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第五十三章(1 / 1)
大军里其实不只破狼,还有一些是谢宥的幽州军。他们从后半夜起就在草原上连夜赶路,眼见日上中天,气温升上来了,温简打马紧走几步来到一骑黑色骏马旁。
“王爷,午时了,是否休息片刻?”
靖王扫了一眼天色,颔首:“停吧。”
温简应了声“是”,微微躬身行礼后才打马往前,下令去了。
破狼军向来纪律严明,军令一下很快就取到了效果,黑压压一片人马原地停驻,然后才各自散开,搭灶生火做饭的,盘坐休息谈笑的,很快就热闹起来。后边的幽州军也停了下来,将领谢宥想了想,打马上前跟靖王商量一些事情。
军中除了人马辎重,还有一架朴素的马车,此时大军停驻,马车也跟着停了下来,就见一个穿浅黄色裙衫披着白色大氅的女孩子跳了下来。
孟媛一下车就伸手去解大氅的带子,一边嘀咕着:“草原都开春了,还穿什么厚衣服,热死了啊。”
被拿着水囊走过来的叶习一眼看见,眉头一皱,道:“媛媛,好好的把大氅脱了做什么?地上的雪都还没化。”
“六哥。”孟媛打了个招呼,手里已经解开了颈上的带子,偏头看着大草原初春风光,愉悦地笑起来,“啊,好漂亮啊!”对于叶习的话,权当没听到。
马车上的帘子一掀,又露出个人影。青年俊秀,脸色有些羸弱的苍白,唇畔眼角却含着笑意,让人如沐春风。
叶习一向不放心他的身体,微微皱眉看着他下了马车,这才将手里的水囊递过去。
“喝药吧。”
叶诩无奈,轻笑着对自己的弟弟道:“泽长,你怎么比媛媛还要小心。她不过是时时告诫我记得喝药,你倒好,这是掐着点呢,药都给我送到嘴边来了。就算你不拿过来,我又不会故意不喝它。”
说着伸手接过水囊。青年的手指修长,也不像漠西男人那样指节粗粝,因为常年浸□□墨不见阳光,显得五指苍白柔软。
叶习看着他不紧不慢的喝完了药,心底总算微微一松。因为料到行军时候的休憩时间不定,担心误了叶诩喝药的点,叶习便将熬好的药盛在水囊里,这囊袋材质特殊,保温效果很好,现在拧开塞子还能看到一些冒出来的热气。
这个只比自己早出生几个时辰的小哥哥,身体是如此的差。年关的时候,不过是在夜里多吹了会儿风就病得起不了床,吓得孟媛差点跑回京都去寻她的师傅。从那以后叶习就再不敢放松过,汤药休息,分量时间掐得极精确。
叶诩拢了下衣服,抬眼看着平旷的大草原道:“我们这是到哪了?”
“草原中部,往西去再有两日就能到黄砂古城了。”
“黄砂古城啊。”青年笑着摇了摇头,“那个地方古怪得紧吧,王爷就打算从那里进入大漠了么?”叶诩虽然没有出过远门,也从未到过漠西索塔格,却遍览群书博闻强识,连草原边界上的一座破败古城的传闻轶事都知道。
年末以来,云重大军压境,弢阑退守北方蓄势待发,漠西人心惶惶。年还没过完,漠西十八城就陆续传来消息,异族之间的冲突大小不断,有些地方已经禁止非本族之人入内,闹得很厉害。而靖王此番率破狼军入草原,一是为了应对弢阑族异举,二是为了寻回宋贺的遗骨。
其实葬身大漠的人数不胜数,尸骨从来无处可寻,更何况宋贺一事已是年前发生了的。但是朝廷和幽州军都不死心,也是为了民心安定,京都的那位下了旨,靖王也只得照办。
靖王留下范流泊、夙沙和孟归驻守破狼大营,只带着叶习、温简等人进了草原。而破狼军最年轻的副将步青峦被家中扣下,远在京都子音城,归期不定。
叶诩和孟媛也在这里则是因为,想要来索塔格寻药。
叶习收回盛药的囊袋,又递了水过去,低声道:“应该就是黄砂古城了。从那里进大漠是最安全的。”
叶诩点点头,一转头,看到蹲在那里抱着大氅正一脸兴奋掬水洗手的孟媛,因为见到清澈水里居然有小鱼游动,惊讶得低呼连连。
叶诩无奈,“媛媛,把大氅披上。”
同一句话,叶习说的孟媛可以不听,叶诩说的么,她撇了撇嘴,“五哥,都大中午了。”
“别看这会儿太阳很大,待会儿雪融的时候可是很冷的。你刚从马车里出来,一热一冷的,容易得病。”
女孩子皱着小脸自语:“病不病的我自己知道的呀,我是医者好么……。”
话是这么说着,还是乖乖的披上了大氅。
