小姐好。”
“嗯,于管家,这是我朋友,婚礼要用的礼服送来了吗?”白晓岚淡淡的应了一声,指了指方可言,就算是介绍了。
于管家抬头看了方可言一眼,眼神里除了恭敬外,别无其他,“是的,白小姐,礼服都已经挂在二楼衣橱里了。”
“嗯,可言,我有些口渴,你先坐一下,待会儿我们去挑礼服。”白晓岚带着方可言走进大厅,然后自己又朝吧台走去,走了几步又折转身来,“对了,你口渴么?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喝一杯?
方可言摇摇头,如果可以,她倒是想找点治烫伤擦伤的药膏,刚刚被淬不及防的撞倒,现在身上正疼着呢。显而易见,白晓岚是没想到这一点,又或许她想到了而不想施舍她药膏,或许她就是要让她疼,谁知道呢,方可言也不会笨到找个陌生人讨要同情,毕竟她嗅到了白晓岚友善的外表下藏着某些她暂时还看不明白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方可言说不出来,或许是女人直觉所然吧。
方可言望了望四周,感叹着设计师们独具匠心,这31楼复式套房果然奢华之极,只看那一整面墙的玻璃落地窗上,被分了好几层的冷色系的窗帘格外养眼,最外面的被束了起来,只留了一层白纱细细垂着,摇曳着层层光影,将整个大厅照的亮堂堂的。
“走吧,可言。”方可言还没从惊叹中回过神,就被白晓岚拉上了右边的楼梯。
那是个转式的楼梯,白玉大理石的楼梯上铺了一层红色羊毛地毯,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像踩在云端一般,方可言没来得及细细感受一下,便被白晓岚拉进楼上第二个房间。
这个房间很宽敞,宫殿式的装修雍容华贵,白晓岚拉开镶嵌式的壁橱,一只手环着腰另一只手撑着下颚,巡视了一边满壁橱密密麻麻的衣服,满意地点了点头,随手朝方可言招了招手,说:“来,看看哪件比较好,我的伴娘可要用最好的。”
瞧这语气,跟唤小狗似的:来,叫两声来听听。
方可言在心里嗤笑着,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天下多少穷苦人连饭都吃不饱,他们却随手一挥,大把的金钱随便撒,也难怪明轩会抛弃她这样的小草,择了白晓岚这棵大树。谁不想过好生活?何况这白晓岚长得又不赖,岂止是不赖简直就是极品。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方可言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懒得再看一眼,随口说道:“你拿主意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