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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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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不对劲了,余找找站在街头,目光追随着远处趴在板车上推着音箱乞讨的残疾人,音箱里正在放: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有路人扔进两个硬币,走出不远,挎包里凭空多出一只贼手,钱包丢的润物细无声,小偷挥挥衣袖,带走路人迟钝的尖叫。

徐老大要来了,余找找的脊梁骨升起一股寒意,眼睛却蓦地亮起来。

他并不敢跟得太紧,徐老大手下的人都很警觉,为防打草惊蛇,最近这段时间都没“干活儿”。他早早收工回家,掏出裹在皮套里的一排飞刀,一柄一柄仔细地擦拭起来。

小胖正咬着他的拖鞋甩着玩儿,时不时会被拖鞋绊倒,圆滚滚的身体骨碌爬起来,继续跟拖鞋势不两立。

“嗖”地一声,半掌大的飞刀脱手而出,插在离小胖一厘米的地板上,乌黑的刀柄被它喷出的哈气染上白雾。

五米之内,余找找射飞刀的准头仅在毫厘之差,超过五米,那就难说。要怎么做,才能跟徐老大保持在五米的距离内呢?

有点儿难度。余找找走过去拨开小胖好奇的脑袋,拔|出飞刀走到厨房,从挂帘后朝对面望去,男神今天仍然不在家。他收拾好行头,将小胖塞到书包里,轻车熟路的爬上了男神家的墙,越窗而入。

他先是在男神的卫生间里洗了脸,用了男神的毛巾,搽了男神的须后水,而后在狗群众的观摩下大摇大摆地走进卧室,将自己的扒的只剩内裤,一件件衣服试过来,又到门口的鞋柜里拎出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鞋,像拖着一双大船似的在屋子里溜达。

衬衫盖过他的大腿根,裤管窝囊地堆在鞋壳里,完全是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滑稽扮相,他却乐此不疲,从中找到无限乐趣与遐想。

余找找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学着金酒十的模样叼根烟,他已试过无数回,仍旧无法做到用鼻孔把烟雾喷出不可一世的姿态。

他希望神能在他身上行奇迹,哪天睁眼,发现自己装在他梦寐以求的壳子里,并以这具皮囊在街头、在人群中横行无忌。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余找找只能在男神家里,穿着男神的衣服来满足自己的异想天开,过一时片刻的梦想生活。

小偷敏锐的感知没有帮助他,此刻这房子的客厅里正架着录像机,完整地录下了他的作案过程。

当金酒十深夜归家,从录像机里看到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偷,叼着他的烟,穿着他的衣服,在他家里晃来晃去时怒极反笑。这人甚至胆大到吃他冰箱里的苹果,喝他的酒,然后还自作聪明地兑进小半瓶自来水,又放回冰箱里。

这人神经不正常!金酒十摸着刺出胡茬的下巴,他应该是特别羡慕自己,就像穷酸丑陋的丫头会偷偷穿富家小姐的衣服臭美,他大概也是靠穿自己的衣服来填补他的自卑,幻想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英俊潇洒。

操,要不报警?没劲。要不拿着录像去找他?那又能怎么样?最多揍他一顿,还是没劲。

大猫站在跟前,抻着头嗅着他身上的油星味儿,金酒十反手一巴掌拍过去,指着它的鼻子说:

“养你有毛用!你他妈看个家都看不好!”

大猫鄙视地丢给他一记斜眼,晃悠悠走到窗台边趴下了,四只狗崽儿在主人和老娘间打来打去。金酒十的皮拖上转圈一圈牙印,沾满了口水。

“狗崽子!”金酒十瞪着它们骂了句。

第二天余找找去的时候,发现男神衣柜里的衬衫全部洗过晾在阳台上,一件都没给他留。

不能试穿男神的衣服,余找找很失望,他的目光最终落在那张铺着天蓝色床单的大床上,犹豫了三秒钟,便把自己摔进床里滚了好几滚,一会儿翘二郎腿,一会儿装模作样地抽烟,幻想着男神会在床上发生的N种可能,他很想在这张床上踏实睡一觉,但时刻会被主人抓到的提心吊胆影响了他的心情,这天只待了一小会儿就揣着小胖下楼了。