军营里就没几个女人,孟媛长得可爱性子又软,不像卫彤那样气势十足,很是受大伙儿的喜爱。此时见她烦恼的模样,旁边休息的人群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也不介意,吐了吐舌头继续好奇没见过的草原事物。难得哥哥孟归不在没人管着她,叶家五哥、六哥的念叨她随便听听也没什么。
叶诩也是一笑。这个比他小许多的女孩子,却是京都圣手医师的传人,也正是她,几年来一直帮他调理着这破败身子,他一直感激她,也很喜欢这个妹妹,平素就很是关怀,但是再怎么迁就,叶诩也不允许她拿自己的身体不当回事儿。
跟叶家不同,子音城孟家并不是世代武将之族。事实上,孟家是珠赛之乱以后才兴起的家族,祖上以笔杆子出仕,在后来的史书编纂上得到了教训,这一代的孟家青年——长子孟归练武从军,没有选择京都各军队,而是来了漠西;次子从文却早早就离开京都去了遥远的南荒之地,舍了锦绣前程留在狄州小镇做一个小小县志;唯一的女孩子孟媛,也跟着那个辞去了前朝御医职位的师傅学起了医术。
太尉叶家乃本朝肱骨,满门父子忠心耿耿,手握重兵,权势极重,相较之下,孟家的家世实在是朴素得紧。
其实叶家一众人,上到严肃刻板的太尉大人、武官气十足的几个叶家哥哥,下到打扫庭院照顾花草的仆从婢子,个个希望孟家的大小姐能嫁入叶府。此二人也算青梅竹马,郎才女貌,奈何两个当事人彼此无感,叶诩只当她是自家妹妹,孟媛也只当他是自家哥哥。
另一边,幽州军将领谢宥驱马到那骑黑色骏马旁,拱手行礼:“王爷。”
神情淡漠的靖王爷这才收回了视线,微微抬了下颌:“谢将军。”
“敢问王爷,我们何时才能进入大漠?”语气颇有些焦躁。
靖王爷却没什么大的反应,“往西,两日。”
谢将军眉头一皱,心中难免抱怨破狼军的脚程太慢,若是一开始就快马加鞭日夜兼程,肯定早就进入大漠了。但是这话也只在心底打个转儿,也就咽了回去。云重的六王爷,虽然早些年名不太正、言不太顺,但驻守漠西十余年来,破狼军靖王爷的声望很重,再不是随便可以忤逆的了。
谢宥抬头看了看地势,突然想起了什么,心中升起一个念头就再也压不下去,“王爷,此地往北,是否是安客草原?”倒不是他熟知草原,只是有些地方确实特别,能在索塔格草原中部见到罕见的白桦木,意味着此地挨近那个地方。
“安客草原距此,确实不远。”
谢将军沉默了一会儿,道:“既然到了这里,是否——?”
“不必。”
靖王显然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直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气依然冷淡无波,微微抬眸看向天际,却是个不愿多做交谈的姿势。
谢宥原本想再说几句,此时也被他的表情慑住,皱着眉斟酌半天,还是怏怏退下了。
谢宥提起的,也是陈年旧事。这年头,在漠西待着的人谁还没个故事呢。
漠西索塔格大草原的北方,岐江流淌,白桦成林,刚好与千祭山脉铺天盖地的黑桦木相对,成为云重一景。而在草原中部以北,有一片低洼之地,被草原异族唤为安客草原的地方,因为白桦错落,红脚鹤遍布而闻名。
那是个很清静的地方,冬日的阳光落在白桦树梢上,歇着的红脚鹤优雅地扬起脖颈。
自古以来,安客草原就是观赏草原风光的必选之地,尤其是云色。
青蒂二十年,云重的君主,景帝偕同宫中皇族御驾西行,备厚重礼制前往安客草原,只因为已故的南月太后,景帝和靖王的生母就葬在那里。——那个传奇一般的南疆女子,本该在长子继承皇位以后就尊享荣华,受万人瞩目,却孤身西行,去了与京都有万里之遥的漠西索塔格。
景帝的西行祭拜,虽然事事从简低调,但皇家的事从来不是小事,不到两个月就传遍云重南北,安客草原也更加为天下人所知。
靖王面上神色不变,只沉默的站了一会儿。数万将士休憩谈笑,越发显得那个独自站立在人群前方的人影高大挺拔,傲然孤寂。
他抬眼看向北方,几不可查的眯了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