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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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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倒也像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和几个小伙伴在河边玩耍,结果掉到河里差点没被淹死。从那以后别说游泳了,就连洗澡时我都不敢在浴缸里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秀巴在长到快两岁时我开始为它考虑婚姻问题了。

我四处托人(那感觉有点像王婆在为西门庆办事),总算为秀巴找到了个女朋友,虽说小了点,才三个月,我想让它们从小在一起,培养出来的感情基础一定会很牢。

第二部分 9·我的藏獒——秀巴(4)

想想现在有很多人离婚,不就是因为感情基础不牢吗。尤其是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刚刚认识,当天就把该办的和不该办的事都给办了。这怎么行,我不想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秀巴身上。

秀巴的女朋友叫同珠,也是个很吉祥的名字。秀巴对它很好,整天陪着它耍(这一点倒也有点随我)。

起先同珠和秀巴相处得很好,腻腻歪歪小女人一般。可秀巴在逗它玩时常常没轻没重,将同珠拨来拨去,像姚明手里握着潘长江,想往哪儿投就往哪儿投,有时甚至还是三分的。就这样,没多久潘长江便瘦成了巩汉林。

同珠幼小的心灵和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同珠的成功出逃,结束了秀巴这段不成功的婚姻。

一天我出车回来,发现秀巴狂躁不安。

同珠不见了。

我不知道同珠是什么时候怎么走的,当然秀巴也不会知道,因为它是绝对不会同意就这样离的。再说了,即使要离,那也得去趟民政部门办个手续呀。

在后来的几天里,秀巴的情绪很低落。

那几天我没有出去,一直陪着秀巴,望着秀巴那凄凉的眼睛,我觉得我犯了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这都什么年代了,我怎么能干这样的事。包办婚姻,尤其是找来个童养媳,那是万恶的旧社会才会有的事!

我可怜的秀巴,至今未婚。

第二部分 10·心系秀巴

没养藏獒前,看朋友牵着藏獒四处走动,那个神气劲儿。

羡慕,嫉妒,假装瞧不上眼。

哼,暗暗跟自己叫劲,一定要弄条纯的,嗨的,炫的藏獒来给自己长长脸。

于是我就有了一条叫秀巴的藏獒。

不养藏獒不知道,一养吓一跳,它太能吃了。

朋友都说我能吃,可秀巴比我能吃的不是个事儿,具体“不是”到什么程度呢?这样说吧,就是比我饭量大得要翻个跟头再加一个倒立。

很长一段时间里,秀巴吃得我是捉襟见肘。

俗话说人穷志短,狗也一样。

有时当我领着秀巴去狗友家时,它会盯着别人家的狗食看,看得我心里酸酸的。要是遇上个花枝招展的异性,它会羞怯知趣地在远处观望,口中或许还会吟诵着古人的提醒:“可远观不可亵玩焉,花之富贵者也。”

可怜的秀巴呀,人家的闺女有花儿戴,你爹我钱少不能买,赶明儿我条件好了,一定会给你扯上二尺红头绳的。

在布达拉宫后面不远处有个东北人开的饺子店,我常去那里吃。说实话东北人就是会包饺子,各种各样的馅儿,那个香哟。说起这事我都会馋得流哈喇子。

都说浙江人会做生意,我看未必。

我去过杭州,朋友带我去吃饭,说是在西湖边可以临湖把酒观碧波荡漾瞧美女晃动。可坐下来才知道,除了能看见一堵带花格子的围墙以及隐约可见的西湖外,唯一晃动的就是穿梭于堂间的服务员。至于盘中餐不是一个小碟就是一个小碗,朋友再豪爽也只是将碗碟加倍地往桌上堆。怎么看怎么像拉萨的加加面,一下筷子就没了,买单时还猴贵猴贵。不值。

你瞧人家东北人,端上来的全是海碗,那叫个实在。再说价钱,便宜得连我这样的人都敢说:“不用找零了!”

难怪连雪村那样长得如此寒碜的人都说自己是个活雷锋。

去东北人开的饺子店吃饭其实吃的不仅有饺子,还有许多其他的菜。我最喜欢的是那里的酱排骨,太棒了。我曾多次想试探出那排骨是用什么作料酱出来的,可老板就是笑而不答:“好吃你就多吃点。”

每次去我确实吃得很多,而且决不会将骨头上的肉吃尽。

为什么?