但当走到自家楼下时,余找找呆滞地望着坐在花坛边抽烟的男神,男神正在盯着他,眼睛幽深如同洒在夜空里的墨点,阳光散开在他乌黑茂盛的发丝里,烟雾飘飘渺渺,邈远高深,气势逼人,很刺眼。

金酒十朝他招招手。

余找找踟蹰半饷,蜗牛的速度走到他面前,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

“坐。”

余找找就在他身边坐下了,书包里的小胖在他背后哼哼唧唧,动来动去。

金酒十在帽檐和口罩残存的皮肤里看到一抹霞红,他从余找找身上闻到自己须后水的味道,清凉的薄荷味在夏季炎热的空气里窜入鼻腔。于是余找找听到男神笑了。

“你这书包里装的什么呀?怎么还会动?”

余找找一张脸热得快冒烟,他欲盖弥彰的转过身,把书包藏到金酒十看不到的角度,却正好面对金酒十,跟他大眼瞪小眼,怎么也说不出话。

“哦,瞧我这记性,忘了你是哑巴了。”

余找找瞪圆眼睛,想说我不是哑巴,可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还是一个字都说不出。

“你住我家对面呀,”金酒十眯着眼睛,“诶你家的户型跟我家一样么?你看,我忘带钥匙了,太阳这么大,我去你家坐会儿吧!”

他说着站起身,径直走向楼道,上了两阶台阶才发现余找找没跟过来,又转过身,朝他招手说:

“来呀。”态度就像是邀请他去自己家一般。

余找找慢吞吞的走过去,金酒十的一双大长腿在他眼前炫耀的摆动着,高大的身板时刻要让他仰视。那宽阔的肩膀将衬衫撑得一丝不苟。余找找挑剔的将这具身体从头到脚扫了好几个来回,他希望这双腿可以是个罗圈腿,希望他有个大屁股,总之不要这么完美,但等金酒十停在门口,转头看他时,余找找的心就跟他走路的速度一样缓慢,跳得他头发晕。

他掏出钥匙拧开门,金酒十先他一步走进屋里,他的皮鞋在地板上有节奏地敲着,咯哒咯哒,每一声都准确地叩着他心跳的节奏。

金酒十翻了人家的冰箱,发现这小子简直抠门的可以,连瓶矿泉水都没有,想来完全去他家蹭吃蹭喝了。

客厅里的老式书柜上摆满了书,金酒十抽出一本,瞧着上面的书名高高挑起眉头,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看这种书?能看得进去?看得懂?”

余找找点点头。

金酒十撇撇嘴,随意翻了几页,“是讲怎么炼钢的?”

男神是个庸俗的人,但这并不影响他光辉伟岸的外表,余找找甚至在他低头阅读的侧脸中发现了另一种耀眼的英俊,他想他应该让男神定在书柜前,永远保持这个姿势,就定在他家里,守着这具雕像,他就可以在满足中过完余生了。

金酒十把书放回书柜,拧开卧室的门,大咧咧的脱掉衬衫,站在空调下面叉着腰吹凉风。

余找找的眼睛落在他的腰上,那里有两道人鱼线消失在皮带束缚的裤腰中,西装裤把他的屁股裹得又挺又翘,弧度十分好看,反观前面,笔挺的裤子中间有处鼓起。余找找当然知道鼓起的那处是什么,他揣在外套兜里的手不自觉摸上自己的裤裆,软绵绵的一团,毫无形状可言,跟男神裤裆里的东西简直天差地别。

金酒十是故意的,他叉着腰屌气十足地转过头对他笑,下颚微扬,眯着眼,与生俱来一股蔑视的神色。

“喂,小哑巴,不给我倒杯水么?”

余找找想要说话的欲望从没这么强烈,他“呃”了声,声带在身体里引起陌生的震动,令他头皮发麻,于是他又闭嘴了。他给男神倒了杯自来水,递过去的时候,小胖终于顶开拉链,从书包里窜出头,趴在余找找的肩膀上望着自己的“姥爷”。

“诶哟,”金酒十瞧着狗脸,一眼认出这是老四。他伸出手,越过余找找的肩膀逗弄着小胖的下巴,小胖软薄粉嫩的舌头舔着他的手指,然后毫不见外地咬着玩儿。

余找找身体僵硬的瞪着金酒十。

“你这狗……”金酒十说:“好眼熟啊,我前些天丢了一条,跟这条长得一模一样。诶?你这狗哪儿来的?”他眯起眼,“不会是偷我的吧?”

