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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九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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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男人总是三五成群,哥们儿后面还有个们字呢。

金酒十有仨可以交心换命的哥们儿,一个是二十四小时全职流氓,一个是兼职流氓,还有一个是偶尔流氓。

兼职流氓的那个叫高壮壮,地道的延边老东北,汉族,一米八两百斤,在不干流氓事儿时干了个相当正经的行当——沙县小吃。

这巴掌大的小破店坐落在平民小吃一条街中央,左边是兰州拉面,右边是四川麻辣烫,门前一排茁壮的梧桐树,各种流浪猫流浪狗在这里流连忘返。

夏季的南方午后,大太阳,没有风,热的欢畅淋漓。

金酒十坐在树荫底下,吹着风扇丢儿当儿地晃悠着脚脖子,他穿着大裤衩戴着太阳镜,模样英俊高大形容却猥琐下流,唱着悠哉悠哉的小曲儿:

“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儿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唱到这儿声调一转,扭头冲身后喊:“再给我来瓶汽水儿,要橙子味儿的啊!

不采白不采,采了也白采,嘿嘿~”

高壮壮这个倒霉催的,拿着汽水儿出来,发现他这兄弟不仅喝着他的水吹着他的电扇,还一劲儿用手揪着他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的小桔子盆栽。

桌上一摊油油绿叶儿,他这兄弟揪着叶子唱得欢快:

“记着我的情记着我的爱,记着有我天天在等待,千万不要把我来忘怀~”

他把这汽水往桌上一摔,“给钱,一共一百八!”

“一百八?”金酒十挑起那道浓黑的眉毛,“喝你两瓶汽水儿要一百八,你比流氓还流氓啊!”

高壮壮一把打掉金酒十揪着绿叶的贱手,

“你看你把我这花儿摘吧的,要你一百八算给你面子了知道不?”

金酒十嘴巴弯的像老太太,越过高壮壮朝店里喊:

“柱子诶,快管管你家男人,你家男人耍流氓啦!”

“去你大爷的!”

根柱迷瞪着眼睛幽幽从店里出来,一米六的小个子瘦不拉几,他从初中之后就没长过,跟他两个兄弟站在一起,打老远一看像领个孩子,随便他俩谁都能一只手捏死他,典型的半残人士。

“掏他鸟,叫他嘴贱!”

高壮壮探手摸向金酒十的裤裆,金酒十刚开始还弯腰躲得不亦乐乎,后来干脆俩手一摊靠在椅背上叫唤起来:

“诶哟,舒服,再重点儿!”

高壮壮:“……”

根柱:“高丽棒子!”

金酒十瞬间怒了:“说啥?找死呢!”

对付金酒十这个脸皮厚得空前绝后嘴巴贱的绝无仅有的臭流氓,通常一句高丽棒子,立刻就能让他一败涂地,只动手不动嘴。

他此生最恨别人叫他高丽棒子,他身体里那一半儿的高句丽血统,让他每次面对这个外号都有种无力回天的悲愤。

“再喊一次我揍你啊,”他瞪着眼睛,从臭流氓变成委屈的小屁孩儿,不满地撅着嘴。

高壮壮和根柱相视一笑,

“你大下午的在这儿干嘛呢,找到那小偷了没啊?”

“我这不正等他呢。”

“等他?”高壮壮疑惑了,“等着揍他?”

“那多没劲,现在是法治社会,办事儿讲究方法,要用脑子,知道不?”

“嘿哟,”高壮壮不屑地冷哼,“你那一脑袋狗屎,肯定又想了什么招儿折磨人呢吧?你就坏吧,缺德带冒烟儿。”

正说到这儿,金酒十突然站了起来,咕咚咕咚喝光那瓶汽水儿,奔着街对面跑过去。

他晃晃悠悠悄末声地走到余找找背后,弯下腰凑到人家耳朵边喊了声:

“嗨!哑巴!”

余找找脚下不停置若罔闻,然而他那一声高喊已经引来了数道目光。

金酒十乐呵呵地走在他旁边,他个子实在太高,余找找又戴着帽子口罩,从他的角度望过去——什么都望不到。

“你不热吗?哎呀你这帽子挺好看,我……”

金酒十抬手去掀他的帽檐,余找找侧身闪过,让那只贱手落了个空。

“……”金酒十眯着眼若有所思的微笑,这人速度快的有点儿突兀,动作弧度却很小,要不是错开了两步远,还以为他根本没挪过地方。

这小偷有两下子啊,还他妈练过!

余找找瞪着他,阳光照在金酒十的侧脸,他低着头,嘴角含笑,鼻翼跟眼睫下有层晕染开的阴影,有种迷人的肃穆。

太过分了,余找找想着,这人长得太过分了!每看他一眼都是心灵上一记沉重的铁锤。

金酒十瞧着他变化多端的眼神,实在想不起得罪过这么一号人物。看他大夏天裹得这么严实,就算是小偷也不至于这样吧?难不成他长得有问题?

这臭流氓一时间脑袋里绕了无数念头,摆出了一个真挚的表情:

“你这眼…珠子长得真漂亮!”

余找找不大的眼睛顿时瞪了个溜圆,金酒十看他的反应瞬间确定了,在心里一拍大腿:

这人果然是个丑八怪!