因为心里装着秀巴,留些肉回去好给秀巴。这叫有福同享。

我不知道别的养过小猫小狗的人有没有这样的习惯,就是出去吃饭时总爱打包。不论在哪儿吃饭,只要桌上有骨头,就会和残渣剩饭一并打包带回来,有时会让服务员包得纳闷不已,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地打量着我。

我常和朋友们一起去吃酱骨头。每每见到他们那个馋劲儿,我就会瞪着双眼审视着他们嘴边的骨头,还会不时地吆喝:“别像没吃过肉似的呀,还有秀巴呢。”

旅行社的人都知道我有这嗜好,于是凡遇到东北来的团肯定是我带。因为我总有法子带他们去那饺子店。

每次遇到东北团我就会说:“你们远离家乡,饮食方面会有许多不适,出来旅游俺们不图吃好,但求吃饱,要想吃好俺们在家吃。特别是到了西藏,那就更要吃饱,吃不饱就没体力玩,要知道在俺们这嘎嘚儿可要比在你们那嘎嘚儿体力消耗得多很多哟,所以多吃点肉是有必要的,如果从营养学和运动学的角度来说的话……”

于是东北人就会跟着我到他们家乡的餐馆饱餐一顿,于是秀巴也就能饱餐一顿了。

第二部分 11·是结婚还是离婚(1)

你说人为什么要结婚?

不知道。

那你说人为什么要离婚呢?

我也不知道。

我和阿俊的对话是从结婚和离婚开始的。

阿俊一直认为我是个很有思想的人,每次和他见面他都会和我探讨一些严肃的问题,这次也不例外,一下飞机就跟我整这个。

阿俊是我在浙江的一个朋友,我常去找他玩,因为他也爱玩车,家里有一辆路虎揽胜让我看着眼馋。

在西藏干活就是有这个好处,每到冬季客人少的时候就可以四处跑跑。

我这个人爱交朋友,所以全国各地走到哪里吃喝不愁,再说我又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人,所以每年我都会到处乱跑。朋友多和我的职业有关。你想呀,在西藏带一次客人一般要十天半个月,相处下来总会有几个对脾气的。

阿俊来拉萨很突然,一个电话叫我两个小时后去机场接他。

见面后我才知道阿俊这次来西藏竟然是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在西藏有很多这样的人,不是携表妹私奔就是隐姓埋名出来闯荡江湖等混出个人模狗样的再衣锦还乡。

可阿俊不需要这样,家有美貌的娇妻又有上亿的家产,而且他这次是孤身来的,并没带什么表妹。

那他离个哪门子的家呀。

该不是来和我探讨什么人类行为学或甜蜜和痛苦学的吧,怎么一见面就问我结婚和离婚的事。我又不是英国德斯蒙德·莫里斯的弟子,整天研究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亲密行为。我只会开车和忽悠客人,其他这学科那学科别看我说的像个人样,其实那只是半瓶子醋,所以摇起来能听见个响。爱叫的狗一般是不咬人的。

不过既然他和我谈起了关于结婚和不结婚的事,那我也就只好叫几声了。

结婚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遵循的一条自然法则,这法则适用于世间万物。动物也结婚,只不过是谁发情和谁结婚。而人类不一样,那必须要选好了认准了才结婚,无需发不发什么那个。如果不结婚的话那就断了后。这和战争中的断后是一码子事,谁要是在打仗时说,你先走我断后,那这个人往往就回不来了。

“你能不能别讲得那么深奥,我听了半天怎么满脑子除了赵忠祥就是狼牙山五壮士”。阿俊在我侃侃而谈后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一个动物世界一个把手上的武器砸烂后壮烈了。”

“我这叫环宇探索。”

“算了,你别说电视了,说说人为什么会离婚吧。”

“那就是战争爆发了,有人要留下来掩护大部队转移。”

“战争确实爆发了。”

“哪里?”

“我家。”

“那大部队呢?”

“还在原来的阵地上。我没想掩护谁转移,只想谁也不告诉地悄悄溜到西藏来,而且还想出家。”

这时我才知道阿俊为什么来拉萨了,原来他并不是来找我玩车,也不是来和我探讨什么人类行为学的,而是想当喇嘛来了。

阿俊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生意上太忙了,陪太太的时间太少了,为此小两口拌了几句嘴就去了民政局将离婚证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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