余找找连忙向后退了一步,边摆手边说:“不……是!”

金酒十讶异道:“原来你会说话,”他顿了顿,又说:“那到底是不,还是是?”

余找找又摇头摆手道:“不……是!”

“哦,”金酒十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我就当你不是吧。那你把狗放出来呀,再憋坏咯。”

他坐到床边,瞧小狗一出来就扑到自己脚边扒着腿求抚摸,摸着狗头,不在意地说道:“那小偷儿胆儿特肥,我回家刚好碰到他,本来就要抓住了,结果他给了我一巴掌,操!打人不打脸嘛,我他妈一直记恨到现在,哪天要是让我抓到他,非他妈左右开弓甩他个十几二十个耳光。诶你是做什么的?”

余找找只盯着活泼的小胖,手心早已布满热汗,仿若身陷囹圄,想逃,又无处可逃,只无言以对。

金酒十低声笑着,把小胖抱到腿上,揉着那圆滚滚的肚皮,“你这狗喂的倒是挺肥。我丢的那条,是一窝里的小四,刚生出来瘦得不行,吃奶都抢不到奶|头,我每天都得把别的狗崽儿扒到一边去,专门等它吃好了再让其他狗吃,可真是一把屎一把尿。结果没想到,你说哪个小偷那么不长眼?放着人民币不偷偷只小狗崽儿!唉,可真是心疼,也不知那小偷对我家狗好不好。”

他自下由上盯着帽檐下的一双眼睛,故作悲愤:“想想就来气,真可恨!“

见过贼喊捉贼的,没见过明知道贼是谁,偏还装作不知道喊着要抓的。金酒十这般迂回试探,换了其他小偷早猜出他的来意,偏余找找认定他是个善良的好人,把他的话一字不落全信了,心想:我可千万不能让他知道我就是那个小偷!

“你不热么?在家还裹得跟粽子似的,怎么?是不是长得特好看,怕被人惦记,不敢给人看呐?”

余找找瞬间别过头,眼眶马上红了,男神如此看重他,这下更不好见人了,万一给他看了真面目,他得多失望啊!

金酒十搁他背后狡诈地笑着,想到:小样儿,我刺激死你!

“诶你干嘛拿背对着我啊?怎么不想见我?”他拉住余找找的腕子,烫得余找找一哆嗦,金酒十恍若没感觉,“坐下来跟我说说话嘛,咱俩多有缘啊,那么多人,偏那天晚上我遇见你,偏你又住我对面。我可是拿你当朋友,难不成你看不上我,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

愿意的愿意的!余找找心说,我这辈子……真走了狗屎运才交到你这个朋友。

可他太久没说话,这功能目前有点儿失灵。

金酒十长叹一声,把小胖放到地上,在小胖凑上来时还把它踢了个跟头,

“算了,你不愿意跟我说话,我也不在这儿烦人,走了。”

余找找忙不迭转过头,拉着他的手堵在他身前,眼睛亮得晶莹剔透,“比…耶……别走!我……说话……好…好久……没没说了,我……愿意……说的!”

“哦,”金酒十深思着点点头,都不问人家为何这么久没说话,就说:“你声音挺好听的,多说说。”

余找找顿时既感动又心酸,他平生没怎么与人交往,真面目往往只一个照面的时间,怜悯与嫌恶常不分家,并不懂人与人交流时也有潜规则,加之他对金酒十奉若男神,因此全不辨他话中的真假,只当自己在男神眼里是好的。一时恨不得推心置腹,又怕吓跑男神,真是百爪挠心,难过和喜悦并存。

但金酒十这老江湖眼光老辣,从种种迹象就看出此小偷避世离俗,傻得一逼,早晚哄的他连北都找不到,到时再狠狠奚落,叫他恨不得没来过这世界。

他露出一个真挚的、喜悦的笑容,拍拍余找找的肩膀,“好了,既然你拿我当朋友,那下次,咱多联系,常聚。”

余找找一双眼睛欢快地唱着歌: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男神真是个善良的好人,知己!

啊,这可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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