余找找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被人夸漂亮,其震惊程度不亚于彗星撞地球。

他那贫瘠的内心像是奔跑过无数匹河马,留下一串坑坑洼洼的蹄印,山崩地裂,然后是倾盆大雨,把那沙尘石块融化成洪流,缓慢又厚重地流淌向他身体的每一处。

干涸迎来了雨水,他的内心变得一片潮湿。

金酒十讪讪地笑着,竟有点儿不好意思。那眼神太复杂,喜伤参半,还带着点儿渴望跟感激,忒纯洁。

这人是有多么缺爱?他抬手挠挠后脑勺,胳膊一抬搭上了余找找的肩膀,缺爱就对了,他就是要捉弄他的,管尼玛什么感觉。

“大热天儿的,上班很辛苦吧,来,吃个橘子。”

他把兜里那个鸟蛋大小的绿皮橘子掏出来,刚从高壮壮那盆栽上摘的,要扔还没倒出时间。这橘子还没熟,又硬皮又厚,咬一口能酸倒牙。

余找找看看他,又看看他掌心里的小桔子,心里又酸又涩,他用他为数不高的智商总结出一个道理——

这臭流氓是个善良的好人!

金酒十一条胳膊环着他的脖子,颇有些费劲地剥着橘子皮,这姿势极其亲密,他体温高热,身上的汗水被阳光蒸发,浓郁的窜进余找找的鼻子里。

余找找几乎没与人这么亲近过,心跳得特别慌乱,那条手臂快要碰到他的脸,后背也贴着那具热烫的身躯,而金酒十的呼吸仿若近邻耳畔,前后左右都是热汽,他感觉自己快被他熏晕了。

他看到那双手强硬地剥开负隅顽抗的橘子皮,指尖沾上清透的汁液。

金酒十勾了勾他的脖子,满脸坏笑:

“来,尝尝,小金哥我头一次为人民服务。”

余找找把头垂得更低了,为了快点儿逃离他,也为了感受来自这个善良的人的好意,他拿起血肉淋漓的一瓣勾掉口罩塞进嘴里,嚼了一下,帽檐下的脸霎时皱成一团,眼泪都出来了。

金酒十看不见他的脸,只盯着那只红彤彤的耳朵,

“甜吧?”酸不死你!

余找找想说酸,可挺好吃的。但他说不出话,只能大力点点头。

“快,吃干净喽。”

余找找视死如归地全塞进嘴巴,那酸爽的滋味儿把胃里的酸水都勾了出来,酸得他牙都软了,恨不得满地打滚。

金酒十拍拍他的后背,

“行,好好干活儿,别太辛苦,回见。”

真不舒服,余找找钻进电影院的卫生间,慌忙用冷水冲了把脸,镜子里的自己眼睛红的像兔子,灯光下水润明亮。他看着那双褐色的眼睛,想:眼珠子漂亮,也算漂亮?

嗯,也算漂亮。

他这一整天都心不在焉,思考着臭流氓为啥对他这么好,难不成发现自己就是那天的小偷?那也不该啊,发现了不都是揍一顿或者报警么?

那是图什么,想骗他?可他有什么好骗的,他什么都没有,那人却什么都有。

夜色渐浓,他这一下午除了那个橘子什么都没吃,胃里似乎还能尝到那酸涩的味道,而臭流氓的体味也一直在他鼻端徘徊,蒸得他一张脸通红发烫,心率急促,总之这一天他一单活儿都没做到,熬到晚上就匆匆回家了。

小狗崽在他臂弯里欢快地舔来舔去,他望着对面那间黑漆漆的房子,偶尔那条大狼狗会在阳台上溜一圈,但臭流氓始终不见踪影,他有些遗憾。

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会一直对我好吗?如果我变成他,如果我占有了他的身体,走在大街上,那是什么感觉?

当天晚上金酒十出现在余找找的梦里,他的穿着有些可笑,全身只围着一条遮羞布,蓬头垢面,他躲在草稞中,锁视着荒原上的一条鬣狗,茂盛杂乱的头发下那双眼睛黑得发亮,不停有汗珠从他的下颚滚落,他握着一杆长矛,浑身的肌肉都绷出硬朗的线条来。

那条鬣狗突然朝他的方向望了眼,于是鬣狗和他都开始在荒原上发疯的奔跑起来,他那双涂满汗液的长腿跨过干裂的土地和枯黄的草丛,眼睛紧紧盯着猎物,追逐、逃亡……随后他将长矛伸到半空,狠狠掷出,鬣狗在奔跑中骤然倒地,痛苦的发不出声音,直到他走到近前,俯下身拔掉长矛。

鬣狗突然变成了梦的主人,余找找惊惶地望着他,腹部的血汩汩不断地流出,他蹬着孱弱的一双细腿不停退后,可臭流氓越来越近,他的胸膛起伏着,眼睛像深潭在吸走他的神智,汹涌的气味扑鼻而来,那股热汽在烈阳下熏得余找找无法呼吸,他张大嘴巴,但每呼进的一口气都带着那股浓烈的气味,侵袭着体内的血液。

快跑!快跑!余找找拼命催促着梦里的自己,可梦里的自己一点不争气,只会瘫在那里看着那只手攫住自己的脖子。他像只小鸡被提到半空,对着臭流氓连抓带挠,而后小腹传来一股温热。

他被捅了,力量在流失,臭流氓松开手,余找找就跌落在地,他看着他蹲下身从自己身上撕下肉来,贪婪的填进嘴巴,血蔓在他的脸和手上,那双眼睛还在盯着自己,冷漠而高傲。

臭流氓终于掏空他的肚子,他站起身拔掉长矛,在烈阳下慢慢变成一个黑影。

别走,梦里的余找找望着那道挺拔的背影,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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